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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1069-2012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搜索结果: JJF 1069-2012, JJF106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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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1069-2012 英文版 1709 JJF 1069-2012 [PDF]天数 <=10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JJF 1069-2012 有效
JJF 1069-2007 英文版 RFQ 询价 [PDF]天数 <=1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JJF 1069-2007 作废
JJF 1069-2003 英文版 RFQ 询价 [PDF]天数 <=1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JJF 1069-2003 作废
JJF 1069-2000 英文版 RFQ 询价 [PDF]天数 <=9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JJF 1069-2000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JJF 1069-2012 (JJF1069-2012)
中文名称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英文名称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Service of Legal Metrological Verification
行业 计量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20.20
字数估计 74,715
旧标准 (被替代) JJF 1069-2007
引用标准 JJF 1001; JJF 1015; JJF 1016; JJF 1033; JJF 1059; JJF 1070; JJF 1071; JJF 1117; JJF 1244-2010; JJF 1261.1-2010; GB/T 15483.1-1999; GB/T 15483.2-1999; GB/T 19000-2008; GB/T 19001-2008; GB/T 19022-2003; GB/T 27000-2006; GB/T 27011-2005; GB/T 27025-2008; CIP
标准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JJG30-2012《通用卡尺检定规程》等11个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公告》(2012年第35号公告)
发布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取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进行量值传递、量值溯源、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任务所必须满足的要求, 以及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的程序和考核结果评价的方法。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并适用于对申请承担计量检定、校准、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工作任务的其他计量技术机构的授权考核和监督检查。本规范适用于机构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 但并不要求机构按本规范的结构更改其管理体系的

JJF 1069-2012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Service of Legal Metrological Verific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2012-03-02发布 2012-06-02实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icalVerification 代替JJF1069-2007 归 口 单 位: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 草 单 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国家轨道衡计量站 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起草人: 黄耀文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赵天川 施昌彦 马宇明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吴建英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丁跃清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傅青喜 (国家轨道衡计量站) 目 录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3.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 3.2 管理体系 (2) 3.3 测量仪器的检定 (2) 3.4 检定证书 (2) 3.5 不合格通知书 (2) 3.6 校准 (2) 3.7 检测 (3) 3.8 计量比对 (3) 3.9 能力验证 (3) 3.10 型式评价 (3) 3.11 商品量 (3) 3.12 能源效率 (3) 4 组织和管理 (3) 4.1 地位 (3) 4.2 责任 (4) 4.3 基本条件 (4) 5 管理体系 (5) 5.1 总体要求 (5) 5.2 管理职责 (5) 5.3 体系文件 (5) 5.4 文件控制 (6) 5.5 记录控制 (7) 5.6 管理评审 (7) 6 资源配置和管理 (8) 6.1 总则 (8) 6.2 人员 (8)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 6.4 测量设备 (10) 7 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 (11) 7.1 检定、校准和检测实施的策划 (11)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12) 7.3 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13) 7.4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15) 7.5 分包 (16) 7.6 量值溯源 (16) 7.7 抽样 (17) 7.8 检定、校准和检测物品的处置 (18) 7.9 检定、校准和检测质量的保证 (18) 7.10 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 (19) 7.11 结果报告 (19) 8 管理体系改进 (21) 8.1 改进 (21) 8.2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21) 8.3 顾客满意和投诉 (21) 8.4 内部审核 (22) 8.5 纠正措施 (22) 8.6 预防措施 (23) 9 考核 (23) 9.1 考核申请 (23) 9.2 考核准备 (23) 9.3 现场考核 (24) 9.4 考核报告 (28) 9.5 纠正措施的验证 (29) 9.6 考核结果的评定 (29) 10 证后监督 (29) 10.1 总则 (29) 10.2 监督检查 (30) 10.3 计量比对和能力验证 (30) 10.4 到期复查 (30) 10.5 人员变更 (30) 11 扩项考核 (30) 11.1 扩项 (30) 11.2 扩项程序 (30) 11.3 扩项确认 (30) 附录 A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格式 (31) 附录B 考核项目表格式 (34) 附录C 考核规范要求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格式 (39) 附件D 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表格式 (43) 附录E 不符合项/缺陷项记录表格式 (45) 附录F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报告格式 (46) 附录 G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纠正措施验证报告格式 (51) 附录 H 经确认的检定项目表格式 (54) 附录J 经确认的校准项目表格式 (55) 附录 K 经确认的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项目表格式 (56) 附录L 经确认的型式评价项目表格式 (57) 附录 M 经确认的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表格式 (58) 附录 N JJF1069-2012与JJF1069-2007的条款对照 (59) 附录P JJF1069-2012与GB/T 27025-2008的条款对照 (62) 引 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政府计量行政部 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为国民经济和 社会生活提供技术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为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确保其依 法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 2001年1月21日颁布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包括了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两个部分。 本规范第4章至第8章规定了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是以我国计量法律法规、国际法 制计量组织 (OIML)对法制计量实验室的要求以及国家标准GB/T 27025-2008 《检 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为依据,并参考了国家标准GB/T 19000-2008《质 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和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中关于质量 管理原则、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内容。 本规范的考核内容也符合国际计量委员会 (CIPM)为实现国家计量基 (标)准与 国家计量院签发的校准/测量证书的互认以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为实现计量 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互认,而对法制计量实验室提出的要求。 本规范第9章至第11章规定了考核方法。考核方法是以国家标准GB/T 27011- 2005 《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为依据,并吸收了近年来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法 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的成功经验。 本规范代替JJF1069-2007。与JJF1069-2007相比,本规范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了对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增加 《考核 项目表 B5---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并增加附录 M 《经确认的用能 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表》; 2.细化了有关型式评价项目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3.将商品量由检测项目调整为检验项目并增加了商品包装计量检验的有关内容; 4.规定了计量检定、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监督检验以及用能产 品能源效率标识检测等法定任务一律不得分包; 5.在基本要求中增加了业务管理信息化和具有检定、校准和检测设备更新、改造 和维持业务工作正常运作的经费保障能力要求; 6.根据GB/T 27025-2008/ISO/IEC 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 要求》、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和GB/T 19001-2008《质量 管理体系 要求》等国家标准,对有关的内容或术语进行了修订; 7.根据近年来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对考核方法进行了必 要的改进; 8.为了便于对规范的理解和使用,在部分条款前增加了标题。 具体变化情况见附录N 《JJF1069-2012与JJF1069-2007的条款对照》。 JJF1069-2007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如下: JJF1069-2003; JJF1069-2000。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取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进行量值传递、量值溯 源、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任务所 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的程序和对考核结果评价的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并适用于 对申请承担计量检定、校准、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 率标识计量检测等工作任务的其他计量技术机构的授权考核和监督检查。(本规范所称 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其他计量技术机构以下统一简称 “机构”。) 本规范适用于机构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但并不要求机构按本规范的结构更改其管 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应适合于其特有的活动方式。 当一个机构不从事计量校准、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或能源效率标 识计量检测等工作时,可以对要求进行裁剪,但裁剪仅限于本规范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 机构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服务能力或责任的条款。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15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J......

相关标准: GB/T 1.2  JJF 1186  JJG 1069  GB/T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