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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123-202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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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123-2024 英文版 410 GB/T 44123-2024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汽车液压制动系统试验方法 GB/T 44123-2024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4123-2024 (GB/T44123-2024)
中文名称 汽车液压制动系统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s of hydraulic braking systems for motor vehicle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24
国际标准分类 43.040.40
字数估计 26,271
发布日期 2024-05-28
实施日期 2024-09-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4123-2024: 汽车液压制动系统试验方法 ICS 43.040.40 CCST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液压制动系统试验方法 2024-05-28发布 2024-09-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试验条件 1 4.1 道路条件 1 4.2 环境条件 1 4.3 试验车辆 2 4.4 试验设备 2 5 试验方法 2 5.1 一般要求 2 5.2 预试验和静态检查 4 5.3 空载基本性能试验 4 5.4 失效性能试验 5 5.5 满载基本性能试验 5 5.6 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 5 5.7 具有辅助能量的制动系统附加试验 5 5.8 试验数据处理 5 附录A(规范性) 预试验和静态检查 6 A.1 部件检查 6 A.2 制动系统操纵检查 6 A.3 报警信号检查 6 A.4 管路压力关系检查 6 A.5 具有电控传输装置的行车制动系统附加检查 7 附录B(规范性) 空载基本性能试验 8 B.1 动力脱开的行车制动冷态性能(O型)试验 8 B.2 动力接合的行车制动冷态性能(O型)试验 8 附录C(规范性) 失效性能试验 10 C.1 一般要求 10 C.2 回路失效试验 10 C.3 助力失效试验 10 C.4 电控传输装置失效试验 10 C.5 电动部件失效试验 11 附录D(规范性) 满载基本性能试验 12 D.1 动力脱开的行车制动冷态性能(O型)试验 12 D.2 动力接合的行车制动冷态性能(O型)试验 12 D.3 响应时间试验 12 D.4 Ⅱ型试验 12 D.5 驻车制动系统试验 13 D.6 Ⅰ型试验 14 附录E(规范性)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 16 E.1 一般要求 16 E.2 试验方法 16 附录F(规范性)具有辅助能量的制动系统附加试验 17 F.1 一般要求 17 F.2 真空助力系统 17 F.3 液压助力系统 18 F.4 全动力液压制动系统 18 附录G(规范性) 试验数据处理 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 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宁、闫涛卫、封万程、吴笛、汪祖国、蔡继元、唐科懿、陈海、何飞、赵淑华、 叶晓明、彭丽英、华彬、杨晓山、赵伟、汪洋、朱建明、蒋帅、巨建辉、郑东明、徐银桥。 汽车液压制动系统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液压制动系统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GB/T 15089规定的采用液压制动系统的 M类和N类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5620 道路车辆 汽车和挂车制动名词术语及其定义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2676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21670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12676、GB 21670、GB/T 5620和GB/T 1508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试验条件 4.1 道路条件 4.1.1 路面 试验路面应为平直、坚实的沥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或具有相同附着系数的其他路面,且高附着系数 路面试验时路面应保持清洁干燥。高附着系数路面的附着系数宜为0.8左右,低附着系数路面的附着 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3。 4.1.2 坡度 道路表面应总体平坦,在纵向任意50m长度上的坡度应小于1%,驻车试验坡度按有关条款规定。 4.1.3 拱度 路面拱度应小于2%。 4.2 环境条件 风速不应超过5m/s。 环境温度不应超过35℃。 4.3 试验车辆 试验车辆的制动系统部件应是全新的,或者能够像全新部件一样正常工作,同时应符合车辆制造商 的要求。在试验开始前,可根据制造商要求对自动磨损补偿装置进行手动调节,但在试验过程中不应再 进行手动调节。任何情况下,制动器调整都不应导致其在非制动状态下发生摩擦或黏合。 试验车辆的轮胎气压应符合车辆制造商规定,轮胎磨损不应超过新胎花纹深度的50%。 试验车辆的质量状态应符合各类试验的规定。如有几种不同的轴荷分配方案,应采用前后轴轴荷 分配之比最大者。 4.4 试验设备 测量各参数的试验设备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测量参数及要求 测量参数 单位 测量误差 环境温度 ℃ ±1℃ 风速 m/s ±0.5m/s 质量 kg ±1% 轮胎气压 kPa ±1% 速度 km/h ±1% 制动控制力 N ±2% 减速度 m/s2 ±1% 制动距离 m ±1% 时间 s ±1s 响应时间 s ±0.01s 转速 r/min ±1% 管路压力 MPa ±1% 制动器温度 ℃ ±2℃ 电流 A ±1% 电压 V ±1% 方向盘转角 (°) ±0.1° 牵引力 N ±2%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要求 5.1.1 制动系统的性能是基于制动距离和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规定的。制动系统的性能通过与车 辆初始车速有关的制动距离和/或试验中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来确定。 5.1.2 动态试验开始前,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磨合程序对车辆进行磨合。如制造商未对磨合行驶做具 体规定,可在车辆满载状态下按以下方法进行磨合。在磨合过程中,制动器的温度不应超过200℃。 a) M1 类车辆: 初始车速为最高车速的80%(不超过120km/h),制动至初始车速的50%,以3m/s2 的减速 度进行200次制动。如因条件限制不能连续完成200次,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试验次数。 b) M1 类以外的车辆: 1) 对于盘式制动系统,初始车速为60km/h,制动至20km/h,先以2m/s2 的减速度进行 30次制动,再以4m/s2 的减速度进行30次制动; 2) 对于前盘后鼓式或前后鼓式制动系统,初始车速为60km/h,制动至20km/h,先以 2m/s2 的减速度进行100次制动,再以4m/s2 的减速度进行100次制动。 5.1.3 试验宜按照表2中规定的试验顺序进行,允许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试验顺序进行调整。驻车 制动系统试验和响应时间测量,可在试验周期内的任意环节进行。 表2 试验顺序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内容 1 预试验和静态检查 部件检查 制动系统操纵检查 报警信号检查 管路压力关系检查 具有电控传输装置的行车制动系统附加检查 2 空载基本性能试验 动力脱开O型试验 动力接合O型试验 3 空载失效试验 助力失效试验 回路失效试验 电控传输失效试验 电动部件失效试验 4 满载失效试验 5 满载基本性能试验 动力脱开O型试验 动力接合O型试验 响应时间试验 Ⅱ型试验 驻车制动静态试验 驻车制动动态试验 装备电控传输驻车制动系的车辆附加试验 衰退试验 热态性能试验 恢复性能试验(仅 M1 类车) 冷态检查 表2 试验顺序 (续)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内容 6 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 具有辅助能量的制动系统附加 试验 真空助力系统试验 液压助力系统试验 全动力液压系统试验 5.1.4 因试验失败或经过批准更换制动系统部件,需要重新进行测试部分或者全部项目时,也宜按 5.1.3的要求进行。如需磨合,按5.1.2的规定进行。 5.1.5 特殊情况下,试验可在不利环境条件进行,但应注意安全,并记录不利条件。在不利条件下失败 的试验允许在正常条件下重新测试。 5.1.6 试验(热态试验除外)前,制动器应处于冷态,即在制动盘、制动鼓摩擦表面上测得的温度应低于 100℃(对于 M1 类车辆,最热车轴制动器的平均温度应在65℃~100℃之间)。 5.1.7 试验应在规定试验车速下进行,实际试验车速与规定车速的误差不应超过±2%。试验时,应将 车辆加速至规定试验车速以上5km/h,松开加速踏板,在车速下降至规定试验车速时进行制动。如最 高设计车速低于规定试验车速,应以车辆的最高设计车速进行试验。 5.1.8 试验时施加控制力应迅速,但是不应超出最大允许控制力,然后保持稳定直到制动结束。任何 偏离此要求的内容应在相应的试验结果中予以说明。 5.1.9 对于装备驱动和再生制动用的动力蓄电池的车辆的一般要求如下。 a) 对新动力蓄电池或久置未用的动力蓄电池,应按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充放电循环试验。充放电 循环结束后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至少8h,然后根据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程序将动力蓄电池充满。 b) 试验时,应连续记录驱动电机所消耗的电能和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所提供电能的差额,并以此 确定试验开始或结束时的荷电状态。 c) 在进行热态性能试验的比对试验时,为复制动力蓄电池的荷电状态,可直接将动力蓄电池充电 至该荷电状态或首先充电至该状态以上,然后以大致恒定的功率对固定负载放电直至达到相 应的荷电状态。对仅靠动力蓄电池供电的车辆,可通过车辆行驶来调整荷电状态。对在动力 蓄电池部分充电的情况下进行的试验,宜在达到所需的荷电状态后尽快进行。 5.1.10 对装备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的车辆,O型试验时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要求视电力再生式 制动系统的类型而定。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如具有单独的控制装置,在O型试验中不应使A型电 力再生式制动系统起作用。B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所产生的制动力不应超过系统设计所保证的最低 水平,或者在不使用再生制动部件的情况下进行测试。如动力蓄电池处于下列荷电状态之一,则认为其 满足条件: a) 制造商在车辆说明书中推荐的最大荷电状态; b) 如制造商未提供具体的推荐意见,荷电状态不应低于95%; c) 车辆自动控制充电所能达到荷电状态的最高水平。 5.2 预试验和静态检查 预试验和静态检查按附录A进行。 5.3 空载基本性能试验 空载基本性能试验按附录B进行。 5.4 失效性能试验 失效性能试验按附录C进行。 5.5 满载基本性能试验 满载基本性能试验按附录D进行。 5.6 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 配备临时备用车轮/轮胎的 M1 类、N1 类车辆制动和跑偏试验按附录E进行。 5.7 具有辅助能量的制动系统附加试验 具有辅助能量的制动系统附加试验按附录F进行。 5.8 试验数据处理 试验数据处理按附录G进行。 附 录 A (规范性) 预试验和静态检查 A.1 部件检查 A.1.1 对制动系统外观进行检查,确认制动系统及部件是否连接正确、安装可靠,无泄漏及可能影响安 全的部件干涉问题。 A.1.2 静态操纵行车制动,检查行车制动是否作用在所有车轮上。通过拆卸管路、举升观察等方式检 查并记录液压回路的布置形式。 A.2 制动系统操纵检查 A.2.1 行车制动系统检查 车辆静止,驾驶员在佩戴固定式安全带、双手握住转向盘的情况下,检查从驾驶位置是否能促动行 车制动控制装置,检查行车制动与驻车制动控制装置是否互相独立。 A.2.2 驻车制动系统检查 车辆静止,驾驶员在佩戴固定式安全带的情况下,检查是否能从驾驶位置促动驻车制动控制装置。 A.2.3 应急制动系统检查 车辆静止,驾驶员在佩戴固定式安全带、至少有一只手(对于 M1 类车辆要求为双手)握住转向盘的 情况下,检查是否能从驾驶位置全行程促动应急制动控制装置。 A.3 报警信号检查 A.3.1 对装备防抱制动系统(ABS)的车辆,车辆静止,上电后防抱制动系统通电时,检查黄色报警信号 是否点亮,系统自检,若不存在故障,报警信号是否熄灭。检查报警信号在白天是否清晰可见。 A.3.2 车辆静止,通过断开传感器的供电线路、断开控制器的外部线路、断开调节器电路等方式,模拟 不同的ABS电气故障,检查是否向驾驶员发出光学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在白天是否清晰可见。 A.4 管路压力关系检查 A.4.1 管路压力与控制力关系 车辆静止,在车辆上安装控制力测量装置和管路压力传感器,释放驻车制动。然后促动行车制动控 制装置,控制力从0开始缓慢增加至最大允许值(M1 类车辆为500N,其他类车辆为700N),记录控 制力与管路压力曲线。在以下两种状态下进行检查。 a) 正常助力状态: 1) 对于依靠发动机提供真空助力(进气歧管或机械真空泵)的车辆,将发动机转速从怠速提 升至50%额定转速以上,运行4次~5次,然后在发动机怠速状态下进行试验; 2) 对于带有储能装置的真空助力或液压助力的车辆,储能装置的能量水平应处于制造商推 荐值的90%; 3) 对于采用电子助力形式的车辆,供电电压应处于制造商推荐值。 b) 无助力状态。 A.4.2 管路压力与时间关系 A.4.2.1 初始能量水平按A.4.1a)设定。 A.4.2.2 车辆静止,迅速踩下制动踏板,行车制动控制力从0迅速增加到最大允许值(M1 类车辆 500N,其他类车辆700N)。踩踏过程尽可能地快,但不能明显超出最大允许控制力。记录各车轴/车 轮的压力增长曲线。行车制动控制装置的触发时刻作为评估响应时间的起始点,最不利的车轴/车轮的 压力增长曲线用于确定静态响应时间。 A.5 具有电控传输装置的行车制动系统附加检查 A.5.1 车辆静止,对行车制动系统进行以下附加检查: a) 解除驻车制动,使动力装置开启/关闭控制处于“ON”(“RUN”)位置,促动行车制动,记录管路 压力,M1 类车辆控制力不超过500N,其他类车辆控制力不超过700N; b) 在动力装置开启/关闭控制处于“OFF”或“LOCK”位置或拔掉点火钥匙后的60s之内,进行 3次行车制动促动,记录3次行车制动的管路压力,M1 类车辆控制力不超过500N,其他类车 辆控制力不超过700N; c) 在完成b)规定的3次促动行车制动之后,立即进行第4次行车制动促动,记录管路压力,M1 类车辆控制力不超过500N,其他类车辆控制力不超过700N。 A.5.2 将电控传输的储能装置设置在额定电压(制造商声明的标称值),断开储能装置的充电线路(如 断开发电机,使蓄电池或电池组不能再被充电),制动20次,每次制动时,应全力制动20s,释放5s。然 后再进行1次全力制动,记录控制力、管路压力及电控传输储能装置的电压值。 A.5.3 如辅助设备和行车制动的电控传输装置共用供能装置,以不高于动力装置80%最大功率的转速 运转,打开所有共用供能装置的辅助设备,记录供能装置电压变化情况。也可根据相应辅助设备的电气 负载计算工作时的最大放电电流,将其与供能装置在额定电压和动力装置80%最大功率的转速下的输 出电流对比来进行检验。 附 录 B (规范性) 空载基本性能试验 B.1 动力脱开的行车制动冷态性能(O型)试验 B.1.1 试验前确认制动器为冷态,如果有助力系统,助力系统应在正常助力状态。 B.1.2 在平直、高附着系数试验路面上,以高于表B.1规定的制动初速度的速度驾驶车辆,变速器置于 空挡/N挡,启动记录装置,当车速降低到规定的试验车速时,以适当控制力(不超过表B.1中限值)尽可 能快地实施制动。记录制动初速度、控制力、减速度、制动距离和车辆稳定性情况。 B.1.3 对电机与车轮永久连接的电动车辆,所有试验应在电机接合的条件下进行。 表B.1 动力脱开的O型试验条件 车辆类型 规定制动初速度 km/h 控制力 M1 100 65~500 M2 60 ≤700 M3 60 ≤700 N1 80 ≤700 N2 60 ≤700 B.2 动力接合的行车制动冷态性能(O型)试验 B.2.1 对 M1 类车辆,本试验仅适用于最高设计车速大于125km/h的车辆,试验车速为最高设计车速 的80%,但不超过表B.2规定的试验车速。 对于 M1 类以外的车辆,应选择多个车速进行试验,最低试验车速为最高设计车速的30%,最高试 验车速为最高设计车速的80%,但不超过表B.2规定的试验车速。 B.2.2 在平直、高附着系数试验路面上,以高于表B.2规定试验车速的速度驾驶车辆,变速器置于前进 挡或D挡状态,启动记录装置,当车速降低到规定的试验车速时,以适当控制力(不超过表B.2中限值) 尽可能快地实施制动。采用的制动控制力(或管路压力)与动力脱开的O型试验接近。记录制动初速 度、控制力、减速度、制动距离和车辆稳定性情况。 B.2.3 对于安装手动变速器的车辆,应选用能达到规定试验车速且不超过车辆制造商规定的发动机最 高转速的最低挡位进行试验,离合器可以在车辆停止之前分离。 B.2.4 对电机与车轮永久连接且装备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的电动车辆,还应在低附着系数路面上进 行车辆状态试验,试验车速为最高设计车速的80%,且 M1 类、N1 类车辆不超过120km/h,其他类车辆 不超过80km/h。试验过程中,检查车辆状况是否受挡位变换、加速踏板松开和其他瞬间状态的影响。 试验允许进行转向修正,记录试验中转向盘最初2s的转角及总转角度数。 表B.2 动力接合的O型试验最高试验车速和控制力限值 车辆类型 最高试验车速限值 km/h 控制力 M1 160 65~500 M2 100 ≤700 M3 90 ≤700 N1 120 ≤700 N2 100 ≤700 附 录 C (规范性) 失效性能试验 C.1 一般要求 C.1.1 失效试验应包含车辆制动系统所有明确的失效模式,行车制动系统应在制造商推荐的最恶劣的 失效情况进行考核。本规定的前提是行车制动系统不同时发生一处以上失效。 C.1.2 参照制造商有关失效模拟的说明,选择并模拟C.2~C.5相应的失效条件进行试验。 C.1.3 在完成相应的失效模式的测试项目后恢复至车辆正常状态,并验证制动系统能否正常工作。 C.1.4 先进行空载试验,随后进行满载试验。 C.2 回路失效试验 C.2.1 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法模拟行车制动系统回路失效: a) 在需要失效的回路上安装旁通阀,使其与储液罐常通; b) 将需要失效制动器管路与制动主缸断开。 C.2.2 按表C.1规定的试验条件、B.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表C.1 失效试验条件 车辆类型 规定制动初速度 km/h 脚控制力 手控制力 M1 100 65~500 - M2 60 ≤700 ≤600 M3 60 ≤700 ≤600 N1 70 ≤700 ≤600 N2 50 ≤700 ≤600 C.3 助力失效试验 C.3.1 对于装备真空助力和液压助力的车辆,可采用断开管路的方式来模拟失效;对于装备电子式助 力装置的车辆,可采用断开助力装置供电线路的方式来模拟失效。按表C.1规定的试验条件、B.1.2规 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C.3.2 对于带储能装置但不依靠储能也能达到应急制动性能的车辆,消耗完储能装置中所有能量来模 拟失效进行试验。如果行车制动系统中使用不止一个储能装置,依次把每个装置中的储能耗尽。断开 能源与储能装置的连接,消耗完储能装置中的能量,按表C.1规定的试验条件、B.1.2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 C.4 电控传输装置失效试验 C.4.1 通过断开电线等方式,模拟行车制动电控传输的持续失效,按表C.1规定的试验条件、B.1.2规 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并记录报警信号的点亮情况。 C.4.2 通过使储能装置部分放电或连接外部电源来代替储能装置,逐渐降低储能装置电压直至红色报 警信号点亮,记录此时的电压。然后,在该电压水平下按表C.1规定的试验条件、B.1.2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 C.5 电动部件失效试验 C.5.1 通过断开电源等方式,模拟行车制动的电动部件失效,按表C.1规定的试验条件、B.1.2规定的 方法进行试验。 C.5.2 如行车制动的电动部件失效会导致制动器的完全作用,且制造商安装有能在车辆运行期间安全 工作的失效开关,则操纵制造商设置的失效开关按表C.1规定的试验条件、B.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附 录 D (规范性) 满载基本性能试验 D.1 动力脱开的行车制动冷态性能(O型)试验 D.1.1 车辆在满载状态下,按B.1进行试验。 D.1.2 按表B.1规定的制动初速度,以合理幅度逐渐增加管路压力/控制力,进行一系列制动,绘制控 制力、减速度、管路压力与时间的关系曲线。 D.1.3 对允许挂接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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