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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148-202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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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148-2025 英文版 665 GB/T 46148-2025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设备技术规范 GB/T 46148-2025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6148-2025 (GB/T46148-2025)
中文名称 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设备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vehicle intelligent bi-directional power supply equipment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K81
国际标准分类 29.200
字数估计 34,313
发布日期 2025-08-29
实施日期 2026-03-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6148-2025: 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设备技术规范 ICS 29.200 CCSK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设备技术规范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3 5 分类 3 6 设备构成 4 7 工作条件 6 8 功能要求 7 9 安全要求 9 10 性能要求 10 11 试验方法 12 附录A(规范性) 功率设定值控制响应时间及控制偏差判定方法 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电南 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 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管理中心、许昌开普 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山东积成智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 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旭玲、周丽波、武斌、桑林、马建伟、沈鼎申、刘博文、吴尚洁、唐攀攀、叶建德、 李志刚、张伟、朱小强、王可、薛利、张元星、白鸥、裴茂林、刘敏敏、刘凤仪、郭鑫鑫、牛荣义、牛高远、 许青松、谢维伟、林佳荔、赵波、刘凌燕、张倩。 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设备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设备的分类、设备构成、工作条件、功能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 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与电网之间的智能充放电设备(以下简称“充放电设备”),其电网侧额定电 压不超过1000VAC或1500VD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1500VDC。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GB/T 18487.1-2023规定的永久连接在电网侧的充电模式4的直流充放电设 备,以及采用充电模式3连接方式C的交流充放电设备。 本文件仅适用于并网型充放电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与孤网连接的充放电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2325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2326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5945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8487.1-202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487.5-202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5部分:用于GB/T 20234.3的直流充电系统 GB/T 20840.2 互感器 第2部分:电流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 20840.3 互感器 第3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 24337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间谐波 GB/T 29317-2021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 39752-2024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 GB/T 40432-2021 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 GB 44263-202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 NB/T 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8.1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8.2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NB/T 33021-2024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放电装置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487.1-2023、GB/T 29317-2021、NB/T 33021-2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连接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与电网之间,能够响应上级调度指令,实现双向能量传输功能的充放 电设备。 注:简称“充放电设备”。 3.2 充放电设备向电动汽车传输电能的过程。 注:正向能量传输也称为“正向功率传输”“充电”。 3.3 充放电设备向电网传输电能的过程。 注:反向能量传输也称为“反向功率传输”“放电”。 3.4 包括正向能量传输和反向能量传输。 注:在GB/T 18487.1-2023中,双向能量传输称为“双向能量流动”“充放电”。 3.5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内部,既能将供电电源变换为直流电能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又能将电 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直流电能转换为交流电能,并通过交流充电接口对外放电的设备。 3.6 既能为电动汽车车载充放电机提供交流电源,又能使电动汽车车载充放电机的电能向外放电的系 统,放电过程中由车载充放电机完成能量转换、功率调节等功能和性能要求。 注:交流充放电系统能量流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 交流充放电系统(能量流)示意图 3.7 既能为电动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提供直流电源,又能使电动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中的电能向外放 电的系统,放电过程中由非车载充放电设备完成能量转换、功率调节、电能质量监控等功能和性能要求。 注:直流充放电系统能量流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 直流充放电系统(能量流)示意图 3.8 连接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与电网之间,与电动汽车进行直流电能双向传输的充放电设备。 注:又称“非车载充放电装置”。 3.9 连接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与电网之间,与电动汽车进行交流电能双向传输的充放电设备。 注:包括交流充电桩和车载充放电机。 3.10 连接点 pointofconnection 充放电设备接入电网的连接点。 3.11 在充放电设备集中式接入电网的应用中,对多台充放电设备的能量流、信息流进行综合管理的控 制柜。 4 总体要求 4.1 直流充放电设备充电部分应符合 GB 39752-2024、GB 44263-2024、GB/T 18487.1-2023、 GB/T 18487.5-2024、NB/T 33001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NB/T 33008.1规定的试验要求;放电部分还 应符合NB/T 33021-2024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4.2 交流充电桩充电部分应符合GB 39752-2024、GB 44263-2024、GB/T 18487.1-2023、NB/T 33002 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NB/T 33008.2规定的试验要求,车载充放电机应符合GB/T 40432-2021中附录A 规定的技术要求。 5 分类 5.1 能量传输电流种类分类 充放电设备按照与电动汽车之间能量传输的电流种类分类: ---直流充放电设备; ---交流充放电设备。 5.2 接入的电网电压等级分类 充放电设备按照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分类。 ---交流电网,包括: • 接入三相400V电网的充放电设备; • 接入单相240V电网的充放电设备。 ---直流电网。 注:采用直流电网的充放电设备正在考虑中。 5.3 接入电网的方式分类 充放电设备按照接入电网的方式分类: ---分散接入式,即单台充放电设备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方式; ---集中接入式,即场站中多台充放电设备通过车网接口综合控制柜统一接入公共电网的方式。 注1:充放电设备接入电网方式示意图如图3所示。 注2:在集中式接入方式中,车网接口综合控制柜属于充放电设备的一部分。 注3:集中接入式充放电设备的具体要求考虑中。 图3 充放电设备接入电网方式示意图 6 设备构成 6.1 直流充放电设备 直流充放电设备由交流配电单元、双向功率变换单元、直流开关单元、车辆接口单元、充放电控制单 元、人机交互单元、控制电源、计量单元(可选)等构成: ---交流配电单元主要包括交流配电机械开关设备; ---双向功率变换单元主要包括电能双向变换变流器和辅助散热系统; ---直流开关单元主要包括直流机械开关设备,可包括动态功率分配单元; ---车辆接口单元主要包括车辆插头和充电电缆; ---计量单元可包括直流计量单元、交流计量单元。 直流充放电设备构成示意图如图4所示。 a) 分散接入式 b) 集中接入式 图4 直流充放电设备构成示意图 分散接入式直流充放电设备的电网保护和本体保护均在充放电控制单元内完成;集中接入式直流 充放电设备的电网保护在车网接口综合控制柜内实现,本体保护在充放电控制单元内实现。 6.2 交流充放电设备 交流充放电设备由交流充电桩和车载充放电机组成,交流充电桩包括开关单元、充放电控制单元、 控制电源、人机交互单元、车辆接口单元、计量单元(可选)等,由车载充放电机上的双向功率变换单元完 成电能的双向变换。 交流充放电设备构成示意图如图5所示。 a) 分散接入式 b) 集中接入式 图5 交流充放电设备构成示意图 分散接入式交流充放电设备的本体保护在车载充放电实现,电网保护由交流充电桩实现。集中接 入式交流充放电设备的电网保护在车网接口综合控制柜内实现,本体保护在车载充放电实现。 7 工作条件 7.1 环境条件 直流充放电设备应符合NB/T 33001、NB/T 33021-2024规定的环境条件,交流充放电设备应符 合NB/T 33002规定的环境条件。 7.2 接入条件 7.2.1 接入电网方式 充放电设备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及接入方式宜按照表1确定。 表1 交流电源接入方式 接入电压等级 接入方式 240V 单相 400V 三相 7.2.2 并网运行电源条件 充放电设备在下列电源条件下应能正常并网运行: a) 电网谐波电压不超过GB/T 14549规定的限值; b) 电网间谐波电压不超过GB/T 24337规定的限值; c) 电网电压偏差不超过GB/T 12325规定的限值; d) 电网电压波动和闪变值不超过GB/T 12326规定的限值; e) 电网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GB/T 15543规定的限值; f) 电网频率偏差不超过GB/T 15945规定的限值。 8 功能要求 8.1 启动/停止放电功能 充放电设备应具备启动/停止放电功能。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充放电设备才能启动放电: ---通过数字通信协议接收到上级调度管理系统允许放电指令; ---充电连接装置可靠连接; ---通过数字通信协议接收到车辆支持放电功能的确认信息; ---连接点的频率和电压稳定,且偏差在GB/T 15945和GB/T 12325规定的范围内。 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充放电设备应停止放电: ---通过数字通信协议接收到上级调度管理系统停止放电指令; ---充放电设备本体以及充放电设备与车辆之间的异常,如连接异常、电子锁异常、控制导引电路 异常等; ---接收到车辆停止能量传输的请求或达到车辆设定的放电最低SOC阈值; ---连接点监测到电压、频率不稳定或电能质量其他参数出现超出正常运行范围内的情况; ---并网运行时出现其他故障。 8.2 放电控制功能 充放电设备应能根据车辆和上级调度管理系统的控制指令,动态调整放电运行参数,将车辆动力蓄 电池能量反馈给电网。 在设备调试和维护中,充放电设备可具备手动输入放电控制指令的功能。 8.3 功率控制功能 充放电设备应具备接受电网调度指令进行输出有功功率控制的功能。 充放电设备宜具备无功功率控制功能。 8.4 充放电转换功能 充放电设备应具备按照设定的充放电转换条件或上级调度管理系统控制指令从充电状态转为放电 状态,或由放电状态转为充电状态的功能。 8.5 通信功能 充放电设备应具备与上级调度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以获取电网参数、充放电控制指令等信息,上 传充放电状态数据等。 充放电设备的充电通信控制器(SECC)和车辆的充电通信控制器(EVCC)之间的信息交互应采用 数字通信协议。 在放电过程中,当充放电设备与上级调度管理系统、充放电设备与车辆之间出现通信故障,充放电 设备应停止放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8.6 人机交互功能 充放电设备应通过APP或显示屏等形式显示下列信息: ---运行状态指示:待机、充电、放电、故障及告警信息; ---具有手动充放电控制功能的充放电设备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 充放电设备宜通过应用程序(APP)或显示屏等形式显示下列信息: ---电池当前荷电状态; ---充(放)电电压; ---充(放)电电流; ---已充(放)电时间; ---已充(放)电电量; ---已充(放)电金额。 8.7 计量功能 公用型充放电设备应具备双向电能计量功能,放电计量点应设在连接点处。 8.8 急停功能 充放电设备宜安装急停装置,放电时启动急停装置,充放电设备应能切断能量传输(包括电网侧、电 动汽车侧)回路。 8.9 统计、数据存储功能 充放电设备应具备故障和报警信息的统计、存储功能,并能将过程记录数据上传至上级调度管理 系统。 8.10 车辆接口温度保护功能 直流充放电设备应具备车辆插头温度保护功能。 交流充放电设备应具备以下温度保护功能: ---采用三相交流放电且最大放电电流大于32A(AC)的交流充电桩,应具备车辆插头的温度保 护功能; ---最大放电电流大于16A(AC)的车载OBC,应具备车辆插座的温度保护功能。 放电过程中监测到车辆插头温度异常,充放电设备应降低放电功率或停机。 8.11 绝缘检测功能 直流充放电设备在放电前应与车辆绝缘监测功能相配合完成对直流回路的绝缘检测功能。 8.12 预充电功能 直流充放电设备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在放电能量传输前完成预充电。 9 安全要求 9.1 结构 充放电设备的结构应符合GB 39752-2024中5.2的规定。 9.2 电击防护 充放电设备的电击防护安全应符合GB 39752-2024中5.3的规定。 其中,充放电设备的剩余电流保护应符合GB 39752-2024中5.3.3的规定。分散接入式充放电设 备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或装置应安装在设备侧;集中接入式充放电设备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器(RCD)或装置应安装在设备侧或车网接口综合控制盒支路上;车载充放电机车辆交流输出侧应具备 符合GB 39752-2024中5.3.3要求的剩余电流保护功能,或具备所有相线到PE的绝缘检测功能。 9.3 能量与保护 充放电设备的能量与保护安全除应符合GB 39752-2024中5.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放电回路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过载保护可由断路器、熔断器或其他组合实现; ---过流保护功能; ---欠压保护功能,在放电状态下检测到电网电压异常,应按照10.6执行相应的动作; ---过/欠频保护功能,在放电状态下充放电设备检测到电网频率低于49.5Hz或高于50.2Hz 时,应在0.2s内与电网断开; ---车载充放电机应符合GB/T 40432-2021中附录A规定的交流输出过载能力、交流输出短路 保护、交流输出过流保护。 9.4 过热及着火 充放电设备的过热及着火安全应符合GB 39752-2024中5.5的规定。 9.5 机械防护 充放电设备的机械防护安全应符合GB 39752-2024中5.6的规定。 9.6 电磁兼容 充放电设备的电磁兼容安全应符合GB 39752-2024中5.7的规定。 9.7 标识与指示 充放电设备的标识与指示应符合GB 39752-2024中5.8的规定。 10 性能要求 10.1 启动电流过冲 并网运行模式下,充放电设备放电启动过程中电网侧出现的最大峰值电流不应超过交流额定电流 峰值的1.1倍。 10.2 功率控制 10.2.1 有功功率控制 充放电设备放电时的有功功率控制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当有功功率设定值在额定功率20%及以上时,输出有功功率控制误差不应超过额定功率 的±3%; b) 有功功率控制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s; c) 有功功率控制调节时间不应大于3s。 10.2.2 无功功率控制 对于具备无功功率控制功能的充放电设备,宜满足以下要求: a) 当无功功率设定值在额定功率的20%及以上时,输出无功功率误差不宜超过设定值的 ±1%,当无功功率设定值在额定功率的20%以下且非空载时,输出无功功率误差不宜超过设 定值的±3%; b) 无功功率控制响应时间不宜大于1s; c) 无功功率控制调节时间不宜大于3s。 10.3 过载能力 充放电设备并网输出的过载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额定电压条件下,充放电设备交流电流在额定值的110%下可持续运行时间不应小于 10min; b) 在额定电压条件下,充放电设备交流电流在额定值的120%下可持续运行时间不应小于 1min。 10.4 电能质量 10.4.1 电流谐波畸变率 充放电设备输出电流谐波总畸变率不应大于5%IN,各次谐波限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注入谐波电 流不应包括任何由未连接充放电设备的电网上的谐波电压畸变引起的谐波电流。 表2 电流谐波限值 奇次谐波次数 谐波限值 偶次谐波次数 谐波限值 3~9 4%IN 2~10 1%IN 11~15 2%IN 12~16 0.5%IN 17~21 1.5%IN 18~22 0.375%IN 表2 电流谐波限值 (续) 奇次谐波次数 谐波限值 偶次谐波次数 谐波限值 23~33 0.6%IN 24~34 0.15%IN 35以上 0.3%IN 36以上 0.075%IN 注:IN为充放电设备的额定放电电流。 10.4.2 电压波动和闪变 充放电设备接入电网时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应符合GB/T 12326的要求。 10.4.3 直流分量 充放电设备放电时输出电流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电流额定值的0.5%。 10.5 效率和功率因数 交流额定电压条件下,直流充放电设备的放电效率、不参与系统无功调节控制时的功率因数应符合 表3的要求。 表3 充放电设备效率、功率因数 实际功率/额定最大功率 效率 功率因数 20%≤Po/Pn< 50% ≥89% ≥0.95 50%≤Po/Pn≤100% ≥93% ≥0.98 注:Po为充放电设备交流侧实际输出功率,Pn为充放电设备交流侧额定有功功率。 10.6 电压适应性 充放电设备并网点稳态电压为额定电压的85%~115%时,应能正常运行。 当连接点电压U 发生异常时,应按照表4所列方式运行;三相系统中的任一相电压发生异常,也应 按此方式运行。 表4 电压适应性要求 连接点电压U 运行要求 U< 85%UN 充放电设备可根据允许运行的最低电压确定是否与电网脱离 85%UN≤U≤115%UN 连续运行 U >115%UN 充放电设备可根据允许运行的最高电压确定是否与电网脱离 注:UN为充放电设备交流侧额定电压。 10.7 防孤岛保护 充放电设备应具备快速检测孤岛且立即断开与电网连接的能力,防孤岛保护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2s。 11 试验方法 11.1 试验条件 11.1.1 试验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外,其他试验均在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试验环 境条件应相对稳定,即: a) 环境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11.1.2 电网电能质量条件 试验应在以下电网电能质量条件下进行: a) 谐波电压不超过GB/T 14549规定的限值; b) 间谐波电压不超过GB/T 24337规定的限值; c) 电压偏差不超过GB/T 12325规定的限值; d) 电压波动和闪变值不超过GB/T 12326规定的限值; e) 三相不平衡度不超过GB/T 15543规定的限值; f) 频率偏差不超过GB/T 15945规定的限值。 11.1.3 测量仪器要求 电压/电流传感器、温湿度计、声级计和数据采集装置的精度等级应至少符合表5的要求,试验仪器 仪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电压传感器符合GB/T 20840.3的规定; b) 电流传感器符合GB/T 20840.2的规定; c) 电压电流传感器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0μs,截止频率不小于100kHz; d) 数据采集装置的采样频率不应小于20kHz; e) 频率测量精度至少达到0.005Hz。 表5 测量仪器精度要求 名称 精度等级 电压传感器 0.2级 电流传感器 0.2级 温度计 ±0.5℃ 湿度计 ±3% 声级计 ±1dB 数据采集装置 0.2级 11.2 直流充放电设备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