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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23-202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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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23-2021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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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2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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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2021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1223-2021 (HJ1223-2021)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Ambient air Emergency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Portable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字数估计
27,220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HJ 1223-2021: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2021 英文名称: Ambient air Emergency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Portable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12-16 发布 2022-03-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周边环境空气中甲苯等 52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应急测定,其他 挥发性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浓度估算。 在全扫描模式下,当进样量为 600 ml、分流比为 50:1,或进样量为 100 ml、不分流时,方法检出限 为 3 μg/m3~9 μg/m3,测定下限为 12 μg/m3~36 μg/m3,详见附录 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210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3 方法原理 样品直接导入或经吸附管吸附、热脱附后,进入气相色谱分离,用质谱检测器检测。对于 52 种目 标化合物,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比较定性,内标法定量;对于 52 种目标化合物以外的物 质,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比较定性,根据其响应值与内标的响应值之比,估算其浓度。 4 试剂和材料 4.1 标准气:浓度不低于 1 μmol/mol,压力不低于 1.0 MPa,贮存于钢瓶中,可保存 1 年,或参见标准 气证书的相关说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买更高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或在有资质单位定制合适的混 合标准气体。 4.2 现场标准使用气:在实验室使用气体稀释仪(5.7)将标准气(4.1)用氮气(4.4)稀释至 10 nmol/mol。 现场标准使用气在不锈钢罐(5.6)中可保存 20 d,在气袋(5.2)中可保存 8 h。 注:也可采用静态稀释法(参见附录 B),使用液体标准物质配制。 4.3 内标标准气:组分为 1,3,5-三(三氟甲基)苯(100 μmol/mol)、溴五氟苯(50 μmol/mol)或 4-溴 氟苯(20 μmol/mol),贮存于钢瓶中,可保存 1 年,或参见标准气证书的相关说明。在满足方法要求且 不干扰目标化合物的前提下,也可采用其它物质作为内标物。 4.4 稀释气:氮气,纯度≥99.999%。 4.5 载气:氮气或氦气,纯度≥99.999%。 5 仪器和设备 5.1 真空气体采样箱:由进气管、真空箱、阀门和抽气泵等部分组成,样品经过的管路材质应不与被 测组分发生反应。 5.2 气袋:材质应符合 HJ 732 相关要求。 5.3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具有温度控制功能的气体采样模块、吸附热脱附模块、气相色谱模块(具 程序升温功能),以及四极杆或离子阱质谱模块。质谱模块具有 70 eV 电子轰击(EI)离子源,有全扫 描/选择离子扫描、自动/手动调谐、谱库检索及定量分析等功能,性能指标应符合 GB/T 32210 要求。所 有样品经过的管路和接头均应进行惰性化处理。 5.4 毛细管色谱柱:15 m×0.25 mm×1.0 m 或 10 m×0.1 mm×0.4 m,固定相为 100%二甲基聚硅氧 烷,也可使用其它等效毛细管色谱柱。 5.5 内置吸附管:装填 Tenax、Carbopack、硅胶等吸附剂,或者其他等效吸附剂。 5.6 不锈钢罐:内壁惰性化处理,耐压值大于 241 kPa。 5.7 气体稀释仪:最大稀释倍数至少为 1000 倍,管路均应经过惰性化处理。 5.8 一般常用仪器和设备。 6 监测前准备 检查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工作状态,确认携带符合工作需求的现场标准使用气(4.2)、内标标准 气(4.3)和载气(4.5);确认携带蓄电池、真空气体采样箱(5.1)、气袋(5.2)、气体采样模块和个人 防护用品等必要的备品备件。 7 样品 7.1 样品采集 7.1.1 点位布设及现场监测要求参照 HJ 589 相关规定执行。 7.1.2 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使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5.3)气体采样模块直接采样;现 场条件受限或实际工作需要时,也可使用真空气体采样箱(5.1)采集气袋样品。 7.1.3 采样结束后,气袋样品应在避光、常温条件下运输和保存,宜尽快分析。 7.2 空白样品的制备 将氮气(4.4)注入预先清洗好的气袋(5.2)。 8 分析步骤 8.1 仪器参考条件 8.1.1 吸附热脱附参考条件 条件 1:采样探头温度:40 ℃;加热管线温度:70 ℃;进样流量:100 ml/min;吸附管脱附温度: 300 ℃;吸附管预脱附时间:0.1 min;吸附管脱附时间:0.5 min;不分流;进样量:5 ml~100 ml。 条件 2:采样探头温度:40 ℃;加热管线温度:70 ℃;进样流量:100 ml/min;吸附管脱附温度: 300 ℃;吸附管预脱附时间:0.1 min;吸附管脱附时间:0.5 min;分流比为 50:1;进样量:6 ml~600 ml。 或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定。 8.1.2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条件 1:柱压:80 kPa;不分流;程序升温:60 ℃保持 3 min,以 18 ℃/min 升至 130 ℃,再以 30 ℃/min 升温至 200 ℃,保持 1 min。 条件 2:柱流量:0.2 ml/min;分流比 50:1;程序升温:60 ℃保持 1 min,以 10 ℃/min 升至 80 ℃,再 以 40 ℃/min 升至 220 ℃,保持 1 min。 或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定。 8.1.3 质谱参考条件 离子源:EI;离子化能量:70 eV;扫描方式:全扫描;扫描范围:41 u~300 u。或按照仪器使用 说明书进行设定。 参考条件下测定目标化合物标准物质得到的总离子色谱图参见附录 C。 注:当目标化合物检出限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时,可选择离子扫描方式。 8.2 校准 8.2.1 调谐 开机启动之后,首先根据仪器说明书对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5.3)进行仪器性能检查。为保证 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开机启动后,应进行质谱功能调谐,调谐物质根据仪器说明书选择,应达到仪器使 用要求。每隔 12 h,应重新进行质谱功能调谐。若调谐物质为 1,3,5-三(三氟甲基)苯与溴五氟苯,则 关键离子丰度应满足表 1 的要求;若调谐物质为全氟三丁胺,则关键离子丰度应满足表 2 的要求,否则 应对质谱仪的参数进行调整;若采用其他物质进行调谐,应符合仪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8.2.2 校准曲线的绘制 8.2.2.1 预制校准曲线 在实验室中,通过气体稀释仪(5.7)用氮气(4.4)稀释标准气(4.1),或采用静态稀释法(参见附 录 B)配制标准使用气体,配制成低、高 2 种浓度系列。低浓度系列为 2.0 nmol/mol、5.0 nmol/mol、 10.0 nmol/mol、25.0 nmol/mol、50.0 nmol/mol(进样量为 100 ml,不分流;或进样量为 600 ml,分流比 为 50:1);高浓度系列为 50.0 nmol/mol、100 nmol/mol、200 nmol/mol、400 nmol/mol、600 nmol/mol(进 样量为 5 ml,不分流;或进样量为 25 ml,分流比为 50:1),可根据实际样品情况调整浓度系列。按照仪 器参考条件(8.1)依次从低浓度到高浓度进行测定,绘制校准曲线,储存在仪器中。在应急监测现场, 若校准符合 11.3 中相关要求,则用预制校准曲线定量。 8.2.2.2 现场校准 在应急监测现场,若校准不符合 11.3 中相关要求,应使用现场标准使用气(4.2)进行单点校准, 此时应强制过零点。 注:以 1,3,5-三(三氟甲基)苯和溴五氟苯(4.3)作为内标化合物时,内标化合物的添加量为 20 μl,以 1,3,5-三(三 氟甲基)苯和 4-溴氟苯(4.3)作为内标化合物时,内标化合物的添加量为 600 μl。 8.2.4 校准曲线法 以目标化合物的浓度为横坐标,以目标化合物定量离子响应值与内标化合物定量离子响应值的比 值和内标化合物浓度的乘积为纵坐标,建立校准曲线。 8.3 样品浓度预判 样品测定前,应通过仪器说明书规定的速查方法、样品稀释或其他方法,结合现场调查情况,预判 样品浓度。 8.4 样品的测定 用气体采样模块直接采集样品或将气袋(5.2)连接至气体采样模块,按照 8.1 的参考条件和 8.3 样 品浓度预判的结果选择合适的进样量进行测定。 8.5 空白试验 按照与样品测定相同的条件和步骤进行空白样品(7.2)的测定。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9.1 目标化合物 9.1.1 定性分析 通过样品中目标物与标准系列中目标物的保留时间、碎片离子质荷比及其丰度比等信息比较,对目 标物进行定性。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应控制在 t±3S之内,其中 t为初始校准时各浓度级别目 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均值,S为初始校准时各浓度级别目标化合物保留时间的标准偏差。目标化合物标 准质谱图中相对丰度高于 30%的所有离子应在样品质谱图中存在,同时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定性判断。如 果实际样品存在明显背景干扰,比较时应扣除背景影响。 9.1.2 定量分析 采用校准曲线法或平均相对响应因子法进行定量计算。当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定量离子有干扰时, 可使用辅助离子定量。定量离子和辅助离子参见附录 D。 9.1.3 结果计算 9.2.1 定性分析 以全扫描方式进行测定,比较样品质谱图和谱库标准物质质谱图,谱库标准物质质谱图中相对丰度 高于 30%的所有离子应在样品质谱图中存在,定性离子的信噪比应大于 3:1,主要定性离子和辅助定性 离子的离子峰顶点应在同一个扫描段内最大共流出。依据质谱图和谱库匹配度等信息,结合现场实际情 况判断得出样品定性结果。 9.3 结果表示 测定结果小数位数与方法检出限一致,最多保留 3 位有效数字。 目标外化合物,定性结果后应附质谱图及检索结果等原始信息。 11.1 每测定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20 个样品)应分析 1 个空白样品(7.2),空白样品中目标物化合 物浓度应小于方法测定下限。 注:若未满足以上条件,则空白样品中目标化合物浓度应小于标准限值的 10%,否则应采取措施排除污染并重新分 析同批样品。 11.2 校准曲线核查和样品测试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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