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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6863-2025 (GB/T46863-2025) | | 中文名称 | 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评价通则 | | 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principle for compliant operation of online transaction platfor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01 | | 字数估计 | 16,169 |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 实施日期 | 2025-12-0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863-2025: 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评价通则
ICS 03.080.01
CCSA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评价通则
2025-12-02发布
2025-12-02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4.1 公正性 2
4.2 可靠性 2
4.3 合理性 2
4.4 安全性 2
5 评价指标 2
5.1 指标设置要求 2
5.2 指标内容 3
6 评价方法 3
6.1 评价模型 3
6.2 指标测量方法 3
7 评价流程 4
7.1 制定方案 4
7.2 采集数据 4
7.3 处理数据 4
7.4 得出结果 4
8 结果应用 4
附录A(资料性) 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评价指标 6
附录B(资料性) 层级汇总评价方法 9
参考文献 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平台经济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1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北京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中电科发展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安市知识
产权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淘天有限公司、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
纪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京品律师事务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欣亮、朱斯语、陈韵然、荆峥、王博、张丹、王晓淑、张吉、朱翔华、郑鹰、邢磊、
张雪飞、杨乐、陈滟、林旭、周阳子、李佩瑜、陈多思、王浩、柳丁、贾博妍、张洪涛、乔梁、董肖荷、于宝宽、
吴泽艾、李晓智、王子兴、周倩仪。
引 言
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已成为我国平台经济的重要载体。其经营行为的合规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
与平台内经营者的权益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乃至整个平台经济的创新与健康发展。然而,实践中
部分网络交易平台仍存在合规管理未融入日常运营、监管要求落地难、各方权益考虑不充分、风险管控
缺乏针对性和评价结果应用对象单一等问题,亟需通过标准化建设构建清晰的合规指引与评价框架。
本文件旨在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进一步主动强化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填补行业评价标准空白。
围绕产品上线、交易推广、物流交付、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覆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内
经营者、消费者等多方主体,建立统一的合规评价工具。
本文件通过框架设计、政策衔接、多元主体权益平衡、专项指标设置、应用导向提升等举措,系统性
提升合规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兼顾具体问题解决与长效机制建设,适配行业特点,促进平台经济规范
健康发展,为平台自评价、监管指导以及第三方认证提供可操作框架,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评价通则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评价的基本原则和评价流程,规定了评价指标和结果应用,描
述了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行为的合规评价,包括网络交易平
台定期开展的自我评价、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组织的合规评价,以及第三方机构实施合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5770-2022 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36733-2018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5770-2022、GB/T 36733-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网络交易 onlinetransaction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来源:《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3.2
在网络交易(3.1)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
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注1:网络交易平台包括以网页、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包括小程序和轻应用),音视频直播及其他应用软件等形式
呈现。
注2: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包括为经营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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