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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Y/T 0044-2019 (JY/T0044-2019) | | 中文名称 | 碰撞实验器 | | 英文名称 | Collision experimental apparatus | | 行业 | 教育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8,889 | | 发布日期 | 2019-04-08 | | 实施日期 | 2019-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JY 44-1987 | | 标准依据 | 教基函(2019)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JY/T 0044-2019: 碰撞实验器
JY/T 0044-2019 英文名称: Collision experimental apparatus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代替:JY/T 44-1987
碰撞实验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碰撞实验器的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教学用一维碰撞实验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 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T 1958-2017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 检测与验证
JY/T 0001-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T 0002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T 0026-1991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JY/T 0213-1994 教学用力学、热学仪器运输、贮存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4 要求
4.1 结构和组成
JY/T 0044─2019
碰撞实验器应由轨道、小球、支球柱、重锤、支架和台夹等组成。
图 1为碰撞实验器各部分的结构。
4.2 轨道
4.2.1 轨道由金属材料制成,分为倾斜和水平两段,连接处应以圆弧过渡,圆弧的曲率半径为 70 mm
±10 mm。两段之间的夹角α 应为 150°±5°。
4.2.2 轨道宽度 D =8 mm±0.2 mm。水平段长度 L1=70 mm±10 mm;倾斜段高度 H =105 mm±5 mm。
4.2.3 轨道水平段和倾斜段的直线度公差应不大于 0.25 mm。
4.2.4 轨道与小球接触面的表面粗糙度 Rz值(补充系列)应不大于 2.5 μ m。
4.2.5 倾斜段顶部应有挡球板,挡球板停留位置应能在 30 mm范围内连续调节。
4.2.6 轨道上应有卷绕重锤线的绕线器,绕线器应能有效控制重锤的高度。
4.3 支球柱
4.3.1 支球柱由Φ 4 mm±0.1 mm不锈钢管制成,应能竖立于轨道前面,支撑小球。
4.3.2 支球柱下端以转轴支撑,可绕轴转动,当轨道向下倾斜大于 5°时应能自然翻转。
4.3.3 支球柱高度上下可调,调节范围应不小于 3 mm。
4.3.4 支球柱中心至轨道端面水平距离 L2应能在 15.5 mm~16.5 mm范围内调整。
4.3.5 支球柱中心至轨道两侧距离应能相等。定位后,不应有左右晃动现象。
4.4 小球
4.4.1 小球应不少于四个,玻璃球和钢球各二个。
4.4.2 小球的直径应为 16 mm±0.2 mm,圆度公差应不大于 0.1 mm。
4.4.3 钢球表面硬度应不小于 HRC 60,表面应镀铬。
4.5 重锤和重锤线
4.5.1 重锤质量应不小于 5 g,重锤应为正圆锥体。
4.5.2 重锤线总长度应不小于 1 m。一端卷入绕线器,另一端系挂重锤后应能自轨道端面中心处自然
竖直下垂并绷紧。
4.6 支架和台夹
4.6.1 支架和台夹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4.6.2 支架应能调节轨道水平段的倾角,调节范围应不小于 10°。
注:支架用于支撑轨道
4.6.3 台夹的夹持厚度应为 10 mm~50 mm;当夹紧力为 300 N时,台夹开口处变形应不大于 1 mm。
4.6.4 台夹应配备面积不小于 60 mm×60 mm,厚度不小于 2 mm的铁质衬板一块。
4.7 安全性
仪器的所有金属制件不应有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锐角和飞边。锋利的边、角应倒棱和磨圆。
4.8 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 JY/T 0001-2003中 4.6、4.17、5.1、5.5、6.1、6.7、6.9、6.11、6.12、
6.14、6.17、6.18、6.19、6.21、7.1、7.2、7.4、7.7的有关规定。
4.9 环境试验
按 JY/T 0213-1994中 3.1表 2的规定进行振动试验和自由跌落试验。
5 试验方法
5.1 测试仪器
部分试验仪器规格如下:
a) 万能角尺,分度值为 2′;
b) 游标卡尺,150 mm,分度值为 0.02 mm;
JY/T 0044─2019
c) 钢直尺,分度值为 1 mm;
d) 天平,分度值 0.1 g。
5.2 轨道
5.2.1 轨道过渡圆弧的曲率半径试验:制作两个半径分别为 60 mm+1 mm和 80 mm-1 mm标准圆,用对
比法测量,轨道过渡圆弧的曲率半径应在这两个标准圆的半径之间。
5.2.2 轨道倾斜和水平两段之间的夹角用万能角尺测量,应符合 4.2.1的规定。
5.2.3 轨道宽度用游标卡尺测量。轨道的倾斜段高度用钢直尺测量。轨道水平段长度测量:将轨道水
平段调成水平,用钢球沿轨道弯曲处向水平段作停留试验,当钢球能稳定停留时,在轨道上标出该停留
点,并以该点为界,用钢直尺测量轨道水平段长度。以上测量结果应符合 4.2.2的规定。
5.2.4 轨道水平段和倾斜段的直线度公差测量:用刀口尺和塞尺按 GB/T 1958-2017 附录 C 的 C.8 表
C.2中序号 1的方法检测水平段和倾斜段轨道与小球的接触面,应符合 4.2.3的规定。
5.2.5 轨道与小球接触面的表面粗糙度测量:与表面磨、车、镗、铣、插及刨加工表面的粗糙度样板
比较,应符合 4.2.4的规定。
5.2.6 挡球板调节范围用游标卡尺测量,应符合 4.2.5的规定。
5.2.7 绕线机构凭感官检测,应符合 4.2.6的规定。
5.3 支球柱
5.3.1 支球柱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支球柱竖直后将钢球置于其顶端,应能稳定停留。
5.3.2 支球柱翻转试验:将轨道及支架用台夹固定在平台上,并在轨道水平段一侧固定一块画有 5°
线的平板。将轨道水平段调成水平,并将支球柱竖直。然后使轨道逐渐向下倾斜,当轨道向下倾斜超过
5°线时,支球柱应能自然翻转。
5.3.3 支球柱高度调节范围、支球柱中心至轨道端面水平距离调节范围用游标卡尺测量,应分别符合
4.3.3、4.3.4的规定。
5.3.4 支球柱中心至轨道两侧距离试验:按图 2,刀口尺紧贴轨道水平段的外侧并延伸至支球柱附近,
用游标卡尺测量支球柱边缘至刀口尺间的垂直距离 A1;再将刀口尺移到轨道的另一侧,测量距离 A2;调
整后应能使 A1=A2。拧紧定位螺丝后,支球柱不应有左右晃动现象。
图 2 支球柱的测量
5.4 小球
5.4.1 小球的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应符合 4.4.2的规定。
5.4.2 圆度公差测量:用游标卡尺从任意 5个不同方向测量球的直径,读出最大测量值和最小测量值,
它们差值的一半,即为圆度误差,应符合 4.4.2的规定。
5.5 重锤
5.5.1 重锤质量用天平测量。锤线的长度用钢直尺测量。
5.5.2 将重锤线经过轨道端面中心,然后绕到绕线器(图 1:3)上。用感官检验,重锤应能自然下垂
并绷紧,锤尖和锤线应在同一直线上。
5.6 支架和台夹
5.6.1 支架和台夹、衬板材料凭感官检验。
5.6.2 将轨道及支架用台夹固定在平台上,松开轨道定位螺丝,分别将轨道水平段向下倾斜至最低及
向上倾斜至最高,用万能角尺测量其与平台的倾角,均应符合 4.6.2的规定。
5.6.3 台夹的夹持厚度和台夹衬板尺寸用游标卡尺测量。
5.6.4 台夹的夹紧力试验:试验前先用游标卡尺测量台夹开口尺寸,然后用绳子栓住台夹的压紧螺杆
尾端,将台夹悬挂起来。在沿螺杆轴线正下方的夹板上悬挂一重力为 300N 的重物,悬挂时间 10 min
后,再次用游标卡尺测量台夹开口尺寸,施力前后的开口尺寸差应不大于 1 mm。
5.7 安全性
飞边和锐角的试验分别按 GB 6675.2-2014中的 5.8、5.9。
5.8 外观质量
凭感官检验。
5.9 环境试验
按 JY/T 0213-1994中 4.3和 4.6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质量监督检验。
6.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式按表 1。
6.3.1 出厂检验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按库存数组批。
6.3.2 出厂检验时先对全数检验项目作检验,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项目的检验。
6.3.3 型式检验的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3.4 出厂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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