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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JF 1800-2020 (JJF1800-2020) | | 中文名称 | 气溶胶光度计校准规范 | | 英文名称 |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aerosol photometers | | 行业 | 计量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7.020 | | 字数估计 | 26,289 | | 发布日期 | 2020 | | 实施日期 | 2020-04-1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JJF 1800-2020: 气溶胶光度计校准规范
JJF 1800-2020 英文名称: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aerosol photome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800-2020
气溶胶光度计校准规范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气溶胶光度计校准规范
归 口 单 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测量范围 (0.01~100)μg/L的光散射原理气溶胶光度计的校准。其他
测量范围的气溶胶光度计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2 术语
PAO-4气溶胶PAO-4aerosol
气溶胶是指由固体或液体小质点分散并悬浮在气体介质中形成的胶体分散体系,又
称气体分散体系,其分散相为固体、液体或固液混合物。本规范中的PAO-4气溶胶是
指以运动黏度为4m2/s的聚α-烯烃油 (PAO)为发生介质的,通过气溶胶光度计发雾
混匀装置而生成的多分散气溶胶。
3 概述
气溶胶光度计 (以下简称仪器)是用于测量高效过滤器泄漏率及安装了高效过滤器
的高效过滤系统泄漏率的仪器。其工作原理是仪器以恒定流量分别抽取被测高效过滤器
或高效过滤系统上游端和下游端的空气样品,采样单元将空气样品输送到测量单元,测
量单元采用前向散射测量对空气样品中的气溶胶质量浓度进行测量,数据处理单元将测
量结果进行分析并计算两者的比值得出被测系统泄漏率,最后由显示单元输出测量结
果。仪器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
4 计量特性
4.1 采样流量示值误差:不超过±5%。
4.2 采样流量重复性:不大于2%。
4.3 采样流量稳定性:采样流量在1h内不大于5%。
JJF1800-2020
4.4 质量浓度示值误差:低浓度 (0.01~1)μg/L不超过±30%;
高浓度 (10~100)μg/L不超过±20%。
4.5 质量浓度重复性:低浓度 (0.01~1)μg/L不大于5%;
高浓度 (10~100)μg/L不大于3%。
注:以上计量特性指标不适用于仪器的合格性判断,仅供参考。
5 校准条件
5.1 环境条件
5.1.1 温度:(15~30)℃;相对湿度:≤85%。
5.1.2 供电电压:AC (220±22)V,(50±1)Hz。
5.2 计量标准器
5.2.1 精密气溶胶光度计:质量浓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10%;
5.2.2 流量标准装置:测量范围为 (0~50)L/min;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1.0%。
5.2.3 气溶胶发雾混匀装置:可发生浓度高低可控、混合均匀的PAO-4气溶胶的装
置,当发生低浓度 (0.01~1)μg/L气溶胶时其浓度稳定性不超过10%/4h,当发生高
浓度 (10~100)μg/L气溶胶时其浓度稳定性不超过5%/20min。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校准前准备
按要求连接好被校仪器、精密气溶胶光度计和气溶胶发雾混匀装置,根据各设备使
用要求,开机预热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n。
6.2 校准项目
6.2.1 采样流量示值误差
开启被校仪器下游采样模式,待其稳定后将流量标准装置通过采样管与仪器的下游
采样口相连 (见图2),分别读取标准流量值和被校仪器流量示值,按公式 (1)计算采
样流量示值误差,重复上述测量过程3次,取3次测量得到的示值误差的平均值作为测
量结果。
6.2.2 流量重复性
按6.2.1的连接方式,待仪器稳定后读取标准流量值。重复测量6次,按公式 (2)
计算采样流量重复性。
6.2.3 流量稳定性
按6.2.1的连接方式,待仪器稳定后使用流量标准装置测量仪器采样流量的初始值
并开始计时,以后每隔10min读取1次流量值,共6次。取7个读数中的最大值和最
小值按公式 (3)计算流量稳定性。
6.2.4 质量浓度示值误差
将被校仪器气溶胶光度计内部参考值设定为100μg/L。按照图3所示的校准系统
进行校准。
1-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装置;2-精密气溶胶光度计;3-被校仪器
使用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装置发生质量浓度为 (0.01~1)μg/L的PAO-4气溶
胶,将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装置的发雾口Ⅰ和Ⅱ通过软管分别连接到精密气溶胶光度
计采样口和被校仪器的下游采样口,同时进行等流量采样,记录精密气溶胶光度计测量
值Cs1和被校仪器质量浓度测量值Cm1。交换精密气溶胶光度计采样口和被校仪器的下
游采样口连接的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装置发雾口,同时进行等流量采样,记录精密气
溶胶光度计测量值Cs2和被校仪器质量浓度测量值Cm2。按公式 (4)计算出仪器的单次
质量浓度示值误差。再重复以上操作4次,将单次质量浓度示值误差按公式 (5)计算
出被校仪器的质量浓度示值误差。
使用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装置发生质量浓度为 (15~25)μg/L和 (95~105)
μg/L的PAO-4气溶胶,将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装置的发雾口Ⅰ和Ⅱ通过软管分别连
接到精密气溶胶光度计采样口和被校仪器的上游采样口,同时进行等流量采样,记录精
密气溶胶光度计测量值Cs1和被校仪器质量浓度测量值Cm1,交换精密气溶胶光度计采
样口和被校仪器的上游采样口连接的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装置发雾口,同时进行等流
量采样,记录精密气溶胶光度计测量值Cs2和被校仪器质量浓度测量值Cm2。按公式
(4)计算出仪器的单次质量浓度示值误差。再重复以上操作4次,将单次质量浓度示值
误差按公式 (5)计算出被校仪器的质量浓度示值误差。
6.2.5 质量浓度重复性
在被校仪器正常校准过程中,气溶胶光度计发雾混匀装置发生质量浓度为 (0.01~
1)μg/L的PAO-4气溶胶,每隔1min读取1次被检仪器质量浓度测量值,重复上述
过程6次。按公式 (6)计算质量浓度重复性。
7 校准结果表达
7.1 校准记录
校准记录格式参考附录D。
7.2 校准结果的处理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报告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标题,如 “校准证书”或 “校准报告”;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 (如果不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
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 (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
接受日期;
h)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i)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码;
j)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k)校准环境的描述;
l)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m)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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