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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JJG 527-2015 (JJG527-2015) | 中文名称 |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定规程 | 英文名称 | Fixed Radar Vehicle Speed Measurement Devices | 行业 | 计量行业标准 | 中标分类 | T39 | 国际标准分类 | 17.100 | 字数估计 | 16,112 | 发布日期 | 2015-06-15 | 实施日期 | 2015-12-15 | 旧标准 (被替代) | JJG 527-2007 | 引用标准 | JJG 1074-2012; JJF 1335-2012; GB/T 21255-2007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振动冲击转速计量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72号 | 发布机构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JJG 527-2015
Fixed Radar Vehicle Speed Measurement Devi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
2015-06-15发布
2015-12-15实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
检定规程
代替JJG527-2007
归 口 单 位:全国振动冲击转速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联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程委托全国振动冲击转速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戴金洲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杜 磊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林 峰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杨春生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黄振宇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钱 江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吕 东 (北京中联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目 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术语 (1)
3.1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 (1)
3.2 雷达测速仪模拟检定装置 (1)
3.3 现场测速标准装置 (1)
3.4 模拟标准速度值 (1)
3.5 模拟测速误差 (1)
3.6 现场测速误差 (1)
4 概述 (1)
5 计量性能要求 (2)
5.1 微波发射频率误差 (2)
5.2 测速范围 (2)
5.3 模拟测速误差 (2)
5.4 现场测速误差 (2)
6 通用技术要求 (2)
6.1 外观 (2)
6.2 要求 (2)
7 计量器具控制 (2)
7.1 检定条件 (2)
7.2 检定项目 (3)
7.3 检定方法 (3)
7.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
7.5 检定周期 (5)
附件A 真实交通流量状态下完成现场测速误差检定示例 (6)
附件B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定记录 (推荐)格式 (7)
附件C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8)
引 言
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程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
范。主要参考JJF1335-2012 《定角式雷达测速仪型式评价大纲》、JJG1074-2012
《机动车激光测速仪》等技术规范。
本规程是对JJG527-2007进行修订的。与JJG52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订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明确了规程适用于固定安装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 (见1);
---取消了后续检定中测速范围检定、模拟测速误差检定;
---增加了在真实交通流量状态下以正常行驶车辆为被测对象完成现场测速误差检
定的方法 (见7.3.4);
---增加附录A真实交通流量状态下完成现场测速误差检定示例。
本规程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G527-2007 《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
---JJG527-1988 《定角式雷达测速仪》。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应用多普勒效应原理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进行测量的固定安装式机动车
雷达测速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 引用文件
JJG1074-2012 机动车激光测速仪
JJF1335-2012 定角式雷达测速仪型式评价大纲
GB/T 21255-2007 机动车测速仪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 术语
是指固定安装于测量位置,用于测量机动车行驶速度值的雷达测速仪。
用于接收雷达测速仪发射的连续微波信号,并且发送对应于设定模拟速度值的多普
勒微波信号的专用检测设备。
用于测量机动车通过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测区域行驶速度的专用检测设备。
3.4 模拟标准速度值 simulatingspeed
雷达测速仪模拟检定装置提供的速度值。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速度测量值与模拟标准速度值的绝对误差。
在同一时间和同一位置处,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与现场测速标准装置 (或标准
测速仪)对同一被测车辆的速度测量误差。
4 概述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是指基于多普勒效应原理被指定安装于道路合适位置,对
检测车道内机动车行驶速度进行实时、自动测量的设备。
固定式雷达测速仪通常由雷达天线、信号处理单元、图像处理单元、通信单元、辅
助照明单元及速度显示单元等组成。
5 计量性能要求
5.1 微波发射频率误差
X波段:(f0±25)MHz;
K波段:(f0±45)MHz;
Ka波段:(f0±100)MHz。
其中f0为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微波发射频率标称值,MHz。
5.2 测速范围
至少满足 (20~180)km/h。
5.3 模拟测速误差
(-4~0)km/h。
5.4 现场测速误差
< 100km/h时,(-6~0)km/h;
≥100km/h时,(-6~0)%。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观
6.1.1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应有铭牌,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雷达
发射频率标称值、制造厂家及日期,并应标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6.1.2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外观不应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机械损伤,各紧固件不
应松动,结构完整。
6.2 要求
6.2.1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设置或调节按键应能正常使用,操作按键应轻便灵
活,操作正常。
6.2.2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连接线与接插件应齐全、连接可靠。
6.2.3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应有独立速度显示单元,正常工作后显示屏的显示应
完整、清晰、醒目。
7 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7.1 检定条件
7.1.1 检定环境条件
7.1.1.1 实验室检定环境:
1)温度:(15~25)℃。
2)相对湿度:< 85%。
7.1.1.2 现场检定环境:
1)温度:(-25~55)℃。
2)相对湿度:< 85%。
7.1.2 检定用标准器具
检定用标准器具及技术要求见表1。
表1 检定用标准器具
序号 检定项目
主 要 检 定 设 备
名 称 技 术 要 求
微波发
射频率
误差
微波数字频率计
频率范围:(8~40)GHz
频率准确度:±2×10-4
频率稳定度:2×10-5/s
接收喇叭天线 3cm,1.25cm,8mm
2 测速范围
3 模拟测速误差
雷达测速仪模拟检定装置
速度范围:至少满足 (20~200)km/h
MPE:±0.3km/h
4 现场测速误差
现场测速标准装置
标准测速仪
速度范围:(20~180)km/h
MPE:±1%
(具备调整测速触发位置与
被测设备检测区域一致的功能)
7.2 检定项目
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的项目见表2。
表2 检定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查
1 通用技术要求 + + +
2 微波发射频率误差 + - -
3 测速范围 + - -
4 模拟测速误差 + - -
5 现场测速误差 + + -
注:表中带 “+”为应检项目,“-”为可不检项目。
7.3 检定方法
按7.2的要求选择检定项目,检定顺序首先按7.3.1、7.3.2、7.3.3的方法对通用
技术要求、微波发射频率误差、测速范围和模拟测速误差进行检定并记录有效数据,然
后按7.3.4的方法对现场测速误差进行检定,后续检定可不检微波发射频率误差、测速
范围、模拟测速误差项目。
7.3.1 通用技术要求检查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开机后应能正常工作,用手感、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结
果应符合6.1、6.2的要求。
7.3.2 微波发射频率误差的检定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微波发射频率误差检定示意图如图1所示,使接收天线
与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微波发射天线处于同一轴线,将接收天线的输出端口接至
微波数字频率计。
图1 微波发射频率误差检定系统框图
接通微波数字频率计、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电源,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预
热。使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连续发射微波,在微波数字频率计上读取测量值。对微
波发射频率测量3次,微波发射频率的误差按式 (1)计算:
Δfx=f0-fx (1)
式中:
Δfx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微波发射频率误差,MHz;
fx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微波发射频率的测量值,MHz;
f0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微波发射频率的标称值,MHz。
取3次测量值中微波发射频率误差最大的为最终测量结果,应符合5.1的要求。
7.3.3 测速范围和模拟测速误差的检定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测速范围和模拟测速误差检定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 测速范围和模拟测速误差检定系统框图
根据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不同波段、触发方式、安装角度、测试软件等特征
对雷达测速仪模拟检定装置进行设置。
测速范围和模拟测速误差的检定前应将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微波发射端与雷
达测速仪模拟检定装置的接收端处于同一轴线上,以保证检定工作的正常进行。
雷达测速仪模拟检定装置在 (20~180)km/h范围内设置7点标准速度值 (其中
20km/h,60km/h,120km/h,180km/h各点必须检定)。每点测量3次,每次模拟
测速误差应符合5.3的要求,测速范围应符合5.2的要求。
7.3.4 现场测速误差的检定
按照现场测速标准装置 (或标准测速仪)使用要求安装,调整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
态。检定人员在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安装路段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方
法进行现场测速误差检定:
(1)在真实交通流量状态下以正常行驶的车辆为被测对象,现场测速标准装置与固
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同时对检测区域内的同一被测对象进行测量,记录30组有效测
量值,每次测速误差均应符合5.4的要求,具体操作见附录A。
(2)装有标准测速仪的试验车以被检速度值匀速行驶,标准测速仪测量并显示试验
车通过检测区域时的速度值,同时固定式雷达测速仪对试验车进行速度测量。首次检定
的速度点为限速值的50%、100%左右,对每一个被检速度值进行至少2次检定,每次
的现场测速误差均应符合5.4的要求。后续检定的速度点为限速值的100%左右,进行
至少3次检定,每次的现场测速误差均应符合5.4的要求。
当发生判定争议时以第 (2)种方法为仲裁检定方法。
现场测速误差按式 (2)计算:
Δv=v-v0 (2)
式中:
Δv---现场测速误差,km/h;
v---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速度测量值,km/h;
v0---现场测速标准装置或标准测速仪的速度测量值,km/h。
现场测速相对误差按式 (3)计算:
δ=
Δv
v0 ×
100% (3)
式中:
δ---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测速相对误差,%。
Δv---现场测速误差,km/h;
v0---现场测速标准装置或标准测速仪的速度测量值,km/h。
7.4 检定结果的处理
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出具检定证书;经检定不符合本
规程要求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7.5 检定周期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经过硬件维修的设备应按首
次检定执行。
附录A
真实交通流量状态下完成现场测速误差检定示例
图 A.1 顶部固定安装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
图 A.2 路侧固定安装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
在真实交通流量状态下,以正常行驶车辆为被测对象完成现场测速误差检定过程:
1.检定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被测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安装角度或抓拍图片等
信息目测被检设备的检测区域。
2.调试现场测速标准装置的测速触发区域与被测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检测
区域一致。
3.现场测速标准装置与被测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同时对检测区域内同一被测
车辆进行测量并记录结果。
附录B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定记录 (推荐)格式
送检单位 检定地点
制造厂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环境温度 ℃ 相对湿度 %
检定性质:首次检定 □ 后续检定 □ 使用中检验 □
一 通用技术要求
合格□ 不合格□
二 计量性能要求
微波发射频率误差检定结果 单位:MHz
标 称 值 测 量 值
误 差
Δfmax (或Δfmin)
测速范围及模拟测速误差检定结果 单位: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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