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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4879-2016 (GB/T4879-2016) | 中文名称 | 防锈包装 | 英文名称 | Rustproof packag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A83 | 国际标准分类 | 55.020 | 字数估计 | 11,118 | 发布日期 | 2016-02-24 | 实施日期 | 2016-05-24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4879-1999 | 引用标准 | GB/T 5048; GB/T 12339; GB/T 14188; GB/T 16265; GB/T 16266; GB/T 16267; GJB 145A-1993; GJB 2494; BB/T 0049 | 起草单位 | 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5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防锈包装等级、一般要求、材料要求、防锈包装方法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防锈包装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
GB/T 4879-2016: 防锈包装
GB/T 4879-2016 英文名称: Rustproof packaging
ICS 55.020
A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4879-1999
2016-02-24发布
2016-05-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4879-1999《防锈包装》,除编辑性修改外,与GB/T 4879-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第1章“范围”进行了重新描述;
---删除了第3章“术语”;
---将1级包装防锈期限“3~5年内”修改为“2年”;将2级包装防锈期限“2~3年内”修改为
“1年”;将3级包装防锈期限“2年内”修改为“0.5年”(见3.2);
---增加了特殊包装防锈等级的说明(见3.2);
---删除了关于防锈材料的规定(见1999年版的5.2.1、5.2.2);
---将“环境要求”(见1999年版的5.3)和“一般要求”合并(见第4章);
---删除了“标志”的规定(见1999年版的第8章);
---将附录A中的表A.4中的B3与B5合并、B4与B9合并,并进行适当修改;
---修改了附录A中“A.4包装”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市玉杰旋转接头
金属软管有限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军民融合包装发展建设工作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雪、李伟哲、裴方芳、唐艳秋、陈秀兰、王玉鑫、李建华、朱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4879-1985、GB/T 4879-1999。
防 锈 包 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锈包装等级、一般要求、材料要求、防锈包装方法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防锈包装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48 防潮包装
GB/T 12339 防护用内包装材料
GB/T 14188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
GB/T 16265 包装材料试验方法 相容性
GB/T 16266 包装材料试验方法 接触腐蚀
GB/T 16267 包装材料试验方法 气相缓蚀能力
GJB145A-1993 防护包装规范
GJB2494 湿度指示卡规范
BB/T 0049 包装用矿物干燥剂
3 防锈包装等级
3.1 应根据产品的性质、流通环境条件、防锈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来确定防锈包装等级。
3.2 防锈包装等级一般分为1级、2级、3级,见表1。对防锈包装有特殊要求时,可按特殊要求进行。
4 一般要求
4.1 确定防锈包装等级。并按等级要求包装,在防锈期限内保障产品不产生锈蚀。
4.2 防锈包装操作过程应连续,如果中断应采取暂时性的防锈处理。
4.3 防锈包装过程中应避免手汗等污染物污染产品。
4.4 需进行防锈处理的产品,如处于热状态时,为了避免防锈剂受热流失或分解,应冷却到接近室温后再进行处理。
4.5 涂覆防锈剂的产品,如果需要包敷内包装材料时,应使用中性、干燥清洁的包装材料。
4.6 采用防锈剂防锈的产品,在启封使用时,一般应除去防锈剂。产品在涂覆或除去防锈剂会影响产
品性能时,应不使用防锈剂。
4.7 防锈包装作业应在清洁、干燥、温差变化小的环境中进行。
5 材料要求
5.1 产品使用的防锈材料,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 干燥剂一般使用矿物干燥剂。矿物干燥剂应符合BB/T 0049的规定。
5.3 气相防锈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4188的有关规定。
5.4 防护用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2339的有关规定。
5.5 防锈包装材料除应进行有关试验外,相容性试验应按GB/T 16265的规定,接触腐蚀试验应按
GB/T 16266的规定,气相缓蚀能力试验应按GB/T 16267的规定。
5.6 必要时应采用湿度指示卡、湿度指示剂或湿度指示装置,并应尽量远离干燥剂。湿度指示卡应符
合GJB2494的有关规定。
6 防锈包装方法
6.1 产品应根据下列条件,确定防锈包装的方法:
a) 产品的特征与表面加工的程度;
b) 运输与贮存的期限;
c) 运输与贮存的环境条件;
d) 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所承受的载荷程度;
e) 防锈包装等级。
6.2 防锈包装分为清洁、干燥、防锈和包装四个步骤:
a) 清洁。应除去产品表面的尘埃、油脂残留物、汗渍及其他异物。可选用A.1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清洗。
b) 干燥。产品的金属表面在清洗后,应立即进行干燥。可选用A.2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干燥。
c) 防锈。产品的金属表面在进行清洗、干燥后,根据需要进行防锈处理,可选用A.3的一种或多
种方法相结合进行防锈。
d) 包装。产品的金属表面在进行清洗、干燥、防锈处理后,进行包装。包装可选用A.4的一种或
多种方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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