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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T8002-200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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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T 8002-2007 英文版 1909 LS/T 8002-2007 [PDF]天数 <=10 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LS/T 8002-2007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LS/T 8002-2007 (LS/T8002-2007)
中文名称 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英文名称 Regulations to compile the documents of grain engineering design
行业 粮食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P85
国际标准分类 65.040.20
字数估计 68,657
发布日期 11/1/2007
实施日期 2/1/2008
发布机构 国家粮食局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以粮食、油料及其制品为原料的合储、加工和物流设施的建设工程设计。

LS/T 8002-2007 Regulations to compile the documents of grain engineering design 书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LS/T8002-2007 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7-11-01发布 2008-02-01实施 国 家 粮 食 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1 2.1 一般要求 1 2.2 设计总说明 2 2.3 总图 2 2.4 工艺 3 2.5 建筑 4 2.6 结构 4 2.7 电气 5 2.8 给水排水 5 2.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6 2.10 动力 7 2.11 投资估算 7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图 9 3.4 工艺 14 3.5 建筑 16 3.6 结构 18 3.7 电气 18 3.8 给水排水 21 3.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10 动力 25 3.11 概算 27 4 施工图设计 31 4.1 一般要求 31 4.2 总图 31 4.3 工艺 35 4.4 建筑 37 4.5 结构 40 4.6 电气 44 4.7 给水排水 46 4.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9 4.9 动力 51 4.10 预算 53 附录A 环境保护篇 54 附录B 消防篇 56 条文说明 58 LS/T8002-200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粮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等4项粮食工程建设标准 编制任务的通知》(国粮办展[2005]186号)的要求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了粮食工程设计文件 的编制经验,同时参考了建设部和其他工业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使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要求体现了粮食工程的特点。本规定广泛征求了粮食行业设计、建设、管理、监理、施工及安装等有关 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会审查定稿。 本规定分4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便于准确理解和 应用本规定,对编制深度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定由国家粮食局负责管理,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 位在执行本规定时,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 反馈给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邮政编码450052,传真0371- 67789203)。 主编单位: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 参编单位:国贸工程设计院、河南工业大学。 主要起草人:张振、刘丽华、梁彩虹(以下按专业排序)、张虎、刘玉兰、刘继辉、孔刚龙、朱同顺、 彭娟、张煜。 LS/T8002-2007 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对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规范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保证各阶段 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以粮食、油料及其制品为原料的仓储、加工和物流设施的建设工程设计。 1.0.3 粮食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有特殊要求时,可另行委托增加方案 设计阶段或其他设计内容。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遵循的原则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招标文件无明确要求,可参照本规定编制。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及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委托设计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4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 的要求。 5 民用建筑工程按照现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 6 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应以上阶段的项目批准文件为依据。当设计需对已批准内容做重大修 改时,应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7 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各专业之间互提资料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相应专业编制设计文件的需要, 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8 项目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时,应明确设计接口,保证设计深度要求。主体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1.0.5 在设计的各阶段,根据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但不提供设计文件电子版。 1.0.6 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应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中列出 选用图集的名称与图集编号;在相关图纸或设计说明中注明选用的图集编号、详图所在页码与详图编号。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是按通用性粮食工程项目设计进行编制的。对于具体的工 程项目设计,可根据其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取舍。当工程项目设计中有本 规定未涵盖到的内容时,可按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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