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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JG 247-2008 (JJG247-2008) | | 中文名称 |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规程 | | 英文名称 |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tandard Incandescent Lamp for Total Luminous Flux | | 行业 | 计量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7.180 | | 字数估计 | 23,214 | | 发布日期 | 2008-03-25 | | 实施日期 | 2008-09-2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JJG 247-1991 | | 引用标准 | GB 15039-1994; GB 15040-1994; JJG 213-2003; JJF 1002-1998; JJF 1059-1999 | | 标准依据 |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35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基准和一级、二级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以下简称光通量标准灯或标准灯)的检定。标准灯型式评价中, 有关计量性能的要求可参照执行。 |
JJG 247-2008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tandard Incandescent Lamp for Total Luminous Flu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
2008-03-25发布
2008-09-25实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规程
代替JJG247-1991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3月25日批准,并自
2008年9月25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委托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起草人:
刘 慧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杨臣铸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
肖文宾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目 录
1 范围 (1)
2 引用文献 (1)
3 概述 (1)
4 计量性能要求 (1)
4.1 总光通量标准灯的稳定性 (1)
4.2 总光通量标准灯的定级 (1)
4.3 总光通量标准的组成和量值的扩展不确定度 (2)
5 通用技术要求 (2)
5.1 外观 (2)
5.2 标识 (2)
6 计量器具控制 (2)
6.1 检定条件 (2)
6.2 检定项目 (4)
6.3 检定方法 (5)
6.4 检定结果的处理 (7)
6.5 检定周期 (7)
附录A 国产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的光电参数 (8)
附录B BDT型标准灯稳定性实验方法 (9)
附录C 测量系统不稳定性修正因子的计算方法 (10)
附录D 非线性修正因子的计算方法 (11)
附录E 球形光度计吸收修正因子的测量方法 (12)
附录F V(λ)失配修正的计算方法 (13)
附录G 积分球涂料推荐配方 (14)
附录 H 不确定度分析实例 (15)
附录I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18)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基准和一级、二级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 (以下简称光通量标准灯
或标准灯)的检定。标准灯型式评价中,有关计量性能的要求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文献
GB 15039-1994 《发光强度、总光通量标准灯泡》
GB 15040-1994 《普通测光标准灯泡》
JJG213-2003 《分布(颜色)温度标准灯检定规程》
JJF1002-1998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
JJF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概述
总光通量标准灯是用于保持和传递总光通量单位---流明(lm)量值的计量器具,是
用相对法测量光源总光通量的标准量具。它是按特定要求制作的发光特性稳定的白炽灯。
4 计量性能要求
4.1 总光通量标准灯的稳定性
第一次送检的直流供电标准灯必须按有关规定老化。老化后的稳定性应达到,在参
考电流下点燃8h,灯端电压变化小于0.05% (对于真空灯)和0.07% (对于充气灯)
(实验方法见附录B)。对于交流供电的标准灯,其稳定性应符合GB 15040-1994的要求。
4.2 总光通量标准灯的定级
首次送检的标准灯不予定级。1年后进行复检时,根据灯的年变化率及标定时所用
上一级标准的级别按表1规定予以定级。
表1 标准灯定级规定
被检标准灯级别 上级标准级别 光通量年变化率Q
工作基准 基准或副基准 不大于0.6%
一级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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