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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7411-2026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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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411-2026 英文版 609 GB/T 47411-2026 [PDF]天数 >=5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7411-2026 (GB/T47411-2026)
中文名称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
英文名称 Evaluation for district energy system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F10
国际标准分类 27.010
字数估计 30,331
发布日期 2026-04-30
实施日期 2026-11-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7411-2026: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 GB/T 47411-2026 英文版: Evaluation for district energy system ICS 27.010 CCSF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 2026-04-30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能源系统评价的总体要求、安全可靠、高效低碳、智能调控、柔性灵活、运营管理、 经济效益、提高与创新等方面的评价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区域能源系统在设计、运行阶段的评价。 4 总体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区域能源系统应根据项目需求设置不同子系统,评价应具有清晰的物理边界。区域能源系统示 意图如图1所示。 标引序号说明: :能源输配物理连接; :信息流。 图1 区域能源系统示意图 4.1.2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区域能源系 统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合格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区域能源系统竣工验收、正常使用一年后,且系统使用 率大于30%时进行。 4.2 评价与等级划分 4.2.1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由安全可靠、高效低碳、智能调控、柔性灵活、运营管理、经济效益等6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 标包含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应设置提高与创新加分项; b)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和加分项评定结果应为分值; c) 设计评价时,不对运营管理指标进行评价; d) 运行评价时,应在设计评价基础上,开展运营管理评价。 4.2.2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分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3 区域能源系统设计评价总得分值应按公式(1)进行计算,运行评价总得分值应按公式(2)进行 计算: 4.2.4 当区域能源系统有不参评条文时,评价总得分值应按参评条文的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参评能 源系统的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4.2.5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a)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区域能源系统均应符合本文件全部控制项要求; b)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区域能源系统6类指标中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 其参评评分项总分值的30%,否则在原评价等级上降一级; c) 当总得分值分别达到60分、70分、85分时分别判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5 安全可靠评价 5.1 控制项 5.1.1 能源站应远离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并应 避开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 5.1.2 区域内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所需的电源、水源、燃气等外部配套供应设施。 5.1.3 区域内应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便于设备运输吊装;能源站布局应满足大型设备和管道的运 输通道、安装、维修与更换空间需求。 5.1.4 区域内电源供电应符合GB 55024的相关规定,以保障用电负荷用电安全,一级用电负荷应由两 个电源供电。 5.1.5 能源站电气接入方案、并网点的选择和保护配置,应符合电力部门规定,对区域电网的安全稳定 运行不构成威胁。 5.1.6 能源站防火分区设置、内部材料使用、消防措施等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5.1.7 能源站应采取隔声、吸声和隔振措施。 5.1.8 能源站应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及应急保障措施,应急器具应配备到位。 5.1.9 能源站应根据燃料、制冷剂的种类特性设置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并应与事故通风系统连锁。 5.1.10 区域能源系统应与区域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基础设计规划等相协调。 5.1.11 区域能源系统应开展可行性研究分析,经论证、评审后,方可实施。 5.2 资源条件 5.2.1 对区域内及周边资源条件进行适宜性分析和资源评估,且至少利用了一种可再生能源或余能, 得10分。 5.2.2 根据当地能源状况、服务规模、用途和功能、建设进度、使用特点等,进行多种能源方案的技术、 经济比较,得10分。 5.2.3 区域内构建了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系统,得6分。 5.3 能源站房 5.3.1 能源站靠近负荷中心,并远离噪声比较敏感的建筑和区域;对于有排放废气的能源站,考虑设置 在季节性运行时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得6分。 5.3.2 区域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需设置多个能源站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评价总分值为8 分。若区域不涉及多个能源站,本条文不参评。 a) 根据建设时序做到远近结合,得4分。 b) 各能源站相互补充、互为备用保障,得4分。 5.3.3 单个能源站根据其服务对象逐年接入情况,合理开展分期建设,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评 价总分值12分。若不涉及分期建设,本条文不参评。 a) 开展分期建设可行性分析,得4分。 b) 预留可拓展、可扩容空间,得4分。 c) 预留大型设备和管道运输通道、安装、维修与更换的空间,得4分。 5.3.4 能源站房独立设置或附建于其他建筑,层高6m以上或管线下沿净高3m以上且检修空间合 理,得5分。 5.3.5 能源站重点用能负荷由双路供应保障,得5分。 5.3.6 能源站根据设备特性设有过载、超压、超温、短路等故障保护装置和连锁控制功能,保护动作准 确、可靠,得4分。 5.3.7 区域能源的电力生产系统具备并网和离网控制功能,得4分;若无电力生产系统,本条文不参评。 5.4 输配网 5.4.1 输配网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进行综合规划,优先利用地下综合管廊敷设,得4分;若区域内无地下 综合管廊,本条文不参评。 5.4.2 根据能源站位置、负荷分布、其他管线及构筑物、园林绿地、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从技术、经济 进行多种输配网布置方案比较,得5分。 5.4.3 输配主网跨越负荷较集中的区域,得5分。 5.4.4 输配网设置管网泄漏监测系统或漏电保护装置,得6分。 5.4.5 输配网合理设置分段阀门,当出现故障时可及时切断,得3分。 5.5 供需匹配 5.5.1 采用当地其他项目实测数据和区域内建筑模拟数据相结合等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近 远期负荷预测,得6分。 5.5.2 计算逐时负荷和年累计负荷,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a) 根据供能规模、建筑类型、入住率、同时使用系数等,计算设计日逐时负荷,得4分; b) 计算全年动态负荷和年累计负荷,得5分。 5.5.3 区域能源系统能够根据末端的负荷变化及时响应,得8分。 5.5.4 供能品位、品质与末端需求匹配,得4分。 6 高效低碳评价 6.1 控制项 6.1.1 区域能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区域用能需求、可再生能 源利用及区域能源系统碳排放量分析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节能降碳及能源利用运营管理的技 术要求。 6.1.2 区域用能形式应遵循优先采用余能和电、谨慎采用燃气、不应使用煤炭散烧的原则。 6.2 系统方案 6.2.1 区域能源系统根据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13分,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并累计: a) 在建筑屋面、立面、公园、广场、停车场、市政设施、公共交通站点等场地空间,安装太阳能光伏, 装机容量不小于能源站配电容量的5%,得5分; b) 遵循“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加强监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开展各类热泵利用,装机容量不小于 能源站供热设备装机容量的50%,得8分;若区域内无供热需求,本条文不参评。 6.2.2 区域能源系统采用蓄能技术,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的蓄能量,得9分。 6.2.3 能源站的供能范围及规模根据建设条件、用能需求合理确定,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a) 接入建筑类型、建筑功能至少2种,且容积率大于2.0,得4分; b) 单个能源站供能建筑面积小于200万m2,得3分; c) 供冷半径小于1.5km,得3分;若区域内无供冷需求,本条文不参评。 6.2.4 区域输配系统采用变频调速水泵或分布式设置水泵等措施,有效降低系统输配能耗,得6分。 6.2.5 区域能源系统进行优化设计与计算,设备选型时,除考虑设计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外,同步考虑运 行工况下的变工况性能,得6分。 6.2.6 采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使用全球变暖潜势值(GWP)小于750的制冷剂,并采取有 效防泄漏措施,得6分。 6.3 技术指标 6.3.1 结合当地气候和自然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应按GB/T 51350-2019中 附录A计算,并按表2的规则评分。 6.3.2 区域能源项目采取措施,提高用电设备的利用比例,电力利用率应按附录A中A.1计算,并按 表3的规则评分。 6.3.4 选用高效冷热源设备,热泵和冷水机组的性能应符合GB 19577的相关规定,并按表5的规则 评分。 6.3.5 冷源系统选择合理的冷源形式及供回水温度,冷源系统综合能效应按A.3计算,并按表6和表7 的规则评分。若区域内无供冷需求,本条文不参评。 6.3.6 热源系统因地制宜采用高效低碳的供热方式,热源系统一次能源利用率应按A.4计算,并按表8 的规则评分。若区域内无供热需求,本条文不参评。 6.3.7 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开展清洁低碳能源替代,降低区域能源系统碳排放强度,区域能源系统碳排 放强度按下列规则评分: a) 建筑领域,区域能源系统碳排放强度应按A.5计算,并按表9的规则评分; b) 对于工业领域,区域能源系统碳排放强度应按表10的规则评分。 6.3.8 区域能源系统采用大温差供冷供热,降低输配能耗,输配能耗占总能耗的比例,按表11的规则 评分。 6.3.9 合理设置供能半径、选择适宜的保温材料与厚度,降低管网输配过程中的冷热损失,管网冷热损 失率应按A.6计算,并按表12的规则评分。 6.3.10 选用节能高效的三相配电变压器,变压器能效等级达到GB 20052规定的2级,得3分;达到 GB 20052规定的1级,得6分。 6.3.11 配电系统网络架构采用多路环网供电,供电可靠性达到99.999%,得6分。 6.3.12 采用无功补偿技术措施,评价总分值为7分,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a) 变电室采用集中式无功补偿装置,且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得3分; b) 功率因数低的大功率用电设备在就地配电系统中设置无功补偿装置,且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得2分; c) 无功补偿器采用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或静止无功发生器(SVG)等技术,得2分。 7 智能调控评价 7.1 控制项 7.1.1 区域能源系统应具有分项计量和重点用能设备单独计量功能,计量器具应符合 GB 17167、 GB/T 29871、GB/T 38692的有关规定。 7.1.2 区域能源系统应具有远程显示与报警、安全保护、自动监测、优化调控功能。 7.2 计量和监控 7.2.1 对区域内能源站供能侧、产能侧、输配侧、需求侧分别进行计量,计量下列全部内容,得15分。 a) 能源站总供冷(热)量、燃料消耗量。 b) 冷热电联供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发电量、消纳量、并网量、上网量,储能装置充放电量。 c) 冷水(热泵)机组、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冷却塔等主要设备的功率和耗电量。 d) 能源站、换热站各级循环水泵、补水泵的功率和耗电量。 e) 换热站、建筑入口处的总供冷(热)量。 f) 太阳能光热系统的热水量、水泵的功率和耗电量。 g) 系统补水量。 7.2.2 对能源站重要参数进行监测,并实现远程传输,监测下列内容中的4项,得5分;监测6项,得10 分;监测7项,得15分。 a) 供能系统总管路和分支管路的进出口温度、压力、流量。 b) 高低压总进线柜处和分支路进线柜处的电压、电流、功率因数、有功功率、累计电量。 c) 主要设备的耗能量。 d) 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发电量、消纳量;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供热量、低品位热源取热量。 e) 换热器进出口温度、压力、瞬时流量、累计流量。 f) 分集水器温度、压力或压差。 g) 水过滤器前后压差。 7.2.3 能源站自动控制功能满足下列要求中的4项,得5分;满足5项,得10分;满足6项,得18分。 a) 系统自动保护功能。 b) 系统、设备的远程和本地控制。 c) 主机设备根据负荷需求自动执行优化运行策略。 d) 水系统变流量、变温差或压差控制。 e) 系统设备自动连锁控制。 f) 系统自动寻优和能效持续优化控制。 7.2.4 通过数字化、智能算法、柔性调节等手段持续低碳、经济运行,并根据运行碳排放年度核算结果, 动态调整低碳运行目标,得7分。 7.3 评价指标 7.3.1 采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进行智慧能源运行管理,以实现高效的能源调度和控制,智慧能 源运行管理覆盖率应按A.7计算。评价总分值为15分,按表13的规则评分。 7.3.2 能源站设置能源管理平台,对区域能源系统进行持续优化、诊断与反馈,实现下列功能中的4 项,得10分;实现6项,得20分;实现8项,得30分。 a) 实时监测、显示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记录和存储5年以上的所有运行及相关数据。 b) 设置负荷预测、设备模型、控制算法、机组群控等功能模块,实现优化控制。 c) 利用人工智能方法开展数据分析,实现系统故障实时监测、诊断与处理。 d) 参数列表、故障列表、曲线图、运行日志及多种报表自动生成功能。 e) 冷、热、电、气、蒸汽、水等的消耗记录,分析和管理功能。 f) 设备能效、系统能效、运行费用等的计算和统计,并能输出数据报表。 g) 操作者权限控制功能和与其他智能化系统数据共享功能。 h) 建立碳排放管理,实现能源管控和调度功能。 8 柔性灵活评价 8.1 控制项 8.1.1 区域能源系统柔性调节应优先保障用户用能安全,不应超过设备安全允许的调节范围。 8.1.2 区域能源系统应具备柔性资源,支撑电网互动响应需求。 8.2 柔性资源 8.2.1 区域能源系统应在能源供应、能源存储和能源消费各环节采取柔性调节措施,提高系统的柔性 调节能力,评价总分值为23分,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a) 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用于区域能源系统,且装机容量不小于1MW,得8分; b) 采用具有调峰、填谷等作用的储能技术与设备,实现冷(热)量、电能的转移和储存,增强系统可 靠性和独立性,得8分; c) 利用建筑本体围护结构、输配管网和暖通空调系统末端设备的蓄冷蓄热能力或电动汽车有序 充电的功能等,得7分。 8.2.2 区域能源系统参与下列一种柔性调节方式,得10分;参与两种柔性调节方式,得18分;参与三种 及以上柔性调节方式,得25分。 a) 根据分时电价、峰谷电价、尖峰电价等价格信息,主动调整柔性资源的运行状态。 b) 直接参与或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理参与日前邀约需求响应。 c) 直接参与或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理参与实时需求响应。 d) 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 8.3 评价指标 8.3.1 采取措施,提高区域内能源系统柔性调节能力,最大调节容量比例应按A.8计算,并按表14的 规则评分,评价总分值为16分。 9 运营管理评价 9.1 控制项 9.1.1 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能源服务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体 系,并持续迭代优化。 9.1.2 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配置应完备,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9.1.3 区域能源系统中的安全防护及保护装置应定期检查,灭火系统、冷媒泄漏报警装置、应急通风系 统、漏电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高温高压保护装置等功能应正常有效,并留存完整的检查记录。 9.2 运营管理 9.2.1 建立智能运营管理系统,实现主动巡检工单派发、故障报警、记录查询等智能运维功能,评价分 值6分。 9.2.2 区域能源系统的主要设备、附件、管道及控制系统定期保养、维护和检修,温度计、压力表、流量 计、液位计等仪器仪表的传感器正常工作,并定期校验、标定和维护,留存完整的维保记录及校验记录, 评价总分值为7分。 9.2.3 定期检查冷热源、循环水泵、冷却塔、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设备,并根据监测和运行数据进行设备、 系统的运行优化,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a) 近一年内开展了能效评估或节能降碳审核等工作,得5分; b) 制定并实施设备或系统能效持续提升方案,得5分。 9.2.4 区域能源网络安全系统运维,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a) 区域能源网络安全系统采用多层网络架构,得2分; b) 区域能源网络安全系统冗余合理,主控制器采用冗余控制器,得2分; c) 区域能源网络安全系统具备孤网运行的能力或具有独立的防火墙,得2分;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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