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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5314-2025 (GB/T45314-2025) | | 中文名称 | 道路车辆 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Road vehicles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hands free communication and voice interac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3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10 | | 字数估计 | 62,639 |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 实施日期 | 2025-02-2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5314-2025: 道路车辆 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ICS 43.040.10
CCST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车辆 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性能要求
及试验方法
2025-02-28发布
2025-02-28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免提终端通话质量要求 5
4.1 时延 5
4.2 响度评定值 5
4.3 灵敏度/频率响应 6
4.4 单向通话语音质量 7
4.5 空闲信道噪声 8
4.6 带外信号处理性能 8
4.7 失真 8
4.8 回声抑制性能 9
4.9 开关特性 11
4.10 双讲性能 11
4.11 背景噪声传输 13
5 紧急呼叫通话质量要求 15
5.1 时延 15
5.2 响度评定值 15
5.3 灵敏度/频率响应 16
5.4 空闲信道噪声 17
5.5 回声抑制性能 18
5.6 发送方向的单讲激活特性 18
5.7 双讲性能 18
5.8 背景噪声传输 18
6 语音交互性能和功能要求 19
6.1 语音唤醒 19
6.2 声源定位准确率 20
6.3 句识别准确率 21
6.4 交互成功率 21
6.5 唤醒响应时间 22
6.6 交互响应时间 22
6.7 语音交互终端功能 22
7 试验方法 22
7.1 试验条件 22
7.2 通话质量试验 27
7.3 语音交互性能和功能试验 42
附录A(规范性) 典型噪声场景 45
A.1 免提终端通话质量和语音交互性能试验噪声场景 45
A.2 紧急呼叫通话质量试验噪声场景 45
附录B(规范性) 车载语音交互终端功能 46
B.1 导航模块 46
B.2 空调模块 46
B.3 蓝牙电话模块 46
B.4 音频模块 46
B.5 本地设置模块 46
B.6 车控设置模块 46
B.7 生活服务模块 46
附录C(规范性) 试验使用移动电话性能检查 47
C.1 测试系统 47
C.2 时延 47
C.3 响度评定值 48
C.4 线性度 49
C.5 灵敏度/频率响应 49
C.6 发送方向噪声消除性能 51
C.7 单向通话语音质量 51
C.8 声控制关闭的确定 52
附录D(资料性) 时延的定义 53
D.1 免提终端时延的定义 53
D.2 紧急呼叫时延的定义 54
参考文献 5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达安
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海德声学(上海)科
技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
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远盟道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百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喆、李铮、周丽铃、陈睿、刘勇、丁亚平、吴伟琨、金顺佳、戴旭昶、姜国凯、窦汝鹏、
张起朋、龚静、陈林、詹灯辉、梁华文、张悦琪、岳清玉、侯伟毅、余陈州、王敏、张兴旺、郑毓红、李燕、王希诚、
刁立凯、马文玉、陈璐璐、董莉娜、侯炜、吴凤英、王新年、李博、胡本贝、张龙、杨中远。
道路车辆 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性能要求
及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的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性能要求,并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配有车载扬声器免提通话终端、车载紧急呼叫终端、车载语音交互终端的 M1 类和
N1 类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ITU-TG.122-1993 国内系统对国际连接的稳定度和发话回声的影响(Influenceofnational
ITU-TP.57 人工耳(Artificialears)
HATS)
jectivetestmethods]
ment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网络系统模拟器 systemsimulator
用于模拟移动通信网络的设备,其一侧装有无线电接口,另一侧装有接受方向和发送方向的电输
入/输出接口。
3.2
受试装置 deviceundertest;DUT
被测试的装置。
注:此处指搭载了车载扬声器免提通话终端、车载紧急呼叫终端、车载语音交互终端的 M1 类和N1 类车辆。
3.3
编解码器 codec
数字通信中具有编码、解码功能的器件或软件。
[来源:ITU-TP.1100-2019,3.2.2]
3.4
窄带语音 narrowbandspeech
至少覆盖300Hz~3400Hz语音业务的传输频带。
3.5
宽带语音 widebandspeech
至少覆盖150Hz~7000Hz语音业务的传输频带。
[来源:ITU-TP.1100-2019,3.2.23]
3.6
免提终端 hands-freeterminal
用户通话过程中无需手持的通话终端。
注:此处指车载扬声器免提通话终端,包含车载扬声器免提通话终端、车载紧急呼叫终端。
3.7
车辆内部车载免提终端和移动电话之间的无线传输连接。
[来源:ITU-TP.1100-2019,3.2.21,有修改]
3.8
由多种时域信号组成的信号。
[来源:ITU-TP.1100-2019,3.2.3]
3.9
安装仿真耳和仿真嘴从头顶向下延伸到腰部的人体模拟设备。
注:其设计用于模拟一般人耳声音拾取特性及中等体型成年人所产生的声衍射,并重现人嘴部发音的声场,供电声
测量使用。
[来源:ITU-TP.58-2023,3.1.6]
3.10
仿真耳 simulationear
由一个声耦合腔和一个经过校准的传声器组成的用来测量声压的设备。
注:声耦合腔在20Hz~20000Hz频率范围内,接近一般成年人耳的声阻抗。最接近车辆中心线的仿真耳为内
侧耳。
[来源:ITU-TP.57-2021,3.2.3]
3.11
仿真嘴 simulationmouth
用于模拟人嘴平均指向性的特殊人工声源。
注:仿真嘴配备有用于定位的唇环,可固定于仿真嘴上。
[来源:ITU-TP.51-1996,4.1]
3.12
伦巴效应 lombardeffect
由噪声引起的说话行为的变化。
[来源:ITU-TP.1100-2019,7.1.3]
3.13
网络系统模拟器的语音编解码器的输出口或输入口。
3.14
HATS参考点 HATSreferencepoint
嘴参考点 mouthreferencepoint;MRP
距仿真嘴唇环外平面中心轴线正前方25mm的点。
[来源:ITU-TP.51-1996,4.7]
3.16
免提参考点 hands-freereferencepoint;HFRP
距仿真嘴唇环外平面中心轴线正前方500mm的点。
注:在自由场条件下,在该点进行免提声压校准。
[来源:ITU-TP.1100-2019,3.2.8]
3.17
耳参考点 earreferencepoint;ERP
位于HATS左右耳道入口点。
[来源:ITU-TP.57-2021,3.2.7]
3.18
耳鼓参考点 ear-drumreferencepoint;DRP
位于HATS耳道底部对应耳鼓膜位置的点。
[来源:ITU-TP.57-2021,3.2.9]
3.19
线性均衡 linearequalization;LIN
信号直接传输,不做任何处理的均衡。
3.20
自由场均衡 free-fieldequalization;FF
对HATS接收方向传输特性的均衡,使得 HATS对消声环境中正前方入射的声波具有平直的频
率特性。
[来源:ITU-TP.1100-2019,3.2.6]
3.21
对HATS接收方向传输特性的均衡,使得 HATS在扩散场条件下正前方入射的声波具有平直的
频率特性。
注:均衡是针对 HATS进行的,表示为1/3倍频程子频带内 HATS参考点处的无扰扩散场平均声压(即未放置
HATS时 HATS参考点处的无扰扩散场平均声压)和放入 HATS后耳鼓参考点的平均声压之比。
[来源:ITU-TP.1100-2019,3.2.4]
3.22
当接收方向音量可调时,避免使音响系统过载和在回声路径中引入非线性关系,并使得接收方向响
度评定值最大的音量。
3.23
为使得接收方向响度评定值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音量(当接收音量可调时),或车载终端的默认音量
(当接收方向音量不可调时)。
3.24
发声的用户嘴与网络端电接口之间的响度损耗。
注:此处的响度损耗定义为驱动声压与所测电压比值的加权平均值。
[来源:ITU-TP.1100-2019,3.2.20]
3.25
网络端电接口与听音用户耳朵之间的响度损耗。
注:此处的响度损耗定义为驱动电动势与所测声压比值的加权平均值。
[来源:ITU-TP.1100-2019,3.2.19]
3.26
检查试验使用移动电话性能时,网络端电接口与短距离无线传输互连点之间的响度损耗。
3.27
在有背景噪声情况下,对背景噪声的传输质量(N-MOS)、语音的传输质量(S-MOS)、整体传输质量
(G-MOS)进行评价的指标。
3.28
聆听努力度 listeningeffort
经过通信系统传输后语音的聆听需努力程度。
3.29
处于音频流监听状态的语音交互终端,在检测到特定的特征或事件出现后,切换到命令字识别、连
续语音识别等其他处理状态的过程。
3.30
唤醒词 wakeupword
用于语音唤醒处于关键字识别状态的语音交互终端所用的结构化关键字集。
3.31
误唤醒 falsewakeup
语音唤醒过程中出现的,无音频流或者音频流中没有出现唤醒所需的特征或事件时,语音交互终端
被唤醒的现象。
3.32
对声源位置的判断过程。
4 免提终端通话质量要求
4.1 时延
4.1.1 在不使用短距离无线传输(SRWT)情况下的时延
按7.2.1进行试验,驾驶员座位的时延应满足以下要求:
---环回时延(Trtd)小于210ms;
---由免提信号处理引入的免提实现相关环回时延(Trtdimp)不超过110ms。
4.1.2 在使用SRWT情况下的时延
按7.2.1进行试验,驾驶员座位的时延应满足以下要求:
---使用窄带语音时,Trtd应小于120ms;使用宽带语音时,Trtd小于130ms;
---由免提信号处理引入的Trtdimp不超过110ms。
4.2 响度评定值
4.2.1 发送方向响度评定值
驾驶员座位的发送方向响度评定值(SLR)按7.2.2.1进行试验,互连点(POI)处的SLR应处于9dB~
17dB范围内。
4.2.2 接收方向响度评定值
驾驶员座位的接收方向响度评定值(RLR)按7.2.2.2进行试验。
若接收方向音量不可调节,则POI处的RLR应处于-2dB~6dB范围内。
若接收方向音量可调节,则应满足:
---至少在一个音量设置RLR达到以上要求;
---标称音量RLR至少比最大音量(若音量可调)RLR大15dB;
---至少有一个音量设置能保证在任何可能的通话和噪声环境下,信噪比(S/N)至少为6dB。
4.2.3 发送方向响度评定值的线性度
按7.2.2.3进行试验,驾驶员座位的SLR应满足:
---发送方向信号电平相对标称电平-3dB时,SLR与使用标称值测得的SLR的偏差不超过
-0.5dB;
---发送方向信号电平相对标称电平+6dB时,SLR与使用标称值测得的SLR的偏差不超过
0.5dB。
4.2.4 接收方向响度评定值的线性度
按7.2.2.4进行试验,标称音量设置下,驾驶员座位的RLR应满足:
---接收方向信号电平相对标称电平-5dB时,RLR与使用标称值测得的RLR的偏差不超过
-0.5dB;
---接收方向信号电平相对标称电平+5dB时,RLR与使用标称值测得的RLR的偏差不超过
0.5dB。
4.3 灵敏度/频率响应
4.3.1 发送方向灵敏度/频率响应
按7.2.3.1进行试验,驾驶员座位的发送方向灵敏度/频率响应曲线,使用窄带语音时应符合表1的
要求;使用宽带语音时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1 窄带发送方向灵敏度/频率响应的限值
频率
Hz
灵敏度上限
dB
灵敏度下限
dB
200 4 -
250 4 -
315 4 -10
400 4 -9
500 4 -8
630 4 -7
800 4 -6
1000 4 -4
1300 6 -4
1600 7 -4
2000 8 -4
2500 8 -4
3100 8 -4
4000 4 -
注:试验时将本表给出的灵敏度/频率相邻坐标点进行连线,构成连续框线。该框线是一个浮动框。
表2 宽带发送方向灵敏度/频率响应的限值
频率
Hz
灵敏度上限
dB
灵敏度下限
dB
100 4 -
125 4 -10
200 4 -4
1000 4 -4
5000 - -4
6300 9 -7
8000 9 -
注:试验时将本表给出的灵敏度/频率相邻坐标点进行连线,构成连续框线。该框线是一个浮动框。
4.3.2 接收方向灵敏度/频率响应
按7.2.3.2进行试验,驾驶员座位的接收方向灵敏度/频率响应曲线,使用窄带语音时应符合表3的
要求;使用宽带语音时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3 窄带接收方向灵敏度/频率响应的限值
频率
Hz
灵敏度上限
dB
灵敏度下限
dB
200 6 -
250 6 -
315 6 -9
400 6 -6
3100 6 -6
4000 6 -
注:试验时将本表给出的灵敏度/频率相邻坐标点进行连线,构成连续框线。该框线是一个浮动框。
表4 宽带接收方向灵敏度/频率响应的限值
频率
Hz
灵敏度上限
dB
灵敏度下限
dB
125 8 -
200 8 -12
250 8 -9
315 7 -6
400 6 -6
5000 6 -6
6300 6 -9
8000 6 -
注:试验时将本表给出的灵敏度/频率相邻坐标点进行连线,构成连续框线。该框线是一个浮动框。
4.4 单向通话语音质量
4.4.1 发送方向语音质量
按7.2.4.1进行试验,发送方向语音质量应满足:
---使用窄带语音时:听音平均意见分(MOSLQO)至少为3.0;
---使用宽带语音时:MOSLQO至少为3.6。
4.4.2 接收方向语音质量
按7.2.4.2进行试验,标称音量下,接收方向语音质量应满足:
---使用窄带语音时:MOSLQO至少为3.0;
---使用宽带语音时:MOSLQO至少为3.6。
4.4.3 发送方向语音质量稳定度
按7.2.4.3进行试验,发送方向语音质量稳定度(STMOS)应不低于90。
4.4.4 接收方向语音质量稳定度
按7.2.4.4进行试验,标称音量下,接收方向STMOS应不低于90。
4.5 空闲信道噪声
4.5.1 发送方向空闲信道噪声
按7.2.5.1进行试验,对于窄带语音,发送方向空闲信道噪声应不大于-64dBm0(P)(P计权见
ITU-TO.41-1994);对于宽带语音,发送方向空闲信道噪声应不大于-64dBm0(A)。在测得信号频
域内不应出现比空闲信道噪声谱平均电平高10dB以上(含10dB)的峰值。峰值来自试验中的免提终
端。如果出现了10dB以上(含10dB)的峰值,但免提终端发送方向空闲信道噪声不大于-84dBm0(P)
(窄带)/-84dBm0(A)(宽带),则可忽略该峰值。
4.5.2 接收方向空闲信道噪声
按7.2.5.2进行试验,标称音量下,接收方向空闲信道噪声应不大于-53dBPa(A)。在测试信号频
域内不应出现比空闲信道噪声谱平均声压高10dB以上(含10dB)的峰值。峰值来自试验中的免提终
端。如果出现了10dB以上(含10dB)的峰值,但免提终端接收方向空闲信道噪声不大于-73dBPa(A),
则可忽略该峰值。
4.6 带外信号处理性能
4.6.1 发送方向带外信号处理性能
按7.2.6.1进行试验,发送方向带外信号处理性能,满足以下要求:
---在300Hz~3400Hz的频率范围内测量并使用窄带语音时,在POI处测得的信号电平应比
参考信号电平低至少35dB;
---在200Hz~7000Hz的频率范围内测量并使用宽带语音时,在POI处测得的信号电平应比
参考信号电平低至少35dB。
4.6.2 接收方向伪带外信号处理性能
按7.2.6.2进行试验,标称音量下,接收方向伪带外信号处理性能,满足以下要求:
---在4600Hz~8000Hz的频率范围内测量并使用窄带语音时,在免提扬声器处测得的信号电
平应比参考信号电平低至少45dB;
---在8600Hz~16000Hz的频率范围内测量并使用宽带语音时,在免提扬声器处测得的信号
电平,带内信号和带外信号不应比参考信号电平高10dB以上。
4.7 失真
4.7.1 发送方向失真
按7.2.7.1进行试验,发送方向谐波失真在300Hz、500Hz、1000Hz和2000Hz(2000Hz仅测试
宽带语音时使用)应不超过3%。
4.7.2 接收方向失真
按7.2.7.2进行试验,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接收方向谐波失真在300Hz、500Hz、1000Hz和2000Hz
(2000Hz仅测试宽带语音时使用)均应不超过3%:
---通过设置音量,使S/N 刚好为6dB;
---设置为最大音量(若音量可调)。
4.8 回声抑制性能
4.8.1 终端耦合损耗
按7.2.8.1进行试验,标称音量和最大音量(若音量可调)下,终端耦合损耗(TCL)应不低于46dB。
注:TCL是无计权的回声损耗。
4.8.2 时域内的回声衰减
按7.2.8.2进行试验,标称音量单讲条件下,每个时刻回声衰减值与回声衰减最大值相差不超过
6dB。如果TCL不低于46dB,但时域内的回声衰减未满足上述要求,可由试验人员主观回听测试信
号,若未发现显著回声,则可认为回声衰减与时间的关系满足要求。
4.8.3 各频段回声衰减
按7.2.8.3进行试验,标称音量下,使用窄带语音时,频域回声衰减应符合表5的要求;使用宽带语
音时,频域回声衰减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5 窄带频域回声衰减限值
频率
Hz
灵敏度上限
dB
100-20
200 -30
300 -38
800 -34
1500 -33
2600 -24
4000 -24
注:试验时将本表给出的灵敏度/频率坐标相邻频点进行连线,构成连续框线。
表6 宽带频域回声衰减限值
频率
Hz
灵敏度上限
dB
100 -41
1300 -41
3450 -46
表6 宽带频域回声衰减限值 (续)
频率
Hz
灵敏度上限
dB
5200 -46
7500 -37
8000 -37
注:试验时将本表给出的灵敏度/频率坐标相邻频点进行连线,构成连续框线。
4.8.4 无背景噪声环境下的初始回声收敛
按7.2.8.4进行试验,无背景噪声时,激活免提终端并调节到最大音量(若音量可调)后,单讲条件下
的初始回声收敛的回声衰减随时间的变化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无背景噪声环境下的初始回声收敛要求
时间
ms
回声衰减下限
dB
0 5
200 5
1000 20
1200 40
1500 40
5000 40
注:试验时将本表给出的时间/回声衰减坐标相邻时间进行连线,构成连续框线。
4.8.5 有背景噪声环境下的初始回声收敛
按7.2.8.5进行试验,有背景噪声时,激活免提终端并调节到最大音量(若音量可调)后,单讲条件下
的初始回声收敛的回声信号电平相对于时间的变化应符合表8的要求。
注:试验所用的噪声场景按照附录A中A1、A2、A3、A4。
表8 有背景噪声环境下的初始回声收敛要求
时间
ms
回声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