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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5382-2008 (GB/T5382-2008) | | 中文名称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要求及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Performance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braking force of motorcycles and moped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40 | | 字数估计 | 7,773 | | 发布日期 | 2008-10-20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382.2-1996; GB 17355-1998部分 | | 引用标准 | GB/T 5359.5; GB/T 5359.6; GB/T 5378; GB 20073-200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7号(总第13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有关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相应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越野车和赛车除外)。 |
GB/T 5382-2008
Performance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braking force of motorcycles and mopeds
ICS 43.140
T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382-2008
代替GB/T 5382.2-1996,部分代替GB 17355-199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
要求及试验方法
2008-10-22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7355-199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指标限值》中的第4.2条、第4.3条和
GB/T 5382.2-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试验方法 制动力》。
本标准对上述标准所作修改:
---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合并在一个标准中。
---技术要求增加了对制动所需操纵力的限制、对左右轮独立制动的正三轮摩托车左右轮制动力
的平衡要求。
---试验方法增加了试验前制动器磨合要求;允许制动力不足时增加附着力;补充用平板式试验台
测试制动力的方法。
---当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经台架制动力检验后对其制动性能有质疑时,应用GB 20073-2006
规定的路试检验进行复检,以路试的检验结果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慧兵、朱晓明、徐峻。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382-1985、GB/T 5282.2-1996;
---GB 17355-1998。
GB/T 5382-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
要求及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有关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相应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越野车和赛车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359.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两轮车质量
GB/T 535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三轮车质量
GB/T 537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
GB 20073-200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5359.5、GB/T 5359.6和GB 20073-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由制动器产生的,迫使车轮转速降低或将其抱死的摩擦阻力。
3.2
整车整备质量加上一名驾驶员后前后轮轴所承受的载荷。
4 要求
4.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前、后轴制动力应不小于表1所列限值。
表1 制动力限值
轻便摩托车 摩托车
前轴 后轴 前轴 后轴
60%轴载荷 50%轴载荷 60%轴载荷 55%轴载荷a
a 正三轮车在平板制动试验台检测时按动态轴载荷计算。
4.2 制动操纵力限值应满足:
a) 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踏板操纵力应不大于350N,手操纵力不大于
200N;
b) 正三轮摩托车,踏板操纵力不大于500N,手操纵力不大于200N。
4.3 正三轮摩托车制动力平衡的要求: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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