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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68-201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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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68-2013 英文版 319 HJ 668-2013 [PDF]天数 <=3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2013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668-2013 (HJ668-2013)
中文名称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total nitrogen by flow injection analysis(FIA) and N-(1-naphthyl)ethylene diamine dihydrochloride spectrophotometry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Z16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
字数估计 12,151
引用标准 HJ/T 91; HJ/T 164
标准依据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63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当检测光程为10mm时, 本方法的检出限(以N计)为0.03mg/L, 测定范围为0.12-10mg/Lo

HJ 668-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otal nitrogen by flow injection analysis (FIA)and N-(1-naphthyl)ethylene diamine dihydrochloride 2013-10-25 发布 2014-01-01 实施 发布 环 境 保 护 部 目次 前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干扰和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2  6  仪器和设备 3  7  样品 3  8  分析步骤.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4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4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  12  注意事项.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过硫酸盐提纯方法.7  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常熟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海洋水产研 究所、苏州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常熟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10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 当检测光程为10mm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3mg/L(以N计),测定范围为0.12 mg/L ~10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3.1 流动注射分析仪工作原理 在封闭的管路中,将一定体积的试料注入连续流动的载液中,试料和试剂在化学反应模块 中按规定的顺序和比例混合、反应,在非完全反应的条件下,进入流动检测池进行光度检测。 3.2 方法化学反应原理 在碱性介质中,试料中的含氮化合物在 95℃±2℃、紫外线照射下,被过硫酸盐氧化为硝 酸盐后,经镉柱还原为亚硝酸盐;在酸性介质中,亚硝酸盐与磺胺进行重氮化反应,然后与盐 酸萘乙二胺偶联生成紫红色化合物,于 540nm 处测量吸光度。 参考工作流程图,见图 1。 1 蠕动泵 2 加热池(95℃ ) 3 紫外消解装置 4 除气泡装置 5 注入阀 6 反应圈 7 镉柱 8 检测池 10mm 540nm R1 消解溶液(5.16) R2 四硼酸钠缓冲溶液(5.17) R3 氯化铵缓冲溶液(5.18) R4 显色剂(5.19) C 载液 (5.27) S 试样 W 废液 图 1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测定总氮参考工作流程图 4 干扰和消除 4.1 样品中含有高浓度的有机物时,会消耗过硫酸钾氧化剂,使总氮的测定结果偏低,可通 过稀释样品来消除影响,但需通过多个稀释比测定结果的一致性或加标回收实验来确认。 4.2 当样品中铜离子、铁离子、六价铬离子和氯离子浓度分别不大于 100mg/L、250mg/L、100 mg/L 和 10000mg/L 时,对总氮的测定无影响。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新鲜制备、电 阻率大于 10MΩ·cm(25℃)的无氨水。除标准溶液外,其他溶液和实验用水均用氦气(5.28) 或超声除气。 5.2 盐酸:ρ(HCl)=1.18g/ml。 5.3 磷酸:ρ(H3PO4)=1.69 g/ml。 5.4 硫酸:ρ(H2SO4)=1.84g/ml。 5.5 氢氧化钠(NaOH)。 5.6 过硫酸钾(K2S2O8)。 5.7 十水合四硼酸钠(Na2B4O7·10H2O)。 5.8 氯化铵(NH4Cl)。 5.9 二水合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2EDTA·2H2O)。 5.10 磺胺(C6H8N2O2S)。 5.11 盐酸萘乙二胺(C12H16Cl2N2)。 5.12 硝酸钾(KNO3):优级纯,在 105 ±5℃ ℃下干燥恒重后,保存在干燥器中。 5.13 亚硝酸钾(KNO2)。 5.14 氨基乙酸(甘氨酸,H2NCH2COOH):阴凉处密闭保存。 5.15 氢氧化钠溶液:c(NaOH)=15mol/L 称取 600g 氢氧化钠(5.4)溶于水中,用水稀释至 1L。 5.16 消解溶液: 称取 49.0g 过硫酸钾(5.6)溶于 900ml 水中,再加入 10.0g 十水合四硼酸钠(5.7),用水 稀释至 1000ml,混匀。该溶液室温储存,可稳定 1 个月。 5.17 四硼酸钠缓冲溶液(pH=9.0) 称取 25.0g 十水合四硼酸钠(5.7)溶于 900ml 水中,用氢氧化钠溶液(5.15)调节溶液 pH 至 9.0,用水稀释至 1000ml,混匀。该溶液室温储存,可稳定 1 个月。 5.18 氯化铵缓冲溶液(pH=8.5) 称取 85.0g 氯化铵(5.8)和 1.0g 二水合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9)溶于 800ml 水中,用水 稀释至 1000ml,混匀。用氢氧化钠溶液(5.15)调节溶液 pH 值至 8.5,该溶液在 4℃下保存, 可稳定 1 个月。 5.19 显色剂 量取 100ml 磷酸(5.3)溶于 600ml 水中,加入 40.0g 磺胺(5.10)和 1.0g 盐酸萘乙二胺 (5.11),用水稀释至 1000ml,混匀,盛于棕色瓶中。该溶液在 4℃下保存,可稳定 1 个月。 但若发现溶液的颜色变成粉红色,应立即停用。 5.20 硝酸钾标准贮备液:ρ(N)=1000mg/L 称取 7.218g 硝酸钾(5.12)溶于水中,转移至 1000ml 容量瓶,用水定容并混匀,盛于 试剂瓶。该溶液在 4℃下避光保存,至少可稳定 6 个月。 5.21 硝酸钾标准中间溶液:ρ(N)=100mg/L 量取 10.00ml 硝酸钾标准贮备液(5.20)于 1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并混匀,盛于试剂 瓶。该溶液在 4℃下避光保存,可稳定 1 个月。 5.22 硝酸钾标准使用溶液:ρ(N)=10.0mg/L 准确量取 10.00ml 硝酸钾标准溶液(5.21)于 1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并混匀,盛于试 剂瓶。该溶液在 4℃下避光保存,可稳定 7d。 5.23 氨基乙酸标准贮备溶液:ρ(N)=1000mg/L 称取 5.360g 氨基乙酸(5.14)溶于水中,转移至 10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并混匀,盛 于试剂瓶。该溶液在 4℃下避光保存,可稳定 3 个月。 5.24 氨基乙酸标准使用溶液:ρ(N)=10.0mg/L 准确量取氨基乙酸标准贮备溶液(5.23)10.00ml 于 10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并混匀。 临用时现配。 5.25 亚硝酸钾标准贮备溶液:ρ(N)=1000mg/L 称取 6.079g 亚硝酸钾(5.13)溶于水中,转移至 10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并混匀,盛 于棕色瓶中。该溶液在 4℃下密闭贮存,至少可稳定 1 个月。 5.26 亚硝酸钾标准使用溶液:ρ(N)=10.0mg/L 准确量取 10.0ml 亚硝酸钾标准贮备溶液(5.25)于 10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并混匀。 临用时现配。 5.27 载液:无氨水。 5.28 氦气:纯度≥99.99%。 6 仪器和设备 6.1 流动注射分析仪:自动进样器、化学反应单元(即分析模块、通道,由蠕动泵、注入阀、 反应管路、紫外消解装置、镉柱等部件组成)、检测单元(流通检测池光程为 10mm)及数据 处理单元。 6.2 天平:精度为 0.0001g。 6.3 pH 计:精度为 0.02。 6.4 超声波机:频率 40KHz。 6.5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按照 HJ/T 91 和 HJ/T 164 的相关规定采集和保存样品。 采样前用水清洗所有接触样品的器皿。将样品采集于聚乙烯或玻璃瓶中,加硫酸(5.4) 酸化至 pH≤2,常温下可保存 7d。或采集于聚乙烯瓶中,于-20℃下冷冻,可保存 1 个月。 8 分析步骤 8.1 仪器的调试 按仪器说明书安装分析系统、设定工作参数、操作仪器。开机后,先用水代替试剂,检查 整个分析流路的密闭性及液体流动的顺畅性。待基线稳定后(约 20min),系统开始进试剂, 待基线再次稳定后,进行 8.2~8.4。 8.2 校准 8.2.1 标准系列的制备 分别移取适量的硝酸钾标准溶液(5.21),用水稀释定容至 100ml,制备 6 个浓度点的标 准系列。总氮质量浓度分别为:0.00 mg/L、0.15 mg/L、1.00 mg/L、2.00 mg/L、5.00 mg/L 和 10.0mg/L。 8.2.2 校准曲线的绘制 取适量标准系列溶液(8.2.1),分别置于样品杯中,由进样器按程序依次从低浓度到高浓 度取样、测定。以测定信号值(峰面积)为纵坐标,对应的总氮质量浓度(以 N 计,mg/L) 为横坐标,绘制校准曲线。 8.3 测定 按照与绘制校准曲线相同的条件,进行试样的测定。 注:若样品总氮含量超出校准曲线检测范围,应取适量样品稀释后上机测定。 8.4 空白试验 取适量实验用水代替试样,按照 8.3 步骤进行空白试验。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9.1 结果计算 样品中总氮的质量浓度(以 N 计,mg/L)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 y a f ρ −= × (1) 式中: ρ--样品中总氮的质量浓度,mg/L; y--测定信号值(峰高); a --校准曲线方程的截距; b--校准曲线方程的斜率; f--稀释倍数。 9.2 结果表示 当测定结果小于 1.00mg/L 时,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大于等于 1.00mg/L 时,结果保 留三位有效数字。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 精密度 6 家实验室分别对总氮浓度为 0.10mg/L、1.22mg/L、2.99mg/L 的统一样品进行测定:实验 室内的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1.0%~9.1%,0.6%~6.1%和 0.6%~6.7%;实验室间的相对标准偏差 分别为 3.3%,2.4%,1.7%;重复性限分别为:0.02 mg/L,0.07 mg/L,0.08mg/L;再现性限分 别为:0.03mg/L,0.10mg/L,0.16mg/L。 10.2 准确度 6 家实验室分别对总氮浓度为 0.50±0.06mg/L、1.22±0.09mg/L、2.99±0.016 mg/L 的有证标 准溶液进行测定:相对误差分别为:0.4%~8.3%,0.0%~5.7%,0.3%~3.0%;相对误差最终值 分别为:3.6%±5.8%,1.4%±4.4%,1.3%±2.4%。 6 家实验室分别对总氮浓度为 0.25 mg/L~2.94 mg/L、0.53 mg/L~3.58 mg/L、0.67 mg/L~5.34 mg/L 的 3 种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回收测定,加标回收率分别为:98.0%~108%,92.0%~103%, 90.0%~108%;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103%±7.2%,97.9%±8.0%,96.6%±14.3%。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 空白试验 每批样品须至少做2个空白样,空白值不得超出方法检出限。否则应查明原因,重新分析 直至合格之后才能测定样品。 11.2 校准有效性检查 每批样品分析均须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γ≥0.995。 每分析 10 个样品需用一个校准曲线的中间浓度溶液进行校准核查,其测定结果的相对偏 差应≤5%,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11.3 精密度控制 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量少于10个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平行双样。 当样品的总氮浓度≤1.00mg/L时,平行样的允许相对偏差应≤10%;当总氮浓度 >1.00mg/L时, 平行样的允许相对偏差应≤5%。 11.4 准确度控制 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加标样品,样品数量少于10个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加标回收样 品,加标回收率应在80~120%之间。 必要时,每批样品至少带一个已知浓度的质控样品,测试结果应在其给出的不确定度范围 内。 11.5 系统性能检查 11.5.1 紫外消解效率检验 定期测量氨基乙酸标准使用溶液(5.24)以验证方法的消解效率。一般 3 个月检查 1 次。 先校准系统(8.2),然后平行测定氨基乙酸标准使用溶液(5.24)与硝酸钾标准使用溶液 (5.22)。按公式(2)计算消解效率 R,R 应大于 90%。 100%R ρρ= × (2) 式中: R--消解效率,%; ρ1--氨基乙酸标准使用溶液(5.24)的测定结果,mg/L; ρ2--硝酸钾标准使用溶液(5.22)的测定结果,mg/L。 11.5.2 镉柱还原能力检验 当发现镉柱颜色变银灰色或有白色沉淀物时,需进行镉柱还原能力检验。测试中关闭紫 外灯,用水代替消解溶液(5.16)。按照与样品测定相同的步骤,分别测量氮含量相同的亚硝 酸钾溶液(5.26)和硝酸钾标准使用溶液(5.22)。如果后者测定结果比前者低 10%以上,则 需更换镉柱。一般 1 个月检查 1 次。 注:当有证标准物质的测定结果低于其不确定度范围的下限时,需进行 11.5。 12 注意事项 12.1 因流动注射分析仪流路管径较细,不适用于测定含悬浮物颗粒物较多或颗粒粒径大于 250µm 的样品。 12.2 试剂和环境温度影响分析结果,冰箱内贮存的试剂应放置至室温(20±5℃)后再使用, 分析过程中室温最好保持 20℃以上,以防止消解溶液(5.16)溶质析出堵塞管路,且温度波动 不能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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