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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标准: 222397 (2026-05-14)
GB/T 50951-201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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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95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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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不含条文说明)
GB/T 50951-2013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50951-2013 (GB/T50951-2013)
中文名称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
Design document preparation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nonferrous min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P70
国际标准分类
73.010
字数估计
146,182
引用标准
GB 50595; GB 50863; GB 6722; GB 16423
标准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6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GB/T 50951-2013: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不含条文说明) GB/T 50951-2013 英文名称: Design document preparation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nonferrous mine 1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有色金属工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规范有色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和深度,不断提高有色金属矿山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推广应用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先进经验,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1.0.3 矿山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指导矿山合理建设、保证矿山建设技术方案顺利实施和合理控制建设投资的要求,应起到指导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总包招标的作用,并应满足编制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专项设计的要求。 1.0.4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露天开采 open-pit mining 在敞露的地表采场进行有用矿物的采剥作业。 2.1.2 砂矿开采 placer mining 用水力或机械从冲积矿或砂矿床中挖掘、运输、富集并回收重矿物的作业。 2.1.3 地下开采 underground mining 从地表向地下掘进一系列井巷工程通达矿体,建立完整的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供气、供水等生产系统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并进行有用矿物的采矿工作的总称。 2.1.4 可行性研究 feasibility study 对拟建或改建、扩建矿山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预测项目投资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果。在既定的范围内进行方案论证和比选,推荐较优方案。 2.1.5 初步设计 basic design 根据核准或备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委托书,为实施建设细化或必要时论证比选总体方案和各系统主要技术方案,选择所需设备、计算确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编制总概算等所进行的设计。 2.1.6 水土保持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减轻洪水、干旱和风沙灾害,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2.1.7 矿山基建时间 period of mine construction 从矿山建设开始投入建设资金到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投产为止的全部时间,通常以年或月计。 2.1.8 投产年 year of start up 矿山开采、运输、处理等工艺流程生产作业贯通运转的年度时间点。 2.1.9 达产年 year of full production 矿山投产后,逐步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年度时间点。 2.1.10 岩体移动范围 impact area of rock mass movement 矿体开采后,由于地下空间、原岩应力变化等引发的围岩变形、移动及辐射到地表区域的轮廓。 2.1.11 岩爆 rock burst 岩体中聚积的弹性变形能在地下开采中突然猛烈释放,使岩石爆裂并弹射出来的现象。 2.1.12 掘采比 development ratio 单位采矿量所需的掘进工程量。 2.1.13 充填倍线 ratio of filling pipe line length to height 充填管路总长度与充填管路总垂高之比。 2.1.14 矿山复垦 mine rehabilitation 指对被矿山开采活动扰动的土地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使用状态的活动。 2.1.15 选矿 mineral processing 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将原矿中有用矿物与脉石、有害物质或将多种有用矿物分离并富集的工艺过程。 2.1.16 原矿 run-of-mine 采出后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的矿石。 2.1.17 精矿 concentrate 矿石经选别作业,目的矿物被富集的产品。包括粗选精矿、扫选精矿、精选精矿、混合精矿等。 2.1.18 尾矿 tailings 矿石经选别作业,选出目的矿物后的剩余产物。 2.1.19 磨矿 grinding 利用介质在磨机中的冲击和磨剥作用减小物料粒度的过程。 2.1.20 浮选 flotation 根据矿物颗粒表面物理化学性质的不同,利用矿物自身具有的或经药剂处理后获得的润湿性差异进行分选的过程。 2.2 符号 2.2.1 矿岩力学指标 RQD——岩石质量指标; MRMR——用于采矿工程的劳伯斯切岩石分类; C——内聚力; φ——内摩擦角; γ——矿石重度。 2.2.2 选矿 Wi——磨矿功指数; q0——磨矿机按新生成的级别(—0.074mm粒级)计算的单位处理量。 2.2.3 电气 cos——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的比值,称为功率因数。 2.2.4 经济评价 i——折现率。 3基本规定 3.0.1 初步设计的编制应依据下列文件: 1 矿床勘查地质报告和评审、备案文件; 2 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或评审报告和核准文件; 3 矿山建设项目矿业权设置批复文件; 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报告和批复文件; 5 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 6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备案文件; 7 矿山建设场地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备案文件; 8 矿山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9 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 10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11 设计委托书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12 其他重要的报告和批复文件。 3.0.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选矿试验报告; 2 项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或初步勘察报告; 3 建设地区的地震、气象资料; 4 视不同区域要求的地形图和区域位置图; 5 供水、供电、交通、规划、主要原料供应等基础资料、协议或文件; 6 改建、扩建工程时,企业已有的相关基础资料; 7 概算编制所需的有关文件; 8 其他对项目建设有影响的资料、协议或批复文件。 3.0.3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编制依据应完整,基础性文件应齐全,设计程序应符合矿山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 2 应符合有色金属工业的产业政策,并应体现技术进步、集约生产、节能高效、经济合理和安全环保的设计原则; 3 应对评审备案的矿区勘查地质报告深入分析论证,并应对矿区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矿体赋存条件、资源品质、资源量的可靠性及其经济意义、勘查程度等作出具体评价; 4 应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矿山工业场地选址、开拓方式和矿山安全等重大技术方案进行论证; 5 应对矿山各生产系统和主要辅助生产系统的工艺及布置、设备选型、主要建(构)筑物结构及形式和工业场地布置等进行优化、细化; 6 应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等工程进行论证并细化; 7 应对项目概算投资进行分析。 3.0.4 初步设计的技术原则和主要技术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核准文件、开发利用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因矿山建设条件发生改变,需对矿山建设规模、开拓系统及工业场地位置等重大技术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时,应配合建设单位报请原项目核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重新编制矿山初步设计文件。 3.0.5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设计书和附图组成,各专业应绘制相应的设计图纸作为初步设计的附图,同时应汇编成附图册。设计书和附图编制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第4章中各节的内容可根据设计项目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进行调整和增删。初步设计文件应能指导编制下列专项设计: 1 安全专篇; 2 水土保持方案; 3 节能减排专篇; 4 消防设施专项设计; 5 其他要求的专项设计。 3.0.6 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指导矿山建设全过程,并应合理控制建设投资; 2 应指导施工图设计; 3 应满足土地征用和施工准备工作的要求; 4 应为建设项目的基建计划提供依据; 5 应为主要设备订货提供依据; 6 应为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计划提供依据。 3.0.7 初步设计附件应包括项目有关的核准、审批、备案、各种协议、设计委托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4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 4.1 初步设计文件构成 4.1.1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设计书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附件组成。设计文件各部分的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前引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资质证书; 3)扉页; 4)参加专业及人员名单; 5)目录。 2 正文部分。 3 附件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有关的核准、审批、备案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 2)设计委托书等复印件; 3)其他相关文件复印件。 4 图纸汇编册。 4.1.2 初步设计书封面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名称及初步设计文件出版日期。 4.1.3 初步设计书的资质证书应包括文件编制单位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或工程总承包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4.1.4 初步设计书扉页除应包括封面内容外,还应包括工程编号、文件编制单位的院长或总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副总工程师或技术总监、总设计师或项目经理、项目设计经理姓名,并应在编制单位名称上加盖编制单位印章。 4.1.5 初步设计书中参加专业及人员名单应包括参加设计的专业和参加设计、审核及审定的人员名单。 4.1.6 初步设计书目录应包括正文部分的章、节,以及附件、附图。 4.1.7 各专业的章节应根据需要分别填写本专业相关的工程设备明细表、劳动定员表、主要工程量表、工程材料明细表、主要材料燃料动力消耗表、技术经济指标表,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其中工程设备明细表、工程材料明细表应汇总,可按表4.1.7-1和表4.1.7-2填列。其余表格可放在正文的有关章节中。 表4.1.7-1 工程设备明细 表4.1.7-2 工程材料明细 4.2 总 论 Ⅰ 概述 4.2.1 项目建设背景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企业隶属关系和区域经济地理特点,并应简述矿区探矿许可和采矿许可文号及范围。 4.2.2 编制设计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引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审批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2 设计委托书、设计合同及业主对设计的主要要求; 3 简述资源条件及设计基础资料条件; 4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文件和协议。 4.2.3 外部建设条件的内容应包括外部交通运输、电源、水源,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以及其他对外协作关系等。 4.2.4 设计分工与协作应说明总包和分包设计的分工、设计范围及主要设计内容。 4.2.5 改建、扩建、续建企业应说明企业现状、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利用情况;新建项目应阐述企业现状及项目性质。 Ⅱ 设计基本原则 4.2.6 设计基本原则应论述下列内容: 1 应概述设计中所遵循的主要方针与政策; 2 应提出企业专业化协作和装备水平的基本原则; 3 可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创新内容。 Ⅲ 工作制度及设计规模 4.2.7 工作制度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年工作日数、日工作班数、班工作小时数。 4.2.8 设计规模的内容应概述项目设计规模,一次建设或分期建设,以及是否在关键性工程中留有余地和企业发展远景;并应论述企业组成和产品方案。 Ⅳ 厂址 4.2.9 厂址选择应说明工程布局与厂址方案,以及建设用地情况。 Ⅴ 主要设计方案 4.2.10 主要设计方案应引述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并应概述主要设计方案比较结果和推荐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 4.2.11 主要设计方案应论述下列内容: 1 采矿设计方案; 2 选矿设计方案; 3 公用及辅助设施设计方案; 4 概述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情况; 5 概述环境保护、节能、安全、消防等的主要具体措施。 Ⅵ 项目建设进度 4.2.12 项目建设进度应概述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实现计划的措施。 Ⅶ 项目综合效益及评价 4.2.13 项目综合效益应概述下列内容: 1 项目的综合经济效益; 2 劳动定员; 3 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 4 成本与费用; 5 财务分析; 6 综合分析结论。 4.2.14 总论应对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环保、节能、安全等作出综合评价。 Ⅷ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2.15 总论应阐述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规避风险的措施建议。 4.3 地质 Ⅰ 概述 4.3.1 矿区地理概况应简述矿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矿区地形、地貌、气候、水系等。 4.3.2 矿区合规性应说明矿区资源等有关问题存在的政府批文、备案等情况。 4.3.3 矿区范围应阐明矿区探矿许可和采矿许可文号、有效期及矿权范围。 4.3.4 矿区沿革应介绍矿区权属关系历史变更情况。 4.3.5 设计依据应介绍初步设计依据的地质资料。 Ⅱ 矿区及矿床地质 4.3.6 区域地质基本特征应简述区域地质构造、地层、岩浆岩、区域变质、矿化特征等。 4.3.7 矿区地质应论述下列内容: 1 矿区地层层序、岩性、厚度、产状、接触关系、分布及含矿情况,重点叙述含矿地层; 2 矿区褶皱、断裂发育和分布的一般特征,详述与矿床形成有重要关系和影响矿床开采的构造; 3 岩浆岩的种类、形态、产状、分布及其与成矿的关系,重点描述影响矿体形态及矿体开采的岩浆岩特征; 4 矿区存在的蚀变种类和分布特征,详述矿体内部和近矿围岩中蚀变的种类、分布特征。 4.3.8 矿床地质特征论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化)体一般特征应包括下列内容: 1)矿床类型及矿(化)体分布的一般特征; 2)矿(化)体的数量、分布形态、矿体的分布特征。 2 分矿体描述主要和次要矿体的划分,其空间位置和矿体赋存情况;矿体的形态、产状、厚度及其变化规律;矿体顶板和底板围岩的岩性、蚀变特征;矿体内部夹石的岩性、蚀变特征。 3 地质构造对矿体的控制和破坏情况。 4 以往开采状况、采出矿量及品位、当前的开采界面。 4.3.9 矿石特征应论述下列内容: 1 矿石的工业类型和自然类型及其一般分布特征;矿石的次生富集规律、氧化程度及其规律,各种矿石工业类型的比例及其分布规律。 2 主要和次要矿石类型的矿物组成、含量、矿石结构构造,矿石的主要化学成分、主要有益组分及其含量和分布规律、伴生有益组分及其含量和分布规律,矿石伴生有害组分种类、含量及其分布规律,有益、有害组分的赋存特征及相互关系。 3 简述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研究的采样情况和试验研究结论。 Ⅲ 矿床地质勘查工作及其质量评述 4.3.10 矿区地质勘查工作评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区勘查历史、成果及其基本评价,介绍不同时期、阶段对矿区进行地质勘查、研究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成果,列出近期主要成果、各种勘查工作完成的工程量; 2 矿区勘查工作质量评价,包括钻探、坑探、槽探等各类勘探工程,测量工作、取样及样品运输和加工、样品测试及其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方法及工作质量情况。 4.3.11 矿床地质勘查程度应评述下列内容: 1 矿床勘查手段及工程布置的合理性; 2 矿床总体勘查工程控制程度及地质研究程度; 3 矿床已开采时,应描述实际生产情况与原勘查结果的差异; 4 可行性研究中认定地质勘查工作存在问题时,应评述可行性研究以后补充地质工作的内容和结果。 Ⅳ 资源量 4.3.12 资源量估算工业指标应介绍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资源量估算依据的工业指标。 4.3.13 以往的资源量估算结果应简述地质勘查阶段资源量估算结果及备案情况。 4.3.14 初步设计中应对地质资源量进行检验估算,并应说明资源量估算范围、设计范围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资源量估算中应兼顾具有经济意义的共生、伴生有用元素或组分的评价。资源量估算方法可采用几何图形法、地质统计学法等。 4.3.15 资源量估算的数据基础应详细说明资源量估算所采用数据的来源、内容,并应对所用基础数据的可靠性进行评价,同时应说明对原始数据取舍的原因。 4.3.16 采用地质统计学法进行资源量估算时,应论述下列内容: 1 资源量估算所采用的软件。该软件是否为国际行业通用软件或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认定及认定文号。 2 资源量估算过程中数据输入、整理、检查及整合工作的过程,样品组合方式及样品组合依据,组合样品长度。 3 矿床地质解释、矿床建模及资源量估算中必要的统计分析的详细内容。 4 建立矿(化)体几何模型时应全面认识矿床成因及主要的控矿因素,根据采矿、选矿、冶炼不同要求确定矿化分带;说明矿(化)体几何模型建立的类型、方法、过程。 5 矿块模型建立的方法。列出模型参数,包括模型原点坐标、不同方向矿块的大小以及数量、次一级矿块的大小、矿块模型是否旋转以及旋转轴和旋转角等。 6 采用的品位估算方法。估算参数的选取,列出所有品位估算参数。 7 特异值的空间分布特点。确定特异值的方法、标准,对特异值的处理方式及处理结果。 8 原始矿石体重值数据的选择及模型中矿石体重值的估算方法。 9 模型验证应说明对模型估算结果进行的验证工作、验证结果,模型估算结果是否无偏、合理、可用。 4.3.17 资源量分类应按现行的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列出设计估算的矿床资源量,并应说明资源量分类的依据及分类方法;应分矿体、矿石工业类型、资源量级别统计矿区和(或)设计范围内的资源量,并应分析不同矿石工业类型、不同级别资源量的空间分布规律和特征。 4.3.18 资源综合回收应简述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利用的地质基础资料发生变化或重新估算资源量时,应对资源综合利用提出建议。 Ⅴ 基建和生产探矿设计 4.3.19 基建探矿或生产探矿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探矿的分类、原因、目的和原则; 2 探矿的范围、手段、网度; 3 探矿工程量; 4 探矿取样原则、方法、方式及规格和数量; 5 化验分析种类、方法、规格和数量。 4.3.20 矿山地质测量人员配备应说明矿山生产期间地质测量人员及设备配备。 Ⅵ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4.3.21 矿区水文地质应简述矿区所处区域水文地质单元中的位置,并应详述矿区地形、地貌、植被特征,应分析对地表水径流和地下水补给的影响因素,应描述与矿床充水关系密切的地表水基础数据和资料,以及降雨量的平均值、极值、年内的分布等指标,各月平均气温和蒸发量,积雪厚度,冻土深度等气象因素。 4.3.22 矿床水文地质条件描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区含水层、隔水层特征; 2 岩溶、断裂、老窿、地表水等与地下水的联系; 3 地下水的动态及补给、排泄条件; 4 地下水水质; 5 续建矿山以往生产中的地下水位、涌水量变化和水害情况。 4.3.23 矿床充水因素和涌水量预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预测方法,应包括计算公式及参数; 2 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 4.3.24 矿山水资源利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资源利用影响的初步评价; 2 矿山水的利用途径,可能的方案。 4.3.25 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区主要工程地质岩类的划分及其岩性、产状、厚度、分布等特点; 2 对矿山开发有不良影响的断层,风化带,蚀变带,可溶岩、软弱层、流沙层、膨胀岩土等特殊岩类的条件; 3 矿体及其顶、底板或边坡围岩主要岩性及其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4 矿石和主要围岩的体重,抗压、抗拉强度,内聚力、内摩擦角,矿、岩松散系数及安息角,含水量,地应力等开采技术参数。 4.3.26 矿区环境地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区域地壳稳定性及地震地质概况; 2 矿/岩放射性检查结果,放射性异常的部位和幅度及其对开采的影响; 3 围岩中或矿坑涌水中可能引起污染的酸性水、重金属等环境因子的情况; 4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因素,以往开采中的塌陷、开裂、滑坡、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程度等; 5 地热对开采具有潜在影响时,描述矿区地热调查投入的工作量、主要调查结果,包括矿体主要赋存标高的地温,主要岩类的热物理性质、热水的分布规律及涌水量和水温预测等。 Ⅶ 矿床防治水 4.3.27 矿床疏干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床疏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疏干涌水量预测; 2 矿床可能的疏干方案及其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3 各含水层的疏干方法、工艺和分期、分段疏干的原则; 4 疏干工程的布置及工程结构; 5 观测孔的布置; 6 疏干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4.3.28 注浆堵水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注浆堵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2 注浆堵水方案及其比较,推荐注浆堵水方案描述; 3 确定注浆堵水的基本工艺及主要参数,计算注浆堵水工程量和材料消耗。 4.3.29 矿坑突水预防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主要突水因素分析和可能突水范围划定; 2 探水工程布置; 3 探水工程量及施工要求。 4.3.30 河床防渗、河流改道、截水沟、防洪堤等地表防水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水文资料和水文计算; 2 地表防水工程布置说明,防洪标准、主体结构形式及其参数; 3 地表防水工程量和施工要求。 4.3.31 地面塌陷防治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论证和预测开采后引起的岩溶塌陷、疏干沉降的可能性; 2 圈定可能塌陷的范围,可能疏干沉降的范围和沉降量预测; 3 生产中的相关防范措施。 Ⅷ 附图 4.3.32 地质应包括下列图纸: 1 矿床地形地质图; 2 矿体纵、横剖面图; 3 中段或阶段地质平面图; 4 矿体纵向投影或水平投影图; 5 矿体顶、底板等高线图; 6 矿区综合水文地质图; 7 矿区疏干或注浆堵水工程布置平面图、剖面图等; 8 探矿工程布置平面或剖面图; 9 本条中第1款~第4款均应为彩图。 4.4 岩石力学 4.4.1 岩体稳定性的地质背景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要阐明矿区内各类岩体形成的环境、时代、成岩作用和演变过程; 2 矿区构造体系,叙述构造的形成及其发展历史,断层、破碎带、节理的展布情况。 4.4.2 矿、岩物理力学性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岩的重度γ、湿度、松散系数、安息角; 2 各类矿、岩的抗压、抗拉、剪切、三轴抗压强度以及弹性模量、泊桑比、内聚力C、内摩擦角φ; 3 表土风化层的特性; 4 不连续面充填物的力学参数。 4.4.3 岩体结构应根据节理裂隙调查成果、岩体质量指标RQD测定成果、岩体弹性波传递速度等有关资料分析岩体的结构特征,并应进行分类。 4.4.4 原岩应力应说明下列内容: 1 原岩应力测点的布置及测定方法; 2 测量成果分析,应说明应力场的特征、最大主应力的大小及方向、地应力对开采的影响。 4.4.5 露天边坡稳定性计算应对设计最终境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4.4.6 岩体稳定性或可崩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岩体稳定性分级或可崩性评价; 2 矿、岩崩落块度预测,初始崩落及正常崩落的拉底面积; 3 分析采场允许暴露面积,推荐采场结构参数和支护方法; 4 矿震和岩爆; 5 岩体支护和加固原则; 6 井巷工程稳定性计算。 4.4.7 岩石力学监测应说明岩石力学监测工作和主要设备、仪表的选择。 4.4.8 岩石力学应说明下一阶段岩石力学研究工作。 4.4.9 岩石力学可根据研究深度附上岩石力学研究附图。 4.5 采矿——露天开采 Ⅰ 开采范围及开采方式的选择 4.5.1 开采范围选择应论述下列内容: 1 在可行性研究推荐方案的基础上,论述开采范围确定的合理性。一个矿区有两个以上矿床或同一矿床有多个矿带或矿体时,论述设计开采范围确定的原则和依据以及开采的总顺序。 2 对改建、扩建矿山开采现状、使用的主要设备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论述。 4.5.2 开采方式选择应在可行性研究推荐方案的基础上,论述采用露天开采的合理性。 4.5.3 采用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或先露天后地下、先地下后露天开采时,应论述露天开采与地下分界线确定的原则和依据,露天开采与地下开采在平面租立面上的关系、相互影响及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Ⅱ 露天开采境界确定 4.5.4 采场边坡参数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的有关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边坡参数确定的原始条件、影响因素、方法; 2 最终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清扫平台宽度、最终台阶坡面角、最终边坡角等边坡参数。 4.5.5 露天开采境界的确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露天开采境界圈定的原则、技术经济条件及经济合理剥采比。 2 境界优化软件圈定境界的原理及过程,圈定境界所选取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其主要约束条件。 3 对于埋藏条件复杂的矿床,应对不同开采境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中应按不同工艺处理分类的境界内分层矿岩量、矿岩总量、矿石量、平均品位、废石量、平均剥采比。境界内有远景资源量时,应单独列入废石量。 4 推荐露天开采境界主要参数。 4.5.6 采用分期开采的矿山应论述分期开采的必要性、优缺点,并应说明确定分期划分和分期开采境界的原由,同时应确定扩帮过渡的起止时间及扩帮方式、技术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4.5.7 资源回收利用应说明境界内暂不能利用的资源量,以及境界外资源量,并应简述综合开发利用的初步设想。 Ⅲ 矿山生产规模、工作制度、产品方案和服务年限 4.5.8 生产能力验证的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达产年限; 2 采场内工作台阶可布置同时工作的电铲或装载设备台数; 3 矿山工程下降速度; 4 新水平准备时间; 5 咽喉区的线路通过能力及卸载点卸载能力。 4.5.9 矿山工作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山工作制度确定的依据和原则,年工作天数、日工作班数、班工作小时数; 2 采矿主要设备工作制度确定的依据、方法,列出设备工作天数、日工作班数、班工作小时数。 4.5.10 露天矿开采设计应根据矿床埋藏特点,矿石类型,采、选、冶生产工艺要求,说明采出矿石种类及分采、混采的理由。 4.5.11 露天矿开采设计应说明矿山的服务年限,并应包括基建年限、投产到达产时间、达产年、减产年。 Ⅳ 开拓运输 4.5.12 开拓运输方案的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矿区地形地貌特征及露天采场、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废石场、矿石堆场的相对位置和距离等; 2 开拓运输方案优化宜包括开拓运输方式、矿岩运距、运输设备型号及数量、三材(钢材、水泥、圆木)消耗、建设时间、基建投资、运营费,电、柴油等能源消耗、劳动生产率、占地搬迁及生产组织管理等; 3 论述选定的开拓运输方案。 4.5.13 开拓运输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选定的开拓运输方式。山坡露天与凹陷露天或矿山前期与后期采用不同开拓运输方式时,应说明各自运输方式的服务标高、时间和承担的运输任务,以及如何过渡、衔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2 露天采场各台阶与采矿工业场地、受矿仓、废石场、副产矿石和暂不利用矿石堆场之间的运输联系。 3 采用单一自卸汽车运输时,应说明运输线路的选择、布置形式、道路技术等级和相应的技术参数、总出入沟口位置、采场内移动坑线的布置形式、自卸汽车规格、型号等。 4 采用斜坡提升、胶带机、平窿溜井有轨等或联合运输方式时,应分别说明下列内容: 1)斜坡提升的位置选择、布置形式、提升方式、提升能力、装载和卸载站的结构形式、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和数量、各台阶的联系方式等; 2)胶带机线路选择、布置形式,胶带机长度、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胶带斜井位置以及包括计划位置的粗碎站位置选择和移动方式,系统生产能力等; 3)平窿、溜井、破碎站或装矿站位置的选择和布置形式,井底车场布置形式,溜井数量,平窿、溜井、破碎站及井底车场的主要尺寸、结构、支护形式、加固方案,溜井生产能力,溜井降段措施等; 4)有多个运输系统时,应说明每个运输系统的生产能力、服务对象及服务时间等。 4.5.14 运输设备的选型与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运输设备选型的主要原则和依据; 2 运输设备选型,应按装载、运输设备的合理匹配校核调整; 3 分别计算矿石运输和岩石运输及人员、材料运输需要的设备数量及备用设备数量; 4 计算逐年运输设备数量。 Ⅴ 采剥工作 4.5.15 采剥工艺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采剥工艺的主要原则和依据; 2 工作台阶高度、工作台阶坡面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最小工作线长度等采剥台阶工作面主要结构要素; 3 陡帮作业的组合台阶数和缓采平台宽度; 4 采剥台阶开段沟位置,包括斜沟和开段沟的沟底宽度、掘沟方式及推进方向,同时工作台阶数及工作帮坡角。 4.5.16 采剥工艺应简述下列内容: 1 穿孔、爆破作业应包括矿岩物理力学性质,选用的穿孔设备型号,炮孔布置形式、孔网参数、爆破方式,起爆方式,炸药、爆破器材种类,爆破制度,大块尺寸、产出率,二次破碎,根底处理设备及方法,边坡穿孔爆破方式及设备等。选型计算穿孔设备效率及数量,计算穿爆作业主要材料消耗。 2 铲装、运输作业应包括铲装、运输方式,工作面道路布置及配车方式,选型计算铲装设备效率数量,计算铲装、运输作业主要材料消耗。 3 辅助作业内容、需要的辅助设备选型及数量。 4.5.17 矿石损失、贫化率的确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造成矿石损失、贫化的主要原因,采用的矿石损失、贫化率确定的方法,计算矿石损失、贫化率指标; 2 分析、论述减少矿石损失、贫化的措施。 4.5.18 采矿剥离设计应给出采矿主要材料消耗。 Ⅵ 基建、生产进度计划 4.5.19 计划编制的主要原则和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计划编制的原则,矿山投产标准,二级矿量保有期,投产至达产时间,基建剥离量和基建时间,基建副产矿石处置,生产剥采比均衡等; 2 简述计划编制所依据的主要文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4.5.20 选择确定首采地段、均衡生产剥采比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首采地段选择的主要原则和依据,并论述选定的首采地段; 2 简述均衡生产剥采比的原则及目标、确定的方法,确定采矿各生产时期均衡生产剥采比。 4.5.21 基建采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基建工作内容,确定基建剥离量、基建时间,基建终了各台阶标高,副产矿石量、二级矿量保有量及保有期; 2 基建采剥进度计划表,应包括基建台阶逐年采剥的矿石量、废石量,矿石品位、剥采比,以及需要的设备数量。 4.5.22 生产采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产年采剥量、投产至达产年份和逐年采剥量、达产标高等; 2 达产年份,逐年采剥量等; 3 减产标高、减产年份及减产年逐年采剥量等; 4 生产采剥进度计划表,应包括按矿石种类分类的逐年台阶采剥量、矿石量、出矿品位、废石量、剥采比、使用的主要设备数量等; 5 对于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同时存在的矿山,编制的合并生产进度计划表应明确反映矿山逐年矿石产量。 4.5.23 进度计划编制应绘制基建、生产逐年采剥矿岩量变化曲线图表,应详细表明采剥量变化。 Ⅶ 矿山关闭和环境治理 4.5.24 矿山关闭和环境治理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分析确定主要环境危险源、环境影响因素及矿山关闭的主要工作内容; 2 提出存在安全风险的边坡处理措施,封闭进入露天采场的道路,设置警示标志等; 3 分析确定环境治理修复对象、特征及范围,选择确定治理修复方案。 4.5.25 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场地处理方式及要求; 2 选择适于当地环境、条件的物种或物料,并简述种植或治理方案; 3 评述环境修复效果。 4.5.26 矿山关闭环境修复工程量及实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消除安全隐患及修复环境工程量估算; 2 实施矿山关闭需要的设备选型及数量计算; 3 编制矿山关闭实施计划表; 4 估算及安排矿山关闭费用。 Ⅷ 露天矿防洪、排水及通风 4.5.27 防洪、排水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矿区气象,水文地质条件,露天矿防、排水条件; 2 确定的防洪、排水的设计标准,应包括暴雨频率、采场允许淹没日数量等; 3 选择的采场截水方式,截水沟、排水沟布置形式、断面,计算工程量; 4 确定的采场汇水面积、排水方式及排水系统的布置,计算排水工程量。 4.5.28 深凹露天矿通风设计应简述采场通风方式选择的原则和依据,通风设施及工程量。 Ⅸ 爆破器材库 4.5.29 爆破器材库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使用的爆破器材种类、数量及存储要求; 2 爆破器材总库、分库的设置,库房组成、容积和贮存时间。 4.5.30 采用炸药现场混装车装药时,应论述炸药现场混装车的选型原则和依据,应进行设备选型和数量计算,并应简述炸药现场混装车现场混制炸药需要的原材料种类、数量及存储要求,同时应说明需要的地面设施及原材料库和爆破器材库的设置。 4.5.31 爆破器材管理设计应详述爆破器材库、混制炸药的原材料库管理及爆破器材、混制炸药的原材料领用、发放管理要求。 Ⅹ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5.32 露天矿设计应针对设计资料存在的不足及设计中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存在的不确定性,提出下一阶段设计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4.5.33 露天矿设计应对下一阶段设计前需完成的工作提出建议。 Ⅺ 附图 4.5.34 露天矿设计应包括下列图纸: 1 露天开采境界应包括下列图纸,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 1)露天开采境界平面图; 2)有代表性的露天开采境界垂直剖面图。 2 基建采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图纸,并应在图上标识年度台阶采剥量及主要设备作业台阶或台阶组合、台数,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 1)基建期逐年年末平面图; 2)基建终了平面图。 3 生产采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图纸,并应在图上标识年度台阶采剥量及主要设备作业台阶或台阶组合、台数,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 1)投产至达产年年末平面图; 2)达产年年末平面图; 3)设计计算年年末平面图。 4 标识逐年作业量和主要设备作业台阶的基建、生产采剥进度计划表。 5 采剥方法图。 6 本条其他款所列图不能表示全部开拓运输系统时,应增加开拓运输系统平面布置图。 7 自卸汽车-破碎站-胶带运输系统图应包括下列图纸: 1)破碎站-胶带机运输系统布置图; 2)破碎站配置图; 3)胶带输送机布置图; 4)胶带机驱动站配置图; 5)排土机系统布置图。 8 自卸汽车-电机车运输系统图。 9 斜坡提升运输系统图。 10 提升机房配置图。 11 平硐-溜井系统应包括下列图纸: 1)平洞-溜井系统纵投影图; 2)装矿硐室配置图。 12 上山公路平面图。 13 防洪、排水系统应包括下列图纸,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 1)防洪、排水系统平面图; 2)防洪、排水系统剖面图。 14 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开拓系统衔接图。 15 矿山危险源及处置平面图。 16 环境修复方案平面图。 4.6 采矿——砂矿开采 Ⅰ 开采范围、开采方法和开采顺序 4.6.1 开采方法设计应论述开采方法选择的原则和依据。 4.6.2 开采设计应论述开采范围与开采顺序选择的影响因素,以及推荐方案。 4.6.3 资源回收利用应论述远景资源量的开采利用设想。 4.6.4 改建、扩建企业应说明开采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Ⅱ 矿床开拓及输送 4.6.5 矿床开拓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开拓、运输方案选择的原则,推荐的开拓运输方案; 2 开拓沟、基坑或坝的位置及数量; 3 运矿沟的布置及参数; 4 矿浆或泥浆输送方式,主要技术参数。 4.6.6 开拓及输送设计应论述输送设施的设置或设备选型及数量。 Ⅲ 剥离与开采工作 4.6.7 剥离、开采方式的选择应简述下列内容: 1 可能选择的剥离、开采方式; 2 优化的方案及其依据。 4.6.8 采场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场尺寸、工作平台宽度、工作台阶高度,工作帮坡角、工作线长度等采矿场结构要素; 2 开采台阶堑沟的布置、主要规格及掘进方式。 4.6.9 剥离设计应论述下列内容: 1 采场内表土层、腐殖土层、直接顶板层等各种剥离物的特性和厚度; 2 剥离方式及工艺过程,工作面布置形式及工作线推进方向; 3 剥离对开采的超前关系和保有的备采矿量,达产时同时剥离工作面数及其备用数; 4 各采场的排土场位置、容积及使用顺序。 4.6.10 开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场矿层特点和矿层厚度、产状、品位变化; 2 开采方式及工艺过程,工作面布置形式及工作线推进方向; 3 贫化、损失及改善措施; 4 达产时同时开采工作面数及其备用数; 5 配矿方法和措施; 6 矿柱尺寸和回收方法。 4.6.11 设备选择及动力材料供应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剥离和开采的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类型与数量; 2 水力开采用水量及工作水压; 3 剥离开采作业的主要原材料消耗。 Ⅳ 矿山工作制度、生产规模、产品方案、服务年限 4.6.12 矿山工作制度、产品方案、服务年限应符合本标准第4.5.8条~第4.5.11条的规定。 4.6.13 生产能力验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采矿设备能力、工作线长度和工作面个数校验; 2 水力开采按同时工作的水枪数和冲采能力、砂泵输送能力或自流流量并结合供水水源、水量、供水、供电条件校验; 3 按各矿段的排土场和尾矿池的位置、容积、剥采比的变化以及开采顺序的合理安排校验; 4 按矿山达产年限和生产年限论证。 4.6.14 分期建设时,应说明分期的规模和年限。 Ⅴ 采场供水和排水 4.6.15 采场供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作制度和供水系统; 2 按采矿、剥离耗水量,供水压力计算管路规格; 3 供水设备名称、技术规格和生产能力; 4 管道敷设方式及敷设要求; 5 供水水压的调整。 4.6.16 采场排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依据; 2 泵站位置和排水系统的确定; 3 水泵型号、规格、数量,电机功率、电压; 4 水仓容量、紧急排水措施。 Ⅵ 基建采剥进度计划 4.6.17 进度计划编制应简述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4.6.18 进度计划编制应编制基建、采剥计划图表,并作说明。 Ⅶ 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及改善修复 4.6.19 环境影响及修复应简述开采范围附近村庄、道路、厂房等建(构)筑物及河流的保留、拆迁、改道等的处理办法和措施。 4.6.20 环境影响及修复应简述所占用农田、土地的造地复田工作以及预期效果。 4.6.21 水力开采应论述水的循环利用。 Ⅷ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6.22 设计中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以及在特殊条件下的开采工艺可提出研究课题和要求。 4.6.23 对下一阶段设计前应完成的工作提出建议。 4.6.24 针对砂床开采设计应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Ⅸ 附图 4.6.25 砂矿开采应附下列图纸: 1 矿区各采场布置综合平面图,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1:5000; 2 矿区各采场输送线路、供排水管线、泵站位置系统综合平面图,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1:5000; 3 矿区各采场基建平面图应包括下列图纸,并应标识剥离量、设备作业位置及设备数量,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1:5000: 1)基建逐年年末平面图; 2)基建终了或投产年年末平面图。 4 矿区各采场生产年年末平面图,并应标识作业量、设备作业位置及设备数量,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1:5000; 5 剥离与开采方法图; 6 基坑或堑沟开掘图; 7 标识逐年作业量、主要设备作业位置的基建、生产采剥进度计划图表。 4.7 采矿——地下开采 Ⅰ 开采范围及开采技术条件 4.7.1 开采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一步论述开采对象和开采范围,阐明首采地段选择的原则和依据。同一矿区有两个以上矿床或同一矿床有多个矿带或矿体时,应阐明矿区总体开采顺序。 2 对改建、扩建企业应说明其开采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 计算可采储量。 4.7.2 开采技术条件应论述下列内容: 1 矿区地形及矿床赋存条件,各种不同矿床类型或产状类型所占的比例; 2 矿岩稳定性或可崩性分级; 3 矿石自燃性、结块性,地表是否允许塌陷,老窿、空洞、破碎带等影响矿山开采的特殊条件; 4 水文地质条件对开采的影响; 5 回采顺序的特殊要求。 Ⅱ 采矿方法 4.7.3 采矿方法的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采矿方法,应从矿块生产能力、工艺环节、采准切割工程量、安全可靠性、通风条件、矿石损失和贫化、能源和材料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指标等技术经济方面进一步论述推荐采矿方法的合理性; 2 确定各种采矿方法所占出矿的比例; 3 选定回采顺序及基建采切矿块范围和数量。 4.7.4 回采工艺应论述下列内容: 1 盘区、矿块、矿房、矿柱的布置、尺寸及其底部结构形式,采准巷道的布置,分段、分层高度,进路布置和间距,必要时给出数值模拟值。 2 回采凿岩巷道、切割空间的位置和尺寸,以及拉底切割方法和顺序;铲运机装矿点或电耙出矿漏斗、耙道的布置和尺寸等。 3 矿房回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凿岩、爆破、落矿方式; 2)矿石合格块度、大块产出率、二次破碎方式; 3)采场充填前的准备工作,充填时间,充填时的工作,相邻采场或进路需等待的时间; 4)回采过程中的通风及其他问题; 5)采场生产能力,回采各工艺之间的关系和循环图表,每一循环回采矿石量,矿房回采延续时间等。 4 矿柱回采。 5 采空区处理方案选定,空区处理与回采的关系,生产期间地压观测设施等。 6 回采率、贫化率确定的原则、依据和指标。提高回采率,降低贫化率的措施; 7 对试验其他新采矿方法的建议。 4.7.5 回采设备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回采凿岩爆破设备选型、设备生产能力和数量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凿岩设备的选型及数量计算; 2)出矿设备的选型,出矿设备的生产能力和设备数量计算; 3)采场所需其他辅助设备的选型及数量; 4)二次破碎设备的选型和设备数量计算。 2 掘进凿岩、装运、支护及辅助设备选型,设备生产能力和设备数量的计算。 3 回采和掘进的主要凿岩和出矿设备及辅助设备的汇总。 4.7.6 采准、切割、回采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块的采准、切割井巷工程量和采出矿量计算; 2 千吨采准切割比计算,投产和达产时需完成的采准、切割工作量; 3 矿山掘采比(m3/kt、m/kt),千吨开拓、探矿比。 4.7.7 采、掘主要材料消耗,掘进应按每立方米计算,回采应按每吨矿石计算,并应计算全矿山日耗量和年耗量。 4.7.8 采矿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利用的资源量、品位,设计可采储量、品位; 2 生产规模; 3 服务年限; 4 矿体长度、厚度、倾角; 5 矿石与围岩的单轴抗压强度,矿岩RQD值或MRMR值; 6 推荐的采矿方法及所占百分比; 7 盘区或矿块的长、宽、高及其他构成要素,矿房的长、宽、高及矿柱规格; 8 矿房、矿柱的矿石损失率; 9 矿房、矿柱回采的矿石贫化率; 10 矿房回采和矿柱回采的同时工作矿块数; 11 凿岩设备和出矿设备的效率; 12 矿块生产能力; 13 千吨掘采比(m3/kt),千吨开拓、探矿比,千吨采切比,千吨混凝土用量; 14 日掘进量、日产废石量、日副产矿石量、日混凝土用量。 Ⅲ 矿山生产规模 4.7.9 生产规模应阐明矿山工作制度确定的原则和依据,并应提出年工作天数、日工作班数及班工作小时数。 4.7.10 生产能力的验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各中段可布置有效矿块数,并以同时回采的矿块数及矿块生产能力计算和验证各中段的生产能力; 2 均衡各中段生产能力,并按现值最大法确定的矿山合理服务年限检验; 3 按新中段开拓和采切时间验证矿山生产能力; 4 分期建设时,矿山各个时期的生产能力; 5 生产多种矿石时,各种矿石的生产能力。 4.7.11 产品方案应根据矿床赋存特点,矿石类型,采、选、冶工艺的要求与可能性,阐明采矿出矿品种,以及分采或混采的理由。 4.7.12 矿山服务年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设计可采储量计算矿山服务年限,应包括基建年限、投产至达产时间、稳产年份、减产年份; 2 预估矿山产量扩大或下降的因素和年份,以及利用远景资源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的可能性。 Ⅳ 开拓运输系统 4.7.13 岩体移动范围应阐述确定岩体移动界线的依据、原则、参数以及圈定的结果。 4.7.14 开拓运输应论证可行性研究所确定的开拓运输方案,并应进一步优化。 4.7.15 开拓运输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 2 中段或分段划分的依据,采用的中段或分段高度和标高; 3 开拓运输系统概述,应包括主井、副井、硐口与选矿厂之间的关系,矿石、废石、人员、材料、设备的提升运输方法和系统,以及提升、运输、溜矿的能力; 4 主要开拓工程的位置、形式、断面尺寸和装备,各中段开拓运输巷道、井底车场的布置以及与各井筒的连接关系; 5 通风、排水、排泥、充填或灌浆方式及系统; 6 各种硐室的布置、位置、容量; 7 列表给出井筒、斜坡道硐口及其他主要硐口的三维坐标。 4.7.16 坑内有轨运输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各运输中段矿、岩运输量,最大和平均运距; 2 中段人员、炸药及其他材料的运量; 3 选择机车、矿车、废石车、人车、材料车、平板车及装、卸设备,电子轨道衡等设备的规格型号; 4 按各中段运输任务计算列车,运输矿、岩的列车组成,列车有效载重,列车总长度,各中段同时运行的列车数; 5 各种车辆所需数量,各中段所需机车、矿车的规格和数量; 6 选择运输线路的轨型、轨距、轨枕、道岔,以及线路技术条件; 7 车场与转载设施的设置; 8 检验运输系统薄弱环节的通过能力,应包括装载点、卸载点、调车场、单线线路等的校验。 4.7.17 坑内破碎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依据应论述下列内容: 1)需要破碎的矿石量和矿石种类,入料矿石块度、排料块度; 2)工作制度和服务年限。 2 破碎系统设计应论述下列内容: 1)设置破碎设施的必要性及破碎站的位置; 2)溜井与破碎系统及矿仓容积的确定; 3)破碎设备及给矿设备的选择,主要设备技术规格、电机型号、功率、电压等级; 4)通风防尘和污水排除设施; 5)破碎站的配置,检修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的选择; 6)破碎设备的运输及运输通道设置; 7)安全保护设施。 3 破碎设备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小时破碎量计算; 2)给料设备选择与计算; 3)破碎系统工作描述; 4)通风除尘设计; 5)安装与检修设备; 6)安全与卫生设计。 4.7.18 主要带式输送机运输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依据应论述下列内容: 1)运输物料种类、数量; 2)工作制度和服务年限; 3)矿区气象、地形条件和矿山开拓运输系统。 2 设备选型应包括下列内容: 1)胶带种类选择; 2)带宽、带速、运行阻力系数等参数确定; 3)运行阻力、轴功率及电动机功率计算; 4)驱动装置和拉紧方式的确定; 5)计算各点胶带张力; 6)驱动装置、滚筒、托辊组和其他部件选择; 7)校验加速度或减速度,驱动滚筒启动或制动动力系数;核算最低点加速或减速时的最小张力,下行输送机防止“飞车”的验算; 8)安全保护设施、检修设施及胶带硫化设备选择; 9)地面线路维修的通道及防风、防雨、防冻措施; 10)输送机井巷断面的确定; 11)装卸点的通风防尘措施。 3 线路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线路凸弧、凹弧段竖向曲率半径计算; 2)线路平面弯曲时其平面弯曲半径的计算。 4 简述运输系统自动化水平。 5 物料下放运输时的能源利用情况。 4.7.19 竖井提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依据应论述下列内容: 1)矿石、岩石的提升量; 2)各种材料的提升量; 3)每日及最大班下井人数; 4)竖井下放设备最大件外形尺寸、重量; 5)工作制度和服务年限; 6)同时工作中段数,最低服务中段,各中段标高; 7)井口地形、井口标高。 2 提升系统的确定应论述下列内容: 1)提升方式,应包括单绳提升和多绳提升的提升机类型,及其提升系统的选择; 2)设计确定井口、竖井联络平硐、各中段马头门、最低服务中段、破碎站、皮带道、箕斗装矿点、箕斗卸矿点的标高,计算提升高度,确定井筒深度等提升系统的各组成部分。 3 设备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提升任务和提升容器主要参数; 2)计算并确定提升钢丝绳和平衡钢丝绳的主要参数,钢丝绳安全系数; 3)计算并确定提升机的规格和主要参数; 4)计算并初步确定提升电动机和主要参数。 4 提升能力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速度图形式; 2)确定各种加、减速度以及最大提升速度和爬行速度; 3)运动学计算,提升系统速度图; 4)矿石、岩石提升能力,副井提升能方,副井提升时间平衡表。 5 电动机功率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提升动力学计算; 2)提升力图; 3)电动机过载和发热校核。 6 多绳提升防滑计算。 7 提升系统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绳提升井架高度、卷筒中心至提升容器中心距离,钢丝绳的内、外偏角、仰角;提升机房或提升硐室的主要尺寸及配置; 2)塔式多绳提升机井塔高度、提升机大厅高度、导向轮层高度、井塔布置形式及主要尺寸; 3)落地式多绳提升机井架高度、卷筒中心至提升容器中心距离;天轮与主轴装置的相对关系,钢丝绳的仰角;提升机房或提升硐室的主要尺寸及配置。 8 装、卸矿设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装矿系统与坑内溜井、破碎系统和竖井的相对关系,破碎站上部和下部矿仓形式和容积的确定; 2)装矿方式的确定以及设备的选型和布置; 3)卸载方式与设备的选择; 4)井口矿仓形式和容积的确定; 5)装、卸矿设施与提升系统的连锁控制。 9 粉矿回收设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粉矿量估算及粉矿回收方式的确定; 2)粉矿回收设备的选择; 3)泥水处理方法及设备选择。 10 罐笼提升系统各中段及井口车场的布置形式,井口或中段车场机械化设备的选择。 11 罐道应包括下列内容: 1)罐道形式; 2)钢丝绳罐道拉紧方式。 12 提升安全设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过卷高度的确定; 2)楔形罐道及挡罐梁的设置; 3)安全门、阻车器的设置; 4)过卷缓冲装置与防坠缓冲托罐装置。 13 辅助设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卷扬机及天轮检修设备的选择; 2)多绳提升机井塔内起重机和电梯技术的规格和参数; 3)大型提升机生产维护设施。 4.7.20 斜井或斜坡提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依据应论述下列内容: 1)提升任务; 2)斜井或斜坡长度、倾角,斜井或斜坡与运输中段和地表设施的关系; 3)同时工作中段或水平数,最低服务中段; 4)升降设备最大件外形尺寸、重量; 5)工作制度; 6)各中段或水平服务年限。 2 设备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提升容器、轨型、轨距、道岔、轨枕的选择; 2)计算并确定钢丝绳的规格和主要参数,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3)计算并确定提升机和天轮或游轮的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 4)计算并确定电动机的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 3 提升系统的配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斜井或斜坡上、下部车场形式的确定和设备选择; 2)斜箕斗提升装、卸载方式和设备选择,矿仓容积、结构形式的确定; 3)井口或变坡点至井架中心及井架中心至提升机卷筒中心的水平距离及天轮中心与卷筒中心的高差; 4)钢绳内、外偏角、仰角。 4 提升能力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提升速度图形式; 2)确定加、减速度,最大提升速度; 3)主要提升中段或水平的运动学计算,提升速度图; 4)主斜井或斜坡提升能力,副斜井或斜坡提升能力和提升时间平衡表。 5 电动机功率确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提升动力学计算; 2)提升力图; 3)电动机过载和发热校核。 6 辅助设施应论述下列内容: 1)地辊、立辊的选择与布置; 2)斜井吊桥与甩车道布置; 3)矿石转运装载设施; 4)斜箕斗井粉矿回收方法、斜井井底排水设施; 5)提升机房或提升硐室检修设备。 7 安全设施及其他应论述下列内容: 1)过卷距离的确定; 2)防跑车安全设施的选择与布置。 8 提升系统控制方式、节能设计和下放运输时的能源利用情况。 Ⅴ 井巷工程 4.7.21 井巷工程设计应论述按工艺要求确定的各种井、巷、硐室的断面及其支护形式、支护厚度、结构和加固方案等。 4.7.22 井巷工程设计应论述按工艺要求确定的竖井、斜井等提升井筒的井筒装备。 4.7.23 井巷工程设计应论述溜井、溜槽、矿仓等结构形式的确定。 4.7.24 井巷工程设计应论述井、巷、硐室等施工中可能遇到的特殊问题。 Ⅵ 充填设施 4.7.25 充填系统设计依据应论述下列内容: 1 采矿工艺对充填体强度、充填能力的要求; 2 充填系统工作制度,服务年限; 3 充填料的来源、种类、物理力学性能、来料方式; 4 采矿工业场地的地形地貌,钻孔布置位置; 5 钻孔的充填管路走向、水平长度、垂直高差、最大充填倍线; 6 充填试验结果,应包括采用的充填料、浓度、输送管路直径、阻力系数、充填体养护时间、充填体强度等。 4.7.26 充填系统与充填材料应论述下列内容: 1 矿山可能得到的充填材料; 2 根据矿山条件选择充填材料和充填方式,并应进行比较; 3 充填料配比与充填料浆浓度; 4 根据同类工程初步估计充填体强度; 5 充填制备站位置和充填系统的确定; 6 确定尾砂脱水方式、尾砂分级界线、尾砂进入砂仓的方式; 7 充填钻孔的直径、数量、位置、深度。 4.7.27 充填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充填管路长度、垂直高差和充填倍线; 2 设计充填能力; 3 各种充填料的日平均需要量和一次连续充填最大需要量; 4 不同浓度和配比时各种充填料的小时需要量。 4.7.28 充填料存储方式和料仓容积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砂仓形式; 2 计算确定尾砂仓的容积和数量; 3 计算确定水泥仓的容积和数量; 4 确定其他充填骨料储存仓的容积和数量。 4.7.29 充填制备站的配置及设备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充填料制备工艺流程; 2 尾砂给料和输送管路、阀门选择; 3 水泥给料和输送设备选择; 4 其他充填料给料和输送设备选择; 5 充填料制备设备选择; 6 充填料输送设备选择; 7 充填料输送管路选择; 8 起重与维护设备选择; 9 充填制备站的配置。 4.7.30 系统控制应论述充填系统的检测与控制,自动化程度。 Ⅶ 矿井通风 4.7.31 矿井通风应叙述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叙述主要通风井巷布置、通风网路等。需要采用分区或分期通风时,应叙述分区或分期的理由,并应分述分区或分期通风系统。 4.7.32 矿井总风量计算,应列出下列各项风量计算结果并取最大值: 1 按排尘风量计算工作面所需风量; 2 按排尘风速计算所需风量; 3 按坑内使用的柴油设备所排废气计算所需风量; 4 有放射性元素的矿井,按排氡计算或按排氡及其子体计算所需风量。 4.7.33 负压计算应按分区、分期、通风最易时期和最难时期进行计算。采用计算机软件应进行通风负压计算。 4.7.34 通风设备选择应论述下列内容: 1 通风机型式的确定,对于复杂的通风系统应进行不同设备的方案比较。风机联合运行时,应进行风机稳定性的校验。 2 确定通风机型号、数量,实际工况点的负压、风量、叶片安装角度及效率。 3 电动机型号、功率、电压。 4.7.35 通风机房或通风硐室应论述机房或硐室配置及主要尺寸的确定,并应论述机房或硐室内检修设备的选择。 4.7.36 矿井反风设计应论述反风方式、反风门操纵方式的确定及反风道布置。 4.7.37 局部通风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独头巷道掘进的局部通风方式、辅扇或局扇型号,风量、风压及电机容量等; 2 采场需要辅扇或局扇时,采场与主要进风巷道的距离、需风量、阻力、通风方式、辅扇或局扇安装位置; 3 其他作业面局部通风所需的各种辅扇或局扇的型号、容量、数量及风筒的规格、数量。 4.7.38 通风设施应说明通风构筑物的设置、减少漏风的方法,以及热风进风防寒和冷风降温的设施。 4.7.39 通风防尘检测仪器和设备及通风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矿山的规模和开采特点选择和配备的通风防尘检测仪器和设备; 2 通风设备运行监测和控制方式,对通风管理的要求。 4.7.40 矿井通风应论述环保与消音措施。 Ⅷ 井下排水和排泥设施 4.7.41 井下排水排泥的设计依据应论述下列内容: 1 日正常涌水量、日最大涌水量、多年一遇的最大雨季排洪量、雨季延续时间、矿山生产对排水的要求; 2 充填、凿岩、喷雾等作业废水量、井底水窝涌水量以及矿坑水水质。 4.7.42 排水、排泥方式及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中段泄水方式,泄水钻孔、泄水井的数量和尺寸大小及深度、布置方式,沉淀池布置等; 2 确定排水、排泥方式以及排水、排泥系统; 3 确定水仓容积,水仓、水泵房、防水门等的布置和位置; 4 确定水仓沉淀方式。 4.7.43 设备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计算排水扬程、小时排水量。 2 选择水泵规格型号、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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