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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762-2008 (LY/T1762-2008) | | 中文名称 | 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规程 | | 英文名称 | Regulat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 project for conversion of cropland to forest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8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7,732 | | 发布日期 | 2008-09-03 | | 实施日期 | 2008-12-01 | | 引用标准 | 办退字[2002]5号; 林退发[2001]521号; 林退发[2003]90号; 林退发[2004]49号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8年第10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按国家、省(市)、县三个层次规定了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的内容、方式、方法和组织等。本标准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 |
LY/T 1762-2008
Regulat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 project for conversion of cropland to forest
ICS 65.020
P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762-2008
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规程
2008-09-03发布
2008-12-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资源信息研究所、国家林
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鸿文、刘树人、杜纪山、吴礼军、刘青、李芳芳、段昆、张会儒、靳爱仙、冯益明。
LY/T1762-2008
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按国家、省(市)、县三个层次规定了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的内容、方式、方法和组织等。
本标准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修改退耕还林工程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办退字[2002]5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退发[2001]521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林退发[2003]90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4]49号)
3 信息管理层次
3.1 退耕还林信息管理分为国家级、省(市)级、县级三个信息管理层次。
3.2 国家级。收集和管理全国退耕还林工程总体信息和省级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信息,如:计划任务、
生态林和经济林面积比例、政策兑现等信息。基本单元为省级。
3.3 省(市)级。收集和管理本省(市)退耕还林工程总体信息和县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信息,如:计划
任务、规划设计、生态林和经济林面积比例、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等信息。基本单元为县级。
3.4 县级。收集和管理本县退耕还林工程的总体信息和乡、村、经营者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信息。
基本单位为退耕还林经营者、小班、地块。
4 信息管理内容
4.1 适用范围
4.2、4.3、4.5、4.7~4.13条款适用于国家级、省(市)级、县级 ;4.4条款适用于国家级、省(市)级 ;
4.6条款适用于县级。
4.2 工程总体规划信息
包括工程规划的文本、表格和图件等内容信息。
4.3 工程年度计划安排信息
包括计划申报文件、计划批复文件和有关计划安排的说明等信息。
4.4 工程年度实施方案信息
4.4.1 国家级主要包括安排实施方案的文件、审核批复实施方案的意见等信息。
4.4.2 省(市)级包括年度实施方案的文本、表格和图件等信息。
4.5 工程年度签订责任书信息
包括年度签订的退耕还林工程责任书文本或文件、年度执行退耕还林工程责任书的情况通报以及
县以下与退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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