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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8731-2008 (GB/T8731-2008) | 中文名称 | 易切削结构钢 | 英文名称 | Free-cutting structural steel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0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01 | 字数估计 | 16,134 | 发布日期 | 2008-09-11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8731-1988 | 起草单位 | 首钢总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6号(总第129号) | 提出机构 | China Iron and Steel Association | 发布机构 |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易切削结构钢的范围、术语及定义、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切削加工用条钢、盘条、钢丝、钢板及钢带等钢材, 其化学成分同样适用于锭、坯及其制品。 |
GB/T 8731-2008: 易切削结构钢
GB/T 8731-2008 英文名称: Free-cutting structural stee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易切削结构钢的范围、术语及定义、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切削加工用条钢、盘条、钢丝、钢板及钢带等钢材,其化学成分同样适用于锭、坯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光度法测定铅量
GB/T 223.5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苯基荧光酮-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直接光度法测定锡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锰量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磺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7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非化合碳含量的测定
GB/T 223.7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2007,ISO 148-1:2006,MOD)
GB/T 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231.1-2002,eqv ISO 6506-1:GB/T 8731-2008
1999)
GB/T 247 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342 冷拉圆钢丝、方钢丝、六角钢丝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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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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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103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1998,eqv ISO 377:1997)
GB/T 3207 银亮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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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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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1996,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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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因添加较高含量的硫、铅、锡、钙及其他易切削元素而具有良好的切削加工性能的结构钢。
4 分类
钢材按使用加工方法不同分为下列两类。钢棒的使用加工方法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的按切削加工用钢供货。
a) 压力加工用钢 UP
b) 切削加工用钢 UC
5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注明下列有关内容:
a) 本标准号;
b) 牌号;
c) 规格;
d) 重量;
e) 使用加工方法;
f) 交货状态;
g) 精度级别;
h) 其他特殊要求。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钢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1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和热轧六角钢和八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的规定。
6.1.2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8的规定。
6.1.3 热轧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4981的规定。
6.1.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5的规定。
6.1.5 冷拉圆钢丝、方钢丝、六角钢丝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42的规定。
6.1.6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6.1.7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
6.2 剪切的热轧条钢两端变形长度均不应大于20mm。如需方要求清除条钢两端毛刺,应在合同中注明。
6.3 冷拉条钢的端头不应切弯。
用剪断机剪切钢材时被切端允许有剪切变形,变形后,端头的最大尺寸应不大于公称尺寸加公
差值。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及化学成分
7.1.1 硫系易切削钢、铅系易切削钢、锡系易切削钢和钙系易切削钢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分别符合表1、表2、表3、表4的规定。
7.1.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适当添加其他能够提高钢材切削性能的元素。
7.1.3 钢材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易切削元素硫、锡应符合表5的规定,其他元素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7.2 冶炼方法
除非用户有特殊要求,冶炼方法由供方自行规定。
7.3 交货状态
钢材以热轧、热锻或冷轧、冷拉、银亮等状态交货,交货状态应在合同中注明。根据需方要求也可按其他状态交货。
7.4 力学性能
7.4.1 以热轧状态交货的易切削钢条钢和盘条,其布氏硬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7.4.2 热轧、调质、冷拉及冷拉高温回火态的条钢和盘条的力学性能,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参考附录A。
7.4.3 其他产品的力学性能、硬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5 低倍组织
根据需方要求,可检验钢材的低倍组织。钢材的横截面酸浸低倍组织试片上不应有目视可见的缩孔、气泡、夹杂、裂纹、分层、翻皮及白点。评定低倍组织级别时,一般疏松、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均应不大于3级。
7.6 塔形检验
根据需方要求,钢材可作塔形检验,合格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
7.7 脱碳层
根据需方要求,公称含碳量大于0.30%的钢材可检验一边总脱碳层深度,合格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
7.8 非金属夹杂物
根据需方要求,钢材可检验非金属夹杂物,其B、C、D类夹杂物级别均应不大于3级。
7.9 表面质量
7.9.1 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不应有目视可见的裂纹、结疤、折叠及夹杂。如有上述缺陷必须清除,清
除深度从钢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7的规定,清除宽度应不小于深度的5倍。对公称直径或边长大于140mm的钢材,在同一截面的最大清除深度不应多于2处。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尺寸公差之半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痕、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mm的小裂纹存在。
7.9.2 切削加工用钢材的表面允许有从钢材公称尺寸算起深度不超过表8规定的局部缺陷。
7.9.3 冷拉条钢和钢丝表面应洁净、平滑、光亮,不应有裂纹、结疤、夹杂、发纹、折叠、气孔和氧化皮。
以热处理状态供应的条钢表面允许有氧化色。
11级精度冷拉条钢和钢丝表面允许有个别的小划伤、凹面、气孔、黑斑和少量麻点,其深度不应大于从实际尺寸算起的公差之半;根据需方要求,深度可不大于公差的四分之一。
供切削加工用的11级精度冷拉条钢和钢丝表面上允许有深度不超过从实际尺寸算起的公差之半的划伤、麻点、凹坑和清理痕迹,允许有不大于公差之半的个别微小发纹,但不应使条钢尺寸小于最小尺寸。
7.9.4 银亮钢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3207的规定。
7.9.5 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允许存在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夹杂和压入的氧化铁皮。钢板不应有分层。
钢板和钢带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压入氧化铁皮脱落所引起的不显著的表面粗糙、划伤、压痕及其他局部缺陷,但其深度不应大于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
钢板和钢带表面缺陷允许修磨清理,但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修磨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
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缺陷部分应不超过每卷总长度的8%。
8 试验方法
8.1 每批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按表9的规定。
9 检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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