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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C/T 1068-2008 (JC/T1068-2008) | | 中文名称 | 坡屋面用防水材料 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 | | 英文名称 | Waterproof materials for pitched roof Underlayments of self adhering polymer modified bituminous | | 行业 | 建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1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60.30 | | 字数估计 | 9,925 | | 发布日期 | 2008-02-01 | | 实施日期 | 2008-07-01 | | 引用标准 | GB/T 328.14; GB/T 328.18; GB/T 328.26; GB/T 328.8; GB/T 16777-1997; GB/T 328.10-2007; GB/T 328.11-2007 | | 标准依据 | 发改委公告2008年第11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坡屋面用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坡屋面建筑工程中, 各种瓦材及其它屋面材料下面使用的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简称改性垫层)。 |
JC/T 1068-2008: 坡屋面用防水材料 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
JC/T 1068-2008 英文名称: Waterproof materials for pitched roof Underlayments of self adhering polymer modified bituminous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坡屋面用防水材料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坡屋面用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坡屋面建筑工程中,各种瓦材及其它屋面材料下面使用的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简称自粘垫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分类
3.1 类型
产品所用沥青完全为自粘聚合物沥青。
自粘垫层的上表面材料一般为聚乙烯膜(PE)、聚酯膜(PET)、铝箔(AL)等,无内部增强胎基。自粘垫层也可按生产商要求采用其它类型的上表面材料。
3.2 规格
宽度规格为1m,其它宽度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厚度规格不小于0.8 mm。
3.3标记
4一般要求
自粘垫层产品表面应有防滑功能,有利于人员安全施工。
5 要求
5.1 尺寸偏差
宽度允许偏差为:生产商规定值±3%。
面积允许偏差为:不小于生产商规定值的99%。
厚度应不小于0.8 mm,厚度平均值不小于生产商规定值,
5.2 外观
5.2.1垫层应边缘整齐,表面应平整,无裂纹、缺口、机械损伤、疙瘩、气泡、孔洞、粘着等可见缺陷。
5.2.2成卷垫层在5℃~45℃的任一产品温度下,应易于展开,无裂纹或粘结。
5.2.3每卷接头处不应超过1个,接头应剪切整齐,并加长150mm作为搭接。
5.3 自粘垫层物理力学性能
自粘垫层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6试验方法
6.1 试件制备
试件在(23±2)℃放置24h后进行裁取,每组试件在垫层宽度方向均匀分布裁样,避开垫层边缘100mm以上。
6.2 宽度、面积
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尺测量,宽度取两端和中间三处的平均值,同时在距宽度方向边缘100mm处测量长度,面积以宽度平均值乘以长度得到,若有接头,以量出的两段长度之和减去150mm计算。
6.3厚度
厚度用分度值为0.01mm、压力为(20±5)kPa、接触面直径为10mm的厚度计测量,保持时间为5s,测量时应保证垫层平整。将垫层沿宽度方向裁取30mm宽的一条,在距垫层边缘100mm处,沿垫层宽度方向均匀测量五点,以五点的平均值作为垫层的厚度,扣除防粘材料的厚度。
6.4外观
目测观察。
6.5拉伸性能
按GB/T 328.8进行试验,夹具间距50mm,记录最大拉力(N),试件出现孔洞、裂口时的断裂延伸率(%),取五个试件的平均值。
6.6 耐热度
耐热度试件粘在干净光洁的铝板上,在垫层下端做好标记,将铝板垂直悬挂在(70±2)℃的烘箱中
24h,取出测量试件下滑的距离。
6.7 低温柔度
按GB/T 328.14进行试验,弯曲轴直径20mm,取纵向10个试件,五个上表面,五个下表面朝外试验,每面五个试件中至少四个试件无裂纹为该面通过,两面都通过为试验通过。
6.8 剥离强度
6.8.1 垫层与铝板
6.8.1.1 23℃剥离强度
参照GB/T 328.20将垫层试件粘在已用溶剂清洁的光滑铝板表面,粘合面建议为50mm×75mm,铝板一端夹人夹具,将同一端的垫层弯折180°夹入另一夹具,进行试验,用最大力计算剥离强度,单位N/mm,取五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8.1.2 5℃剥离强度
将试件与铝板在(5±2)℃下放置24h后,在此温度下粘合,再在此温度放置2h,然后在此温度下测量剥离强度。
6.8.2 垫层与垫层
按GB/T 328.20进行试验,一个试件的下表面与另一个试件的上表面粘结。
6.9 钉杆撕裂强度
按GB/T 328.18进行试验。
6.10 紫外线处理
将未粘合的试件放入符合GB/T 16777-1997中7.1.7要求的紫外线箱中,外露面迎光,试件与灯管平行,距离为47cm~50cm,距试件表面50mm左右空间的温度为(45±3)℃,照射240h。取出观察试件表面有无起泡、粉化、裂纹、起皱。然后按6.8.1.1进行试验,试件尺寸150mm×50mm,粘合面为50mm×50 mm。
6.11 钉杆水密性
6.11.1 试件制备
裁取300mm×300mm的样品,在(23±2)℃条件下,去除垫层的防粘材料,将垫层轻放在厚度不小于10mm,与垫层同样大小的胶合板上,在试件边缘压紧粘合,使试件竖立时不掉落。然后辊压垫层,使其与胶合板粘合。
在胶合板下放两个木块作支撑,以便于将钉子钉人。将长(30±4)mm,直径(3.5~4)mm的无翼镀锌螺纹屋面钉,从垫层表面钉人胶合板,钉入两颗钉子,位置在试件的中心附近,钉子之间相距(25~50)
mm,将钉子钉入到钉帽与垫层表面平齐,然后从背面轻敲钉子的钉头使钉子升起,使钉帽与垫层表面距离6mm。
共制备两块试件。
6.11.2 试验步骤
将一直径(150~250)mm,高不小于150mm的圆管居中放在水平放置的试件垫层表面上,然后用密封胶沿外边一圈密封在垫层上,放置2h后,再沿内边一圈密封,然后在室温养护24h。
将其放在一个无盖并直径相近的罐子上,然后向上面的圆管中加蒸馏水,水位高度为(130±3)mm,
再将其移入(4±2)℃的冰箱中,放置3d。
6.11.3 结果观察
取出观察下面的罐子中、钉子末梢、胶合板底部有无水迹。倒掉圆管中的水并拭干,揭下垫层,观察垫层背面有无水迹。
两块试件都没有观察到水迹,认为试验通过,无渗水。
6.12 热老化
将试件水平放入(70±2)℃烘箱中7d,取出在(23±2)℃放置24h裁取试件,按6.5测定拉伸性能,
计算变化率,按6.7测定低温柔度。
6.13 持粘力
将试件粘在两块表面已用溶剂清洁干净光滑的铝板上,每块铝板上的粘结面积100mm×50 mm,试件宽度为50mm,如图1所示进行粘结。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按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拉力、断裂延伸率、低温柔度、耐热度、垫层与铝板剥离强度(23℃)、持粘力。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要求中所有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c) 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组批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m²为一批,不足10000m²亦作为一批。
7.3抽样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五卷进行尺寸偏差、外观、单位面积质量检查。在上述检查合格后,从中随机抽取一卷取至少1.5m²的样品进行检测。
7.4 判定规则
7.4.1 尺寸偏差、外观、单位面积质量
7.4.1.1 尺寸偏差、外观、单位面积质量均符合5.1、5.2规定时,判其尺寸偏差、外观合格。对不合格的,允许在该批产品中随机另抽一卷重新检验,全部达到标准规定即判其尺寸偏差、外观合格,若仍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4.2 物理力学性能
7.4.2.1 试验结果符合5.3规定,判该批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合格。若其中仅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允许在该批产品中随机另抽一卷进行单项复测,合格则判该批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物理力学性能不合格,
7.4.3 总判定
试样结果符合标准第5章全部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包括:
a) 生产商名、地址:
b)商标:
c)产品标记;
d) 生产日期或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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