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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546-201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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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546-2017 英文版 150 GB/T 8546-2017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钛-不锈钢复合板 GB/T 8546-2017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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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546-1987 英文版 359 GB/T 8546-1987 [PDF]天数 <=3 钛-不锈钢复合板 GB/T 8546-1987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8546-2017 (GB/T8546-2017)
中文名称 钛-不锈钢复合板
英文名称 Titanium Clad Stainless Steel Plat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64
国际标准分类 77.150.50
字数估计 14,152
发布日期 2017-10-14
实施日期 2018-05-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8546-2017 Titanium clad stainless steel plate ICS 77.150.50 H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8546-2007 钛-不锈钢复合板 2017-10-14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8546-2007《钛-不锈钢复合板》。 本标准与GB/T 8546-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7年版的第2章); ---删除了计算理论下限时对厚度的要求,修改了薄复层剪切试验(见4.1.1,2007年版的4.1.1); ---增加了基材化学成分应符合的具体标准(见4.1.2); ---增加了供货状态的爆炸退火(BM)态(见4.1.4); ---修改了标记示例中基板牌号(见4.1.5,2007年版的4.1.5); ---增加了对复材拼板宽度的要求(见4.2.3); ---修改了内弯曲的弯曲直径(见4.5,2007年版的4.5); ---修改了无损检测部分条款(见4.6,2007年版的4.6); ---修改了试验方法部分条款(见第5章,2007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钛材理论计重密度4.51g/cm3(见6.2); ---修改了检验项目及结果判定部分条款(见6.3和6.4,2007年版的6.3和6.4)。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弘雷金属复合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平仓、赵惠、黄杏利、王礼营、刘燕平、朱磊、李莹、张家毓、沈春豫、关尚哲、 方雨、张杭永、吴艳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546-1987、GB/T 8546-2007。 钛-不锈钢复合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不锈钢复合板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 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不小于4mm的钛-不锈钢复合板。本产品用于在腐蚀环境中,承受一定压力、 温度的压力容器、过渡接头及其他设备零部件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所有部分)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3620.1 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3621 钛及钛合金板材 GB/T 4238 耐热钢钢板和钢带 GB/T 4698(所有部分)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6396-2008 复合钢板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方法 GB/T 24511-2009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 NB/T 47010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NB/T 47013.2-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 47013.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 NB/T 47013.5-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96-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复材 claddingmaterial 金属复合板中作为耐蚀层、且厚度较薄的金属材料,本标准中为钛及钛合金材料。 3.2 基材 basematerial 金属复合板中作为受力层、且厚度较厚的金属材料,本标准中为各类不锈钢材料。 3.3 采用爆炸复合技术及爆炸复合-轧制联合技术使钛合金(复材)与各类不锈钢(基材)达到冶金结合 状态的金属复合板,以下简称“复合板”。 3.4 面积结合率 areabondingrate 一块金属复合板中,复材和基材达到冶金结合状态的面积(S1)与总面积(S0)的比值。 4 要求 4.1 产品分类 4.1.1 分类和代号 复合板的分类及各类的代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类别 代号 爆炸(B) 爆炸-退火(BM) 爆炸-轧制(BR) 推荐用途 0类 B0 BM0 BR0 过渡接头、法兰等 1类 B1 BM1 BR1 管板等 2类 B2 BM2 BR2 筒体板等 4.1.2 适用材料 复合板基材和复材的牌号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中所列的基材和复材可以自由搭配组合。表2以 外的材料,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 复材 基材 GB/T 3621中的TA1G、TA2G、TA9、TA10 GB/T 24511-2009中的S30408、S30403、S31603 GB/T 4238中的12Cr18Ni9、06Cr19Ni10、20Cr25Ni20 NB/T 47010中的S31608 4.1.3 产品型式 复材可在基材的一面或两面包覆,形成单面或双面复合板。复合板的形状由供需双方商定。 4.1.4 供货状态 复合板可以爆炸(B)、爆炸-退火(BM)或爆炸-轧制(BR)状态交货,也可以经校平、剪切(或切割)、 去除复材表面氧化皮后交货,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1.5 标记规则 标记应包含复合板基、复层的材质,交货状态,产品规格及执行标准等相关信息,如示例: 示例1:复材为厚度6mm的TA1G板,基材为厚度36mm的06Cr19Ni10板,宽度为1000mm,长度为3000mm 示例2:一侧复材为厚度4mm 的 TA2G 板,另一侧复材为厚度2mm 的 TA1G 板,基材为厚度12mm 的 06Cr19Ni10板,宽度为1100mm,长度为3500mm,经热处理的2类爆炸复合板。标记为:TA2G/06Cr19Ni10/T A1G 4.2 外形尺寸 4.2.1 复合板的厚度和宽度(或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4.2.2 复合板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4.2.3 复材可允许由多张板拼焊而成,且复材的拼板宽度应≥300mm。复材厚度一般为1.0mm~ 12mm,允许由同材质的多层材料复合构成。复材厚度允许偏差不大于复材名义厚度的±10%。 4.2.4 当复合板宽度(或直径)大于1450mm时,基材允许焊接。 4.2.5 基材焊缝与复材焊缝相距不小于100mm。 4.2.6 复合板基材的厚度按GB/T 709的规定执行。 4.2.7 复合板的不平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若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3 单位为毫米 复合板厚度 复合板厚度 允许偏差 复合板宽度(或直径)允许偏差 宽度≤1100 宽度 >1100~1600 宽度 >1600 4~6 ±0.6 +15 0 +15 +20 >6~18 ±0.8 +15 0 +20 +30 >18~28 ±1.0 +20 0 +30 +40 >28~46 ±1.2 +30 0 +40 +40 >46~60 ±1.5 +40 0 +40 +50 >60 ±2.0 +40 0 +50 +50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提供其他规格和尺寸偏差有特殊要求的复合板。 表4 单位为毫米 复合板厚度 复合板的长度允许偏差 长度≤1100 长度 >1100~1600 长度 >1600~2800 长度 >2800 4~6 +20 0 +20 +30 +40 >6~18 +30 0 +30 +40 +40 >18~60 +40 0 +40 +40 +40 >60 +40 0 +40 +40 +40 表5 复合板类别 0类、1类 厚度≤30mm 厚度 >30mm 2类 复合板的不平度/(mm/m) ≤4 ≤3 ≤6 注:基材为锻制品时,复合板的不平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3 化学成分 4.3.1 复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620.1的规定,若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 同中注明。 4.3.2 基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24511-2009、GB/T 4238及NB/T 47010标准的规定。 4.4 力学性能 4.4.1 复合板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拉伸性能 剪切性能 分离实验 拉伸强度 Rm/MPa 延伸率 A/% 剪切强度τ/MPa 分离强度σf/MPa >Rmja ≥基材或复材标准中较 低一方的规定值 0类 其他 0类 其他 ≥196 ≥140 ≥274 - 注1:复材厚度≤1.5mm时做拉剪性能试验。 注2:复合板作成管使用或基材为锻制品时,可不做拉伸性能试验。 a 复合板的抗拉强度理论下限标准值Rmj按4.4.2计算。 4.4.2 复合板的抗拉强度理论下限标准值Rmj按式(1)计算: Rmj= t1Rm1+t2Rm2 t1+t2 (1) 式中: Rm1---基材抗拉强度下限标准值,单位为兆帕(MPa); Rm2---复材抗拉强度下限标准值,单位为兆帕(MPa); t1 ---基材厚度,单位为毫米(mm); t2 ---复材厚度,单位为毫米(mm)。 4.5 弯曲性能 复合板的弯曲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当复合板作成管使用或复合板的基材为锻制品时,可不做 弯曲性能。 表7 弯曲类别 弯曲直径 D/mm 弯曲角度 试验结果 内弯曲性能 复合板厚度的2倍 180° 在试样弯曲部分的外表面不得有裂纹 外弯曲性能 复合板厚度的3倍 按复材标准规定 在试样弯曲部分的外表面不得 有裂纹,复合界面不得有分层 当复合板总厚度大于25mm,复材厚度大于3mm时,内弯试样从复材一面减薄到25mm。当复层厚度不小于 3mm时,进行外弯实验,外弯试样从基、复材两面按比例减薄到25mm。 弯曲试样的侧边可倒成圆角,圆角直径应不大于2mm。 4.6 无损检测 4.6.1 复合板应进行超声波检测,检测级别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类别代号 超声波检测范围 试验结果 B0或BM0或BR0 全面积超声波探伤检测 面积结合率为100% B1或BM1或BR1 全面积超声波探伤检测 面积结合率≥98%,单个不结合区长度≤75mm,其面积≤ 45cm2 B2或BM2或BR2 距板边50mm范围内全面检测, 其余按间隔100mm的网格检测 面积结合率≥95%,单个不结合区面积≤60cm2 4.6.2 复合板进行渗透检测时,应符合NB/T 47013.5-2015中Ⅱ级规定。 4.6.3 复材和基材金属表面非穿透性缺陷可以通过焊接来修复,修复区域应当按照4.6.1和4.6.2的要 求进行超声波和渗透检测。 4.6.4 复材拼焊后,有关无损检测项目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6.5 基材焊缝应进行100%的射线检测,应符合NB/T 47013.2-2015中Ⅱ级规定。 4.7 外观质量 4.7.1 复合板复材表面以抛光、酸洗或喷砂状态交货,需方对表面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4.7.2 复合板表面不准许有裂纹、起皮、压坑、夹杂等宏观缺陷,允许有不超出复材厚度偏差之半的划 伤、凹坑、压痕等缺陷存在。 4.7.3 复材表面局部缺陷允许清除,但清除后复材厚度不得小于其最小值。 5 试验方法 5.1 外形尺寸检验 5.1.1 复合板的厚度在距顶角不小于100mm,距边部不小于20mm处用千分尺或卡尺测量,或采用 超声波测厚仪测量。 5.1.2 复合板复材厚度的测量方法按GB/T 6396-2008的附录A规定进行。 5.1.3 复合板的长、宽(或直径)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5.2 化学成分分析 5.2.1 复材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4698进行。 5.2.2 基材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223进行。 5.3 力学性能检验 复合板的拉伸和剪切试验方法按GB/T 6396-2008的规定进行,分离试验方法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进行。 5.4 弯曲性能试验 复合板的弯曲性能试验方法按GB/T 6396-2008规定进行。 5.5 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渗透检测分别按 NB/T 47013.2-2015、NB/T 47013.3、NB/T 47013.5- 2015中相关规定进行。 5.6 外观质量检查 复合板的外观质量用目视进行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复合板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1.2 需方对收到的产品可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要求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 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 组批 复合板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复材和基材)、同一炉号(基材)、同一类别、同一状态、 同一加工工艺的产品组成。当合同中没有特别注明时,复合板按理论重量计重,钛材的密度统一按 4.51g/cm3进行计算,基板的密度按GB/T 24511-2009中附录A的规定。 6.3 检验项目及取样位置、数量 每批板材的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应符合表9中的规定,允许复材的化学成分以原铸锭的化学成分 或原板材的合格证报出;允许基材的化学成分按原合格证报出。每批产品抽取一张制取试样,也可以从 与产品相同组批条件所制备的试验件上制取试样,取样方法按相应基材标准的规定进行。 表9 检验项目 级 别 代 号 B BM BR 0级 1级 2级 0级 1级 2级 0级 1级 2级 取样数量 外形尺寸 ○ ○ ○ ○ ○ ○ ○ ○ ○ 逐张 力学性能 拉伸性能 ○ ○ ○ ○ ○ ○ ○ ○ ○ 1个 剪切性能 ○ ○ ○ ○ ○ ○ ○ ○ ○ 1个 分离性能 △ △ × △ △ × △ △ × 1个 弯曲性能 内弯性能 △ △ △ △ △ △ ○ △ △ 1个 外弯性能 △ △ × △ △ × △ △ × 1个 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 ○ ○ ○ ○ ○ ○ ○ ○ 逐张 渗透检测 △ △ △ △ △ △ △ △ △ 逐张 外观质量 ○ ○ ○ ○ ○ ○ ○ ○ ○ 逐张 注:○---应检验的项目; △---按需方要求检验的项目; ×---不必做的检验项目。 其他检测项目可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对于双面复合板,剪切、分离和外弯曲为不同侧复材各取1个试样。 6.4 检验结果判定 6.4.1 产品的外形尺寸、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张产品不合格。 6.4.2 当产品的力学性能或弯曲性能试样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的同一张复合板另取双 倍数量的试样对不合格项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全部合格。若重复试 验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允许逐张对不合格项进行重复试验,合格者重新组 批交货。 6.4.3 超声检测不合格,判该张产品不合格。 6.4.4 渗透检测不合格,判该张产品不合格。 7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7.1 标志 每张复合板应在钢板端部的复材表面标出产品牌号、批号、制造厂名(或厂标)、生产日期、规格和状 态等。 7.2 包装、运输和贮存 7.2.1 复合板采用裸装。复材表面应做有效保护且两面相对,中间衬以防潮纸、木条等物,外部用金属 丝捆扎。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2.2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要防止碰撞、划伤、受潮和活性化学物品的侵蚀。 7.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应注明: a) 供方名称或代号; b) 产品名称或代号; c) 牌号(复材和基材); d) 产品批号、基材炉号、交货状态、产品编号; e) 产品批重和件数;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g) 本标准号;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