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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196-2016 (LY/T1196-2016) | | 中文名称 | 林业机械 便携式脉冲烟雾机 | | 英文名称 | Forestry machinery - Portable pulse fogger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95 | | 字数估计 | 21,253 | | 发布日期 | 2016-07-27 | | 实施日期 | 2016-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Y/T 1196.2-2004; LY/T 1196.1-200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12号(总第204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LY/T 1196-2016
(Forestry machinery portable pulse smoke machine)
ICS 65.060.80
B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代替LY/T 1196.1-2004,LY/T 1196.2-2004
林业机械 便携式脉冲烟雾机
2016-07-27发布
2016-12-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型号编制方法 2
5 主要技术参数 2
6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2
6.1 一般要求 2
6.2 整机性能 3
6.3 主要零部件性能 6
6.4 安全 7
6.5 可靠性 9
6.6 外观质量 9
6.7 装配质量 9
7 检验规则 9
8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整机振荡喷烟雾试验记录 1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燃烧室-喷管气密性试验记录 15
附录C(资料性附录) 背带承载试验记录表 16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手把温度测定记录表 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LY/T 1196.1-2004《便携式脉冲烟雾机 第1部分:技术条件》及LY/T 1196.2-
2004《便携式脉冲烟雾机 第2部分:试验方法》,与LY/T 1196.1-2004和LY/T 1196.2-2004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林业机械 便携式脉冲烟雾机”;
b)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LY/T 1196.1-2004的第2章和LY/T 1196.2-2004的
第2章);
c) 增加了脉冲烟雾机的术语和定义(见3.1);
d) 修改了脉冲发动机、燃烧室-喷管、额定喷药量、药液箱残留药液量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
3.4、3.6,LY/T 1196.1-2004的3.2、3.3、3.1、3.5);
e) 删除了安全关药阀的术语和定义(LY/T 1196.1-2004的3.4);
f) 删除了烟雾机的分类(LY/T 1196.1-2004的4.1);
g) 修改了型号编制方法(见4.1,LY/T 1196.1-2004的4.2);
h) 增加了主要技术参数(见第5章);
i) 修改了起动性能试验方法(见6.2.1.2,LY/T 1196.2-2004的5.3);
j) 修改了烟化效果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 (见 6.2.2,LY/T 1196.1-2004 的 5.2.2 和
LY/T 1196.2-2004的5.3.3);
k) 删除了安全关药阀的要求(LY/T 1196.1-2004的5.2.3);
l) 增加了雾滴粒径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2.3);
m)增加了药开关卸压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2.5);
n) 增加了药液箱残留药液量的试验方法(见6.2.6.2);
o) 修改了整机水平振荡喷烟雾性能的试验方法(见6.2.7.2,LY/T 1196.2-2004的5.10.1);
p) 增加了药液箱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3.2);
q) 修改了燃烧室-喷管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见 6.3.3,LY/T 1196.1-2004 的 5.3.2 和
LY/T 1196.2-2004的5.9);
r) 修改了药开关的要求,并增加了试验方法(见6.3.4,LY/T 1196.1-2004的5.3.3);
s) 修改了高压发生器的要求,并增加了试验方法(见6.3.5,LY/T 1196.1-2004的5.3.4);
t) 修改了背带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3.6,LY/T 1196.1-2004的5.3.5和LY/T 1196.2-2004
的5.8);
u) 修改了高温防护的要求,并增加了试验方法(见6.4.1,LY/T 1196.1-2004的5.2.4);
v) 删除了单向阀的要求(LY/T 1196.1-2004的5.3.6);
w) 将“无故障工作时间”修改为“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并修改其内容,增加了试验方法(见
6.5,LY/T 1196.1-2004的5.2.8);
x) 增加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6);
y) 增加了装配质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7);
z) 删除了生产试验(LY/T 1196.2-2004的第6章);
aa)删除了耐久性试验(LY/T 1196.2-2004的第7章);
bb)增加了第三方检验(见7.4);
cc)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8.2);
dd)将“规范性附录”修改为“资料性附录”,并删除了附录 A、附录B、附录 C、附录 D、附录F
(LY/T 1196.2-2004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F)。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通市广益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南通宏
大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南通博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管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林云、李应珍、周凤芳、周宏平、崔业民、王金鹏、崔华、周亚宏、周颢、石春玲。
本标准代替了LY/T 1196.1-2004和LY/T 1196.2-2004。
LY/T 1196.1-2004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1196-1996。
LY/T 1196.2-2004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1197-1996。
林业机械 便携式脉冲烟雾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机械便携式脉冲烟雾机(以下简称“烟雾机”)的术语、定义、型号编制方法、主要
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脉冲发动机为热源动力的便携式烟雾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4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 10395.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5673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LY/T 1045 营林机械 型号编制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脉冲烟雾机 pulsefogger
以脉冲发动机为热源动力,在喷管内产生高温、高速气流实现热雾剂烟化过程的机械。
3.2
脉冲发动机 pulseengine
一种由特定的声学结构及加热条件耦合作用、以某一谐振频率在燃烧室内形成脉动燃烧,在喷管内
形成高温、高速脉动气流,从喷管出口呈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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