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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9386-2020 (GB/T39386-2020) | | 中文名称 | 定制家具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现场检测方法 | | 英文名称 | Custom furniture. Field test metho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40 | | 字数估计 | 7,73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 实施日期 | 2021-06-01 | | 引用标准 | GB/T 31106-2014; GB/T 32443-201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定制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现场检测的原理、试验条件、仪器设备、样品、试验步骤、数据处理。本标准适用于以板材为基材的定制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测定。 |
GB/T 39386-2020: 定制家具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现场检测方法
GB/T 39386-2020 英文名称: Custom furniture. Field test metho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定制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现场检测的原理、试验条件、仪器设备、样品、试验步骤、数据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板材为基材的定制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106-2014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GB/T 32443-2015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测定 小型散发罩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1106-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从样品中释放的,沸点不超过260℃的有机化合物。
3.2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利用TenaxGC或Tenax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己烷
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 原理
根据定制家具的结构特点,在规定温度、时间条件下,将小型散发罩置于家具的平面部件上,测试散发罩出气口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根据浓度、小型散发罩的气体交换率和试样的表面积,计算得到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速率;将家具部件置于密闭的采气袋中,检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的变化,通过线性拟合求得斜率,计算得到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
5 试验条件
测试样品放置的环境温度应进行控制,在测试样品处的温度应为(23±2)℃,记录采样时的温度。
6 仪器设备
6.1 便携式数字温湿度计。精度:温度±1℃,相对湿度±3%。
6.2 小型散发罩系统,应符合GB/T 32443-2015中第5章的要求。
6.3 开展释放测试必需的设备,包括清洁空气供给系统、湿度控制系统、气体湿度和温度控制系统、流量计、回收率测试设备、小型散发罩清洁剂等,应符合GB/T 32443-2015中第6章的要求。
6.4 采气袋,材质为聚氟乙烯,一端/侧封口,含密封条;规格包括50L、100L、200L、500L、1000L等。
6.5 微型真空泵(与采气袋进气口匹配,根据用气量,尽量选择流量大的真空泵,真空泵输气口应确保清洁),可对采气袋进行抽气操作。
6.6 高纯氮气供气系统,可提供纯度在99.99%以上、相对湿度可调节到(45±5)%的氮气。
6.7 现场检测仪器,流量最大允许误差±3%,温度最大允许误差±2℃。
7 样品
对于硬质覆面的平面部件,使用的家具主材、饰面材料相同的,作为一类试样,板材厚度不同时,选
择使用比例最大的作为试样,必要时,不同厚度的部件,分别作为一类试样。
对于软质覆面和非平面部件(如推拉构件、顶封板等),使用的家具主材、饰面材料相同、结构相似的,作为一类试样。
板式家具中开孔、开槽及未封边的部件,当其表面积超过该部件总表面积5%时,拆卸该部件作为
一类样品。
开始测试前,应测定试样的表面积,精确到0.01m2。
注:家具五金件及未经涂饰的玻璃、石材部件不宜选为试样。
8 试验步骤
8.1 收集采样
8.1.1 小型散发罩法
8.1.1.1 硬质部件表面为平整状态的试样可采用此方法进行测试。
8.1.1.2 将试样水平放置,待测表面向上,将小型散发罩置于试样上,密封。适用时,小型散发罩内表面至少覆盖一个五金安装孔或/和槽。
8.1.1.3 按GB/T 32443-201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收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量。设备入口气体总流量应控制在300mL/min~900mL/min,通气1h后开始采样。采样按GB/T 31106-2014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流速可能与GB/T 31106-2014的规定有差异,采样流量的控制不应大于设备出口气体流量的80%。
8.1.2 气袋法
8.1.2.1 将试样按承载率接近1m2/m3 放入采气袋中,用不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光滑金属支架撑起试样,以确保袋内气体均匀。再用密封条密封好,使用微型真空泵将袋子抽真空,观察气密性。
8.1.2.2 调节高纯度氮气供气系统,将进气的相对湿度调节到(45±5)%,在气袋不漏气的情况下,充入采气袋50%体积的氮气,再将袋子抽真空,然后再充入高纯氮气,再将袋子抽真空,重复此操作三次。
8.1.2.3 然后再充入高纯氮气,使得样品承载率接近1m2/m3,记录充气量,精确到1L,宜在15min内
完成充气。
8.1.2.4 关闭气阀,保持气袋密封,每隔15min左右轻轻晃动气袋1次,每次晃动约15s,使袋内气体
充分混合。
8.1.2.5 在充气气袋密闭后0h、1h、2h分别进行采样和测定,采样总体积不能超过充气体积的10%。甲醛采样流量宜为500mL/min,采气10L;苯系物和TVOC采样流量宜为200mL/min,采气1L。
8.2 分析测定
甲醛、苯系物和TVOC按GB/T 31106-2014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析测定,也可采用现场检测仪器
直接测定。当发生争议时,以GB/T 31106-2014的测定结果为准。
如非现场分析测试,则将现场采气的气体样本,放入不锈钢或者玻璃等无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的
容器中,及时带回实验室进行分析。大型气泡吸收管采集的甲醛类有机化合物在室温下应在24h内完成分析测定。TenaxGC或TenaxTA吸附剂采样管采集的苯系物和TVOC应在14d内完成分析
测定。
9 数据处理
9.1 小型散发罩法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
试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按式(1)计算,式中的(n/L)可通过GB/T 32443-2015中表A.1
描述的面积特定空气流量进行换算:
9.2 气袋法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
根据测定分析所得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结果,按式(2)对气袋内各目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
与时间分别进行线性拟合。
当R2≥0.90,进行线性拟合后得到的斜率为a。若R2< 0.90,依次求各时刻目标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浓度与第0小时浓度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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