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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5081-2024 (GB/T45081-2024) | | 中文名称 | 人工智能 管理体系 | | 英文名称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Management syste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03.100.70 | | 字数估计 | 46,416 |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 实施日期 | 2024-11-2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5081-2024: 人工智能 管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35.020;03.100.70CCS L 01
人工智能 管理体系
(ISO/IEC 42001:2023,Information technology-Artificial intelligence-
2024⁃11⁃28 发布
2024⁃11⁃28 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组织环境····4
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4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5
4.3 确定人工智能管理体系的范围···5
4.4 人工智能管理体系····5
5 领导作用····5
5.1 领导作用和承诺····5
5.2 人工智能方针···6
5.3 岗位、职责和权限····6
6 策划·····6
6.1 应对风险和机会的措施····6
6.2 人工智能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8
6.3 变更的策划····9
7 支持·····9
7.1 资源····9
7.2 能力····9
7.3 意识····9
7.4 沟通····9
7.5 文件化信息·····10
8 运行·····10
8.1 运行的策划和控制···10
8.2 人工智能风险评估···11
8.3 人工智能风险应对···11
8.4 人工智能系统影响评估····11
9 绩效评价····11
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11
9.2 内部审核····11
9.3 管理评审····12
10 改进·····12
10.1 持续改进····12
10.2 不符合和纠正措施···12
附录 A(规范性) 参考控制目标与控制···14
附录 B(规范性) 人工智能控制的实施指南···17
B.1 概述····17
B.2 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方针···17
B.3 内部组织·····18
B.4 人工智能系统的资源····19
B.5 评估人工智能系统的影响····21
B.6 人工智能系统生存周期···24
B.7 人工智能系统的数据····29
B.8 人工智能系统相关方的信息····30
B.9 人工智能系统的使用····32
B.10 第三方及客户关系···34
附录 C(资料性) 潜在的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组织目标和风险源···36
C.1 概述····36
C.2 目标····36
C.3 风险源·····37
附录 D(资料性) 跨领域或跨行业使用人工智能管理体系····38
D.1 概述····38
D.2 人工智能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的集成·····38
参考文献·····40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等同采用 ISO/IEC 42001:2023《信息技术 人工智能 管理体系》。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体系保持一致,将标准名称改为《人工智能 管理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广州赛西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阿里云
计算有限公司、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燧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商
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
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宁、黄胜华、杨舟、马万钟、林冠辰、郑文先、孟令中、徐浩、饶雪、李玮、薛学琴、
贾一君、沈芷月、张万里、刘张宇、王宁、李根、梁乔玲、梅敬青、蒋燕、孙佩、纪元隆、乔玉平、杨彤晖、钟俊浩、
林一伟、蒋慧、吴庚、陈敏刚、高永超、童庆。
人工智能 管理体系
1 范围
本文件为在组织范围内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规定了要求并提供了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或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本文件旨在帮助组织负责任地开
发、提供或使用人工智能系统,以实现其目标,并满足适用的法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义务和期望。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规模、类型和性质的提供或使用人工智能系统产品或服务的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ISO/IEC 22989:2022 信息技术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概念和术语(Information technology-Ar
tificial intelligence-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ncepts and terminology)
3 术语和定义
ISO/IEC 22989:202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组织 organization
为实现目标(3.6),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 1: 组织的概念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监管机构、合伙企业、慈善机构或研
究机构,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有或私有。
注 2: 如果组织是大型实体的某个组成部分,那么术语“组织”仅指在人工智能管理体系(3.4)范围内的这个组成
部分。
3.2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能够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影响或自认为受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3.1)。
注: ISO/IEC 22989:2022的 5.19中提供了人工智能相关方的概述。
3.3
最高管理者 top 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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