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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2796-2017 (LY/T2796-2017) | | 中文名称 | 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规范 | | 英文名称 | The regulations for professional training of forest fire fighting commander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5 | | 字数估计 | 7,740 | | 发布日期 | 2017-06-05 | | 实施日期 | 2017-09-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12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分级与合格评定、培训内容、科目设置。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森林消防指挥员的业务培训。 |
LY/T 2796-2017
(Code of training for forest fire commander)
ICS 65.020.99
B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规范
2017-06-05发布
2017-09-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森林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东北林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黑龙江省森林
保护研究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继艳、李勇、郭赞权、吴建国、张景强、刘欣、金森、王玉霞、张恒、张国壮、
郭亚娇等。
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分级与合格评定、培训内容、科目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森林消防指挥员的业务培训。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领导和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
3 培训分级与合格认定
3.1 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3.2 受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由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专业机构举办森林消防指挥员培训
班,培训课程应按照本标准中培训内容和学时的要求设置。各级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见附录A、附录B
和附录C。
3.3 培训对象参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且对培训内容的知会程度达到本标准中培训目标的要求,方可
认定为培训合格。各级培训目标要求见附录A、附录B和附录C。
4 培训内容
4.1 理论知识
包括林学概论、林火基础、林火气象、林火生态、林火管理、应急管理、心理学基础等。
4.2 业务知识
包括政策法规、业务常识、扑救与组织指挥、技术装备、扑救安全等。
4.3 模拟演练
包括网上推演、模拟指挥、现场训练、演示等。
5 科目设置
5.1 初级培训科目包括:林学概论、林火管理、政策法规、业务常识、技术装备、扑救安全、现场训练等。
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学时见附录A。
5.2 中级培训科目包括:林火基础、林火生态、政策法规、扑救与组织指挥、扑救安全、网上推演等。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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