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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79-201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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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79-2018 英文版 529 HJ 979-2018 [PDF]天数 <=6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 HJ 979-2018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979-2018 (HJ979-2018)
中文名称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
英文名称 Radiation Safety and Protection on Electron Accelerator Irradiation Facilities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字数估计 22,290
发布日期 2018-11-30
实施日期 2019-03-01
标准依据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60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HJ 979-2018: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 HJ 979-2018 英文名称: Radiation Safety and Protection on Electron Accelerator Irradiation Faciliti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 辐射安全和防护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加速器(电子束和 X射线)辐照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原则,包括 剂量控制、辐射工作场所的划分、辐射屏蔽、安全设计、日常检修(管理)及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辐射加工用能量不高于 10MeV的电子束辐照装置和能量不高于 5MeV的 X射线辐照装置。自屏蔽辐照装置不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172 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部分:物理因素 3 术语和定义 3.1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 electron accelerator irradiation facilities 由电子加速器、辐照室、传输设备、安全设施和控制系统等组成,用来实现辐射加工工艺的装置。 3.2 束下装置 under beam equipment 指束流引出窗下(外),物料输运装置中接受辐照的独立控制单元。 3.3 主机室 main machine room 安置电子加速器电子束产生装置(电子枪)和束流加速结构(如加速管)等设备的场所。 3.4 辐照室 irradiation room 电子加速器发出射线形成辐射场,用以完成辐射加工工艺过程的场所。 3.5 联锁 interlock 指电子加速器在某种特定危险状态时能立即自动切断电源或束流,且在不满足设定安全 条件下确保不能产生射线的电气装置。 3.6 十分之一值层 tenth-value layer 也称十分之一值厚度。当置于某种射线束路径上能使辐射水平降至1/10的指定材料的厚 度。它又可分为第一个十分之一值层和其后的十分之一值层,后者称为平衡十分之一值层。 4 一般要求 4.1 辐射安全要求 4.1.1 安全原则 4.1.1.1 纵深防御 2应对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应用及其潜在照射的大小和可能性采取相适应的多层防护 与安全措施(即纵深防御),以确保当某一层次的防御措施失效时,可由下一层次的防御措 施予以弥补或纠正,达到: (1) 防止可能引起照射的事故; (2) 减轻可能发生的任何类似事故的后果; (3) 在任何这类事故之后,将装置恢复到安全状态。 4.1.1.2 冗余性 采用的物项应多于为完成某一安全功能所必须的最少数目的物项,在运行过程中万一某 物项失效或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可使其整体不丧失功能。例如辐照室和主机室的人员出入口应设3道及以上联锁。 4.1.1.3 多元性 多元性能够提高装置的安全可靠性,可以降低共因故障。系统多元性和多重剂量监测可 以采用不同的运行原理、不同的物理变量、不同的运行工况、不同的元器件等。例如:辐照 室和主机室的人员出入口的安全联锁可以分别采用机械的、电气的、电子的和剂量的联锁。 4.1.1.4 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某一安全部件发生故障时,不会造成其它安全部件的功能出现故障或失去作 用。通过功能分离和实体隔离的方法使安全机构获得独立性。为提高系统的独立性,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保证冗余性(多道联锁)各部件之间的独立性; (2) 保证纵深防御各部件之间的独立性; (3) 保证多元性各部件之间的独立性; (4) 保证安全重要物项和非安全重要物项之间的独立性。 4.1.2 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 按照 GB 18871的规定,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工作场所分为: 控制区,如主机室和辐照室及各自出入口以内的区域; 监督区,如设备操作室、未被划入控制区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辅助设施区和其他需要 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区域。 4.1.3 在控制区出入口处和其它必要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符合 GB 18871规定的警告标志。 4.1.4 使用手册、操作规程和应急程序等文件以及关键的安全部件标识和安全标识都应使用中文。 4.2 辐射防护要求 4.2.1 辐射防护原则 (1) 辐射实践的正当性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建设立项,必须进行正当性分析,以确定其该项目的正当性。 (2) 辐射防护的最优化 3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设计和建造要求所有照射剂量都保持在规定限值以内,并在考虑 社会和经济因素之后,个人受照剂量的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应保持在 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即ALARA(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原则。 (3) 个人剂量约束 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应满足GB 18871的要求。 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工程设计中,辐射防护的剂量约束值规定为: a)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年有效剂量为5mSv; b) 公众成员个人年有效剂量为0.1mSv。 4.2.2 辐射屏蔽设计依据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屏蔽设计必须以加速器的最高能量和最大束流强度为依据。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外人员可达区域屏蔽体外表面 30cm处及以外区域周围剂量当量率 不能超过 2.5μSv/h。如屏蔽体外为社会公众区域,屏蔽设计必须符合公众成员个人剂量约束值规定。 本标准适用的能量不高于 10MeV 的电子束和能量不高于 5MeV 的 X射线,在辐射屏蔽 设计中不需要考虑所产生的中子防护问题。 5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辐射屏蔽 5.1 屏蔽设计原则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在屏蔽设计时,不仅要考虑最大束流功率时的屏蔽要求,在能量和 束流强度可调情况下,还要考虑在最大能量和/或最大束流强度组合下的屏蔽差异。 5.2 屏蔽设计计算 5.2.1 屏蔽设计计算应包括:辐照室和主机室及各自迷道、屋顶、孔洞等。 5.2.2 屏蔽设计和计算结果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5.2.3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屏蔽计算方法可参见附录 A。对于专用 X射线辐照装置,应 根据加速器厂商提供的转换靶参数或 X 射线发射率进行计算。对于既可用于电子束辐照也 可用于 X射线辐照的辐照装置,应按照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屏蔽计算方法计算。 6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安全设计 6.1 联锁要求 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设计中必须设置功能齐全、性能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对 控制区的出入口门、加速器的开停机和束下装置等进行有效联锁和监控。 安全联锁引发加速器停机时必须自动切断高压。 安全联锁装置发生故障时,加速器不能运行。安全联锁装置不得旁路,维护与维修后必须恢复原状。 6.2 安全设施 (1) 钥匙控制。加速器的主控钥匙开关必须和主机室门和辐照室门联锁。如从控制台 上取出该钥匙,加速器应自动停机。该钥匙必须与一台有效的便携式辐射监测报 警仪相连。在运行中该钥匙是唯一的且只能由运行值班长使用; 4(2) 门机联锁。辐照室和主机室的门必须与束流控制和加速器高压联锁。辐照室门或 主机室门打开时,加速器不能开机。加速器运行中门被打开则加速器应自动停机; (3) 束下装置联锁。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控制与束下装置的控制必须建立可靠的接 口和协议文件。束下装置因故障偏离正常运行状态或停止运行时,加速器应自动停机; (4) 信号警示装置。在控制区出入口处及内部应设置灯光和音响警示信号,用于开机 前对主机室和辐照室内人员的警示。主机室和辐照室出入口设置工作状态指示装 置,并与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联锁; (5) 巡检按钮。主机室和辐照室内应设置“巡检按钮”,并与控制台联锁。加速器开 机前,操作人员进入主机室和辐照室按序按动“巡检按钮”,巡查有无人员误留。 (6) 防人误入装置。在主机室和辐照室的人员出入口通道内设置三道防人误入的安全 联锁装置(一般可采用光电装置),并与加速器的开、停机联锁; (7) 急停装置。在控制台上和主机室、辐照室内设置紧急停机装置(一般为拉线开关 或按钮),使之能在紧急状态下终止加速器的运行。辐照室及其迷道内的急停装 置应采用拉线开关并覆盖全部区域。主机室和辐照室内还应设置开门机构,以便人员离开控制区; (8) 剂量联锁。在辐照室和主机室的迷道内设置固定式辐射监测仪,与辐照室和主机 室的出入口门等联锁。当主机室和辐照室内的辐射水平高于仪器设定的阈值时, 主机室和辐照室门无法打开; (9) 通风联锁。主机室、辐照室通风系统与控制系统联锁,加速器停机后,只有达到 预先设定的时间后才能开门,以保证室内臭氧等有害气体浓度低于允许值; (10) 烟雾报警。辐照室应设置烟雾报警装置,遇有火险时,加速器应立即停机并停止通风。 6.3 其他要求 6.3.1 电气系统 (1) 必须按加速器装置及厂房建设和公用工程的供电条件设计,确保电压电流的稳定度。 (2) 主机室、辐照室、控制室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3) 各供电系统及相关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 (4) 凡有高压危险的部位,应设置高压联锁、高压放电保护装置。 6.3.2 给水系统 (1) 应根据加速器装置总用水要求,提供有一定裕量的水流量和水压。 (2) 根据加速器装置和束下装置等设备工艺要求的水质、水温、热交换负荷进行设计。 6.3.3 通风系统 (1) 主机室和辐照室应设置通风系统,以保证辐照分解产生的臭氧等有害气体浓度满 足 GBZ 2.1 的规定。有害气体的排放应满足 GB 3095 的规定。 (2) 臭氧的产生和排放,其计算模式和参数见附录 B。 (3) 辐照室内的主排气口应设置在易于排放臭氧的位置,例如扫描窗下方的位置。 5(4) 排风口的高度应根据 GB 3095的规定、有害气体排出量和辐照装置附近环境与气象资料计算确定。 6.3.4 防火系统 辐照室和主机室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并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有效的灭火设施。 7 日常检修(管理)及记录 7.1 装置的维护与维修 辐照装置营运单位必须制定辐照装置的维护检修制度,定期巡视检查(检验)每台加速 器的主要安全设备,保持辐照装置主要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安全设施的变更,需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7.1.1 日检查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上的常用安全设备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修 复。常规日检查项目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 工作状态指示灯、报警灯和应急照明灯; (2) 辐照装置安全联锁控制显示状况; (3) 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工作状况。 7.1.2 月检查 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上的重要安全设备或安全程序应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 时必须及时修复或改正。月检查项目至少应包括: (1) 辐照室内固定式辐射监测仪设备运行状况; (2) 控制台及其他所有紧急停止按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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