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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2014-2012 (HJ2014-2012) | | 中文名称 | 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biofilter in wastewater bio-film treatment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20 | | 字数估计 | 27,221 | | 引用标准 | GB 3096; GB 8978; GB 12348; GB 18918; GB/T 18920; GB 50009; GB 50011; GB 50013; GB 50014; GB 50016; GB 50052; GB 50053; GB 50054; GB 50069; GB 50141; GB 50187; GB 50191; GB 50194; GB 50204; GB 50205; GB 50222; GB 50231; GB 50268; GB 50275; GB 50334; GB 50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21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以好氧过程为主的生物滤池工艺污(废)水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不适用污(废)水厌氧生物滤池处理工艺。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生物滤池法的城镇污水和与城镇污水水质相类似的工业废水处理工程, 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管理的技术依据。 |
HJ 2014-2012: 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4-2012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biofilter in wastewater bio-film treat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以好氧过程为主的生物滤池工艺污(废)水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主
要工艺设备、检测与控制、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不适用污(废)水
厌氧生物滤池处理工艺。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生物滤池法的城镇污水和与城镇污水水质相类似的工业废水处理工
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管理的技术依据。
5 总体要求
5.1 生物滤池污水处理工艺宜适用于城镇污水的二级处理。同时也适用于类似市政污水水
质的工业废水的生物处理,作为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的组成部分。
5.2 生物滤池污水处理工艺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它污水处理工艺组合应用。生物滤池工
艺流程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的进水水质及处理要求,通过技术、经济及环境影响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
5.3 工程设计应符合 GB 50013、GB 50014、GB 50335 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5.4 生物滤池法的处理构筑物应根据当地气温和环境等条件,采取防冻、防臭、控制蝇虫
和防腐蚀等措施,处理构筑物应符合 GB 50069、GB 50009 和 GB 50191 的有关规定。
5.5 应根据工艺运行要求设置检测与控制系统,实现运行管理自动化。
5.6 在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废渣、噪声及其它污染物
的治理与排放,应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防止二次污染。
5.7 污水处理厂(站)的设计、建设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绿化等降低噪声的措施,
噪声和振动控制的设计应符合GB J87的要求,机房内、外的噪声应分别符合GBZ 1和GB 3096
的规定,厂界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
5.8 建(构)筑物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采取适当的防滑措施,并符合 GB 50352 的规定。
5.9 污水处理厂(站)区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 GB 50016 和 GB 50222 等规范的规定。
5.10 污水处理厂(站)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镇防洪标准,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5.11 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应符合 GB 50014 的相关规定。总图设计应符合
GB 50187 的相关规定。
5.12 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应符合 CJJ31 的规定,抗震设计应符合 GB 50011的规定。
5.13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照 GB 18918 的相关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其他污水处理工程应
按照国家或当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和运行
应符合 HJ/T 353、HJ/T 354 和 HJ/T 355 的相关规定。
6 低负荷生物滤池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低负荷生物滤池适用于小规模的污(废)水处理,并且根据污(废)水的水质条件,
滤池前宜设沉砂池、初次沉淀池或混凝沉淀池、除油池、厌氧水解池等预处理或前处理设施。
6.1.2 低负荷生物滤池进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值宜控制在 200mg/L 以下,高于此值时,宜
将处理出水回流,以稀释进水有机物浓度。
6.2 设计参数及要求
6.2.1 低负荷生物滤池的平面形状宜为圆形或矩形。
6.2.2 低负荷生物滤池的个数或分格数应不少于 2 个,并按同时工作设计。
6.2.3 低负荷生物滤池的滤料应耐腐蚀、强度高、比表面积大、空隙率高,尽可能就地取
材。一般宜采用碎石、卵石、炉渣、焦炭等无机滤料。用作滤料的塑料制品应具有较好的抗氧化性能。
6.2.4 采用碎石类滤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滤池下层滤料粒径宜为60mm~100mm,层厚0.2m;上层滤料粒径宜为30mm~50mm,层厚 1.3m~1.8m;
b)采用碎石类滤料的滤池处理城市污水或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时,常温下,
水力负荷以滤池面积计,宜为 1.0m3/(m2·d)~3.0 m3/(m2·d);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以
滤料体积计,宜为 0.15kgBOD5/(m3·d)~0.3kgBOD5/(m3·d)。
6.2.5 低负荷生物滤池的布水可采用固定布水系统,由投配池、配水管网和喷嘴三部分组
成。借助投配池的虹吸作用,使得布水过程自动间歇进行。喷洒周期一般为 5min~15min。
安装在配水管上的喷嘴应该高出滤料表面 0.15m~0.20m,喷嘴口径通常为 15 mm~20mm。
6.2.6 低负荷生物滤池应采用自然通风方式进行供氧,滤池底部空间的高度不应小于
0.6m,沿滤池池壁四周下部应设置自然通风孔,其总面积不应小于池表面积的 1%。
6.2.7 低负荷生物滤池的池底应设 1%~2%坡度坡向集水沟,集水沟以 0.5%~2%的坡度
坡向总排水沟,总排水沟的坡度不宜小于 0.5%,并有冲洗底部排水渠的措施。
7.1 一般规定
7.1.1 高负荷生物滤池适用于中小规模的污(废)水处理,并且根据污(废)水水质条件,
滤池前宜设沉砂池、初次沉淀池或混凝沉淀池、除油池、厌氧水解池等预处理或前处理设施。
7.1.2 宜采用单级滤池系统,如原污水污染物浓度较高且对处理水质要求较高时,可采用
两级滤池系统。
7.1.3 高负荷生物滤池进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值应控制在 300mg/L 以下,否则宜用生物滤
池处理出水回流,回流比经计算求得。当进水污染物浓度较高或者含有一定的对微生物有毒成分的污(废)水时,也应进行回流。
7.2 设计参数及要求
7.2.1 高负荷生物滤池的平面形状宜采用圆形。
7.2.2 高负荷生物滤池宜常采用旋转布水装置。
7.2.3 滤料层和承托层的总高度宜为 2.0m~4.0m。当采用自然通风时,滤料层高度不应大
于 2.0m;当滤料层高度超过 2.0m 时,应采取人工强制通风措施。
7.2.4 高负荷生物滤池宜采用碎石或塑料制品作滤料,当采用碎石类滤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8 塔式生物滤池工艺设计
8.1 一般规定
8.1.1 塔式生物滤池的处理规模不宜超过 10000m3/d,并且根据污(废)水的水质条件,
滤池前宜设沉砂池、初次沉淀池或混凝沉淀池、除油池、厌氧水解池等预处理或前处理设施。
8.1.2 塔式生物滤池进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应控制在 500mg/L 以下,否则处理出水应回流。
8.2 设计参数及要求
8.2.1 塔式生物滤池的平面形状宜采用圆形,宜用砖混、钢筋混凝土或钢板制成。
8.2.2 塔式生物滤池直径宜为 1.0m~3.5m,直径与高度之比宜为 1:6~1:8;滤料层厚度
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宜为 8m~12m。
8.2.3 塔式生物滤池水力负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应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
料时,水力负荷宜为 80m3/(m2·d)~200m3/(m2·d),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宜为 1.0kgBOD5/(m3·d)~3.0kgBOD5/(m3·d)。
8.2.4 塔式生物滤池的滤料应采用轻质材料,可采用的有聚乙烯波纹板、玻璃钢蜂窝和聚苯乙烯蜂窝等。
8.2.5 塔式生物滤池滤料应分层,每层高度不宜大于 2m,分层处宜设栅条。滤料层与层
的间距宜为 0.2m~0.4m。塔顶宜高出滤料层 0.5m。
8.2.6 塔式生物滤池各层应设观察孔、取样孔及人孔,并设置相应的操作平台。
8.2.7 塔式生物滤池宜采用自然通风。当污水含有易挥发的有毒物质时,应采用人工通风,
尾气应经处理并达到相关标准后才能排放。
8.2.8 大中型塔式生物滤池的布水装置宜采用旋转布水器,小型滤池宜采用固定多孔管或喷嘴布水。
8.2.9 塔式生物滤池底部应设置集水池,集水池最高水位与最下层滤料底面之间的高度不
应小于 0.5m。集水池水面以上应沿四周设置自然通风孔,其总面积不应小于池表面积的7.5%~10%。
8.3 塔式生物滤池设计与计算
9 曝气生物滤池工艺设计
9.1 一般规定
9.1.1 根据污(废)水的水质条件,曝气生物滤池前宜设沉砂池、初次沉淀池或混凝沉淀
池、除油池、厌氧水解池等预处理或前处理设施,进水的悬浮固体浓度不宜大于 60mg/L。
9.1.2 根据处理污染物不同,曝气生物滤池可分为碳氧化、硝化、后置反硝化或前置反硝
化等。碳氧化、硝化和反硝化可在单级曝气生物滤池内完成,也可分别在多级曝气生物滤池内完成。
9.1.3 曝气生物滤池应具备防止滤头堵塞和防止滤料流失的措施。
9.1.4 曝气生物滤池宜以钢筋混凝土筑造为主,并考虑防渗、防漏措施。
9.1.5 曝气生物滤池反冲洗排水应根据处理规模、单格滤池每次反冲洗水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反冲洗排水缓冲池。
9.1.6 滤池的进、出水液位差应该根据配水形式、滤速和滤料层水头损失确定,其差值不宜小于 1.8m。
9.1.7 当曝气生物滤池出水悬浮固体满足后续处理或排放标准要求时,可不设沉淀或过滤设施。
9.2 工艺流程及选择
9.2.1 主要去除污水中含碳有机物时,宜采用单级碳氧化曝气生物滤池(以下简称碳氧化滤池)工艺,工艺流程见图 1。
9.2.2 要求去除污水中含碳有机物并完成氨氮的硝化时可采用碳氧化滤池工艺流程,并适
当降低负荷;也可采用碳氧化滤池和硝化曝气生物滤池(以下简称硝化滤池)两级串联工艺,
9.2.3 当进水碳源充足且出水水质对总氮去除要求较高时,宜采用前置反硝化滤池+硝化
滤池组合工艺,见图 3。
9.2.4 当进水总氮含量高、碳源不足而出水对总氮要求较严时可采用后置反硝化工艺,同
时外加碳源,见图 4;或者采用前置反硝化滤池,同时外加碳源,见图 5。前置反硝化的生
物滤池工艺中硝化液回流率可具体根据设计 NO3-N 去除率以及进水碳氮比等确定。外加碳
源的投加量需经过计算确定。
图 1 碳氧化滤池工艺流程
图 3 前置反硝化滤池+硝化滤池两级组合工艺流程
图 5 外加碳源前置反硝化滤池两级组合工艺流程
9.3 池体设计与计算
9.3.1 一般规定
9.3.1.1 曝气生物滤池宜采用上向流进水。
9.3.1.2 曝气生物滤池的平面形状可采用正方形、矩形或圆形。
9.3.1.3 曝气生物滤池在滤池截面积过大时应分格,分格数不应少于 2 格。单格滤池的截面积宜为 50m2~100m2。
9.3.1.4 曝气生物滤池下部宜选用机械强度高和化学稳定性好的卵石作承托层,并按一定级配布置。
9.3.1.5 出水系统可采用周边出水或单侧堰出水,反冲洗排水和出水槽(渠)宜分开布置。
应设置出水堰板等装置,防止反冲洗时滤料流失并且调节出水平衡。
9.3.2 设计参数
9.3.2.1 曝气生物滤池的容积负荷和水力负荷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
经验数据或按表 2 的参数取值。
9.4.1.2 曝气生物滤池滤料粒径宜取 2mm~10mm。当采用多个滤池串联时,对于一级滤池
或者反硝化滤池,宜选用粒径为 4mm~10mm 的滤料,对于二级及后续滤池可选用粒径为2mm~6mm 的滤料。
9.4.1.3 曝气生物滤池滤料堆积密度宜为 750kg/m3~900kg/m3。
9.4.1.4 曝气生物滤池滤料比表面积宜大于 1m2/g。
9.4.1.5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用户要求确定曝气生物滤池滤料的有效粒径(d10)、不均
匀系数(K80)或均匀系数(K60)。
9.4.1.6 小于设计确定的最小粒径、大于设计确定的最大粒径的滤料的量均不应超过 5%(以质量计)。
9.4.2 性能参数
滤料相关技术性能参数要求及测定方法可参照 CJ/T 43、CJ/T 299 的相关规定。
9.5 布水布气
9.5.1 一般规定
9.5.1.1 曝气生物滤池宜采用小阻力布水系统并宜用专用滤头,在滤料承托层下部设置缓冲配水室。
9.5.1.2 曝气生物滤池专用滤头安装于滤板上,其布置密度应根据工艺特点和滤头性能参数确定,通常不宜小于 36 个/m2。
9.5.1.3 曝气生物滤池宜分别设置曝气充氧系统和反冲洗供气系统,曝气量应由计算得到。
9.5.1.4 曝气生物滤池曝气类型宜为鼓风曝气,鼓风曝气系统由曝气风机、布气装置和一系列连通的管道及阀门组成。
9.5.1.5 曝气生物滤池多格并联运行时,供氧风机宜采取一对一布置形式,并设置一定数量
的备用风机。风机房装置的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振动和噪声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机房宜靠近滤池。
9.5.1.6 布气装置可采用单孔膜空气扩散器或穿孔管曝气器,设在承托层或滤料层中,宜采用支架固定或压件固定。
9.5.1.7 布气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倒流措施。
9.5.1.8 空气扩散器布置密度应根据需氧量要求通过计算后确定。
9.5.1.9 滤池通过配气干管与支管供氧,配气管应根据滤池结构形式合理布置。
9.7 产泥量
9.7.1 曝气生物滤池产泥量可按照去除有机物后的污泥增加量和去除悬浮物两项之和计
算,依据负荷不同而不同,每去除 1kgBOD5 可参考产生污泥量 0.18kg~0.75kg 计算。
9.7.2 曝气生物滤池产生的泥水可排入缓冲池,沉淀后可排入滤池之前的沉淀池,整个处理工艺的污泥应合并处理。
10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10.1 生物滤池法的关键设备和材料主要包括:水泵、污泥泵、鼓风机、曝气机械和布气装置、
固定布水器、旋转布水器、滤料、滤头、滤板、各类阀门、管道等。
10.2 所有关键设备和材料均应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给
予严格控制,选择满足工艺要求、符合相应标准的产品。
10.3 水泵、污泥泵应选用节能型,机械密封应无渗漏;鼓风机应优先选用低噪声、低能耗、高效率的产品。
10.4 单级高速离心鼓风机、罗茨鼓风机应分别符合 HJ/T 278 和 HJ/T 251 的规定;曝气器应符
合 HJ/T 252 的规定;潜水排污泵应符合 HJ/T 336 的规定;细格栅应符合 HJ/T 250 的规定;加药装置应符合 HJ/T 369 的规定。
10.5 曝气生物滤池的专用滤头应具有防堵可拆洗功能,滤头缝隙应保证滤料不从缝隙中流失。
10.6 曝气生物滤池的配气管应由耐腐蚀、耐高温且韧性强度较好的材料制造。
10.7 曝气生物滤池的滤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制结构,滤板上滤头滤帽缝隙总面积与滤池
过滤面积之比宜在 1.2%~2.4%之间。
10.8 曝气生物滤池的滤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宜选用分体式拼装滤板,并应具有合适的承
载强度、水平精度和抗腐蚀性,滤板接缝应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填充材料密封;在采取足够的
措施,满足安装和维护条件下可采取整体现浇结构。
11 检测与过程控制
11.1 一般要求
11.1.1 污水处理生物滤池运行应进行检测和控制,并配置相关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装置。
11.1.2 生物滤池的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工艺组合流程、运行管理要求确定检测和控制的内容。
11.1.3 检测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应保证生物滤池的运行安全可靠、便于运行、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1.1.4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宜兼顾现有、新建和规划要求。
11.1.5 参与控制和管理的机电设备应设置工作与事故状态的检测装置。
11.2 过程检测
11.2.1 预处理单元宜设 pH 计、液位计、悬浮物在线测定仪和流量计等。
11.2.2 曝气生物滤池宜设置氨氮、溶解氧、悬浮物及 pH 值在线测定仪。
11.2.3 曝气生物滤池中宜设置感压装置,以测量滤料层上下之间的压差及滤池下部配水室内的压力。
11.3 过程控制
11.3.1 采用生物滤池污(废)水处理工艺的宜采用集中监视、分散控制的自动控制系统,
工艺设备的控制一般设置现场、PLC 及中控室控制。
11.3.2 曝气生物滤池宜配备反冲洗及相关控制程序。对于前置反硝化工艺,应能根据进
水负荷自动调节回流比和曝气量;当需要外加碳源时或化学除磷时,应能自动计量外加碳源
投加量或混凝剂/助凝剂的投加量。
11.3.3 生物滤池控制系统应具备机电设备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控制功能。
11.4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
11.4.1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处理、控制、管理和安全保护功能。
11.4.2 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对控制系统的监测层、控制层和管理层做出合理配置;
b)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网络结构和通信速率;
c)对操作系统和开发工具要从运行稳定、易于开发、操作界面方便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d)根据企业需求和相关基础设施,宜对企业信息化系统做出功能设计;
e)厂(站)级中控室应就近设置电源箱,供电电源应为双回路,直流电源设备应安全可靠;
f)厂(站)级控制室面积应视其使用功能设定,并应考虑今后的发展;
g)防雷和接地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12 主要辅助工程
12.1 供电系统
12.1.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 GB 50052 的规定。
12.1.2 工艺装置的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12.1.3 应将工艺装置按处理系列分设为双变电系统。
12.1.4 工艺装置的高、低压用电电压等级应与供电电网一致。
12.1.5 工艺装置的中央控制室的仪表电源应配备在线式不间断供电电源设备(UPS)。
12.1.6 工艺装置的接地系统宜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12.2 配电设备
12.2.1 变电所低压配电室的配电设备布置,应符合 GB 50053 和 GB 50054 的规定。
12.2.2 工艺装置的变、配电室宜设在负荷较集中的鼓风机房附近。
12.2.3 工艺装置的污泥泵等现场控制设备应采用户外防腐、防雨型控制箱,安装在操作平台上便于手动控制。
12.2.4 反应池进气管上的阀门等控制设备宜选用防腐、防潮型电气设备。
12.3 二次线
12.3.1 工艺线上的电气设备宜在中央控制室控制,并纳入工控机系统。
12.3.2 电气系统的控制水平应与工艺水平相一致,宜纳入计算机控制系统,也可采用强电控制。
12.4 给水、排水和消防
12.4.1 当排水条件允许时生物滤池系统宜采用重力流排放。
12.4.2 生物滤池系统所在范围的雨水排除应符合 GB 50014 的有关规定。
12.4.3 生物滤池系统相关设施中消防设计应符合 GB 50013、GB 50016、GB 50222 的有关
规定,根据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12.5 采暖通风
12.5.1 地下构筑物应有通风设施。
12.5.2 在寒冷地区,处理构筑物应有防冻措施。当采暖时,处理构筑物室内温度可按 5℃
设计;加药间、化验室和操作室等的室内温度可按 15℃设计。
12.6 建筑与结构
12.6.1 建筑物应符合 GB 50352、GB 50011 和 CJJ31 的有关规定。
12.6.2 处理水池等构筑物应设排空设施,排出的水应流入进水井或调节池重新处理。
13 施工与验收
13.1 一般规定
13.1.1 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13.1.2 应按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备图纸等组织工程施工,工程的变更应取得设
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再实施。
13.1.3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质量负责人和施工安全
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3.1.4 施工过程中,应作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验收;
隐蔽工程应经过单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1.5 工程整体质量验收应符合 GB 50334 的规定;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
GB 50268 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 GB 50204 的规定;构筑物的施工和
验收应符合 GB 50141 的规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和验收应符合 GB 50205 的规定;设备安装等
施工和验收应符合 GB 50275、GB 50231 的规定。
13.1.6 施工使用的材料、半成品、部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取得供货商的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13.1.7 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应符合 GB 50194 的规定。
13.1.8 工程项目验收应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13.1.9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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