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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5096-2024 (GB/T45096-2024) | | 中文名称 |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价指标 | | 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indicators for urban green freight distribu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22,252 |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 实施日期 | 2025-03-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5096-2024: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价指标
ICS 03.220.20
CCSR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价指标
2024-11-28发布
2025-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指标 1
5 评价指标计算 2
6 评价指标权重和结果 13
7 数据采集 13
附录A(规范性) 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权重 14
参考文献 1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
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弢、焦雯雯、甘家华、刘佳昆、李云汉、蒋惠园、魏永存、陈波莅、林锦鸿、成倩倩、
李绪茂、冷智强、周也方、向宏杨、何荣荣、苏华正、冯淑贞、刘洪君、闫旺、王赵明、侯春霞、张矢宇、郑亚红、
陈沿伊、穆长泽、杨光、丁然、李彦林、王亚楠、董娜。
引 言
本文件通过评价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组织模式、市场主体、信息资源、政策环境等城市货运配送构
成要素的低碳化、集约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水平,以及绿色化绩效表征情况,实现对城市货运配送绿
色化发展水平的定量化分析。
本文件有利于推动城市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
城市管理者制定政策和确定重点发展领域提供参考。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价指标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价指标,规定了评价指标计算、权重和结果、数据采集等。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水平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358.2 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2部分:应用统计
GB/T 19680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GB/T 24361 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运用低碳和智能的装备技术、组织模式等,在城市城区内合理规划和实施运输、储存、装卸、搬运等
物流活动。
3.2
共同配送 jointdistribution
由多个企业或其他组织整合多个客户的货物需求后联合组织实施的配送方式。
[来源:GB/T 18354-2021,4.38]
4 评价指标
4.1 选取原则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如下:
a) 系统性原则,涵盖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组织模式、市场主体、信息资源、政策环境等城市货运配
送各个构成要素;
b) 必要性原则,以尽可能少的指标,体现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工作的基本特征和关键环节;
c) 导向性原则,突出低碳化、集约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导向,以及绿色化绩效表征结果;
d) 阶段性原则,充分体现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阶段特点,既体现重点发展领域,又体现前瞻性
发展方向。
4.2 评价指标构成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价指标包括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按表1所示。
表1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价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基础设施
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及功能
公共配送中心数量及功能
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及功能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临时停车位数量
车辆及配套设施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新能源占比
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与公共充电桩(标准桩)的比例
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占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的比例
物流组织
商贸流通企业采用集约化配送的比例
标准托盘使用率
市场主体
专业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
城市货运配送市场集中度
智能化水平
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智能化调度占比
智能化仓储占比
智能化配送应用情况
绩效表征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利用效率提升情况
城市物流费用率降低情况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情况
政策环境
城市货运配送支持政策实施情况
城市货运配送通行政策实施情况
5 评价指标计算
5.1 基础设施
5.1.1 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及功能
5.1.1.1 指标内涵
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是具有仓储、分拨、配载、配送、信息服务、中转换装等功能的物流园区。干支
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及功能指标用于评价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满足城市干线规模化运输与支线集散分
拨需求和节能低碳要求的程度,分为数量要求和功能要求:
---数量要求,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
---功能要求,包括干线规模化运输与支线集散分拨一体化组织、干线甩挂运输或多式联运和近零
碳排放等。
5.1.1.2 计算方法
5.1.1.2.1 数量要求
数量要求分值为60分。计算投入运营的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与城区常住人口数量的比例,按
表2计算得分。
表2 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要求得分计算
城市规模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个 得分
超大城市
(1000万人及以上)
≥0.5 60
< 0.5 按公式(1)计算得分
特大城市
(500万人及以上且1000万人以下)
≥0.8 60
< 0.8 按公式(1)计算得分
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
(500万人以下)
≥1 60
< 1 按公式(1)计算得分
Qa1=60×
z1
(1)
式中:
Qa1---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要求得分;
A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
z1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数量满分值,超大城市为0.5,特大城市为0.8,大城
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为1。
5.1.1.2.2 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分值为40分,按公式(2)计算得分。
Qa2=
n1
i=1
(ABi+ACi+ADi)
n1
(2)
式中:
Qa2 ---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功能要求得分;
ABi ---各个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干线甩挂运输或多式联运功能要求得分,其中实现干线甩挂运
输或多式联运得18分,否则得0分;
ACi ---各个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支线集散分拨功能要求得分,其中实现支线集散分拨得
18分,否则得0分;
ADi ---各个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近零碳排放功能要求得分,其中实现近零碳排放得4分,否则
得0分;
n1 ---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个数。
5.1.2 公共配送中心数量及功能
5.1.2.1 指标内涵
公共配送中心是具有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为多个配送企业提供服务的
物流场所。公共配送中心数量及功能指标用于评价公共配送中心满足城市专业化公共配送需求和节能
低碳要求的程度,分为数量要求和功能要求:
---数量要求,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公共配送中心数量;
---功能要求,包括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和近零碳排放等。
5.1.2.2 计算方法
5.1.2.2.1 数量要求
数量要求分值为60分。计算投入运营的公共配送中心数量与城区常住人口数量的比例,按表3计
算得分。
表3 公共配送中心数量要求得分计算
城市规模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公共配送中心数量/个 得分
超大城市
(1000万人及以上)
≥1 60
< 1 按公式(3)计算得分
特大城市
(500万人及以上且1000万人以下)
≥1.2 60
< 1.2 按公式(3)计算得分
大城市
(100万人及以上且500万人以下)
≥1.5 60
< 1.5 按公式(3)计算得分
中等城市、小城市
(100万人以下)
≥2 60
< 2 按公式(3)计算得分
Qb1=60×
z2
(3)
式中:
Qb1---公共配送中心数量要求得分;
B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公共配送中心数量;
z2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公共配送中心数量满分值,超大城市为1,特大城市为1.2,大城市为
1.5,中等城市、小城市为2。
5.1.2.2.2 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分值为40分,按公式(4)计算得分。
Qb2=
n2
i=1
(BBi+BCi+BDi+BEi)
n2
(4)
式中:
Qb2 ---公共配送中心功能要求得分;
BBi ---各个公共配送中心统一存储功能要求得分,其中实现统一存储得12分,否则得0分;
BCi ---各个公共配送中心集中分拣功能要求得分,其中实现集中分拣得12分,否则得0分;
BDi ---各个公共配送中心共同配送功能要求得分,其中实现共同配送得12分,否则得0分;
BEi ---各个公共配送中心近零碳排放功能要求得分,其中实现近零碳排放得4分,否则得0分;
n2 ---公共配送中心个数。
5.1.3 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及功能
5.1.3.1 指标内涵
末端共同配送站是具有停靠、装卸、分拣、临时存储等功能,为多个配送企业提供共同配送服务的末
端站点。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及功能指标用于评价末端共同配送站满足城市社区、高校、商务区等末端
商品配送需求的程度,分为数量要求和功能要求:
---数量要求,每百万人口拥有的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
---功能要求,包括停靠、装卸、分拣、临时存储等。
5.1.3.2 计算方法
5.1.3.2.1 数量要求
数量要求分值为60分。计算城区投入运营的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与城区常住人口数量的比例,按
表4计算得分。
表4 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要求得分计算
城市规模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个 得分
超大城市
(1000万人及以上)
≥20 60
< 20 按公式(5)计算得分
特大城市
(500万人及以上且1000万人以下)
≥30 60
< 30 按公式(5)计算得分
大城市
(100万人及以上且500万人以下)
≥50 60
< 50 按公式(5)计算得分
中等城市、小城市
(100万人以下)
≥100 60
< 100 按公式(5)计算得分
Qc1=60×
z3
(5)
式中:
Qc1---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要求得分;
C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
z3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末端共同配送站数量满分值,超大城市为20,特大城市为30,大城市为
50,中等城市、小城市为100。
5.1.3.2.2 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分值为40分,按公式(6)计算得分。
Qc2=
n3
i=1
CBi
n3
(6)
式中:
Qc2---末端共同配送站功能要求得分;
CBi---各个末端共同配送站功能要求得分,其中实现停靠、装卸、分拣、临时存储功能得40分,有
一项功能未实现得0分;
n3 ---末端共同配送站个数。
5.1.4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临时停车位数量
5.1.4.1 指标内涵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临时停车位是在城区设有交通标志或标线且专门用于城市物流配送汽车装卸货
临时停放的区域。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临时停车位数量指标用于评价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临时停车位满足
城市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货车装卸货临时停放需求的程度,即每百万人口
拥有的临时货车停车位数量。
5.1.4.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城区的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临时停车位数量与城区常住人口数量的比例,按表5
计算得分。
表5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临时停车位数量得分计算
城市规模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临时货车停车位数量/个 得分
超大城市
(1000万人及以上)
≥20 100
< 20 按公式(7)计算得分
特大城市
(500万人及以上且1000万人以下)
≥30 100
< 30 按公式(7)计算得分
大城市
(100万人及以上且500万人以下)
≥50 100
< 50 按公式(7)计算得分
中等城市、小城市
(100万人以下)
≥100 100
< 100 按公式(7)计算得分
Qd1=100×
z4
(7)
式中:
Qd1---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临时停车位数量得分;
D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临时货车停车位数量;
z4 ---每百万人口拥有的临时货车停车位数量满分值,超大城市为20,特大城市为30,大城市为
50,中等城市、小城市为100。
5.2 车辆及配套设施
5.2.1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新能源占比
5.2.1.1 指标内涵
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是指符合GB/T 29912要求,在城市城区内从事货物运输(包括快件接
送)服务,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包括但不限于纯电动货车、混合动力
电动货车、燃料电池电动货车、氢发动机货车。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新能源占比指标用于评价城市物流配
送汽车新能源化程度。
5.2.1.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保有量占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保有量的比例,比例大
于或等于20%,得100分;小于20%,按公式(8)计算得分。
Qh=100×
z5
(8)
式中:
Qh---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新能源占比得分;
H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新能源占比;
z5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新能源占比满分值,取值为20%。
5.2.2 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与公共充电桩(标准桩)的比例
5.2.2.1 指标内涵
评价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使用需求的程度。
5.2.2.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保有量与可用于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的公共充
电桩(标准桩)的比例,比例小于或等于1,得100分;大于1,按公式(9)计算得分。
Qj=100×
z6
(9)
式中:
Qj---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与公共充电桩(标准桩)的比例得分;
J ---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与公共充电桩(标准桩)的比例;
z6 ---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与公共充电桩(标准桩)的比例满分值,取值为1。
5.2.3 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占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的比例
5.2.3.1 指标内涵
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是指符合GB/T 29912、JT/T 1178.1和QC/T 449要求,在城市城区从事货物
运输(包括快件接送)服务,装备温度调节设备、车厢具有一定保持预设温度范围功能的货物运输车
辆,包括但不限于冷藏车、保温车。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占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的比例用于评价城市物流配
送汽车中冷链配送车辆配置专业化程度。
5.2.3.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保有量占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保有量的比例,比例大于或等
于0.5%,得100分;小于0.5%,按公式(10)计算得分。
Qk=100×
z7
(10)
式中:
Qk---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占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的比例得分;
K ---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占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的比例;
z7 ---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占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的比例满分值,取值为0.5%。
5.3 物流组织
5.3.1 商贸流通企业采用集约化配送的比例
5.3.1.1 指标内涵
评价商贸流通企业采用集约化配送的程度。
5.3.1.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城市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配送和集中配送的货运量占城市全部商品配送货
运总量的比例,比例大于或等于50%,得100分;小于50%,按公式(11)计算得分。
Ql=100×
z8
(11)
式中:
Ql---商贸流通企业采用集约化配送的比例得分;
L ---商贸流通企业采用集约化配送的比例;
z8 ---商贸流通企业采用集约化配送的比例满分值,取值为50%。
5.3.2 标准托盘使用率
5.3.2.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托盘标准化程度。
5.3.2.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城市标准托盘数量占城市托盘总数量的比例,比例大于或等于35%,得
100分;小于35%,按公式(12)计算得分。
Qm=100×
z9
(12)
式中:
Qm ---标准托盘使用率得分;
M ---标准托盘使用率;
z9 ---标准托盘使用率满分值,取值为35%。
5.4 市场主体
5.4.1 专业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
5.4.1.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专业化程度。
5.4.1.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按照GB/T 19680规定划分的AAA级(含)以上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按
表6计算得分。
表6 专业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得分计算
城市规模 AAA级(含)以上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个 得分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
(500万人及以上)
≥8 100
< 8 按公式(13)计算得分
大城市
(100万人及以上且500万人以下)
≥5 100
< 5 按公式(13)计算得分
中等城市、小城市
(100万人以下)
≥1 100
< 1 0
Qp=100×
z10
(13)
式中:
Qp---专业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得分;
P ---专业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
z10---专业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满分值,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为8,大城市为5,中等城市、小城
市为1。
5.4.2 城市货运配送市场集中度
5.4.2.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货运配送行业集约化程度。
5.4.2.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按照企业的货运总量排名,城市货运配送行业内前10家企业城市货运量总和
占全市城市货运量的比例,比例大于或等于40%,得100分;小于40%,按公式(14)计算得分。
Qr=100×
z11
(14)
式中:
Qr---城市货运配送市场集中度得分;
R ---城市货运配送市场集中度;
z11---城市货运配送市场集中度满分值,取值为40%。
5.5 智能化水平
5.5.1 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5.5.1.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满足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和服务需求的程度,分为建设要求和
功能要求。
---建设要求,建成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功能要求,包括信息联通功能,整合行业主管部门政务信息,与上下游部门、企业信息交互共
享;运行监测功能,进行车辆、企业监测和数据分析;服务功能,为企业和司机提供信息查询等
服务。
5.5.1.2 计算方法
5.5.1.2.1 建设要求
建设要求分值为50分。建成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得50分,未建成得0分。
5.5.1.2.2 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分值为50分。其中,实现信息连通功能得15分,实现运行监测功能得20分,实现服务功
能得15分;否则得0分。
5.5.2 智能化调度占比
5.5.2.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货运配送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车辆运行智能化调度的程度。
5.5.2.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已实现智能化调度的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个数占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数量的比
例,比例大于或等于90%,得100分;小于90%,按公式(15)计算得分。
Qs=100×
z13
(15)
式中:
Qs---智能化调度占比得分;
S ---智能化调度占比;
z13---智能化调度占比满分值,取值为90%。
5.5.3 智能化仓储占比
5.5.3.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仓库(含分拨中心)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货物仓储智能化的程度。
5.5.3.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已实现智能化仓储的仓库(含分拨中心)个数占城市仓库(含分拨中心)总数的
比例,比例大于或等于50%,得100分;小于50%,按公式(16)计算得分。
Qt=100×
z14
(16)
式中:
Qt---智能化仓储占比得分;
T ---智能化仓储占比;
z14---智能化仓储占比满分值,取值为50%。
5.5.4 智能化配送应用情况
5.5.4.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开展无人车配送、低空无人配送等智能化配送应用水平,分为开展要求和稳定运营要求:
---开展要求,开展无人车配送、低空无人配送等任意一种智能化配送应用;
---稳定运营要求,具有运营超过一年及以上的稳定配送路线。
5.5.4.2 计算方法
5.5.4.2.1 开展要求
开展要求分值为50分。已开展无人车配送、低空无人配送等任意一种智能化配送应用得50分,未
开展得0分。
5.5.4.2.2 稳定运营要求
稳定运营要求分值为50分。具有运营超过一年及以上的稳定配送路线得50分,运营未超过一年
得0分。
5.6 绩效表征
5.6.1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利用效率提升情况
5.6.1.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利用效率改善情况。
5.6.1.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年均日单车行驶里程,里程大于或等于150km,得100分;
里程小于150km,计算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年均日单车行驶里程较上一年提升比例,比率大于或等于
5%,得100分;小于5%,按公式(17)计算得分。
QU=100×
z16
(17)
式中:
QU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利用效率提升情况得分;
U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利用效率提升情况,小于或等于0的,按0计算;
z16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利用效率提升情况满分值,值为5%。
5.6.2 城市物流费用率降低情况
5.6.2.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物流成本降低情况。
5.6.2.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城市物流总费用与城市货物周转量的比例。物流总费用按照GB/T 24361的
要求核算。比例小于或等于0.75元/(t·km),得100分;比例大于0.75元/(t·km),计算城市物流费
用率较上一年下降比例,比例大于或等于4%,得100分;小于4%,按公式(18)计算得分。
QV=100×
z17
(18)
式中:
QV ---城市物流费用率降低情况得分;
V ---城市物流费用率降低情况,小于或等于0的,按0计算;
z17 ---城市物流费用率降低情况满分值,取值为4%。
5.6.3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情况
5.6.3.1 指标内涵
评价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情况。
5.6.3.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计算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年均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较上一年下降比例。
其中,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年均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19)计算,指标的取值见表7。城
市物流配送汽车年均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较上一年下降比例大于或等于1%,得100分;小
于1%,按公式(20)计算得分。
E=
i=1
ADi×EFi
i=1
RTi
(19)
式中:
E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年均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千克每吨公里[kg/
(t·km)];
i ---燃烧的化石燃料类型;
ADi ---第i种化石燃料的年消耗量,单位为千克(kg);
EFi ---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
RTi ---第i种化石燃料类型的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年货物周转量单位为吨公里(t·km)。
表7 二氧化碳排放量测算相关指标取值
能源类型 各类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
汽油/(kg/kg) 2.93
柴油/(kg/kg) 3.10
天然气/(kg/m3) 2.16
电 0
QW=100×
z18
(20)
式中:
QW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情况得分;
W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情况,小于或等于0的,按0计算;
z18 ---城市物流配送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情况满分值,取值为1%。
5.7 政策环境
5.7.1 城市货运配送支持政策实施情况
5.7.1.1 指标内涵
评价支持城市货运配送发展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具体包括促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的综合
性政策,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在新能源车购置与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模式
推广应用、市场主体培育、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五方面给予支撑保障等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
5.7.1.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其中,制定综合性政策得25分;协同推进城市货运配送工作得25分;在新能源车
购置与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市场主体培育、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五方面给予支撑保障
得50分;否则,得0分。
5.7.2 城市货运配送通行政策实施情况
5.7.2.1 指标内涵
评价货运配送便利通行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分为定期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调查、定期开展企业
评价、优化通行政策、制定新能源便利通行停车政策四方面:
---定期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应用到城市货运配送相关管理工作;
---定期开展企业评价,定期对城市货运配送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进行评价,并结合评价结
果给予支持政策;
---优化通行政策,科学制定货运配送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和停放措施;
---制定新能源便利通行停车政策,为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汽车制定并实施更加优惠和便利的通
行停车政策。
5.7.2.2 计算方法
分值为100分。其中,定期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调查得25分;定期开展企业评价得25分;优化
通行政策得25分;制定新能源便利通行停车政策得25分;否则,得0分。
6 评价指标权重和结果
6.1 评价指标权重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设置按照附录A的规定。
6.2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指标权重,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到100分以内的评价结果。
7 数据采集
评价指标所需数据按自然年进行采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政策文件;
---统计数据;
---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集的数据;
---按照GB/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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