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46023.3-2025, GB/T46023.3-2025, GBT 46023.3-2025, GBT46023.3-2025
| 标准编号 | GB/T 46023.3-2025 (GB/T46023.3-2025) | | 中文名称 | 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 第3部分:悬浮粒子调光玻璃 | | 英文名称 | Smart glazing used on road vehicles - Part 3: Electro-field modulated particle orientation glaz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C2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60 | | 字数估计 | 22,256 |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 实施日期 | 2026-0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023.3-2025: 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 第3部分:悬浮粒子调光玻璃
ICS 43.040.60
CCST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
第3部分:悬浮粒子调光玻璃
2025-08-01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4.1 调光区域外观质量 2
4.2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偏差 3
4.3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均匀性 3
4.4 调光区域紫外线透射比 4
4.5 调光区域明暗对比度 4
4.6 调光区域明暗开口区间偏差 4
4.7 调光区域颜色均匀性 4
4.8 感知转换时间 4
4.9 完全转换时间 4
4.10 视在功率 4
4.11 绝缘电阻 4
4.12 温湿度耐久性 4
4.13 辐照耐久性 5
4.14 电磁屏蔽效能 5
4.15 超压性能 5
5 试验方法 5
5.1 通则 5
5.2 调光区域外观质量 6
5.3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偏差 6
5.4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均匀性 6
5.5 调光区域紫外线透射比 7
5.6 调光区域明暗对比度 7
5.7 调光区域明暗开口区间偏差 8
5.8 调光区域颜色均匀性 8
5.9 感知转换时间 9
5.10 完全转换时间 10
5.11 视在功率 11
5.12 绝缘电阻 12
5.13 温湿度耐久性 12
5.14 辐照耐久性 13
5.15 电磁屏蔽效能 13
5.16 超压性能 14
6 检验规则 14
6.1 总则 14
6.2 出厂检验 15
6.3 型式检验 15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16
7.1 包装 16
7.2 运输 17
7.3 贮存 1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46023《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的第3部分。GB/T 4602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有机电致变色玻璃;
---第2部分:聚合物分散液晶调光玻璃;
---第3部分:悬浮粒子调光玻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耀玻璃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迪飞新材料有限公司、祢若(江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铁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精诚模具机械有限公司、宁波祢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佐鑫、杨平平、霍永琛、刘胜、胡颢铧、宋兴旺、赵文婧、雷丛瑄、张昱喆、郑国新、
王鹏飞、王赓、贺晓、唐雨生、程学然、梁斌、李亚男、庞堃、李爽、林旭、张达玮、梁之、胡克银、曹贞虎、胡珊珊、
蔡素燕、马宏罡、王宫帅、凃昊、赵雅婷、郝珈琪、文京、崔新雨。
引 言
汽车玻璃是汽车车身重要的组成部件之一,是驾乘人员获取汽车外部视野最重要的渠道,直接关系
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多年来汽车玻璃一直在向轻量化、智能化和舒适化方向发展,随着技术的不断进
步,汽车玻璃的智能化和舒适化逐渐成熟,形成了以智能变色玻璃为主要类型的新型玻璃产品。汽车用
智能变色玻璃产品有多种技术路线,不同技术路线之间的原理和最终呈现效果均有所区别,因此要求和
试验方法相应有所不同。GB/T 46023拟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有机电致变色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有机电致变色材料作为变色介质,通过施加电
压电流使有机电致变色材料发生离子迁移或电子迁移的电化学反应,实现材料变色的一类玻
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2部分:聚合物分散液晶调光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聚合物分散液晶材料作为调光介质,通
过施加电场使液晶材料的方向发生偏转,在偏转过程中液晶材料与基底材料的折射率差可实
现由小到大或由大到小,并进一步影响光线的直射和散射,从而实现对透过玻璃光线调节的一
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3部分:悬浮粒子调光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极性材料,如极性小分子或极性纳米粒子作为
调光介质,通过施加电场使极性材料的方向发生偏转,在偏转过程中极性材料的吸光方向发生
变化,其对光线的吸收随着方向变化可由小变大或由大变小,从而实现对透过玻璃光线调节的
一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4部分:染料液晶调光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染料液晶材料作为调光介质,通过施加电场使
染料液晶材料的方向发生偏转,在偏转过程中染料液晶材料中的染料分子部分其吸光方向发
生变化,其对光线的吸收随着方向变化可由小变大或由大变小,从而实现对透过玻璃光线调节
的一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全固态电致变色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无机全固态电致变色膜层作为变色介
质,通过施加电压电流使无机全固态电致变色膜层内发生离子迁移或电子迁移的电化学反
应,从而使膜层内材料发生变色的一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在实际使用时可通过手动调控,也可通过传感器和人工智能进行自动调控,不
仅可对外界光线做出合理化反应,还可根据时间、用户习惯以及汽车所在纬度和海拔等信息进行学
习,进行个性化光线调控,改善人眼视觉感受和驾驶舱内的热能透过,从而提升驾乘人员的光热舒适性
感受。
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
第3部分:悬浮粒子调光玻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悬浮粒子调光玻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悬浮粒子作为调光介质的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制品的设计、生产和交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5137.2-2020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GB/T 5137.4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4部分:太阳能特性试验
GB/T 11942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GB/T 30142 平面型电磁屏蔽材料屏蔽效能测量方法
JC/T 2631-2021 电致变色玻璃
JJF1615 太阳模拟器校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JC/T 2631-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外加能量场作用或激发下,能导致特定波段透射、反射或吸收等光学性能发生改变的汽车用玻璃
制品。
3.2
悬浮粒子 suspendedparticles
悬浮在液态或凝胶态介质中的微小粒子。
3.3
具有特定形貌的纳米材料可以在电场作用下发生极化,使其有序排列。
3.4
通过电场诱导悬浮粒子(3.2)电极化(3.3)从而实现对光线透过阻挡程度调控的玻璃制品。
3.5
透明态 transparentstate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悬浮粒子调光玻璃(3.4)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最高的状态。
[来源:JC/T 2631-2021,3.3,有修改]
3.6
暗态 darkstate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悬浮粒子调光玻璃(3.4)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最低的状态。
[来源:JC/T 2631-2021,3.4,有修改]
3.7
明暗对比度 contrastratio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悬浮粒子调光玻璃(3.4)的透明态(3.5)和暗态(3.6)的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
的比值。
3.8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悬浮粒子调光玻璃(3.4)透明态(3.5)和暗态(3.6)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绝对值。
3.9
完全转换时间 fulswitchingtime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悬浮粒子调光玻璃(3.4)透明态(3.5)和暗态(3.6)之间相互转化的时间。
3.10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悬浮粒子调光玻璃(3.4)由亮变暗或由暗变亮的时间。
注:由亮变暗或由暗变亮所对应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为明暗开口区间(3.8)的80%。
3.11
击穿点 puncture
在电场作用下由于电极间放电而造成悬浮粒子调光层局部灼烧的现象。
4 要求
4.1 调光区域外观质量
悬浮粒子调光玻璃调光区域在透明态和暗态下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对于装车后的不同
位置需要呈现的相应状态或外观特性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 调光区域的外观质量
缺陷 要求
点状缺陷
透光点、光畸变点
斑点
击穿点
直径ϕ< 1.0mm 不应密集存在a
1.0mm≤ϕ< 1.5mm
中部:不超过2个/m2,且任意两缺陷
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
边部b:不应密集存在a
1.5mm≤ϕ≤3.0mm
中部:不准许
边部b:不超过1个/m2
ϕ >3.0mm 不准许
ϕ< 1.0mm 不应密集存在a
1.0mm≤ϕ≤5.0mm
中部:不准许
边部b:不超过2个/m2
ϕ >5.0mm 不准许
- 不准许
表1 调光区域的外观质量 (续)
缺陷 要求
线状缺陷
斑纹 目视可见 不准许
划伤 宽度W≥0.1mm或长度L >60mm 不准许
调光条纹缺陷 目视可见 不准许
褶皱 目视可见
中部:不准许
边部b:供需双方商定
汇流条的断开或裂纹 目视可见 不准许
汇流条的不均匀或不整齐 目视可见 不准许
汇流条的裸露 目视可见 不准许
注1:光畸变点---悬浮粒子调光玻璃中引起透射光线扭曲的点状缺陷。
注2:斑点---调光区域内与整体相比颜色不同的点状缺陷。
注3:斑纹---调光区域颜色与整体不同的云状、放射状或条纹状缺陷。
a 密集是指在直径(ϕ)为100mm的圆内点状缺陷超过2个。
b 边部区域是指自印刷遮蔽边界向内10mm区域,其他区域为中部区域。
4.2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偏差
暗态和透明态的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偏差
项目
明示标称值 未明示标称值
透明态 暗态 透明态 暗态
调光区域可见光
透射比
满足明示值要求
满足明示值要求,特
殊用途的产品该指
标 可 由 供 需 双 方
商定
由供需双方商定
小于或等于5%,特殊
用途的产品该指标可
由供需双方商定
调光区域可见光
透射比偏差
与明示标称值的差
值的绝对值应不大
于4%
与明示标称值的差
值的绝对值应不大
于2%
任一试样的调光区
域可见光透射比的
实测值与平均值的
差值的绝对值应不
大于4%
任一试样的调光区域
可见光透射比的实测
值平均值的差值的绝
对值应不大于2%
4.3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均匀性
不同测试点的可见光透射比的最大差值的绝对值在暗态和透明态下均应不大于2%。
4.4 调光区域紫外线透射比
暗态和透明态的调光区域紫外线透射比均应不大于1.0%。
4.5 调光区域明暗对比度
调光区域明暗对比度应不小于20,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4.6 调光区域明暗开口区间偏差
调光区域明暗开口区间与明示标称值差值的绝对值应不大于2%;未明示标称值时,由供需双方
商定。
4.7 调光区域颜色均匀性
以CIELAB均匀色空间的色差ΔE*ab表示。在暗态和透明态的调光区域单片反射色差、批量反射色
差、单片透射色差和批量透射色差均应不大于3.0。
4.8 感知转换时间
暗态感知转换时间应小于15s,透明态感知转换时间应小于15s。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4.9 完全转换时间
暗态完全转换时间应小于60s,透明态完全转换时间应小于30s。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4.10 视在功率
当调光区域面积不大于1m2 时,通电时的视在功率应不大于10.0VA;当调光区域面积大于1m2
时,通电时的视在功率由供需双方商定。
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视在功率由供需双方商定。
4.11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MΩ。
4.12 温湿度耐久性
试样应符合表3中各试验阶段的要求。
表3 温湿度耐久性各试验阶段技术要求
试验阶段及其条件 技术要求
高温阶段:
85℃恒温
试样应能正常调光且满足4.1外观质量要求,同时印刷遮蔽区域以外不应产生显著变色、
出泡和开胶等缺陷
恒温恒湿阶段:
温度50℃、相对湿度95%
试样应能正常调光且满足4.1外观质量要求,同时印刷遮蔽区域以外不应产生显著变色、
出泡和开胶等缺陷
低温阶段:
-40℃恒温
1) 试样应能正常调光且满足4.1外观质量要求,同时印刷遮蔽区域以外不应产生显著
变色、出泡和开胶等缺陷;
2) 试验后调光区域透明态可见光透射比的减小值应不大于5%,调光区域暗态可见光
透射比的增加值应不大于2%
4.13 辐照耐久性
试验后,试样应能保持正常的调光能力。其调光区域外观质量应符合4.1的要求,同时印刷遮蔽区
域以外不应产生显著变色、出泡、开胶等缺陷;调光区域透明态的可见光透射比的减小值应不大于
5%,调光区域暗态的可见光透射比的增加值应不大于2%。
4.14 电磁屏蔽效能
对于频率为 758 MHz~788 MHz、2300 MHz~2400 MHz、2515 MHz~2675 MHz、
3400MHz~3600MHz和4800MHz~4900MHz的电磁波,其屏蔽效能均应不大于50dB。
必要时,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进行其他频率的屏蔽效能测试。
4.15 超压性能
试验后,试样应无击穿点。
5 试验方法
5.1 通则
5.1.1 试验片要求
如果检验项目对试样性能不产生影响,则该试样可用来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试验。当用特制试验
片进行试验时,试验片应是与制品同结构、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不同尺寸试验片对
应的调光区域尺寸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试验片尺寸对应调光区域尺寸要求
单位为毫米
试验片尺寸 调光区域最小尺寸
100×100 80×80
300×300 260×260
600×600 560×560
630×630 590×590
5.1.2 调光区域调控要求
调光控制系统及其程序应由制造商提供且与产品实际工作条件一致,使试样能向需要的透射比状
态转变并保持稳定。应同时记录调光区域调控要求与试验结果。
5.1.3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均应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进行:
a) 温度:(23±2)℃;
b) 相对湿度:40%~80%。
5.2 调光区域外观质量
5.2.1 试样
以制品为试样。
5.2.2 试验步骤
5.2.2.1 将试样连接至调光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暗态和透明态并保持稳定。
5.2.2.2 在(1000±200)lx的光照下或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背景条件下,将试样竖直放置,在距试
样600mm处进行目视观察,记录任何可见的外观缺陷。点状缺陷尺寸和线状缺陷宽度用分度值为
0.01mm的读数显微镜进行测量。线状缺陷长度及点状缺陷之间的间距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
具有同等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5.3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偏差
5.3.1 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3块。
5.3.2 试验装置
符合GB/T 5137.2-2020中5.3的规定。
5.3.3 试验步骤
5.3.3.1 将试样连接至调光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暗态和透明态并保持稳定。
5.3.3.2 按照GB/T 5137.2-2020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中心点在暗态和透明态的可见光
透射比。如试样有明示标称值,则计算3块试样测量值与明示标称值差值的绝对值;如试样未明示标称
值,则计算3块试样测量值与其平均值差值的绝对值,结果修约至0.1%。
5.4 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均匀性
5.4.1 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3块。
5.4.2 试验装置
符合GB/T 5137.2-2020中5.3的规定。
5.4.3 试验步骤
将试样连接至调光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暗态和透明态并保持稳定。按照
GB/T 5137.2-2020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在暗态和透明态的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测量点见
图1。5个测量值最大值与最小值差值的绝对值为调光区域可见光透射比均匀性,结果修约至0.1%。
单位为毫米
标引说明:
点1、点2、点3、点4、点5---测量点。
图1 测量点位置示意图
5.5 调光区域紫外线透射比
5.5.1 试样
以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100mm×100mm,数量为3块。
5.5.2 试验装置
符合GB/T 5137.4规定的带积分球的分光光度计。
5.5.3 试验步骤
5.5.3.1 将试样连接至调光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暗态和透明态并保持稳定。
5.5.3.2 按照GB/T 5137.4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中心点在暗态和透明态的紫外线透射比,结果修
约至0.01%。
5.6 调光区域明暗对比度
5.6.1 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3块。
5.6.2 试验装置
符合GB/T 5137.2-2020中5.3的规定。
5.6.3 试验步骤
5.6.3.1 将试样连接至调光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暗态和透明态并保持稳定。
5.6.3.2 按照GB/T 5137.2-2020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中心点的暗态透射比τz和透明
态的可见光透射比τt。按照公式(1)计算明暗对比度,结果修约至0.1。
ε=
τt
τz
(1)
式中:
ε ---调光区域明暗对比度;
τt---调光区域透明态透射比,%;
τz---调光区域暗态透射比,%。
5.7 调光区域明暗开口区间偏差
5.7.1 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3块。
5.7.2 试验装置
符合GB/T 5137.2-2020中5.3的规定。
5.7.3 试验步骤
5.7.3.1 将试样连接至调光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暗态和透明态并保持稳定。
5.7.3.2 按照GB/T 5137.2-2020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中心点的暗态可见光透射比τz
和透明态可见光透射比τt。按照公式(2)计算明暗开口区间,结果修约至0.1。计算明暗开口区间与标
称值的差值的绝对值。
κ=τt-τz (2)
式中:
κ ---调光区域明暗开口区间,%;
τt---调光区域透明态透射比,%;
τz---调光区域暗态透射比,%。
5.8 调光区域颜色均匀性
5.8.1 试样
以制品为试样,数量为5块。
5.8.2 试验装置
符合GB/T 11942的要求。
5.8.3 试验步骤
5.8.3.1 将试样连接至调光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暗态和透明态并保持稳定。按
GB/T 11942的规定测量色差。
5.8.3.2 测量单片色差时,任取1块试样,测量点如图1所示。若无法按照图1所示取得5个测量点进
行单片色差测量,可按照供需双方商定的测量点进行或不进行单片色差测试。
5.8.3.3 测量批量色差时,应按照图1所示,在5块试样的点2位置进行测量。
5.8.3.4 测量反射色差时,被测位置的背面应垫黑绒布或采用其他方式,保持背景的一致性。
5.8.3.5 反射色差测量试样的室外面,透射色差测量试样的室内面。
5.8.3.6 测量单片色差时,以试样中心点的测量值为基准值,其余4个点测量值与该基准值比较测
量,测得4个色差值(ΔE*ab),其中最大值即为单片色差,结果修约至0.1。
5.8.3.7 测量批量色差时,测量5块试样的L*、a*、b*,以其中a*或b*最大或最小的试样作为基准
块,其余试样与该试样进行比较测量,测得4个色差值(ΔE*ab),其中最大值即为批量色差,结果修约至
0.1。
5.9 感知转换时间
5.9.1 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1块。
5.9.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a) 计时器:秒针跳动值为0.1s的秒表或具有同等或更高精度的计时器;
b) 可见光透射比测定仪:满足GB/T 5137.2-2020中5.2.1的可见光透射比测定仪。
5.9.3 试验步骤
5.9.3.1 将试样连接至调光控制系统,并按照5.3测量试样的透明态可见光透射比τt或暗态可见光透
射比τz,着色过程示意图见图2,褪色过程示意图见图3。
5.9.3.2 按照公式(3)和公式(4)分别计算试样达到80%暗态的透射比τz-80及80%透明态透射
比τt-80。
τz-80=τt-(τt-τz)×80% (3)
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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