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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37-201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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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37-2018 英文版 210 HJ 637-201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有效
HJ 637-2012 英文版 439 HJ 637-2012 [PDF]天数 <=3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637-2018 (HJ637-2018)
中文名称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petroleum, animal fats and vegetable oils - 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y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Z16
字数估计 11,122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HJ 637-201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petroleum, animal fats and vegetable oils - 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代替 HJ 637-201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500 ml,萃取液体积为 50 ml,使用 4 cm 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6 mg/L,测定下限为 0.24 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方法原理 水样在 pH≤2 的条件下用四氯乙烯萃取后,测定油类;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 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油类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 2930 cm-1(CH2 基团中 C-H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基团中 C-H键的伸缩振动)和 3030 cm-1(芳 香环中 C-H键的伸缩振动)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和 A3030,根据校正系数进行计算;动 2植物油类的含量为油类与石油类含量之差。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或同 等纯度的水。 5.1 盐酸:ρ(HCl)=1.19 g/ml,优级纯。 5.2 盐酸溶液:1+1。 用盐酸(5.1)配制。 5.3 四氯乙烯(C2Cl4):以干燥 4 cm空石英比色皿为参比,在 2800 cm-1~3100 cm-1之间使 用 4 cm石英比色皿测定四氯乙烯,2930 cm-1、2960 cm-1、3030 cm-1处吸光度应分别不超过 0.34、0.07、0。 5.4 正十六烷(C16H34):色谱纯。 5.5 异辛烷(C8H18):色谱纯。 5.6 苯(C6H6):色谱纯。 5.7 无水硫酸钠(Na2SO4)。 置于马弗炉内 550 ℃下加热 4 h,稍冷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贮存。 5.8 硅酸镁(MgSiO3):150 μm~250 μm(100目~60目)。 取硅酸镁于瓷蒸发皿中,置于马弗炉内 550℃加热 4 h,稍冷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 温。称取适量的硅酸镁于磨口玻璃瓶中,根据硅酸镁的质量,按 6%(m/m)比例加入适量 的蒸馏水,密塞并充分振荡,放置 12 h 后使用,于磨口玻璃瓶内保存。 5.9 玻璃棉 使用前,将玻璃棉用四氯乙烯(5.3)浸泡洗涤,晾干备用。 5.10 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ρ≈10000 mg/L。 称取 1.0 g(准确至 0.1 mg)正十六烷(5.4)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3) 定容,摇匀。0℃~4℃冷藏、避光可保存 1 年。 5.11 正十六烷标准使用液:ρ=1000 mg/L。 将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5.10)用四氯乙烯(5.3)稀释定容于 100 ml容量瓶中。 5.12 异辛烷标准贮备液:ρ≈10000 mg/L。 称取 1.0 g(准确至 0.1 mg)异辛烷(5.5)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3)定 容,摇匀。0℃~4℃冷藏、避光可保存 1 年。 5.13 异辛烷标准使用液:ρ=1000 mg/L。 将异辛烷标准贮备液(5.12)用四氯乙烯(5.3)稀释定容于 100 ml 容量瓶中。 5.14 苯标准贮备液:ρ≈10000 mg/L。 称取 1.0 g(准确至 0.1 mg)苯(5.6)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3)定容, 摇匀。0℃~4℃冷藏、避光可保存 1 年。 5.15 苯标准使用液:ρ=1000 mg/L。 将苯标准贮备液(5.14)用四氯乙烯(5.3)稀释定容于 100 ml 容量瓶中。 5.16 石油类标准贮备液:ρ≈10000 mg/L。 3按 65:25:10(V/V)的比例,量取正十六烷(5.4)、异辛烷(5.5)和苯(5.6)配制混合 物。称取 1.0 g(准确至 0.1 mg)混合物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5.3)定容,摇匀。 0℃~4℃冷藏、避光可保存 1 年。 注:也可按 5:3:1(V/V)的比例,量取正十六烷、姥鲛烷和甲苯配制混合物。 5.17 石油类标准使用液:ρ=1000 mg/L。 将石油类标准贮备液(5.16)用四氯乙烯(5.3)稀释定容于 100 ml 容量瓶中。 5.18 吸附柱 在内径 10 mm,长约 200 mm 的玻璃柱出口处填塞少量的玻璃棉(5.9),将硅酸镁(5.8) 缓缓倒入玻璃柱中,边倒边轻轻敲打,填充高度约为 80 mm。 6 仪器和设备 6.1 红外测油仪或红外分光光度计:能在 2930 cm-1、2960 cm-1、3030 cm-1处测量吸光度, 并配有 4 cm带盖石英比色皿。 6.2 水平振荡器。 6.3 采样瓶:500 ml 广口玻璃瓶。 6.4 玻璃漏斗。 6.5 三角瓶:50 ml,具塞磨口。 6.6 比色管:25 ml、50 ml,具塞磨口。 6.7 分液漏斗:1000 ml,具聚四氟乙烯旋塞。 6.8 量筒:1000 ml。 6.9 一般实验室常用器皿和设备。 7 样品 7.1 样品的采集 参照 HJ/T 91的相关规定用采样瓶(6.3)采集约 500 ml 水样后,加入盐酸溶液(5.2) 酸化至 pH≤2。 7.2 样品的保存 如样品不能在 24 h内测定,应在 0℃~4℃冷藏保存,3 d 内测定。 7.3 试样的制备 7.3.1 油类试样的制备 将样品转移至 1000 ml 分液漏斗(6.7)中,量取 50 ml 的四氯乙烯(5.3)洗涤样品瓶 后,全部转移至分液漏斗(6.7)中,充分振荡 2 min,并经常开启旋塞排气,静置分层;用 镊子取玻璃棉(5.9)置于玻璃漏斗(6.4),取适量的无水硫酸钠(5.7)铺于上面;打开分 液漏斗旋塞,将下层有机相萃取液通过装有无水硫酸钠(5.7)的玻璃漏斗(6.4)放至 50 ml 比色管(6.6)中,用适量四氯乙烯(5.3)润洗玻璃漏斗(6.4),润洗液合并至萃取液中, 用四氯乙烯(5.3)定容至刻度。将上层水相全部转移至量筒,测量样品体积并记录。 注:可使用自动萃取替代手动萃取;可用硅酸铝过滤棉替代玻璃棉,硅酸铝过滤棉使用前应置于马弗 4炉内550 ℃下加热4 h,冷却后使用。 7.3.2 石油类试样的制备 7.3.2.1 振荡吸附法 取25 ml萃取液,倒入装有5 g硅酸镁(5.8)的50 ml三角瓶(6.5),置于水平振荡器(6.2) 上,连续振荡20 min,静置,将玻璃棉(5.9)置于玻璃漏斗(6.4)中,萃取液倒入玻璃漏 斗(6.4)过滤至25 ml比色管(6.6),用于测定石油类。 7.3.2.2 吸附柱法 取适量的萃取液过硅酸镁吸附柱(5.18),弃去前5 ml滤出液,余下部分接入25 ml比色 管(6.6)中,用于测定石油类。 7.4 空白试样的制备 用实验用水加入盐酸溶液(5.2)酸化至 pH≤2,按照试样的制备(7.3)相同的步骤进行 空白试样的制备。 8 分析步骤 8.1 校准 分别量取2.00 ml正十六烷标准使用液(5.11)、2.00 ml异辛烷标准使用液(5.13)和 10.00 ml苯标准使用液(5.15)于3个100 ml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定容至标线,摇匀。正十六烷、 异辛烷和苯标准溶液的浓度分别为20.0 mg/L、20.0 mg/L和100 mg/L。 以4 cm石英比色皿加入四氯乙烯为参比,分别测量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标准溶液在 2930 cm-1、2960 cm-1、3030 cm-1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将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 标准溶液在上述波数处的吸光度按照公式(1)联立方程式,经求解后分别得到相应的校正 系数X,Y,Z和F。 9.2 结果表示 测定结果小数点后位数的保留与方法检出限一致,最多保留 3位有效数字。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 精密度 六家实验室对配制浓度为 0.20 mg/L、1.00 mg/L、4.00 mg/L 的石油类样品进行 6次重复 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2.4%~13%,0.8%~4.7%和 0.8%~3.6%;实验 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20%、9.7%和 5.9%;重复性限 r 分别为:0.05 mg/L、0.08mg/L 和 0.26 mg/L;再现性限 R分别为:0.13 mg/L、0.26 mg/L和 0.65 mg/L。 六家实验室对含石油类浓度为 0.94mg/L、1.84 mg/L的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两种不同 类型的实际样品进行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1.1%~4.7%和 1.0%~5.2%;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6.2%和 9.1%,重复性限 r分别为:0.09 mg/L 和 0.17 mg/L;再现性限 R分别为:0.18 mg/L 和 0.50 mg/L。 10.2 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空白样品进行了加标分析测定,加标量分别为 0.10 mg、0.50 mg、 2.00mg,重复测定 6 次。加标回收率范围分别为:75%~138%,78%~104%,81%~95%; 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111%±44%,94%±18%,91%±11%。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两种不同类型的实际水样进行石油类加标回 收率测定,加标量分别为 0.50 mg、1.00 mg,重复测定 6次。加标回收率范围分别为:84%~ 98%,81%~100%;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是:92%±11%和 91%±15%。 1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1.1 四氯乙烯品质检验 四氯乙烯须避光保存。使用前须按照(5.3)进行四氯乙烯品质检验和判定,确认符合 7要求后方可使用。 11.2 空白试验 每分析一批(≤20 个)样品至少做一个实验室空白试验,空白试验结果应低于方法测定 下限。 11.3 校准检验 11.3.1 校正系数的检验 每批样品均应进行校正系数的检验,使用时根据所需浓度,取适量石油类标准使用液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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