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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3096-2019 (LY/T3096-2019) | | 中文名称 | 速冻山野菜 | | 英文名称 | Frozen edible wild potherb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39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80.20 | | 字数估计 | 7,772 |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096-2019: 速冻山野菜
LY/T 3096-2019 英文名称: Frozen edible wild pother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速冻山野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副特产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副特产研究所、吉林省和龙八家子林业局百绿源森林食品加工厂、国
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牡丹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洪军、胡伟、么宏伟、佟立君、冯磊、谢晨阳、付婷婷、赵凤臣、楚玉南、
张学义、栗文同。
速冻山野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山野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野菜鲜品为原料,经漂烫、速冻加工制成的速冻山野菜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 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
GB 23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31273 速冻水果与速冻蔬菜生产管理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LY/T 1673 山野菜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1406 绿色食品 速冻蔬菜
NY/T 1453 蔬菜及水果中多菌灵等 16 种农药残留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法
SB/T 10827 速冻食品物流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号令[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料
3.1.1 山野菜原料应符合 LY/T 1673的要求。
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要求。
3.2 生产条件
应符合GB/T 31273的要求。
3.3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的规定。
3.4 安全和卫生指标
3.4.1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
3.4.2 农药残留限量
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3.4.3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和致病菌限量指标分别按NY/T 1406规范性附录A中表A.2、表A.3的规定执行。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 JJF 1070的规定执行。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检测
称取混合后样品 200 g~500 g 于白瓷盘内,外观、色泽、缺陷、冻结状态等用目测和手摸的方法
检测,滋味气味用口尝、鼻嗅的方法检测。
4.2 安全和卫生指标检测
4.2.1 污染物限量检测
4.2.1.1 总砷
按 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执行。
4.2.1.2 铅
按 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执行。
4.2.1.3 镉
按 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执行。
4.2.1.4 总汞
按 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执行。
4.2.2 农药残留限量检测
4.2.2.1 乙酰甲胺磷
按 GB/T 5009.103、GB/T 5009.145、NY/T 761规定的方法执行。
4.2.2.2 多菌灵
按 GB/T 20769、NY/T 1453规定的方法执行。
4.2.2.3 乐果
按 GB/T 5009.145、GB/T 20769、NY/T 761规定的方法执行。
4.2.2.4 敌敌畏
按GB 23200.8、GB/T 5009.20、NY/T 761规定的方法执行。
4.2.2.5 毒死蜱
按GB 23200.8、NY/T 761规定的方法执行。
4.2.2.6 氯氰菊酯
按GB/T 5009.146、GB 23200.8、NY/T 761规定的方法执行。
4.2.2.7 氰戊菊酯、溴氰菊酯
按 GB 23200.8、NY/T 761规定的方法执行。
4.2.3 微生物指标检测
4.2.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执行。
4.2.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执行。
4.2.3.3 致病菌
按GB 4789.4、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生产日期的速冻山野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同一产地、同一生
产单位、同一规格的速冻山野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相同进货时间的速冻山野菜作
为一个检验批次。
5.2 抽样
5.2.1 抽样数量
在整批货物中,包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小包装袋(盒、箱等)为基数,按下列整批货物件数的基数
进行随机取样:
--整批货物50件以下,抽样基数为2件;
--整批货物51~100件。抽样基数为4件;
--整批货物101~200件。抽样基数为5件;
--整批货物201件以上,以6件为最低限度,每增加50件加抽1件;
小包装质量不足检验所需时,适当加大抽样量。
5.2.2 抽样方法
在整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所需样品。每次随机抽取样品1000 g,其中500 g作为检样,500 g作为存
样。型式检验应从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5.3 检验分类
5.3.1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净含量、感官指
标、安全和卫生指标及微生物指标等,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如生产或加工企业对交收检验项
目无法自行检验的,应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标准全项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做型式检验。
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原辅料、设备、工艺改变时;
d)停产3个月以上时;
e)发生质量纠纷时;
f)同一类产品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5.4 判定原则
5.4.1 安全和卫生指标及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项目不合格时,
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5.4.2 批次样品的标志、标签、包装、净含量不合格时,允许生产者进行整改后再申请复检一次,以
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标签
6.1.1 运输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要求。
6.1.2 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的要求。
6.2 包装
内外包装应符合 GB 4806.7、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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