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JY/T 0593-2019, JY/T0593-2019, JYT 0593-2019, JYT0593-2019
| 标准编号 | JY/T 0593-2019 (JY/T0593-2019) | | 中文名称 | 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和配备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specifications on the drinking water equipment with membrane treatment fo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 | 行业 | 教育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2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16,119 | | 发布日期 | 2019-04-08 | | 实施日期 | 2019-09-01 | | 标准依据 | 教基函(2019)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JY/T 0593-2019: 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和配备规范
JY/T 0593-2019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specifications on the drinking water equipment with membrane treatment fo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
和配备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使用的膜处理饮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安装与施工要求、
配备要求及应急处理、试验方法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中教学区、操场、
食堂和宿舍等场所安装的集成一体式和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膜处理饮水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是制定本标准的依据。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1 按供水方式分为: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和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设备。
4.2 按膜处理方式分为:超滤处理设备、纳滤处理设备和反渗透处理设备。
5.2.2 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设备的产品水应采取循环方式,并经过消毒杀菌后才可以直接供应。
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宜具有对产品水的紫外线消毒功能。
5.2.3 设备出水宜有常温水、热水或开水。
5.2.4 热水应有出水温度控制调节装置,在 35 ℃~65 ℃范围内可调。出水温度应在所示温度±5 ℃
内。
5.2.5 开水出水温度应≥92 ℃,小学使用的设备开水应设置使用权限控制开关,宜增加防止反复烧开
等功能。
5.2.6 饮水终端设备实际净水流量应大于标称净水流量。
5.2.7 脱盐率
纳滤处理方式下脱盐率应在 50%~90 %的范围内。
5.2.8 水回收率
纳滤方式水回收率等级应不小于 3级(见表 1)。
5.2.9 纳滤、反渗透类设备可加装浓缩水收集装置,将浓缩水收集起来接入中水系统,方便重复利用
(用于学校中日常冲洗、降尘等用途)。
5.2.10 密封的水处理系统中应有单向的减压放气安全阀。工作压力应在正常许可的压力范围内,不应
超过最高工作压力值的 80 %;负压进气阀应安装专用的进气过滤装置。
5.2.11 选用紫外线消毒装置时,紫外线有效计量不应低于 40 mJ/m2;应符合 GB/T 19837的要求,应
加装紫外线失效监测装置,如果紫外灯失效则应立刻停止供水。
5.2.12 选用臭氧消毒装置时,根据不同水质情况,选择最佳投加量与接触时间。投加量宜为:净水中
溶解臭氧量为 0.1 mg/L~0.5 mg/L条件下,接触时间宜为 5 min~10 min,应满足 GB 28232-2011 的
6.4.2.2的要求。
5.2.13 噪声
集成一体式供水设备噪声应不大于 50 dB;中央处理管道分散供水设备的机组噪声应不大于 75 dB。
5.2.14 加热的水箱和管路部分宜有保温材料覆盖,达到节能的要求。
5.2.15 宜加装自动开机启动、进水水压不足停机保护、水满停机、有安全保护的自动定时开水冲洗消
毒等装置。
5.3 过水容器、涉水零件及管道的要求
5.3.1 设备整机和过水滤芯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其他涉水零件应有
按 GB/T 17219检测合格的报告或批件。
5.3.2 设备进水管道应单独设置,压力应为 0.1 MPa~0.4 MPa,如果进水水压过低则需要安装增压泵。
5.3.3 设备中涉水材料应符合 GB 4806.1 的要求。
5.3.4 采用塑料材料的管道和零部件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
5.3.5 设备的水箱、阀门、管道、连接件、加热内胆与产品水接触部分的不锈钢零件,应符合 GB 4806.9
的要求。管道连接件不应造成细菌滞留繁殖以及其它颗粒的聚积,应尽量减少管路内部的凹凸不平。
5.3.6 采用橡胶材料制作的零部件应符合 GB 4806.11 的要求。
5.3.7 过水容器和连接密封在工作压力 0.4 MPa下应无渗漏、损坏。
5.3.8 在设备中的过水容器、管道、阀门及与水接触的零部件,安装前应经冲洗、除油、除污并进行
消毒、灭菌处理。消毒后进行密封处理,并标识操作者的部门、工号、签字或印章。
5.3.9 新设备在使用前滤芯不应过水检测,各管道内部应无残余水滴,表面应干燥清洁。
5.3.10 设备应设有总净水量的计量装置,宜加装带有自动净水流量统计或运行时间计时(提醒滤芯更
换)装置。滤芯应按照设计更换周期与实际工作参数综合考虑及时进行更换,避免二次污染。
5.3.11 在中央处理管道式净水设备系统内部应设置循环泵,使净水在系统内部不断循环,至少应符合
CJJ/T 110-2017 中 5.0.9 的要求,保证净水不断地通过消毒装置进行灭菌消毒。应尽量减少支路管的
长度,至少应符合 CJJ/T 110-2017中 5.0.13的要求。
5.3.12 其他与水接触的管道材料及部件应符合 GB/T 17219的要求。
5.4 出水水嘴的要求
5.4.1 专用水嘴的开关应灵活有效,在工作压力 0.4 MPa下应无渗漏、损坏。
5.4.2 最边上两端水嘴距墙应≥200 mm,水嘴间距≥350 mm,高中学生适用的水嘴间距宜≥450 mm。
5.4.3 出水开关的高度应以用水学生平均身高设置,距地面 0.7 m~1.5 m,为方便不同身高学生的取
水设备宜同时采用高低水嘴设计。
5.4.4 采用电动电磁阀控制的出水阀应符合 JB/T 7387 的要求,且应采用≤24 V 低压控制电磁铁;
阀体开关寿命要求带压力开关次数应不小于 104次;阀体开关离出水口≤150 mm;阀体的塑料材料应符
合 GB 4806.7,金属材料应符合 GB 4806.9,橡胶材料应符合 GB 4806.11的要求。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
的应符合 GB 18145-2014第 6章的要求。
5.4.5 每一个饮水处的所有水嘴同时出水的情况下每个水嘴出水流量应≥1.5 L/min。
5.5 产品水的水质要求
产品水的水质应符合 CJ/T 94的要求,检验方法见 8.3.1。
5.6 设备的电器和接线安全要求
5.6.1 布线槽应光滑,无锐边;布线不应接触可引起绝缘损坏的毛刺、插片等。
5.6.2 各部件之间的导线和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的连接点,在正常使用中或运行维修时,不应受到过
大的拉力。
5.6.3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应符合 GB 4706.1-2005中第 16章的要求。
5.6.4 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经受住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无闪络、打火现象,绝缘电阻应
大于 500 MΩ。
5.6.5 布线应符合 GB 4706.1-2005中第 23章的要求,不应有散乱、紧绷、线头脱落、悬空等可能引
起发生电气危险的缺陷,布线结构应便于后期维修更换和固定。
5.6.6 在设备内部的电器连接及各种开关电器应做防水处理。
5.6.7 使用额定电压 220 V或 380 V,频率 50 Hz。
5.6.8 电源连接应符合 GB 4706.1-2005中第 25章的要求,配有独立专用的断路器及过流保护装置,
并使用带有安全门的固定式插座或其他等效可靠的电气连接方式。
5.6.9 接地措施应符合 GB 4706.1-2005中第 27章的要求。
5.6.10 其它电器安全应符合 GB 4706.1-2005的要求。
5.6.11 宜使用自动运行系统,具有自动总净水量统计、滤芯更换时间提醒、产品水质自动检测装置、
自动开关机,日期、星期自动显示、临时运行、流量监控等功能。
6 膜处理饮水设备的设计安装与施工要求
6.1 给排水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 GB 50099-2011中 10.2和 GB 50015-2003中 5.7的要求。
6.2 输水管线的预埋施工应单独布管,不应固定在暖气、下水、电器、通风管道上,饮水管接头应设
置在暗盒内。户内管线也应固定可靠,并同时设有保护槽或管,保护管线防止受力破裂渗漏,引起污染。
6.3 膜处理饮水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按 GB 50099-2011 中 6.2.2的要求,应距污水池、垃圾设施(桶、
站、房)、理化生实验室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大于 25 m。教室内的饮水终端宜安装在教室
后方,远离黑板、清扫工具等可能的污染源。
6.4 设备供水管道的零件在施工前应经清洗消毒,除油、除污,不能与其他生活用水的零件混用。
6.5 在进水口前应安装防回水的单向阀,用于清洗、排水和采样。
6.6 饮水处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腐、防霉、无辐射、易于消毒、清洗的材料,地
面应有一定的疏水坡度。
6.7 电器电路施工和验收应符合 GB 50099-2011中 10.3和 GB 50254的要求。
6.8 接地装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 GB 50169 的要求。
6.9 安装位置应配有独立专用的断路器及过流保护装置,并使用带有安全门的固定式插座或配电箱等
有效可靠的电气连接方式。同时应配置独立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每五年报废更新。
6.10 中央处理机房应符合 CJJ/T 110-2017第 7章的要求;宜安装灭蚊蝇灯和防鼠害装置。
6.11 应在从施工安装验收后开始进行试供水 48小时。
7 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配备要求及应急处理
7.1 膜处理饮水设备配备要求
7.1.1 学校膜处理饮水设备水处理能力应满足:每人每天 1 L~2 L。
7.1.2 饮水取水处应有排队等候的空间,不应占用走道的疏散空间。
7.1.3 教学楼饮水处按 40 人~50 人设置 1个饮水水嘴计算水嘴的数量。安装在教室内的饮水终端应
远离黑板、清洁工具、空调出风口等污染源。
7.1.4 学校的食堂可按楼层每层设置 1个~2个饮水处,按就餐人数 200人~400人设置 1个饮水处,
根据实际计算水嘴的数量。
7.1.5 学校的宿舍可按每个楼层设置 1个饮水处。
7.1.6 学校的图书馆、体育馆、礼堂、专业功能教室等如在单独建筑或楼层内宜设置 1个饮水处。
7.2 膜处理饮水设备运行要求
7.2.1 饮水处应列为学校安全防范管理的重要部位,应在饮水处和净水处理机房安装安全监控。配备
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的卫生管理员,建立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保存时间应>2
年)。
7.2.2 学校应留存膜处理饮水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及竣工验收资料、水质检验记录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
诺合同,宜要求设备生产厂商提供质保期大于 3 a;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应建立索证制度及相关卫生许
可批件和检验合格报告。
7.2.3 学校应每日对设备进行安全卫生巡查(检查项目:出水的色度、浑浊度、嗅味、肉眼可见物)、
检查水嘴或是电磁阀是否开关有效。每日由卫生管理员对设备进行清洁,并对每个水嘴表面进行消毒,
完成之后打开水嘴 10 s;做好巡查记录(宜采用自动记录方式)。
7.2.4 应建立学期检验和月抽检制度,应公示水质检测报告。
7.2.5 当使用紫外消毒设备对产品水进行消毒时,紫外灯外的石英管也应进行清洗,清洗方法应符合
GB/T 19837-2005中 5.3的规定。
7.2.6 当使用臭氧消毒设备对产品水进行消毒时,应控制好投放时间,宜在设备周围无人的情况下进
行,室内空气环境中臭氧排放浓度不应大于 1h内平均最高容许浓度 0.1 mg/m3 ,应满足 GB/T 18202的
要求。
7.2.7 学校应在放寒暑假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a) 寒暑假期间关闭的设备:为节能减排、避免电气安全隐患,对停止运行设备关闭电源、暂
停供水、张贴通知,开学前一周统一清洗、消毒、开启设备,并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安排进
行采样检测;
b) 寒暑假期间运行的设备:可根据用水量减少的数量和净化水存放时间的长短,可适当排水,保
证水质安全。
7.2.8 应定期对膜处理饮水设备水路电路进行检查维护,按规定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
求的涉水的处理材料,并做好记录。所有过滤滤芯的更换应由专人严格按照卫生批件上的额定总净水量
和使用时间的要求进行更换,并依据当地原水的情况适当调整。
7.3 水质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发生水质污染或出现浑浊、嗅味等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处置:
a) 应立即停止供水,并根据国家和本地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不应隐瞒、缓报、谎报;
b) 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c) 学校停水期间,学校应采取措施保障充足的卫生安全的替代饮用水。
7.4 膜处理饮水设备运行环境要求
7.4.1 运行环境温度宜在 4 ℃~40 ℃之间。
7.4.2 运行环境的相对湿度应不大于 90%。
7.4.3 饮水处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通电通水和排水的要求。
8 试验方法
8.1 试验条件
8.1.1 特殊规定的试验方法应按要求设置试验环境。
8.1.2 试验的环境温度应为 25 ℃(±5 ℃),无外界热气流和热辐射作用。
8.1.3 试验用原水的温度应为 25 ℃(±5 ℃)。
8.1.4 试验环境相对湿度在 45%~75%范围内。
8.1.5 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5%范围内,电源频率 50 Hz±1 Hz 。
8.2 外观、结构及功能
8.2.1 用感官检查法按要求对产品进行外观检验,应符合 5.1的要求。
8.2.2 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的设备应按 GB 18145-2014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8.2.3 用钢卷尺测量水嘴的间距和高度,应分别符合 5.4.2、5.4.3的要求。
8.2.4 持续出水水温
将容积为 500 mL的烧杯放于距出水水嘴下方 100 mm处,标准水银温度计放入烧杯中,将水嘴持续
打开 1 min 后,读出水银温度计的读数。温水的出水温度应满足 5.2.4 要求,开水的出水温度应满足
5.2.5要求。
8.2.5 净水流量测算
饮水终端设备正常运转 30 min后,用大于标称净水流量下 1 min的出水总量 120%容器接取 1 min(用
分度 0.1 s的秒表计时)的出水,并使用量筒(最小分度不大于 20mL)测量出结果,共测试 3次,取算
数平均值并折算成 L/min,作为测量结果,净水流量应满足 5.3.11的要求。
8.2.6 额定总净水量测算
与净水流量试验同时进行,进行净水流量试验合格后,各段累计的净水量之和与总净水量显示装置
的结果进行比较。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