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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78-202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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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78-2021 英文版 399 HJ 1178-2021 [PDF]天数 <=4 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178-2021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1178-2021 (HJ1178-2021)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for feasible technologies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dustrial boilers)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字数估计 17,128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HJ 1178-2021: 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178-2021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for feasible technologies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dustrial boil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05-12发布 2021-05-12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工业锅炉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以煤、油、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的单台出力 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 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等工业生产及民用供热的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燃料的工业锅炉选择污染防治技术时,可参照本标 准中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工业锅炉选择污染防治技术时,可参照本标准 中燃油锅炉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工业锅炉污染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4.1 热力生产工艺 4.1.1 锅炉热力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燃烧系统、贮存系统、制备与输送系统、辅助系统和污染防治系统 等。典型锅炉热力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节点见附录 A。 4.1.2 燃烧系统的燃烧方式主要包括火床燃烧(以链条炉和抛煤机炉为代表的层燃炉)、火室燃烧(室 燃炉)、流化床燃烧(流化床炉);贮存系统主要包括燃料料仓/储罐、燃料堆场、粉煤灰库、脱硫副产 物库、灰渣场等;制备与输送系统主要包括燃料制备装置、燃料上料装置、燃料输送装置等;辅助系统 主要包括软化水制备系统和冷却水系统;污染防治系统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 系统等。 4.1.3 燃料主要包括煤、油、天然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等。 4.1.4 锅炉热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药剂主要包括脱硫剂(石灰石、石灰、氧化镁、氢氧化镁、氢 氧化钠、碳酸钠等)、脱硝还原剂(尿素、氨水等)和水处理药剂(混凝剂、助凝剂、絮凝剂等)。 4.2 污染物的产生 4.2.1 废气中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汞及其化合物等。其中颗 粒物主要来源于燃烧系统、贮存系统、制备与输送系统;SO2、NOx、汞及其化合物产生于燃烧系统。 典型工业锅炉炉膛出口烟气污染物浓度见附录 B。 4.2.2 废水主要包括湿法脱硫废水、软化水再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等生产废水。 4.2.3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飞灰、炉渣、脱硫副产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钒钛系催化剂、废离子交 换树脂等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 特性的危险废物。 4.2.4 噪声主要来源于燃烧系统(送风机等)、制备与输送系统(磨煤机、破碎机、皮带输送机等)、 污染防治系统(增压风机、脱硫剂循环泵等)以及辅助系统(工艺水泵等)。 5 污染预防技术 5.1 一般原则 5.1.1 锅炉使用单位应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及政策要求的低硫分和低灰分的燃料,降低 因燃料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汞及其化合物的浓度。 5.1.2 锅炉使用单位宜选择低氮燃烧效果好的炉型及燃烧设备。 5.1.3 锅炉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低氮燃烧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以确保其运行稳定。 5.2 低氮燃烧技术 5.2.1 低氮燃烧设备是低氮燃烧技术的载体。低氮燃烧技术主要包括低氮燃烧器、炉膛整体空气分级 燃烧技术、烟气再循环技术等,具有投资成本低、运行维护方便等特点。采用该技术时,还应协同控制 一氧化碳等碳的不完全燃烧产物。 5.2.2 低氮燃烧器适用于室燃炉,根据燃烧方式可分为扩散式燃烧器(包括燃料分级低氮燃烧器、空 气分级低氮燃烧器)和预混式燃烧器。 5.2.2.1 扩散式燃烧器通过物理结构的优化将空气和燃料分层、分阶段送入炉膛实现分级燃烧,扩大 燃烧区域、降低火焰温度,减少 NOx 生成。采用扩散式燃烧器的燃煤、燃油、燃天然气、燃焦炉煤气 和燃高炉煤气的锅炉 NOx产生浓度可分别控制在 200~600 mg/m3、100~300 mg/m3、60~200 mg/m3、 200~500 mg/m3和 30~200 mg/m3。 5.2.2.2 预混式燃烧器适用于燃天然气锅炉,根据降低 NOx生成的原理可分为贫燃预混燃烧技术与水 冷预混燃烧技术。贫燃预混燃烧器利用高过量空气降低火焰温度,同时燃烧器采用金属纤维等结构分割 火焰,稳燃的同时可使温度分布均匀,减少NOx生成;采用该技术,NOx产生浓度可控制在 20~80 mg/m3。 水冷预混燃烧器采用间接冷却的方式将火焰根部的热量从高温区带走,降低预混火焰温度,减少 NOx 生成;采用该技术,NOx产生浓度可控制在 20~50 mg/m3。 5.2.3 炉膛整体空气分级燃烧技术适用于层燃炉、燃煤室燃炉和燃油室燃炉,通过分层布置的燃烧器 将燃烧所需空气逐级送入燃烧火焰或火床中,使燃料在炉内分级分段燃烧,减少 NOx 生成。采用该技 术的层燃炉、燃煤室燃炉和燃油室燃炉的 NOx产生浓度可分别控制在 200~400 mg/m3、200~400 mg/m3 和 100~300 mg/m3。 5.2.4 烟气再循环技术适用于流化床炉、层燃炉和室燃炉,通过将锅炉尾部的低温烟气作为惰性吸热 工质引入火焰区,降低火焰区的温度和燃烧区的含氧量,减缓燃烧热释放速率,减少 NOx 生成。该技 术通常与其他低氮燃烧技术结合使用。 6.1.1.1 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若仍无法稳定达标排放,应采用适合 的治理技术。 6.1.1.2 燃煤锅炉宜采用袋式除尘、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机械除尘+袋式除尘等技术实现颗粒物达 标排放。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炉膛出口颗粒物浓度不达标时,宜采用袋式除尘技术实现达标排放。燃生 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宜采用机械除尘+袋式除尘技术实现颗粒物达标排放。 6.1.1.3 燃煤锅炉宜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镁法、钠碱法、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和炉内喷钙脱硫技 术实现 SO2达标排放。锅炉使用单位有稳定废碱来源(如碱性废水等)的宜优先选择“以废治废”的烟 气脱硫方式实现 SO2达标排放。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SO2排放不达标时,宜参考燃煤 锅炉选择烟气脱硫技术。 6.1.1.4 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宜优先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若不能实现达标排放,应结合选择性催化还原 法(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和 SNCR-SCR联合法脱硝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6.1.1.5 汞及其化合物宜采用协同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6.1.2 颗粒物治理技术 6.1.2.1 干式电除尘技术 通过合理设计烟气流速、比集尘面积等参数,实现除尘效率 96%~99.9%。烟气流速宜取 0.8~ 1.2 m/s,当比集尘面积不小于 100 m2/(m3/s)时,干式电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浓度可达 50 mg/m3以下; 当比集尘面积不小于 110 m2/(m3/s)时,干式电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浓度可达 30 mg/m3以下。该技术适 用于工况比电阻在 1×104~1×1011 Ω·cm 之间的燃煤锅炉颗粒物脱除,对高铝、高硅等高比电阻粉尘以 及细颗粒物脱除效果较差;系统阻力小、占地面积相对较大、投资成本相对较高。 6.1.2.2 袋式除尘技术 通过合理选择滤料种类、过滤风速等参数,实现除尘效率 99%~99.99%。当采用常规针刺毡滤料, 过滤风速不大于 1.0 m/min 时,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浓度可达 30 mg/m3 以下;当过滤风速不大于 0.9 m/min时,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浓度可达 20 mg/m3以下。当采用高精过滤滤料,过滤风速不大于 0.8 m/min时,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浓度可达 10 mg/m3以下。当处理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后的高粉 尘浓度烟气时,过滤风速宜不大于 0.7 m/min。该技术基本不受燃烧煤种、烟尘比电阻和烟气工况变化 等影响,运行温度应高于酸露点 15℃以上且≤250℃;燃煤层燃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宜设置必要的 保护措施,降低滤袋烧毁风险;系统阻力相对较大、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低,滤袋更换成本高。 6.1.2.3 湿式电除尘技术 该技术常用于烟气脱硫后,通过合理设计烟气流速、比集尘面积等参数,实现除尘效率 60%~90%, 湿式电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浓度可达 10 mg/m3以下。该技术分为板式湿式电除尘技术和蜂窝式湿式电除 尘技术,可有效去除细颗粒物及湿法脱硫后烟气中夹带的液滴,并高效协同脱除三氧化硫(SO3)、汞 及其化合物等;系统阻力小、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较高。 6.1.2.4 电袋复合除尘技术 通过合理选择滤料种类和合理设计过滤风速及电区比集尘面积等参数,实现除尘效率 99%~ 99.99%。当采用常规针刺毡滤料,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 20 mg/m3以下;当采用高精过滤滤料,颗粒物 排放浓度可达 10 mg/m3以下。该技术适用于燃煤锅炉烟气颗粒物的脱除,兼具袋式除尘和干式电除尘 的优点,滤袋使用寿命长,对难荷电颗粒物、细颗粒物及高比电阻粉尘脱除效果佳;系统阻力大、占地 面积大、投资成本高,滤袋更换成本高。 6.1.3 二氧化硫治理技术 6.1.3.1 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 采用石灰石或石灰浆液作为脱硫剂,通过控制塔内烟气流速、钙硫摩尔比和液气比等参数,实现脱 硫效率 90%~99%,SO2排放浓度可控制在 25~200 mg/m3。该技术适用于各种燃料、炉型和容量的锅 炉烟气 SO2治理,煤种、负荷变化适应性强,对颗粒物和汞及其化合物有协同治理效果;需考虑脱硫废 水和脱硫副产物的处理和处置,系统投资成本相对较高;系统阻力和占地面积相对较大。 6.1.3.2 镁法脱硫技术 采用氢氧化镁浆液或氧化镁熟化形成的氢氧化镁浆液作为脱硫剂,通过控制塔内烟气流速、镁硫摩 尔比和液气比等参数,实现脱硫效率 90%~99%,SO2排放浓度可控制在 25~200 mg/m3。该技术适 用于镁矿资源丰富地区各种燃料、炉型和容量的锅炉烟气 SO2治理,煤种、负荷变化适应性强;需考 虑脱硫废水处理和脱硫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系统阻力小、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低,吸收剂消耗成 本高。 6.1.3.3 钠碱法脱硫技术 采用氢氧化钠或碳酸钠等钠基物质溶液作为脱硫剂,通过控制塔内烟气流速、反应摩尔比、液气比 等参数,实现脱硫效率 90%~99%,SO2排放浓度控制在 25~200 mg/m3。该技术适用于各种燃料、炉 型和容量的锅炉烟气 SO2治理,吸收剂反应活性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可溶盐排放进入大气;系统阻 力小、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低,吸收剂消耗成本相对较高。 6.1.3.4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技术 采用钙基脱硫剂,通过控制钙硫摩尔比、烟气停留时间等参数,实现脱硫效率 80%~95%,SO2排 放浓度可控制在 35~200 mg/m3。该技术适用于燃用中、低硫煤的燃煤锅炉或已配套炉内脱硫的燃煤流 化床锅炉,耗水量较少;脱硫副产物中亚硫酸钙含量较高,资源化利用受到一定限制;应充分考虑低负 荷运行时可能存在的塌床问题;系统阻力和占地面积大,投资成本和吸收剂成本高。 6.1.3.5 炉内脱硫技术 采用石灰石粉作为脱硫剂,通过向炉内喷射脱硫剂脱除烟气中的 SO2。通过合理匹配脱硫剂喷射区 域温度、钙硫比和脱硫剂粒径等参数,脱硫效率可达 50%;当燃用硫分不大于 0.5%的煤时,炉膛出口 SO2浓度可达 200 mg/m3。该技术多用于流化床炉,与炉外湿法或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系统相结合投 资成本较低,配置简洁、能耗低和占用空间小;存在降低锅炉热效率、增加炉膛磨损和运行物耗较高等 问题。 6.1.4.1 SNCR脱硝技术 以氨水、尿素等作为脱硝还原剂,通过选择合理反应温度区域、氨氮摩尔比等参数,层燃炉和室燃 炉脱硝效率可控制在 20%~40%,流化床炉脱硝效率可控制在 40%~70%。该技术应用于层燃炉、室燃 炉和流化床炉时,NOx排放浓度可分别控制在 120~200 mg/m3、120~300 mg/m3和 90~200 mg/m3。该 技术反应温度通常为 800~1150℃,适用于燃煤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和运 行成本较低;宜控制氨逃逸质量浓度低于 8 mg/m3。 6.1.4.2 SCR脱硝技术 以氨水、尿素等作为脱硝还原剂,在催化剂作用下,通过选择合理反应温度区域、合理设计氨氮摩 尔比、催化剂活性、催化剂层数等参数,脱硝效率可控制在 50%~90%,NOx排放浓度可控制在 40~ 150 mg/m3。该技术脱硝催化剂形式主要为蜂窝式或板式,催化剂的反应温度通常为 300~420℃;脱硝 效率相对较高,负荷适应性强;系统阻力大、占地面积大、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较高;宜控制氨逃逸质 量浓度低于 2.28 mg/m3,应控制 SO2/SO3转化率低于 1%。 6.1.4.3 SNCR-SCR联合法脱硝技术 以氨水、尿素等作为脱硝还原剂,通过选择合理反应温度区域、氨氮摩尔比、催化剂活性、催化剂 层数等参数,脱硝效率可控制在 50%~90%,NOx排放浓度可控制在 40~150 mg/m3。该技术 SNCR区 域反应温度通常为 800~1150℃,SCR 区域催化剂反应温度通常为 300~420℃;适用于燃煤和燃生物 质成型燃料锅炉,系统阻力和占地面积大,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介于 SNCR和 SCR之间,喷氨精确度 要求高,催化剂磨损较大;新建项目宜控制氨逃逸质量浓度低于 2.28 mg/m3,改造项目宜控制氨逃逸质 量浓度低于 3.8 mg/m3;应控制 SO2/SO3转化率低于 1%。 6.2 废水污染治理技术 6.2.1 主要生产废水分类处理技术 6.2.1.1 脱硫废水处理 脱硫废水是湿法脱硫工艺排放的废水,具有氯离子浓度高、悬浮物浓度高等特点,宜采用氧化、pH 调整、沉淀、絮凝、澄清和浓缩等处理后回用或间接排放。 6.2.1.2 软化水再生废水处理 软化水再生废水是锅炉软化水装置再生时产生的废水,当其为酸碱废水时,宜采用 pH调整处理后 回用或排至生产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当其为浓盐水时,宜采用絮凝、澄清处理后回用或排至生 产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集中处理。 6.2.1.3 锅炉排污水处理 锅炉排污水是为保持锅炉内的水质,需定期或连续排放的污水,宜采用 pH调整、絮凝和澄清处理 后回用或排至生产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 6.2.2 生产废水集中处理技术 将软化水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等各种生产废水收集贮存,宜采用氧化、pH 调整、沉淀、絮凝、 澄清和浓缩等集中处理后回用或间接排放。 6.3.1.1 固体废物应根据其废物属性,按照 GB 18597或 GB 18599的要求贮存。 6.3.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宜优先资源化利用,不能资源化利用时应按照 GB 18599规定处置。 6.3.1.3 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应 满足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危险 废物转移过程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3.2 资源化利用 6.3.2.1 粉煤灰可用于制作水泥、砖等建筑材料,也可用于混凝土掺料、道路路基处理等。 6.3.2.2 脱硫石膏可用于制作石膏板,用作水泥缓凝剂,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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