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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3117-2019 (LY/T3117-2019) | | 中文名称 |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消防队建设 | | 英文名称 | Forest certification in China -- Forest fire brigade construction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字数估计 | 7,712 |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117-2019: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消防队建设
LY/T 3117-2019 英文名称: Forest certification in China -- Forest fire brigade constructio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消防队建设
2019 - 10 - 23发布
2020 - 04 - 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可持续经营与森林认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6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家宝、刘恒旭、刘欣、李屹峰、杜嘉林、王立夫、魏云敏、平晓帆、宋晋军等。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消防队建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消防队建设认证应遵循的指标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资质的森林认证机构对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组建的森
林消防队进行审核和评估。本标准不适用于由原森林武警部队转制组建的森林消防救援队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2246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LY/T 2796 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规范
LY/T 2797 森林消防员技能考核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森林消防队建设认证指标体系
4.1 森林消防队组建
4.1.1 森林消防队组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1.2 建队规模应满足森林可持续经营过程中森林消防的需求,符合 LY/T 2246的规定。
4.1.3 森林消防队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隶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1.4 森林消防队经费有稳定的来源,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或其他预算,能够满足人员工资、保险、
福利及公务支出。
4.2 森林消防员
4.2.1 森林消防员应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 18周岁-50周岁。
4.2.2 森林消防员应通过具有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的技能培训,考核内容应符合 LY/T 2797 的规
定,获得培训证书。
4.2.3 森林消防队队长、副队长应具有 3年以上扑火经验,通过具有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的森林
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考核内容应符合 LY/T 2796 的规定,获得培训证书。
4.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3.1 森林消防队应备有现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
火条例》等(参见附录 A)。
4.3.2 森林消防队应备有与森林防火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
范文件(参见附录 B)。
4.3.3 森林消防队所有人员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森林防火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
4.3.4 森林消防队或上级主管部门应与所有森林消防队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用工合同。
4.3.5 曾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森林消防队已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
4.4 森林消防队员权益保障
4.4.1 森林消防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为森林消防员的健康与安全提供保障。
4.4.2 森林消防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森林消防队员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
4.4.3 每年定期为森林消防队员体检。
4.4.4 应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森林消防队员为扑救森林火灾献计献策。
4.4.5 通过建立沟通制度和相关程序,处理森林消防员的投诉,保障队员的合法权益。
4.5 森林消防队管理
4.5.1 根据建队规模,设立各级领导岗位和森林消防队员专职岗位,具体岗位设置应符合 LY/T 2246
的规定。
4.5.2 应有森林消防员招聘文件,招聘流程公开、透明,招聘人员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并做好记录备
案。
4.5.3 应按照 LY/T 2246的规定,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值班制度、内务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和演练制
度、学习制度、扑火安全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制度、体能训练制度、奖惩制度等。
4.5.4 应有完善的森林火灾处置方案,包括:兵力调动、扑救程序、火场通讯、火场纪律、扑火安全、
后勤保障等。
4.5.5 应制定技能培训演练、体能训练、业务学习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扑火实战演练,平时每天
至少进行半小时的体能训练,每月开展一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部门规章和文件、内部制度等的集中
培训学习。做好相关记录,培训记录至少保留 5年。
4.5.6 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对包括文件、人事、物资、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日常工作情况、内
部审核资料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4.6 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
4.6.1 森林消防队使用的森林消防装备,应出自通过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14000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并通过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和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产品的所有技术参数应符合
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4.6.2 森林消防队配备的装备种类和数量能满足所承担的森林消防任务的需要,应符合 LY/T 2246的
规定。
4.6.3 森林消防队应保证所有登记在册的装备能够正常使用,无法正常使用的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应
及时进行更新补足。
4.6.4 森林消防队应具有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能够满足日常训练、工作和生活需要,应符合 LY/T 2246
的规定。
4.6.5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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