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LY/T 2806-2017, LY/T2806-2017, LYT 2806-2017, LYT2806-2017
| 标准编号 | LY/T 2806-2017 (LY/T2806-2017) | | 中文名称 | 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actitioners of wildlife raising and breeding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4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30 | | 字数估计 | 7,766 | | 发布日期 | 2017-06-05 | | 实施日期 | 2017-09-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12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的通用要求和专业技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野生动物饲养单位从业人员的管理。 |
LY/T 2806-2017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actitioners of wildlife raising and breeding
ICS 65.020.30
B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
2017-06-05发布
2017-09-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委员会(SAC/TC36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研究所、山东省龙口市东江兽医站、黑龙江省脉动珍稀动物繁
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玉文、孙红瑜、黄海娇、杨娇、冯燕滨、于沿泽、葛东宁、王春华、尹冬冬、
代长林。
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的通用要求和专业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野生动物饲养单位从业人员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从业人员 practitioner
野生动物饲养单位中直接与所饲养的动物或动物产品接触的一线生产人员。
2.2
工作负荷 workload
单位时间内人体承受的工作量,包括体力工作负荷和心理工作负荷两个方面。
2.3
体重指数 baricindex
用体重千克数除以身高米数平方得出的数字。
2.4
身体协调性 physicalcoordination
根据视觉、听觉或其他信息协调眼、手、足及身体其他部位,迅速、准确、协调地做出反应,完成目标
动作的能力。
2.5
本标准中所列工种完成日常工作内容应达到的结果或应具备的能力。
2.6
野生动物饲养单位中从事动物产品获得及加工的一线生产人员。
3 通用要求
3.1 文化程度或专业背景
3.1.1 野生动物饲养技术员、兽医和人工授精员应具备本专业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家承
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3.1.2 饲养员、饲料加工员、动物产品获取员和动物保育员应达到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
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