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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37-201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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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37-2017 英文版 809 HJ 837-2017 [PDF]天数 <=5 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HJ 837-2017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837-2017 (HJ837-2017)
中文名称 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英文名称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riving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Health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字数估计 35,399
发布日期 2017-06-09
实施日期 2017-09-01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HJ 837-2017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riving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Health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 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Deriving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Health 2017-06-09发布 2017-09-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i目次 前言.ⅱ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2 4水质基准的制定程序..3 5数据收集与评价.4 6本土参数的确定.5 7基准推导..11 8基准审核..13 9基准应用..1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毒性数据质量评价准则.1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生物个体基线生物累积系数推导方法.1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不确定性系数和修正因子的选择2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暴露决策树法..2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27 附录 F(资料性附录)缩略词29 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科学、规范地 制定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的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和附录 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D、附录 E 和附录 F 为资料性附 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 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华中 科技大学。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7年 6 月 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健康水质基准的制定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地表水和可提供水产品的淡水水域中污染物质长期慢性健康效应人 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娱乐用水人体健康水质基准的制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微生物和物理因素人体健康水质基准的制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T 605 化学品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 GB/T 606 化学品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方法 GB/T 778 化学品 非啮齿类动物亚慢性(90天)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GB/T 7588 化学品 两代繁殖毒性试验方法 GB/T 21752 化学品 啮齿动物 28 天重复剂量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GB/T 21757 化学品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分类法 GB/T 21759 化学品 慢性毒性试验方法国家标准 GB/T 21763 化学品 啮齿类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GB/T 21766 化学品 生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方法 GB/T 21787 化学品 啮齿类动物神经毒性试验方法 GB/T 21793 化学品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方法 GB/T 21800 化学品 生物富集流水式鱼类试验 GB/T 21858 化学品 生物富集半静态式鱼类试验 2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质基准 water quality criteria 是水环境质量基准的简称,是指水环境中的污染物质或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水生态系 统与使用功能不产生有害效应的最大剂量或水平。 3.2 人体健康水质基准 water quality criteria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health 只考虑饮水和(或)食用水产品暴露途径时,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制定的水质基准。 3.3 参考剂量 reference dose, RfD 在终生暴露下对人群不产生有害效应的污染物质的日暴露剂量,是用于非致癌物水质基 准推导的重要参数。 3.4 起算点 point of departure, POD 致癌物质剂量-效应关系曲线上低剂量外推的起点。 3.5 特定风险剂量 risk-specific dose, RSD 与特定风险水平相对应的污染物质的剂量。 3.6 相关源贡献率 relative source contribution, RSC 通过饮水与食用水产品途径产生的暴露及其占总暴露的比例。 3.7 生物富集系数 bioconcentration factor, BCF 因暴露(不含摄食)导致生物体内污染物质累积的浓度与所在水体中该污染物质浓度达 到平衡时的比值,单位 L/kg。 3.8 生物累积系数 bioaccumulation factor, BAF 因暴露(含摄食)导致生物体内污染物质累积的浓度与所在水体中该污染物质浓度达到 平衡时的比值,单位 L/kg。 33.9 基线生物累积系数 baseline BAF 简称基线 BAF,污染物质在水中的自由溶解态浓度与其在生物组织中的脂质标准化浓 度的比值,单位 L/kg。 3.10 最终营养级生物累积系数 final BAF for trophic level n (BAFTL n) 污染物质在某一营养级(通常指 2、3 和 4 级)生物中的 BAF。 4 水质基准的制定程序 水质基准的制定程序主要包括 4个步骤(见图 1),具体如下: (1)数据收集和评价; (2)本土参数的确定; (3)基准的推导; (4)水质基准的审核。 图 1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流程图 数据筛选与评价 是否满足评价标准 实验数据补充 各参数确定 (暴露参数、BAF、非致癌和致癌效应参数、RSC 等) 基准值推导(消费水产品;饮水和消费水产品) 基准值的审核 剂量-效应数据 生物累积数据 水生态环境数据暴露参数 污染物质理化性质 非致癌 致癌 数据收集 污染物质性质 45 数据收集与评价 5.1 数据种类及来源 数据主要包括剂量-效应数据、暴露参数数据、生物累积数据、水生态环境数据、污染 物质理化性质数据和环境污染数据等。 数据来源主要有中国/地方实测和调查数据、国内外相关数据库、公开发表的文献/报告。 5.2 数据收集 5.2.1 剂量-效应数据 (1)污染物质毒性数据(动物和人体) 所需要搜集的毒性数据包括:急性、亚急性、慢性毒性、生殖毒性、发育毒性、神经毒 性、免疫毒性、心血管毒性以及基因毒性等。 (2)污染物质代谢数据 所需要搜集的代谢数据包括:吸收(经口以及其他吸收路径)、分布、新陈代谢、排泄、 生物监测、药物动力学数据等。 (3)人群流行病学数据 5.2.2 暴露参数数据 (1)体重、饮水量和水产品摄入量; (2)污染物质相关暴露源及暴露途径(包括饮水/消费水产品、饮食摄入、沉积物/土 壤、空气和特殊用途等)数据。 5.2.3 生物累积数据 所需要搜集的有关生物累积相关的数据包括:BCF 和 BAF 数据、体内/体外代谢数据、 在生物体内的残留数据、在水体中的含量与分布数据、污染物质的理化特性(如 Kow、电离 常数、酸碱度等)、生物放大系数数据、生物脂质含量数据等。 5.2.4 其他数据 所需要搜集的其他数据包括:水体理化常数(如 pH 值、溶解态有机碳浓度 DOC、颗 粒态有机碳浓度 POC)、生物种类与分布数据、营养级等级调查数据等。 55.3 数据筛选与评价 5.3.1 筛选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地区的本土数据,在缺乏本土数据的情况下,可采用国外权威机构 发布的数据; (2)优先选用采用国际、国家标准测试方法以及行业技术标准,操作过程遵循良好实 验室规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的实验数据(参照 GB/T 605、GB/T 606、GB/T 778、 GB/T 7588、GB/T 21752、GB/T 21757、GB/T 21759、GB/T 21763、GB/T 21766、GB/T 21787、 GB/T 21793、GB/T 21800 和 GB/T 21858); (3)对于非标准测试方法的实验数据,在评估其实验方法、结果科学合理后可采用; (4)优先选用敏感毒性效应终点的毒性数据; (5)优先选用人体毒性数据,对缺乏足够人体毒性数据的可采用动物毒性数据; (6)在选择人体毒性数据时,优先选用环境流行病学数据,若缺乏足够数据可选用职 业流行病学数据。 5.3.2 筛选方法及质量评价 (1)数据产生过程不完全符合实验准则,但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数据科学合理的可采用; (2)同一污染物质的同一指标实验数据相差 10倍以上时,应剔除离群值; (3)数据产生过程与实验准则有冲突或矛盾、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数据可用、且实验 过程不能令人信服或被判断专家所不能接受的数据不可用; (4)没有提供足够的实验细节,无法判断数据可靠性的数据不可用; (5)需满足建立剂量-效应关系曲线所需最低毒性数据量; (6)毒性数据质量评价准则见附录 A。 6 本土参数的确定 6.1 暴露参数 优先使用通过标准调查方法获得的本土暴露参数,在缺乏实际暴露参数的情况下,可使 用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数据。 本标准推荐使用成年人(18岁及以上)暴露参数如下: (1)平均体重:60.6 kg; 6(2)每日饮水量:1.85 L/d; (3)每日水产品摄入量:0.0237 kg/d。 6.2 生物累积系数 BAF BAF 分为个体生物基线 BAF、物种基线 BAF、营养级基线 BAF 和最终营养级 BAF。 污染物质可分为非离子型有机化合物、离子型有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和有机金属化合 物,分别选择不同的推导程序(见图 2)。根据污染物质的疏水性、代谢率和生物放大作用 等选择具体个体生物基线 BAF 推导方法。 6.2.1 个体生物基线 BAF 推导方法 根据污染物质疏水性、代谢率和生物放大作用的不同,在图 2 所示程序 1-6 中选择合适 的推导程序,程序 1-6 中个体生物基线 BAF 的推导共有 4 种方法,方法前所标数字表示该 方法的优先采用顺序。优先顺序依次为野外实测法、生物相-沉积物累积系数法(即 BSAF 法)、实验室生物富集系数×食物链倍增系数法(即实验室 BCF×FCM 法)和辛醇-水分配 系数×食物链倍增系数法(即 Kow×FCM 法),具体方法参见附录 B。 6.2.2 物种基线 BAF 推导方法 多个个体生物基线 BAF 的几何平均值即为“该物种的基线 BAF”。在计算过程中,应 仔细审核个体生物基线 BAF 数据及其来源的合理性。需对污染物质在水体和生物组织中的 含量时空分布特征获得尽可能多的测定数据,以保证数据可靠性;应剔除明显异常数据(差 异大于 10 倍的数据即为异常数据)。 6.2.3 营养级基线 BAF 推导方法 某一营养级中多个物种基线 BAF 的几何平均值即为“营养级基线 BAF”。应计算第 2、 3和 4营养级的基线 BAF。 当获得不止一个营养级基线 BAF 时,应考虑不同推导方法的优先顺序和结果的不确定 性,选择最优的营养级基线 BAF。 6.2.4 最终营养级 BAF 推导方法 最终营养级 BAF 用于描述污染物质在特定营养级(2、3 和 4 级)生物中的生物累积潜 力。每一营养级的最终营养级 BAF 由公式(1)计算: 最终营养级 [() () 1]l TLn fdTLnTLnBAF BAF f f   营养级基线 (1) 式中: 最终营养级 BAFTL n-污染物质在某一营养级(2、3 和 4 级)生物中的 BAF,L/kg; 7营养级基线 BAFTL n-污染物质在某一营养级(2、3 和 4 级)的平均基线 BAF,L/kg; (fl)TL n-某一营养级中被消耗水生生物的脂质分数,%,计算方法参见附录 B; ffd-污染物质在水中的自由溶解态分数,%,计算方法参见附录 B。 图 2 生物累积系数推导程序 收集和审核数据 对污染物质进行分类 非离子型有机化合物 离子型有机化合物 无机化合物和有机金属化合物 离子化是否可忽略?疏水性? 中到高疏水 性(lgKow≥4) 低 疏 水 性 (lgKow< 4) 程序 1 1.野外实测法 2.BSAF法 3.实验室 BCF×FCM 法 4.Kow×FCM 法 程序 2 1.野外实测法 2.BSAF 法 3.实验室BCF 程序 3 1.野外实测法 或实验室 BCF 2.Kow法 程序 5 1.野外实测 法或实验室 BCF 法 程序 4 1.野外实测 法或实验室 BCF 法 是 否 新陈代谢? 否 是 生物放大作用? 新陈代谢? 低 高低 程序 6 1.野外实测 2.实验室 BCF×FCM法 物种基线 BAF 营养级基线 BAF 最终营养级 BAF 个体生物基线 BAF 86.3 非致癌效应毒性参数 本标准采用参考剂量(RfD)作为非致癌效应毒性参数指标,用于非致癌物水质基准的 推导。 6.3.1 数据需求 获得参考剂量(RfD)所需的动物毒性数据应同时包括: (1)2 种哺乳类动物且其中之一必须是啮齿类动物的慢性毒性试验数据; (2)1 种哺乳类动物多代生殖毒性试验数据; (3)2 种哺乳类动物在给药途径相同条件下的发育毒性试验数据。 对具有免疫毒性和神经毒性的污染物质应考虑其特殊毒性。 6.3.2 计算方法 参考剂量(RfD)的计算方法包括基准剂量法(BMD)和 NOAEL/LOAEL 法,优先使 用基准剂量法。 (1)基准剂量法(BMD) 第一步,在 6.3.1数据基础上,明确效应及其剂量-效应关系; 第二步,分析剂量-效应关系,引起 10%效应对应的剂量即为 BMD 值,BMD 值的 95% 置信区间下限为 BMDL 值; 第三步,选择最小的 BMD和 BMDL 值; 第四步,根据实验条件与数据质量,分析不确定性系数(UF); 第五步,根据公式(2)计算 RfD。 BMDL RfD= UF (2) 式中: RfD-参考剂量,mg/(kg·d); BMDL-BMD值的 95%置信区间下限值,mg/(kg·d); UF-不确定性系数,无量纲。取值参见附录 C。 (2)NOAEL/LOAEL 法 根据公式(3)计算参考剂量。 或  NOAEL LOAEL RfD= UF MF UF MF (3) 式中: NOAEL-不可见有害作用浓度,mg/(kg·d); 9LOAEL-最低可见有害作用浓度,mg/(kg·d); MF-修正因子,无量纲。取值参见附录 C。 公式(3)中 RfD和 UF 的参数含义见公式(2)。 如果没有合理的不可见有害作用浓度(NOAEL)值,可用最低可见有害作用浓度 (LOAEL)值估算参考剂量。 6.4 致癌效应毒性参数 致癌效应毒性参数包括起算点(POD)和特定风险剂量(RSD),其中起算点用于致癌 非线性作用模式下的基准推导,特定风险剂量用于致癌线性作用模式下的基准推导。 6.4.1 起算点 POD 致癌效应起算点(POD)的计算方法包括基准剂量法(BMD)和 NOAEL/LOAEL 法, 优先使用基准剂量法。 (1)基准剂量法(BMD)起算点的确定 当可获得致癌污染物质剂量 -效应关系曲线时,可通过 BMD 法确定起算点,即 POD=BMDL。BMDL 获取方法参见 6.3.2。 (2)NOAEL/LOAEL 法 当无法按 BMD法获得 POD 时,可采用不可见有害作用浓度(NOAEL)值作为起算点, 如果没有合理的 NOAEL 值,可用最低可见有害作用浓度(LOAEL)值作为起算点。如果 没有合理的 NOAEL/LOAEL 值时,可以采用 LED10值(10%致癌效应对应剂量的 95%置信 区间下限)确定起算点。 (3)当以动物实验数据为起算点依据时,需通过种间剂量调整或毒物代谢动力学数据 转化为人体等效剂量。人体等效剂量计算公式: 1/4 动物体重 人体等效剂量 = 动物剂量× 人体体重     (4) 6.4.2 特定风险剂量(RSD) 特定风险剂量(RSD)按公式(5)确定: TICR RSD = (5) 式中: RSD-特定风险剂量,mg/(kg·d); TICR-目标增量致癌风险; q-致癌斜率系数,是坐标原点和致癌效应点连线的斜率,[mg/(kg·d)]-1。 (1)TICR 的确定 当保护对象为一般居民时,取其目标增量致癌风险水平为10-6;对于高暴露人群(钓客 或渔民),取其目标增量致癌风险水平为10-4。 (2)致癌斜率系数 q 的确定 当以动物实验数据为致癌斜率系数 q 的依据时,需通过毒物代谢动力学数据或公式 4 转化为人体等效剂量。 致癌斜率系数 q 可通过 BMD法获得,计算公式(6)为: BMR q = BMDL (6) 式中: BMR-1%~10%(根据不同效应选择确定)致癌效应对应的污染物质的剂量。 公式(6)中 q的参数含义见公式(5),BMDL 的参数含义见公式(2),获取方法参 见 6.3.2。 当无法按 BMD法获得致癌斜率系数 q 时,也可以 LED10作为效应点计算致癌斜率系数 q,计算公式如下: 0.10 q= LED (7) 式中: LED10-10%致癌效应对应剂量的 95%置信区间下限,mg/(kg·d)。 公式(7)中 q 的参数含义见公式(5)。 6.5 相关源贡献率(RSC) 当某一污染物质存在多种暴露途径时,为了确保总暴露量不超过参考剂量(或起算点/ 不确定性系数),需对相关源贡献率进行计算。常见计算方法有扣除法、百分数法和暴露决 策树法。 (1)扣除法 为计算某一污染物质的水质基准,当能确定饮水和消费水产品类之外的其他暴露途径的 暴露量时,可将其从参考剂量(或起算点/不确定性系数)中直接扣除。为方便计算,可将 其换算出所关注的暴露途径的百分数。 (2)百分数法 当计算某一污染物质的水质基准时,根据获取的所有暴露途径和暴露量,计算各种暴露 途径所占的百分数,从中选取所关注暴露途径的百分数。 (3)暴露决策树法 当某一污染物质处于多环境介质暴露,且有效监测数据不充足,无法明确各种暴露途径 及其暴露量时,推荐采用暴露决策树法估算相关源贡献率。 暴露决策树法具体参见附录 D。 7 基准推导 根据健康效应的不同,污染物质分为非致癌和致癌两类,分别采用不同的基准推导方法。 当主导效应不明确或效应不清楚时,应使用非致癌效应和致癌效应两种基准推导方法进行确 定,选择较小值作为基准值。 7.1 非致癌效应基准推导 非致癌效应的水质基准按公式(8)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 4 1000 i i BW AWQC RfD RSC DI FI BAF            (8) 式中: AWQC-水质基准,μg/L; RSC-相关源贡献率,%; BW-人体体重,kg; DI-饮水量,L/d。只考虑消费水产品暴露途径时,该参数缺省; FIi-不同营养级 i(i=2、3和 4)对应的水产品摄入量,kg/d; BAFi-最终营养级 BAFi,为污染物质在某一营养级 i(i=2、3 和 4)生物中的 BAF,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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