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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488-2009 (HJ488-2009) | | 中文名称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 | 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fluoride. Fluorine reagents spectrophotometry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 | | 字数估计 | 9,933 | | 发布日期 | 2009-09-27 |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7483-1987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7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氟试剂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2 mg/L, 测定下限为0.08 mg/L。 |
HJ 488-2009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代替 GB 7483-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fluoride
-Fluorine reagents spectrophotometry
2009-11-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09年 第 4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
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
二、《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
2009);
三、《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
五、《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七、《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八、《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5-2009);
九、《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 菲啰啉分光光度法》(HJ 486-2009);
十、《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7-2009);
十二、《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HJ 489-2009);
十三、《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HJ 490-2009);
十四、《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
十五、《空气质量 词汇》(HJ 492-2009);
十六、《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十七、《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十八、《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
以上标准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二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
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 13198-91);
二、《空气质量 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
三、《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 法》(GB/T 15436-1995);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4-1995);
五、《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1995);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262-94);
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 8970-88);
八、《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GB 7486-87);
九、《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GB 7487-87);
十、《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 7474-87);
十一、《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GB 7473-87);
十二、《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GB 7482-87);
十三、《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3-87);
十四、《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GB 11909-89);
十五、《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GB 11908-89);
十六、《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
十七、《空气质量 词汇》(GB 6919-86);
十八、《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
十九、《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8-91);
二十、《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7-91)。
特此公告。
2009 年 9 月 27 日
ii
目次
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方法原理..1
3 试剂和材料.1
4 仪器和设备.2
5 干扰及消除.2
6 样品.2
7 分析步骤..2
8 结果计算..2
9 精密度和准确度..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含干扰离子样品的预处理..3
iii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
体健康,规范水中氟化物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对《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3-87)进行修订,原标准起草单
位为包头市环境监测站,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通过调整比色皿,拓宽了方法的线性范围;
--对部分文字和句式结构进行调整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7 年 3 月 14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3-87)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9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v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
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02 mg/L,测定下限为 0.08 mg/L。
2 方法原理
氟离子在 pH 值为 4.1 的乙酸盐缓冲介质中与氟试剂及硝酸镧反应生成蓝色三元络合物,络合物在
620 nm 波长处的吸光度与氟离子浓度成正比,定量测定氟化物(F−)。
3 试剂和材料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
离子水或无氟蒸馏水。
3.1 盐酸溶液:c=1 mol/L。
取 8.4 ml 盐酸溶于 100 ml 去离子水中。
3.2 氢氧化钠溶液:c=1 mol/L。
称取 4 g 氢氧化钠溶于 100 ml 去离子水中。
3.3 丙酮(CH3COCH3)。
3.4 硫酸(H2SO4):ρ20=1.84 g/ml。
取 300 ml 硫酸放入 500 ml 烧杯中,置电热板上微沸 1 h,冷却后装入瓶中备用。
3.5 冰乙酸(CH3COOH)。
3.6 氟化物标准贮备液:称取已于 105℃烘干 2 h 的优级纯氟化钠(NaF)0.221 0 g 溶于去离子水中,
移入 1 000 ml 量瓶中,稀释至标线,混匀贮于聚乙烯瓶中备用,此溶液每毫升含氟 100 μg。
3.7 氟化物标准使用液:吸取氟化钠标准贮备液(3.6)20.00 ml,移入 1 000 ml 容量瓶,用去离子水
稀释至标线,贮于聚乙烯瓶中,此溶液每毫升含氟 2.00 μg。
3.8 氟试剂溶液:c=0.001 mol/L。
称取 0.193 g 氟试剂[3–甲基胺–茜素–二乙酸,简称 ALC,C14H7O4·CH2N(CH2COOH)2],加 5 ml
去离子水湿润,滴加氢氧化钠溶液(3.2)使其溶解,再加 0.125 g 乙酸钠(CH3COONa·3H2O),用盐
酸溶液(3.1)调节 pH 至 5.0,用去离子水稀释至 500 ml,贮于棕色瓶中。
3.9 硝酸镧溶液:c=0.001 mol/L。
称取 0.443 g 硝酸镧[La(NO3)3·6H2O],用少量盐酸溶液(3.1)溶解,以 1 mol/L 乙酸钠溶液调节
pH 为 4.1,用去离子水稀释至 1 000 ml。
3.10 缓冲溶液:pH= 4.1。
称取 35 g 无水乙酸钠(CH3COONa)溶于 800 ml 去离子水中,加 75 ml 冰乙酸(CH3COOH)(3.5),
用去离子水稀释至 1 000 ml,用乙酸或氢氧化钠溶液在 pH 计上调节 pH 为 4.1。
3.11 混合显色剂。
取氟试剂溶液(3.8)、缓冲溶液(3.10)、丙酮(3.3)及硝酸镧溶液(3.9),按体积比 3∶1∶3∶3
混合即得。临用时配制。
4 仪器和设备
4.1 分光光度计:光程 30 mm 或 10 mm 的比色皿。
4.2 pH 计。
5 干扰及消除
在含 5 μg 氟化物的 25 ml 显色液中,存在下述离子超过下列含量,对测定有干扰,应先进行预蒸
馏:Cl− 30 mg;SO42− 5.0 mg;NO3− 3.0 mg;B4O72− 2.0 mg;Mg2+ 2.0 mg;NH4+ 1.0 mg;Ca2+ 0.5 mg。
6 样品
6.1 采集与保存
测定氟化物的水样,应用聚乙烯瓶收集和贮存。
6.2 试样的制备
除非证明试样的预处理是不必要的,可直接制备试样进行比色,否则应按附录 A 进行预蒸馏处理。
7 分析步骤
7.1 校准曲线
于 6 个 25.0 ml 容量瓶中分别加入氟化物标准溶液(3.7)0.00、1.00、2.00、4.00、6.00、8.00 ml,
加去离子水至 10 ml,准确加入 10.0 ml 混合显色剂(3.11),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 30 min
用 30 mm 或 10 mm 比色皿于 620 nm 波长处,以纯水为参比,测定吸光度。扣除试剂空白(零浓度)
吸光度,以氟化物含量对吸光度作图,即得校准曲线。
7.2 测定
准确吸取 1.00~10.00 ml 试样(视水中氟化物含量而定)置于 25.0 ml 容量瓶中,加去离子水至
10 ml,准确加入 10.0 ml 混合显色剂(3.11),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以下按 7.1 进行。经空白
校正后,由吸光度值在校准曲线上查得氟化物(F−)含量。
7.3 空白试验
用水代替试样,按测定样品步骤进行测定。
8 结果计算
试样中氟化物(F−)质量浓度按下式计算:
ρ =
式中:ρ--试样中氟化物(F−)质量浓度,mg/L;
m--校准曲线查得的试样含氟量,μg;
V--分析时取试样体积,ml。
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 精密度和准确度
3 个实验室分析含氟化物 0.5 mg/L 的统一分发标准溶液,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 1.2%,实验室
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1.2%,相对误差为−0.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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