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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9900-2025 (GB/T9900-2025) | | 中文名称 |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导风筒 | | 英文名称 | Rubber- or plastics-coated fabrics - Ventilation duct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40 | | 字数估计 | 20,242 |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9900-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9900-2025: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导风筒
ICS 59.080.40
CCSG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9900-2008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导风筒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9900-2008《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导风筒》,与GB/T 9900-2008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分类的规定(见4.1,2008年版的第3章),更改了导风筒结构示意图(见图1和图2,
2008年版的图1和图2),增加了型号表示方法(见4.3);
b) 更改了涂覆织物物理机械性能要求(见5.1.2,2008年版的5.1.2);
c) 更改了涂覆织物阻燃性能要求(见5.1.3,2008年版的5.1.2)和阻燃性能试验方法(见6.1.3,
2008年版的6.6);
d) 增加了公称直径1800mm、2000mm正压导风筒的要求(见5.2);
e) 增加了一种接头材料,即拉链(见5.2.4.2.2);
f) 删除了端圈变形量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5.2.4.1);
g) 增加了涂覆织物阻燃性能试验方法(见附录A);
h) 删除了附录B涂覆织物导电性能试验方法中的试验原理(见2008年版的A.1),删除了电极质
量规定(见2008年版的A.2.2),更改了电极的示意图(见图B.1,2008年版的图A.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安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淮南东辰橡
塑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鲁联集团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绍兴市塑一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沈阳橡胶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成都远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众成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范树、李少辉、孔令刚、周植鹏、巨广刚、杨华运、何宏俊、曲书阳、钱锋、李飒、
袁野、张权、黎攀、王巍、廉博、卢宁、康啸天。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T 9900-1988,200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导风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导风筒的分类、结构和材料、规格型号、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用于矿井、隧道、水利工程、地铁和人防工程等进行局部通风,以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制成的正、负压导风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38 工业用甲醇
GB/T 394.1 工业酒精
GB/T 1222 弹簧钢
GB/T 3078 优质结构钢冷拉钢材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5335 风筒漏风率和风阻的测定方法
HG/T 2580-2022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
HG/T 2581.1-2022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耐撕裂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恒速撕裂法
HG/T 3050.3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整卷特性的测定 第3部分:测定厚度的方法
HG/T 3052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涂覆层粘合强度的测定
MT/T 182 酒精喷灯燃烧器的结构与技术要求
QB/T 5784 尼龙防水拉链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结构和材料、规格型号
4.1 分类
4.1.1 按通风方式分为正压导风筒和负压导风筒。
4.1.2 按安全性能分为S类:具有阻燃性能、抗静电性能;D类:具有阻燃性能。
4.2 结构和材料
4.2.1 正压导风筒由涂覆织物热合或缝纫而成的筒体、两端的接头和安装于筒体上的吊环等组成,其
结构示意图见图1。
4.2.2 负压导风筒由涂覆织物热合或缝纫而成的筒体、两端的接头、固定在筒体上的骨架和安装于筒
体上的吊环等组成,其结构示意图见图2。
4.2.3 采用弹簧钢丝时,弹簧钢丝应符合 GB/T 1222的要求;采用冷拉钢丝时,冷拉钢丝应符合
GB/T 3078的要求;采用拉链时,拉链应符合QB/T 5784的要求。
标引序号说明:
1 ---接头;
2 ---筒体;
3 ---吊环;
4、5---反边。
图1 正压导风筒结构示意图
标引序号说明:
1---接头;
2---反边;
3---骨架;
4---吊环;
5---压条;
6---筒体。
图2 负压导风筒结构示意图
4.3 规格型号
FT □ □ □ □×□
公称长度(L),单位:m
公称直径(D),单位:mm
S表示具有阻燃性能、抗静电性能,D表示具有阻燃性能
S表示塑料涂覆织物,X表示橡胶涂覆织物
Z表示正压,F表示负压
导风筒
示例1:
FTZSD600×10表示公称直径为600mm,公称长度为10m,采用塑料涂覆织物,具有阻燃性能的塑料涂覆织物正
压导风筒。
示例2:
FTFXS800×10表示公称直径为800mm,公称长度为10m,采用橡胶涂覆织物,具有阻燃性能、抗静电性能的橡胶
涂覆织物负压导风筒。
5 要求
5.1 涂覆织物
5.1.1 厚度
涂覆织物厚度应不大于0.8mm。
5.1.2 物理机械性能
涂覆织物经、纬向拉伸强度,经、纬向撕裂强力,涂覆层粘合强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物理机械性能
序号 项目名称
要求
D< 500mm 500mm≤D< 1000mm
1000mm≤D≤2000mm正压导风筒;
1000mm≤D≤1600mm负压导风筒
1 经、纬向拉伸强度/(kN/m) ≥26 ≥34 ≥40
2 经、纬向撕裂强力/N ≥100 ≥200 ≥300
3 涂覆层粘合强度/(N/m) ≥500 ≥700 ≥1000
5.1.3 阻燃性能
涂覆织物阻燃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阻燃性能
单位为秒
序号 项目名称
酒精喷灯燃烧 酒精灯燃烧
单条试样最大值 6条试样算术平均值 单条试样最大值 6条试样算术平均值
1 有焰燃烧时间 ≤10 ≤3 ≤12 ≤6
2 无焰燃烧时间 ≤30 ≤10 ≤60 ≤20
5.1.4 抗静电性能
具有抗静电性能的涂覆织物,上、下表面电阻值应不大于3×108Ω。
5.1.5 耐热性
涂覆织物经(80±2)℃、24h耐热试验后,目视检查表面应无裂纹、发黏等异常现象。
5.1.6 耐寒性
涂覆织物经(-25±3)℃、4h耐寒试验后,目视检查表面应无折损、裂痕等异常现象。
5.2 导风筒
5.2.1 外观质量
5.2.1.1 应为双面涂覆,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油污。
5.2.1.2 允许存在直径不大于2mm的胶疙瘩、气泡或面积不大于1mm2 的杂物,在面积1m2 的涂覆
织物上不应超过2处。
5.2.1.3 应无穿孔、脱层或纤维材料露出膜面现象。
5.2.1.4 纤维应无断裂现象,织物应无死折现象。
5.2.2 规格尺寸
5.2.2.1 正压导风筒的规格尺寸和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长度可由制造方和采购方协商确定。
表3 正压导风筒的规格尺寸和公差
导风筒直径
mm
直径公差
mm
长度
长度公差
反边长度
mm
端口与第一吊环距离
mm
吊环间距
mm
D< 500
500≤D< 1000
1000≤D≤1600
1600< D≤2000
+10
3、5、10、
20、30、50、
100
0~+1% 150~200 200±20 ≤800
5.2.2.2 负压导风筒的规格尺寸和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长度可由制造方和采购方协商确定。
表4 负压导风筒的规格尺寸和公差
导风筒直径
mm
直径公差
mm
长度
长度公差
反边长度
mm
端口与第一吊环距离
mm
吊环间距
mm
骨架间距
mm
D< 500
500≤D< 1000
1000≤D≤1600
3、5、10 0~+1% 150~200 200±20 ≤600 150~200
5.2.3 接缝拉伸强度
5.2.3.1 纵向接缝的拉伸强度应大于涂覆织物经向拉伸强度的60%。
5.2.3.2 圆周接缝的拉伸强度应大于涂覆织物纬向拉伸强度的60%。
5.2.4 接头
5.2.4.1 外观质量
弹簧钢丝编绕时,连接处应扎牢,不应松脱,并用胶带缠绕,编绕圈数应不少于4圈;冷拉钢丝直接
焊接时,应对焊连接,焊接应牢固,焊缝平整,无异常凸起。
5.2.4.2 规格尺寸
5.2.4.2.1 采用弹簧钢丝编绕或冷拉钢丝直接焊接时,接头直径、钢丝直径和公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应保证连接时的成套性和互换性。
5.2.4.2.2 采用拉链时,拉链的有效长度应符合表5中接头直径的规定。
表5 接头的规格尺寸和公差
单位为毫米
导风筒直径 接头直径(中心圆)
钢丝直径
冷拉钢丝直接焊接 弹簧钢丝编绕
300 300+6 0 6±0.2
400 400+6 0 7±0.2
2.8±0.2
500 500+6 0 8±0.2 4.0±0.2
600 600+6 0
800 800+6 0
1000 1000+6 0
1200 1200+8 0
1400 1400+8 0
1600 1600+8 0
9±0.2
10±0.5
12±0.5
16±0.5
5.0±0.2
1800 1800+10 0
2000 2000+10 0
20±0.5 6.0±0.2
5.2.5 负压导风筒骨架
5.2.5.1 外观质量
负压导风筒骨架分为螺旋式和钢圈式。钢圈式骨架接头处应对焊连接,焊接应牢固,焊缝平整,无
异常凸起。压条材料应与导风筒涂覆织物一致。
5.2.5.2 规格尺寸
骨架的规格尺寸和公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负压导风筒骨架的规格尺寸和公差
单位为毫米
导风筒直径 骨架内径
骨架钢丝直径
螺旋式(弹簧钢) 钢圈式(冷拉钢)
300 300+6 0 3±0.2
400 400+6 0 4±0.2
5±0.2
500 500+6 0 5±0.2
600 600+6 0 6±0.2
6±0.2
表6 负压导风筒骨架的规格尺寸和公差 (续)
单位为毫米
导风筒直径 骨架内径
骨架钢丝直径
螺旋式(弹簧钢) 钢圈式(冷拉钢)
800 800+6 0
1000 1000+6 0
7±0.2
7±0.2
8±0.2
1200 1200+8 0
1400 1400+8 0
8±0.2 10±0.2
1600 1600+8 0 10±0.2 12±0.2
5.2.6 通风性能
导风筒的百米标准风阻和百米漏风率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百米标准风阻和百米漏风率
导风筒直径/
mm
正压导风筒 负压导风筒
百米标准风阻/(N·s2/m8) 百米漏风率 百米标准风阻/(N·s2/m8) 百米漏风率
300 ≤811
400 ≤196
500 ≤54
600 ≤24
800 ≤6
1000 ≤2
1200 ≤1
1200以上 ≤1
≤4%
≤1728
≤410
≤134
≤54
≤13
≤4
≤1.5
≤1
≤5%
5.2.7 耐风压性能和直径变化率
5.2.7.1 导风筒的耐风压性能和直径变化率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耐风压性能和直径变化率
导风筒直径/
mm
正压导风筒 负压导风筒
风压(正)/Pa 直径膨胀率 风压(负)/Pa 直径收缩率
300~500
600~1600
1800~2000
>5100 ≤3%
>5000
>4000
≤3%
注:“-”表示该项不做要求。
5.2.7.2 导风筒经耐风压试验后,不应有脱节、撕裂、接缝开口、吊环脱落等现象。
6 试验方法
6.1 涂覆织物
6.1.1 厚度
按HG/T 3050.3的规定进行。
6.1.2 物理机械性能
6.1.2.1 经、纬向拉伸强度按HG/T 2580-2022中方法1的规定进行,结果换算至kN/m。
6.1.2.2 经、纬向撕裂强力按HG/T 2581.1-2022中方法A的规定进行。
6.1.2.3 涂覆层粘合强度按HG/T 3052的规定进行,结果换算至N/m。
6.1.3 阻燃性能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6.1.4 抗静电性能
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6.1.5 耐热性
在距涂覆织物边缘至少50mm处剪取与经向和纬向平行,长度为(100±1)mm、宽度为(50±1)mm的
试样各3条。将恒温箱温度升至(80±2)℃,待温度稳定后,将试样放入恒温箱中,试样应无变形。避免
不同类型涂覆织物同时进行耐热性试验。经过24h后,将试样从恒温箱中取出,观察试样表面有无裂
纹、发黏等异常现象。
6.1.6 耐寒性
在距涂覆织物边缘至少50mm处剪取与经向和纬向平行,长度为(100±1)mm、宽度为(25±1)mm的
试样各3条。将低温箱温度降至(-25±3)℃,待温度稳定后,将试样放入低温箱中,试样应无变形。避
免不同类型涂覆织物同时进行耐寒性试验。经过4h后,在试验温度下将试样折叠180°,观察试样表面
有无折损、裂痕等异常现象。
6.2 导风筒
6.2.1 外观质量
用目测法进行检查,胶疙瘩、气泡、杂物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2mm的量具进行测量。
6.2.2 规格尺寸
6.2.2.1 直径:将正压导风筒平铺于地面,均匀选取3个测量断面,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卷尺测量
导风筒宽度,将测量的宽度2倍作为导风筒外周长,然后计算直径,取3个断面直径的平均值为测量值。
将负压导风筒平铺于地面并拉直,均匀选取3个测量断面,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卷尺测量导风筒的
外周长,然后计算直径,取3个断面直径的平均值为测量值。结果保留到1mm。
6.2.2.2 长度:将导风筒拉直,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卷尺测量。任取5条导风筒,每条测量1次,取
平均值,结果保留到1mm。
6.2.2.3 反边长度: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量具在圆周上均匀分布的3个位置测量,取平均值,结果
保留到1mm。
6.2.2.4 端口与第一吊环距离: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量具分别测量两端接头到第一个吊环的距离,
取最大值,结果保留到1mm。
6.2.2.5 吊环间距: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量具测量一端第二个吊环到另外一端第二个吊环间的均
匀分布的任意3组相邻吊环间的距离,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1mm。
6.2.2.6 骨架间距: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量具测量一端第三个骨架到另外一端第三个骨架间均匀
分布的任意3组相邻骨架间的距离,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1mm。
6.2.3 接缝拉伸强度
在与生产相同的工艺制备的接缝样品上或在导风筒上以接缝为中心垂直接缝裁取试样,按
HG/T 2580-2022中方法1的规定进行。
6.2.4 接头
6.2.4.1 外观质量
用目测法进行。
6.2.4.2 规格尺寸
6.2.4.2.1 采用钢丝直接焊接或弹簧钢丝编绕时:从导风筒上任取一个端圈,平放在平台上。用最小分
度值为1mm的量具在端圈圆周上均匀测量4个位置的内径,计算平均值,结果保留到1mm;用最小分
度值不大于0.02mm的量具在端圈圆周上均匀测量3个位置的钢丝直径,计算平均值,结果保留到
0.1mm。
6.2.4.2.2 采用拉链时:将任一拉链展开平铺或折叠平铺,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量具测量拉链有效
部位的长度,计算接头直径,结果保留到1mm。
6.2.5 负压导风筒骨架
6.2.5.1 外观质量
用目测法进行。
6.2.5.2 规格尺寸
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量具在骨架圆周上均匀测量4个位置的内径,计算平均值,结果保留到
1mm;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2mm的量具在骨架圆周上均匀测量3个位置的钢丝直径,计算平均
值,结果保留到0.1mm。
6.2.6 通风性能
百米标准风阻和百米漏风率按GB/T 15335的规定进行。
6.2.7 耐风压性能和直径变化率
6.2.7.1 用合适的方法使导风筒内空气正压力(正压导风筒)或负压力(负压导风筒)达到表8中的规定
值并保持5min,观察导风筒有无脱节、撕裂、接缝开口、吊环脱落等现象。
6.2.7.2 在导风筒进行耐风压性能测定的同时,用最小分度值1mm的卷尺测量导风筒周长,正压导风
筒的直径膨胀率按公式(1)计算,负压导风筒的直径收缩率按公式(2)计算,结果保留到0.1%。
ε1=
w-w0
w0 ×
100% (1)
式中:
ε1 ---直径膨胀率;
w0---耐风压试验前导风筒的周长,单位为毫米(mm);
w ---耐风压试验时导风筒的周长,单位为毫米(mm)。
ε2=
w0-w
w0 ×
100% (2)
式中:
ε2 ---直径收缩率;
w0---耐负压试验前导风筒的周长,单位为毫米(mm);
w ---耐负压试验时导风筒的周长,单位为毫米(mm)。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出厂检验在产品出厂前进行,检验合格并粘贴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c) 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产品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正常生产,每五年进行1次;
g) 质量监督或管理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按表9规定的项目进行。
表9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文件章条号 出厂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全检 抽检
型式检验 备注
1 涂覆织物厚度 5.1.1 6.1.1 - ○ ○
涂覆织物
物理机械
性能
经、纬向拉伸强度
经、纬向撕裂强力
涂覆层粘合强度
5.1.2
6.1.2.1 - ○ ○
6.1.2.2 - ○ ○
6.1.2.3 - ○ ○
3 涂覆织物阻燃性能 5.1.3 6.1.3 - ○ ○
4 涂覆织物抗静电性能 5.1.4 6.1.4 - ○ ○ S类导风筒适用
5 涂覆织物耐热性 5.1.5 6.1.5 - - ○
6 涂覆织物耐寒性 5.1.6 6.1.6 - - ○
表9 检验项目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文件章条号 出厂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全检 抽检
型式检验 备注
7 导风筒外观质量 5.2.1 6.2.1 ○ - ○
8 导风筒规格尺寸 5.2.2 6.2.2 ○ - ○
9 导风筒接缝拉伸强度 5.2.3 6.2.3 - ○ ○
导风筒
接头
外观质量 5.2.4.1 6.2.4.1 ○ - ○
规格尺寸 5.2.4.2 6.2.4.2 ○ - ○
负压导风
筒骨架
外观质量 5.2.5.1 6.2.5.1
规格尺寸 5.2.5.2 6.2.5.2
- ○ ○ 负压导风筒适用
12 导风筒通风性能 5.2.6 6.2.6 - - ○
13 导风筒耐风压性能和直径变化率 5.2.7 6.2.7 - - ○
注:“○”为检验项目,“-”为不检验项目。
7.3 组批与抽样
7.3.1 出厂检验
产品批次以一次投料为一批,一卷涂覆织物(或一条导风筒)为一个个体,涂覆织物每批不超过
10000m,导风筒每批不超过500条。
产品应按照表9的规定,逐条对全检项目进行检验;逐批按照GB/T 10111的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对抽检项目进行检验,破坏性检验项目样品可在同一批涂覆织物上制取。
7.3.2 型式检验
样品数量为100m,抽样基数不少于500m,按照GB/T 10111的规定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
机抽取。
7.4 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
7.4.1.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7.4.1.2 全检项目中有1项及1项以上不合格时,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7.4.1.3 抽检项目中有1项及1项以上不合格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
复检。复检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若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4.2 型式检验
7.4.2.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7.4.2.2 检验项目中有任意1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每条导风筒及其包装上均应有标志。标志可采取粘贴、涂刷、印烫等永久方式,至少应包括以下
内容:
a) 产品名称;
c) 规格型号;
d) 制造厂的名称或商标;
e) 生产日期(年、季)或批号。
8.2 包装
8.2.1 每条正压导风筒折叠整齐后用合适的材料和方式包装。
8.2.2 每条负压导风筒沿纵向压缩至合适长度,再用合适的材料和方式包装。
8.3 运输
导风筒在搬运中不应与尖锐物碰撞、擦刮,不应使用抓钩。运输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
8.4 贮存
8.4.1 导风筒应贮存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贮存温度-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80%,不应与酸、
碱、有机挥发物等有损于导风筒品质的物质接触。导风筒避免阳光直射,并距热源1m以外。堆放高
度不应超过1.5m。
8.4.2 导风筒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贮存时,贮存期应不少于1年。
附 录 A
(规范性)
涂覆织物阻燃性能试验方法
A.1 方法A:酒精喷灯燃烧试验
A.1.1 试验装置
A.1.1.1 酒精喷灯:酒精喷灯应符合 MT/T 182的规定,燃料由带有刻度管的容器供给。所用燃料为
95%乙醇和5%甲醇的混合物(体积分数),其中乙醇应符合GB/T 394.1的规定、甲醇应符合GB/T 338
的规定。
A.1.1.2 燃烧试验箱:应设有加工好的配合孔,作为燃料导管的入口,箱子应设有可调节装置,确保试
样处在适当位置,在箱子上部装有带抽风机的烟罩,但应以不引起火焰燃烧变化为前提,否则试验时应
关闭抽风机,见图A.1。也可在箱体内合适的角度放置镜片辅助观察视线侧面和背面的燃烧情况。
A.1.1.3 秒表:最小分度值为0.01s。
单位为毫米
图A.1 燃烧试验箱示意图
A.1.2 试样规格及制备
试样应在距涂覆织物边缘至少50mm处剪取,所需试样为6个,长度不小于360mm,宽度不小于
50mm。
A.1.3 试验程序
A.1.3.1 试验应在弱光下的燃烧试验箱内进行,酒精喷灯与试样的位置应符合图A.2的要求,试样应
垂直吊挂。
A.1.3.2 酒精喷灯的火焰长度应为150mm~180mm;火焰稳定后,火焰温度应为(960±60)℃。火焰
温度可通过一根直径为0.7mm、长约100mm的裸铜丝(纯铜)来测定,测定温度时将裸铜丝(纯铜)保
持在离喷灯口距离为50mm的火焰中心处,若裸铜丝(纯铜)在6s内还不熔化,则火焰温度应重新调
高。也可以采用热电偶或其他测温装置进行测量。
A.1.3.3 试样应垂直于燃烧箱的门,以便观察到试样的两面,也可在箱体内侧增加一面镜子帮助观察
试样背面的燃烧和火星情况。试验时不应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空气流动。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燃料导管;
2---酒精容器;
3---液位线;
4---试样;
5---酒精喷灯。
图A.2 酒精喷灯与试样位置示意图
A.1.3.4 试验时将试样放在火焰中燃烧,点燃试样的时间以燃着试样为准,但不应超过10s,试样燃着
后,移走未熄灭的酒精喷灯。
A.1.3.5 从酒精喷灯移开开始,记录试样及其滴落物的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时间。
A.1.3.6 对酒精喷灯移开后发生明显有焰燃烧现象且燃烧时间超过30s的,可终止该试验。继续测试
2个试样,如果每次试验有焰燃烧时间仍然大于30s的,可终止该项目试验。无焰燃烧时间超过120s
的现象,也执行同样的操作。
A.1.4 试验结果
A.1.4.1 各试样及其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
A.1.4.2 试样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和最大值,结果保留至0.1s。
A.1.4.3 试样及滴落物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和最大值,结果保留至0.1s。
A.1.4.4 出现终止试验时的情况。
A.2 方法B:酒精灯燃烧试验
A.2.1 试验装置
A.2.1.1 酒精灯:容量为250mL,试验时灯内酒精容量应为规定容量的一半,所用燃料为95%乙醇和
5%甲醇的混合物(体积分数),其中乙醇应符合GB/T 394.1的规定、甲醇应符合GB/T 338的规定。
A.2.1.2 燃烧试验箱:同A.1.1.2。
A.2.1.3 秒表:同A.1.1.3。
A.2.2 试样规格及制备
试样应在距涂覆织物边缘至少50mm处剪取,所需试样为6个,长度不小于360mm,宽度不小于
76mm。
A.2.3 试验程序
A.2.3.1 试验应在弱光下的燃烧试验箱内进行,酒精灯与试样的位置应符合图A.3的要求,试样应垂
直吊挂。
A.2.3.2 酒精灯的火焰长度应不小于32mm。
A.2.3.3 试样应垂直于燃烧箱的门,以便观察到试样的两面,也可在箱体内侧增加一面镜子帮助观察
试样背面的燃烧和火星情况。试验时不应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空气流动。
A.2.3.4 试验时将试样放在火焰中燃烧,点燃试样的时间以燃着试样为准,但不应超过20s,试样燃着
后,移走未熄灭的酒精灯。
A.2.3.5 从酒精灯移开开始,记录试样及其滴落物的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时间。
A.2.3.6 对酒精灯移开后发生明显有焰燃烧现象且燃烧时间超过30s的,可终止该试验。继续测试
2个试样,如果每次试验有焰燃烧时间仍然大于30s的,可终止该项目试验。无焰燃烧时间超过120s
的现象,也执行同样的操作。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弹簧夹子;
2---试样;
3---支架;
4---弹簧夹子;
5---陶瓷灯头;
6---棉灯芯;
7---玻璃酒精灯。
图A.3 酒精灯与试样的位置示意图
A.2.4 试验结果
A.2.4.1 各试样及其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
A.2.4.2 试样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和最大值,结果保留至0.1s。
A.2.4.3 试样及滴落物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和最大值,结果保留至0.1s。
A.2.4.4 出现终止试验时的情况。
附 录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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