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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1221-2021 (HJ1221-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Ambient air - Determination of dustfall - Gravimetric method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字数估计 | 9,995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1221-2021: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21-2021 英文名称: Ambient air - Determination of dustfall - Gravimetric 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12-16 发布 2022-06-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降尘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降尘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的降尘的方法检出限为 0.3 t/km2 ∙30 d,测定下限为 1.2 t/km2 ∙30 d。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方法原理
空气中可沉降的颗粒物,沉降在装有乙二醇水溶液做收集液的集尘缸内,经蒸发、干燥、称重后,
计算降尘量。
5 干扰和消除
树叶、枯枝、鸟粪、昆虫、花絮等会对测定产生干扰,样品测定前应去除。
6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6.1 乙二醇(C2H6O2)。
6.2 乙二醇水溶液。
乙二醇(6.1)和水以 1:1 的体积比混合。
7 仪器和设备
7.1 集尘缸:内径 15 cm±0.5 cm,高 30 cm 的圆柱形缸,材质为有机玻璃、玻璃或陶瓷,缸底平整,
内壁光滑。如有磨损,应立即更换。
7.2 金属或尼龙筛:孔径 1 mm。
7.3 软质硅胶刮刀。
7.4 瓷坩埚:100 ml。
7.5 电热板:2000 W~4000 W。
7.6 烘箱。
7.7 电子分析天平:实际分度值 0.1 mg。
7.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8 样品
8.1 采样点的设置
8.1.1 监测点位布设应满足 HJ 194 中监测点位布设相关技术要求。
8.1.2 选择采样点时,应优先考虑集尘缸不易损坏的地方,还要考虑操作者易于更换集尘缸,采样点
一般设在建筑物的屋顶,采样点周围应设置明显标识,防止误入。
8.1.3 集尘缸放置高度应距离地面 8 m~15 m,即普通住宅 3 层~5 层。在同一地区,各采样点集尘
缸的放置高度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监测点位周围半径
300 m~500 m 范围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 25 m 以上,无法满足高度设置要求时,集尘缸放置高度可在
20 m~30 m 范围内选取。如放置在屋顶上,集尘缸口离建筑物墙壁、屋顶等支撑物表面的距离应大于
1 m,避免支撑物上扬尘的影响。
8.1.4 集尘缸的支架应稳定和坚固,防止摇摆或被风吹倒。
8.1.5 在林区、公园等鸟类聚集处布设点位时,可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样品采集和人体安全的前提下,
通过声波、光波、加装防鸟装置等方式驱鸟。
8.2 准备工作
集尘缸放到采样点前,加入 120 ml 乙二醇水溶液(6.2),干旱、蒸发量大的地区可酌情增加乙二
醇水溶液加入量。加好溶液后,用保鲜膜覆盖缸口做好防尘,并记录。
8.3 样品的收集
放缸时取下保鲜膜,记录地点、缸号、放缸时间(月、日、时)。按月(28 d~31 d)定期更换集尘
缸,采样记录时间应精确到 0.1 d。取缸时应核对地点、缸号,并记录取缸时间(月、日、时),用保鲜
膜覆盖缸口做好防尘,带回实验室。在夏季多雨及冬季多雪季节,应注意缸内积水或积雪情况,为防水
或雪满溢出,应及时更换新缸,采集的样品合并后测定。在样品收集过程中,如缸内收集液高度低于 0.3 cm,
应适当补充乙二醇水溶液(6.2)。
8.4 样品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尽快分析,如不能 24 h 内分析,应将样品按步骤 9.2.1 进行转移后,补加适量乙二醇
(6.1),并用保鲜膜覆盖烧杯口,7 d 内测定。
9 分析步骤
9.1 瓷坩埚的准备
将瓷坩埚(7.4)洗净、编号,在 105 ℃±5 ℃下,烘箱烘干 3 h,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用电子分析天平(7.7)称量,再烘 50 min,冷却至室温,再称量,直至恒重(2 次重量之差小于 0.4 mg),
恒重后取最后 2 次称量值均值为 m0。
9.2 降尘样品的测定
9.2.1 测量集尘缸的内径(按不同方向至少测定 3 处,取其算术平均值,精确至 0.1 cm),然后用光洁
的镊子将落入缸内的树叶、昆虫等异物取出,并用水将附着在异物上的尘粒冲洗下来后,将异物弃掉。
用软质硅胶刮刀(7.3)把缸壁刮洗干净,将缸内溶液和尘粒通过金属或尼龙筛(7.2),全部转入 500 ml
烧杯中,用水反复冲洗截留在筛网上的异物以及软质硅胶刮刀,将附着在上面的尘粒冲洗下来后,将筛
上异物弃掉。
9.2.2 将烧杯中的收集液在电热板上缓慢加热蒸发,使体积浓缩到 10 ml~20 ml,冷却后用水冲洗杯
壁,并用软质硅胶刮刀(7.3)把杯壁上的尘粒刮洗干净,将溶液和尘粒全部转移到已恒重的瓷坩埚(7.4)
中,放在电热板上缓慢加热至近干(溶液少时防止崩溅),然后放入烘箱于 105 ℃±5 ℃烘干,按 9.1
方法称量至恒重,恒重后取最后 2 次称量值均值为 m1。
9.3 空白试验
将采样操作和样品保存时加入总量相同的同批次乙二醇水溶液(6.2),加入 500 ml 烧杯中。按照
与 9.2.2 相同的步骤进行实验室空白试样的制备,称量至恒重后,减去瓷坩埚的重量 m0,得到 m2。
9.4 空白加标样的测定
称取质控样品、采样操作和样品保存时加入总量相同的同批次乙二醇水溶液(6.2)加入集尘缸,
按照与 9.2 相同的步骤进行实验室空白加标样的测定。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11 准确度
11.1 精密度
6 家实验室对从同一房顶上收集的不同质量的降尘样品各 6 份进行测定,0.1000 g 样品相对标准偏
差范围为 0.4%~4.9%、0.3000 g 样品相对标准偏差范围为 0.3%~2.2%、0.7000 g 样品相对标准偏差范
围为 0.4%~2.1%。
11.2 正确度
6 家实验室对从同一房顶上收集的不同质量的降尘样品各 6 份进行测定,0.1000 g 样品测定空白加
标回收率范围为 90.7%~110%;0.3000 g 样品测定空白加标回收率范围为 93.9%~104%;0.7000 g 样品
测定空白加标回收率范围为 95.3%~102%。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1 实验室内质控样品制备过程:采集无污染或污染较少的农田土(应使用黄壤等,避免使用红壤和
含有机质高的森林土壤类),手工去除石块、木块,风干后研磨过 200 目筛,制得 1 份约为 200 g 的样
品,备用。使用前应在 105 ℃±5 ℃下烘干恒重,再称量。
12.2 每批样品应至少做 2 个空白试样,空白测定值应低于 0.0100 g。
12.3 每批样品测定时,应以空白加标的方式至少分析1个实验室内质控样品,其回收率为90%~110%。
13 注意事项
13.1 每个样品所使用的烧杯、瓷坩埚等的编号应一致,并将与其相对应的集尘缸的缸号一并及时填入
记录表中。
13.2 瓷坩埚在烘箱、干燥器中,应分离放置,不可重叠。
13.3 样品在瓷坩埚中浓缩时,不要用水洗涤坩埚,否则将在乙二醇与水的界面上发生剧烈沸腾使溶液
溢出。当浓缩至 20 ml 以内时应降低加热温度并不断摇动瓷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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