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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06-201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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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06-2017 英文版 259 HJ 906-2017 [PDF]天数 <=3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906-2017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906-2017 (HJ906-2017)
中文名称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atic monitoring of acoustic environment quality in function area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Z32
国际标准分类 13.140
字数估计 11,137
发布日期 2017-12-14
实施日期 2018-03-01
引用标准 GB 3096; HJ 640; HJ 907
标准依据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1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监测方法、主要监测项目、数据有效性、监测数据统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HJ 906-2017: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906-2017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atic monitoring of acoustic environment quality in function are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监测方法、主要监测项目、数据有效性、监测数据 统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HJ 640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HJ 907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效采集率 在测量时段内,由于仪器、电力、通信故障等原因,实际采集有效数据 个数与理论上应采集数据个数的百分比。 3.2 等效声级 等效连续 A 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 T内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 用 LAeq,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 dB(A)。 3.3 气象监测单元 气象监测单元是各类噪声监测终端的选配部件,用于实时测量风速、风向、降水量、温度、湿 度、气压等气象参数。 4 监测方法 4.1 采用的噪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应符合 HJ 907中的相关要求。 4.2 功能区自动监测采用 GB 3096 附录 B 中定点监测法,其点位设置 应符合 HJ 640 中的相关技术要求。 4.3 点位选取先按照GB 3096附录B中普查监测法,各类功能区粗选出其等效声级与该功能区平均等 效声级无显著差异,能反映该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测点若干个,再根据如下原则确定该功能 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a)能满足自动监测仪器的安装、正常运行、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条件要求。 b)监测点位维护方便并能保障安全可靠、长期稳定地运行。 c)应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声源,尽量避开树木(风天树叶声)的影响。 d)监测点位应兼顾行政区划分。 e)4类声环境功能区选择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 f)自动监测系统工作噪声对传声器的影响应低于环境噪声10 dB(A)以上,否则应采取降噪措 施减少自动监测系统工作噪声的影响。 g)监测点位应不受强电磁干扰,应避免被高大建筑物、声屏障等阻碍噪声传播,应避免安装在风口处。 4.4 监测点位距地面高度1.2 m以上。 4.5 若原有功能区监测点位符合上述要求,直接在该点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 4.6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的确定程序参见附录A。 5 主要监测项目 5.1 各小时的等效声级 Leq,h、累积百分声级 L10、L50、L90 、最大值 Lmax、最小值 Lmin和标准偏差 SD。 35.2 昼间等效声级 Ld、夜间等效声级 Ln和夜间最大声级 Lmax 。 5.3 小时有效采集率及昼间、夜间有效采集率。 5.4 有选配气象监测单元的,记录监测时间段的气象参数(如: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 和天气情况(如:雨雪、雷电等)。并统计分钟平均风速和分钟降水量、小时平均风速和小时降水量。 6 数据有效性 6.1 凡是自然界、人类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声音,均不得视作异常值而予以剔除。 6.2 因仪器故障、断电等原因造成部分数据缺失时,小时等效声级Leq,h监测时间低于45 min(可间隔) 则数据无效;每日内昼间等效声级Ld的监测时间低于13 h(可间隔)则数据无效;每日内夜间等效 声级Ln的监测时间低于7 h(可间隔)则数据无效。 7 监测数据统计 7.1 计算各测点每日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参照 GB 3096 按监测点次分别统计昼间、夜间达标率。 7.2 其余监测项目可用于相关的分析。分析方法参见附录 B。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 应每日定时远程自检,若偏差大于0.5 dB则应进行现场声校准,及时查明原因。 自检情况应每日记录。 8.2 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自动监测仪器的声校准: a)将声校准器套在测试传声器上,开启声校准器3s后,读取声学测量仪器示值。仪器示值与声 校准器的声压级偏差不应大于0.5 dB,否则监测数据应添加备注并检修仪器,且应视情况增加现场 声校准频次。 b)自动监测系统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现场声校准。 c)在台风、暴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声校准。 d)如监测值出现急剧升高、降低或连续不变情况,应进行系统检查,对仪器故障及时检修, 排除故障后仍需进行声校准确认。 e)应记录每次现场声校准情况。 8.3 应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每日远程检查,定期现场巡检维护(至少每月一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 可提高巡检频次),每年对软硬件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噪声监测系统的检查维护要求参见附录C。 48.4 因仪器故障产生的异常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不参与各种数据统计,但不能删除。 8.5 应保证噪声自动监测站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达到80 %以上。 8.6 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备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的原始数据并每年存档。 9 其他 9.1 根据管理需求自动监测站点可增加气象监测单元(优先在0~2类功能区点位安装)、车流量监测 单元、频谱测量分析单元、噪声事件自动录音功能及视频监控设备等。 9.2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应满足HJ 640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5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的确定程序 为确保噪声自动监测点位能够正确反映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遵守点位布设原则,能长期、 稳定、准确的运行,应执行以下监测点位确定程序。 A.1 若原有功能区监测点位符合要求,直接在该点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 A.2 如需新增点位,先按以下步骤提出备选点位 a)按照 GB 3096中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法,各类功能区粗选出其等效声级与该功能区平均 等效声级无显著差异,能反映该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测点若干个作为备选。备选点位数量应 是拟建点位数量的 2~3倍。 b)对备选点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判断是否符合点位布设原则,是否具备设立条件。 c)对于满足点位布设条件的备选点位,绘制备选点位周边 200 m 范围内环境现状示意图,包括: 道路(标注车道数、车流量等信息)、建筑物(标注高度、用途等信息)、固定声源、绿化带等,测 量该点位声环境质量情况。 A.3 编制监测点位的备选方案并报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认定,确定自动监测点位 后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备案。 6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分析方法 B.1 长期变化趋势统计 B.1.1 分析 24 小时噪声趋势:绘制 24小时的声级变化图形。绘制总体时间分布图时,同一点位不 同日期的小时等效声级采用能量平均,同一类功能区不同点位的小时等效声级采用算术平均。 B.1.2 分析长期均值:计算各监测点位每月、季、年的昼间、夜间等效声级能量平均值,参照 GB 3096 中相应的环境噪声限值进行分析评价。 B.1.3 分析长时段噪声分布趋势:统计每月、季、年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的分布情况, 分析此点位常态噪声水平及突发事件时噪声水平。 B.1.4 比较各类功能区特点:从各类功能区月、季、年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24 小时的变化 趋势,12 个月的变化趋势及超标情况等方面,分析各类功能区特点。 B.2 相关因素分析 B.2.1 统计覆盖面积、人口数:统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覆盖面积及人口数量,分析各类功能区声环 境质量监测结果代表的人口数量及影响程度。 B.2.2 分析超标数据:统计各监测点位每季、年的平均超标幅度及超标幅度分布情况。对于超标数 据,记录其超标原因,统计功能区声环境的主要超标原因。 B.2.3 分析气象因素影响: a)若分钟平均风速大于 5 m/s 或降水量大于 0,则剔除该分钟声级数据。参照 6.2 中对最少监 测时间的要求计算昼间、夜间等效声级,与未剔除时的昼间、夜间等效声级比较,评估风速、降水 量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b)比较有风、降水、雷电等特殊气象条件日期的昼间、夜间等效声级与月均值 的差异,评估气象因素的影响。 7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检查维护要求 C.1 总则 C.1.1 对各点的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点位信息(站点编号、地址、海拔、经纬度等)、设备 信息(仪器型号、编号、运行时间、IP 地址等)、仪器故障检修更换记录等; C.1.2 台风、暴雪、沙尘等特殊天气下应提前做好防护工作,必要时可断电,卸下传声器,检查机 箱密闭性。强对流天气后,宜增加现场巡检维护。 C.1.3 检查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护后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维护人的姓名、维护时 间、各站点状态、站点各部件状态、故障处置信息等。 C.1.4 保证有足够的备件及备用仪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 C.2 日常检查 C.2.1 应每天定时远程自检。 C.2.2 每日检查各监测站点的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若发现某站点数据传输异常,应立即查明原 因并排除故障。短时无法解决数据传输问题时,应及时从站点终端处人工备份数据。 C.2.3 每日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检查各站点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C.2.4 每日应对各站点的时钟和日历设置进行检查,若发现时钟和日历错误应及时调整。 C.2.5 每日应对各站点噪声事件的录音进行回放,备注主要噪声源。 C.2.6 每日应检查数据是否异常,如:数据极高或极低、持续不变或与前几日平均值相差较大等。 出现异常值时,均不得擅自删除,应先检查数据异常原因,再根据原因判断数据是否有效。 C.2.7 日常检查情况应每日记录。 C.3 定期巡检及维护 C.3.1 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声校准。 C.3.2 检查站点支架、机箱外观是否完好。检查传声器、延长电缆、避雷设施等外部设备是否被损 坏,是否附有异物。 C.3.3 对噪声自动监测站点机箱内、外进行清洁。 C.3.4 检查仪器及系统的工作状态参数是否正常,电源、风扇、通讯设备和辅助设施等是否稳定, 如需更换,现场需用备件替代,检查维护要求见表C.1。 C.3.5 检查仪器的各连接线是否可靠,包括电源连接线、通信设备连接线、传声器连接线等。 C.3.6 采用手持式风速仪,对气象单元自动监测的风速值进行核对。 C.3.7 做好巡检维护记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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