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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5965-202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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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5965-2025 英文版 209 GB/T 45965-2025 [PDF]天数 <=3 碳酸钠(纯碱)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 GB/T 45965-2025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5965-2025 (GB/T45965-2025)
中文名称 碳酸钠(纯碱)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
英文名称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in sodium carbonate(soda ash) industr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G11
国际标准分类 71.020
字数估计 10,183
发布日期 2025-08-01
实施日期 2026-02-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5965-2025: 碳酸钠(纯碱)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 ICS 71.020 CCSG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碳酸钠(纯碱)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 2025-08-01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天津 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德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徐州丰成盐化工有限公司、实联化工 (江苏)有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纯碱工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思伟、赵振旺、杜霞琴、夏文菊、汪万新、刘行忠、石兰英、赵祥海、王颂、楚士和、 周顺利、窦进良、王彦、李涛、汪峰、鲁强、彭建强、王将、朱爱民、王玉建、徐贝贝、柯普、董广达、陈明辉。 碳酸钠(纯碱)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碳酸钠(纯碱)行业碳减排技术的指南,包括总则、基础管理、碳减排技术、纯碱单位产 品碳排放量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建议值、碳捕集及封存。 本文件适用于碳酸钠(纯碱)生产企业碳减排技术实施的指导与建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10 工业碳酸钠 GB 29140 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32151.10-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GB/T 35802 碳酸钠生产技术规范 HG/T 5974 碳酸钠(纯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5978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碳酸钠(纯碱) 3 术语和定义 GB 29140、GB/T 32151.10-2023、GB/T 35802、HG/T 5974、HG/T 59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统计报告期内,纯碱生产企业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 注:其值等于生产过程中各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生产过程、购入电力和热力的二氧化碳净排放之和。 3.2 统计报告期内,纯碱生产企业单位合格产品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 3.3 纯碱生产企业采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和社会可接受的措施,降低纯碱制造过程中向环境释 放二氧化碳所进行的生产活动。 3.4 能实现降低纯碱生产过程中向环境所释放二氧化碳的技术。 4 总则 4.1 本文件从原料碳减排、能源碳减排、工艺碳减排、绿色低碳、智能化技术及碳捕集封存等方面对纯 碱行业碳减排提供指导。 4.2 本文件不排斥其他相关领域的碳减排技术,鼓励先进碳减排技术在纯碱生产企业的探索与创新 应用。 5 基础管理 5.1 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对低碳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和评价。 5.2 制定行之有效的碳排放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责任制,建立健全碳减排责任考核体系。 5.3 合理配备和用好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仪器,使计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基础数据进行有效的检 测、度量和计算,确保能源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4 科学、有效地组织能源统计工作,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 的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并做好能源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6 碳减排技术 6.1 原料碳减排 6.1.1 联碱法采用天然气为原料制造合成氨企业,采用回收锅炉烟道气二氧化碳为原料生产纯碱的技 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6.1.2 氨碱法纯碱生产企业有条件的直接采用卤水为原料替代原盐,减少原盐用量,以减少二氧化碳 排放。 6.1.3 加大天然碱勘探开发力度,提高天然碱产量和制碱产能,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6.2 能源碳减排 6.2.1 氨碱法纯碱生产企业有条件的可采用部分电石渣浆用于蒸馏系统,减少石灰石煅烧过程焦炭的 用量,降低能源消耗。 6.2.2 联碱法纯碱生产企业有条件的采用大型水煤浆气化炉副产蒸汽用于纯碱生产过程,降低能源 消耗。 6.2.3 回收煅烧炉气余热、蒸汽冷凝水余热用于纯碱生产过程,降低能源消耗。 6.2.4 提高绿电应用比例,降低能源消耗。 6.3 工艺碳减排 6.3.1 积极推广以下前沿技术的开发应用: a) 一步法重灰技术; b) 重碱离心机过滤技术; c) 回转干铵炉技术。 6.3.2 推动生产工艺升级改造,积极推广普及以下成熟工艺技术: a) 热法联碱工艺; b) 低浓度窑气直接加压碳化技术; c) 湿分解小苏打工艺; d) 井下循环制碱工艺; e) 氯化铵干燥气循环技术; f) 重碱二次分离技术; g) 粉体流凉碱技术。 6.3.3 推广采用以下重大节能装备,推动老旧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a) 大型内冷式碳化塔; b) 三段外冷碳化塔; c) 水平带式过滤机; d) 大型冷、盐析结晶器; e) 大型煅烧炉; f) 重碱离心机。 6.4 绿色低碳 HG/T 5974、HG/T 5978适用于本文件。 6.5 智能化技术 宜提高电气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纯碱生产线层级的生管控智能决策、智能优化控 制及自主寻优,整体完成或分布完成生产管控智能化平台建设。 7 纯碱单位产品碳排放量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建议值 7.1 纯碱产品碳排放量统计范围 7.1.1 统计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 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 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事故损耗、设备维修、开停车和年度 大修过程包括在统计范围内。 7.1.2 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过程,以及纯碱装置附属的氯化钙、小苏打、合成氨、工铵、氯化铵干燥和 热电生产过程不包括在统计范围内。 7.1.3 采用浓气制碱的联碱企业,合成氨脱碳工序计入合成氨;往联碱输送二氧化碳的低压机计入联 碱;采用变换气制碱的联碱企业,压缩机设备计入合成氨;设在联碱碳化塔前或塔后的升压设备计入联 碱。天然碱法采卤工序包括在统计范围内。 7.1.4 生产过程中回收物料时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均不扣除;向外系统输出时,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中扣除。如果涉及使用绿色电力,不直接扣减,宜单独进行报告。 7.1.5 纯碱生产中采取的必不可少的安全、环保措施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在统计范围内。 7.1.6 多用户共享的原料气、公用工程(如蒸汽、循环水等)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由各方合理分摊。 7.2 计算方法 7.2.1 统计报告期内,经厂级质量部门检验(包括复检)所有指标全部符合GB/T 210的产品计入纯碱 产量。产品质量符合GB/T 210的自用纯碱,计入产量,产品产量以实物量计。 7.2.2 二氧化碳排放量按照GB/T 32151.10-2023中的6.2计算。 7.3 纯碱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建议值 纯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宜达到表1的要求,其中1级、2级、3级分别为碳排放先进值水 平、基准值水平和限定值水平。 表1 生产方法 纯碱单位产品碳排放量/(tCO2/t) 1级 2级 3级 轻质纯碱 重质纯碱 轻质纯碱 重质纯碱 轻质纯碱 重质纯碱 氨碱法 ≤1.055 ≤1.235 ≤1.230 ≤1.430 ≤1.405 ≤1.625 联碱法 ≤0.600 ≤0.780 ≤0.828 ≤1.028 ≤1.055 ≤1.275 天然碱法 碳化法 ≤1.454 ≤1.634 ≤1.661 ≤1.861 ≤1.868 ≤2.088 蒸发法 ≤1.351 ≤1.531 ≤1.558 ≤1.758 ≤1.765 ≤1.985 8 碳捕集及封存 8.1 碳捕集 8.1.1 生产过程低浓度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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