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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67-202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搜索结果: HJ 1167-2021, HJ116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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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67-2021
英文版
269
HJ 116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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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HJ 1167-2021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1167-2021 (HJ1167-2021)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National Ecological Status Survey and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Field Observation of Forest Ecosystem)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字数估计
11,170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HJ 1167-2021: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HJ 1167-2021 英文名称: (National Ecological Status Survey and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Field Observation of Forest Ecosyste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 --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05-12发布 2021-08-01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的总则、技术流程、野外观测样地选择与样方设置、野外观测 指标体系和野外观测技术方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及省级行政区陆域森林和灌丛生态系统野外观测,其他地理区域可参照本标准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721 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 森林类型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GB/T 30363 森林植被状况监测技术规范 GB/T 33027 森林生态系统长期定位观测方法 GB T 35221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总则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710.1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 HJ 1166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 LY/T 2258 立木生物量建模方法技术规程 LY/T 2259 立木生物量建模样本采集技术规程 SL 276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总则 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应遵循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和经济与技术可行性的原则。 5 技术流程 本标准制定了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识别、样地样方设置、观测指标体系构建、明确野外观测技术方法 等技术流程,具体如图 1。 6 森林生态系统类型 根据 HJ 1166 中生态系统分类体系,森林生态系统的类型包括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稀 疏林。 7 野外观测样地选择与样方设置 7.1 样地选择 7.1.1 样地选择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避免在权属不清、变更频繁的地区选择样地。 7.1.2 外业采样率平均每 10 000 km2设置 1 个固定样地,建议尽量选取已有样地作为固定样地,并综 合考虑代表性、经济性、可行性等,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如在生态系统类型交错和复杂的区 域可适当增加样地个数,在类型单一的区域可适当减少样地个数。 7.1.3 针对观测对象,在可能的情况下,至少选择 2 个能够代表观测对象的样地,地表覆盖相对均一, 样地面积为 10 000 m2。 7.1.4 样地选择应在生态系统类型一致的平地或相对均一的缓坡坡面上。 7.2 样方布设 7.2.1 样方应反映各类森林生态系统随地形、土壤和人为环境等的变化特征,每个样地须保证有不少 于 2 个重复样方,样方大小根据气候带、森林类型不同进行设置,一般为 20 m×20 m,灌丛样方为 10 m×10 m。 7.2.2 对于均一地面样地,样方布设应在区域内进行简单随机抽样代替整体分布。 7.2.3 对于非均一地面样地,应根据样地内空间异质程度进行分层抽样,要求层内相对均一,并在层 内进行局部均匀采样,表达各层的参数。 7.2.4 为了调查森林的林下植被生长状况(物种、植被高、覆盖度、生物量等),须在每个森林样方内, 布设不少于 4 个林下植被样方,面积不小于 1 m2,尽量不在样方边缘位置布设。 8 野外观测指标体系 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主要针对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稀疏林开展,内容包括基本情况、 森林类型、每木检尺、林分指标和林下植被。根据不同观测内容,设定不同野外观测指标(表 1),观 测时间可结合南北方差异以及树种差异,在生长期最旺盛的时间开展,原则上为 7-9 月。观测结果记 录参见附录 A 中表 A.1~表 A.3。 9.1 海拔 可使用数字高程模型(DEM)提取或通过 GPS 测量。 9.2 地形类型 采用观察法,分为平原、丘陵和山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备注,类型如下: a)平原:平坦开阔,且相对高差小于 50 m; b)丘陵:没有明显的脉络,坡度较缓和,且相对高差小于 100 m; c)山地:起伏大,峰谷明显,高程在 500 m以上,相对高差在 100 m以上。 9.3 坡度 坡度可使用数字高程模型(DEM)提取或采用罗盘等工具测量,共分为六个等级(上含下不含), 如下: a)Ⅰ级为平坡:0°~5°; b)Ⅱ级为缓坡:5°~15°; c)Ⅲ级为斜坡:15°~25°; d)Ⅳ级为陡坡:25°~35°; e)Ⅴ级为急坡:35°~45°; f)Ⅵ级为险坡:45°以上。 9.4 坡向 坡向可使用数字高程模型(DEM)提取或采用罗盘等工具测量,共分为八个方向(上含下不含), 如下: a)北坡:方位角 337°~360°,0°~22°; b)东北坡:方位角 22°~ 67°; c)东坡:方位角 67°~112°; d)东南坡:方位角 112°~157°; e)南坡:方位角 157°~202°; f)西南坡:方位角 202°~247°; g)西坡:方位角 247°~292°; h)西北坡:方位角 292°~337°。 9.5 坡位 采用观察法,将坡位分为脊部、上坡、中坡、下坡、山谷、平地共六个坡位,如下: a)脊部:山脉的分水线及其两侧各下降垂直高度 15 m的范围; b)上坡:从脊部以下至山谷范围内的山坡三等分后的最上等分部位; c)中坡:三等分的中坡位; d)下坡:三等分的下坡位; e)山谷(或山洼):汇水线两侧的谷地,若样地处于其他部位中出现的局部山洼,也应按山谷记载; f)平地:平原或台地的地段。 9.6 土壤类型 根据土壤质地,将土壤分为砂质土、黏质土、壤土三类,具体判断标准依据 HJ/T 166 相关要求执 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备注。 9.7 腐殖质厚度 根据厚度分为厚、中、薄三个等级,如下: a)厚:>5 cm; b)中:2~5 cm; c)薄:<2 cm。 9.8 小气候 依托已有观测站点,观测森林生态系统的降雨、风速/风向、辐射、温湿度等。具体依据 GB T 35221 和 GB/T 33027相关要求执行。 9.9 径流量 森林生态系统通常进行河道径流观测,依托已有水文观测站点进行观测;若无已有固定站,在流量 大、河道宽的河道上选取径流观测点,安装径流观测设施,尽量采用自动观测仪器设备(流速仪)进行 观测,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依据 SL 276相关要求执行。 9.10 针叶林 采用仪器测量和观察法相结合,调查指标见表 1。 9.11 阔叶林 采用仪器测量和观察法相结合,调查指标见表 1。 9.12 针阔混交林 采用仪器测量和观察法相结合,调查指标见表 1。 9.13 稀疏林 采用仪器测量和观察法相结合,调查指标见表 1。 9.14 树种 常见树种名称及代码可参考 GB/T 26424和 GB/T 14721 相关要求执行。 9.15 胸径 在乔木样方内,选择胸径 5 cm以上的树木进行测量,使用测径尺测量距地面 1.3 m处的直径,对 样方内的树木进行每木检尺。遇干形不规整树木,应垂直测定两个方向的直径,取其平均值。在 1.3 m 以下分叉应视为两株树,分别测量,具体可参考 HJ 710.1相关要求执行。 9.16 树高 树高主要利用测高仪测量,获取样方内所有树木绝对高度,森林覆盖率较高的地区允许采用高度估 测方式估测树高。 9.17 树龄 单株树木的年龄通常使用生长锥进行测定,无需对每株树进行测定,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树木测量, 描绘生长曲线,同树种可利用生长曲线来判断树龄。 9.18 冠幅 通常测量东西向和南北向树冠投影宽度的平均值。 9.19 生物量 9.19.1 森林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观测分为立木和冠层下部观测,立木与冠层下部生物量之和即为样 方生物量,具体如下: a)立木的地上生物量观测:是通过样方内所有林木进行测量,获取其树高、胸径等地面观测数据, 依据异速生长方程计算,采样及方程计算方法具体依据 LY/T 2258和 LY/T 2259 相关要求执行,对所有 立木生物量求取总值并除以样方面积,获取 1 m2面积的立木生物量, b)冠层下部(林下)生物量观测:在样方内,随机选择不小于 4 个区域,分别收集其中全部地上 植被,称量鲜重,从中抽取不少于 5%的样品,105℃下烘干至恒重称干重,获取植株含水量,进而获 得实测的地上生物量,计算生物量总值并除以样方面积,作为冠层下部单位面积的生物量。冠层下的灌 木层(含藤状物)生物量观测方法根据森林生物量观测方法。 9.19.2 森林生态系统地下生物量根据根冠比来计算,采样及方程计算方法具体依据 LY/T 2258 和 LY/T 2259相关要求执行。 9.20 林分起源 将森林划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根据林分生长状态有无人工播种痕迹进行判断,如下: a)天然林:由天然下种或萌生形成的森林、林木; b)人工林:由人工直播或飞机播种形成的森林、林木。 9.21 优势树种 在样地内或林分内,树种在数量、株数或蓄积量其中任何一方面占明显优势地位的树种,为该样地 或林分的优势树种,调查方法具体依据 GB/T 30363相关要求执行。 9.22 林龄/平均年龄 乔木林的龄级与龄组根据优势树种(组)的平均年龄确定,竹林的龄级按竹度确定,经济林划分为 生产前期、初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四个生产期,具体依据 GB/T 26424相关要求执行。 9.23 平均胸径 反映林分粗度的基本指标,以林分平均胸高断面对应的直径为林分平均胸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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