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Z26574-2011
| 标准编号 | GB/Z 26574-2011 (GB/Z26574-2011) | | 中文名称 | 蚕豆生产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Production technical practice for broad bea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B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字数估计 | 22,213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1-11-15 | | 引用标准 | GB 4285; GB 4404.2; GB/T 8321.1; GB/T 8321.2; GB/T 8321.3; GB/T 8321.4; GB/T 8321.5; GB/T 8321.6; GB/T 8321.7; GB/T 8321.8; GB/T 8321.9; GB/T 18407.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 范围 |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蚕豆生产的基本要求, 包括基地选择和管理、生产投人品管理、生产技术、有害生物防治、劳动保护、批次管理、档案记录等方面.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蚕豆的种植生产。 |
GB/Z 26574-2011
Producation technical practice for broad bean
ICS 65.020.01
B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蚕豆生产技术规范
2011-06-16发布
2011-11-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附录A及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宿忠民、姚晗珺、蒲民、刘璇、应珊婷、孙彩霞、董国堃、章强华。
蚕豆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蚕豆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基地选择和管理、生产投入品管理、生产技术、
有害生物防治、劳动保护、批次管理、档案记录等方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蚕豆的种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然而,鼓
励根据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4404.2 粮食作物种子 豆类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18407.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3 基地选择和管理
3.1 生产基地选择
3.1.1 蚕豆宜选择地势高燥,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力较高、疏松、理化性状良好的土地种植。其生产
基地应远离污染源。基地环境条件应符合GB/T 18407.1的要求。
3.1.2 蚕豆生产基地连片面积宜在3hm2 以上,并建有隔离防护措施。
3.1.3 填写《生产基地基本情况记载表》(见表A.1)和《生产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见表A.2)。
3.2 基地管理
3.2.1 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室内桌椅、资料橱等配备齐全;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生产技术规
范、有害生物防治安全用药标准一览表、基地管理、投入品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基地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单独存放种子、农药、肥料和施药器械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
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并填写《生产基地主要农用设备(工具)
登记表》(见表A.3)。
3.2.3 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并保持盥洗室的清洁卫生。
3.2.4 废物与污染物收集设施
生产基地应设分别设有收集粪便、垃圾和农药空包装等废物与污染物的设施。
3.2.5 灌溉系统
生产基地应建有灌溉系统,如储水池、雨水收集、供水管道、灌溉设备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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