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LY/T 3119-2019, LY/T3119-2019, LYT 3119-2019, LYT3119-2019
| 标准编号 | LY/T 3119-2019 (LY/T3119-2019) | | 中文名称 |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刚竹属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conduct of tests for distinctness, uniformity and stability(DUS)--Phyllostachy Siebold et Zuccarini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20 | | 字数估计 | 22,220 |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引用标准 | GB/T 19557.1-200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9年第17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禾本科刚竹属(Phyllostachys Siebold et Zuccarini)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刚竹属植物新品种的测试。 |
LY/T 3119-2019: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刚竹属
LY/T 3119-2019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for the conduct of tests for distinctness, uniformity and stability(DUS)--Phyllostachy Siebold et Zuccarini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
南 刚竹属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禾本科刚竹属(Phyllostachys Siebold et Zuccarini)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
稳定性测试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刚竹属植物新品种的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57.1-2004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总则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测试材料
4.1.1 由审批机构通知送交测试品种的时间、地点及测试品种所需要的材料数量和质量。从非测试地
国家或地区递交的材料,申请人应按照进出境和运输的相关规定提供海关、植物检疫等相关文件。
4.1.2 提交的测试材料应该是通过无性繁殖的 1年生或 2年生植株,每 1植株连带的竹鞭着生 3个以
上健壮芽;如是通过有性繁殖的植株应待植株性状稳定时选取 1年生或 2年生植株。
4.1.3 提供的测试植株数量不少于 10株。
4.1.4 待测新品种材料应为生长正常、无明显病虫危害的植株。
4.1.5 除审批机构允许或者要求对材料进行处理外,提交的植物材料不应进行任何影响性状表达的额
外处理。如实施过额外处理,应提供处理的详细信息。
4.2 测试方法
4.2.1 测试周期和时间
在符合测试条件的情况下,至少测试一个出笋周期。
4.2.2 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应为审批机构指定的测试基地和实验室。
4.2.3 测试条件
测试应该在待测新品种相关性状能够完整表达的条件下进行,待测品种和相似品种的田间管理要严
格一致,所选取的测试材料至少应在测试场所种植两年以上。
4.2.4 试验设计
4.2.4.1 待测新品种在测试区应栽植 10株,与标准品种和相似品种种植在相同地点和环境条件下。
4.2.4.2 如果测试需要提取植株某些部位作为样品时,样品采集不得影响测试植株整个出笋周期的观
测。
4.2.4.3 除非特别声明,所有的观测应针对 10株植株或取自 10株植株的相同部位上的材料进行。
4.2.5 同类性状特征的测试
4.2.5.1 目测的典型性秆、枝、叶、秆箨等特征(附录 A表 A.1测试方法一列中被标记为(a)的性状)
秆:新竹高生长基本停止时,以正常生长植株的秆基部向上第4节至第7节作为竹秆性状的测试材料;
畸形秆则以畸形部位作为测试材料。
枝:以当年生植株的中盘或下盘枝条作为枝性状的测试材料,测试植株应选 3 株以上。
叶:在新叶完全展开后的一个月内,选取当年生植株中盘或下盘枝上着叶小枝的中部叶片作为叶性
状的测试材料。叶性状的测试应随机选取 10 枚以上,取其平均值。
秆箨:在竹笋~幼竹生长期,选取秆基部向上第 4 节至第 7 节处的秆箨作为测试材料。
4.2.6 个别性状的测试方法
4.2.6.1 叶:叶尖形状(附录 A中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22)特征
长尖;渐长尖;突尖。
4.2.6.2 叶:叶基形状(附录 A中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23)特征
楔形;宽楔形;卵形。
4.2.6.3 箨鞘:先端形状(附录 A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33)特征
显著凹下;微凹下;平截或近平截;微凸;强烈凸起。
4.2.6.4 箨耳:形状(附录 A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38)特征
卵状;长卵状;镰刀状。
4.2.6.5 箨片:形状(附录 A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42)特征
三角形;长三角形;披针形;长披针形;带形。
4.2.6.6 箨片:基部形状(附录 A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44)特征
喇叭状;直筒状;卵圆状。
5 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评价
5.1 特异性
如果性状的差异满足差异恒定和差异显著,视为具有特异性。
5.1.1 差异恒定
如果待测新品种与相似品种间差异非常清楚,只需要一个出笋周期的测试。在某些情况下因环境因
素的影响,使待测品种与相似品种间差异不清楚时,则至少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出笋周期的测试。
5.1.2 差异显著
质量性状:待测新品种与相似品种只要有一个性状有差异,则可判定该品种具备特异性。
数量性状:待测新品种与相似品种至少有两个性状有差异,或者一个性状的两个代码(见附录A中
表A.1)的差异,则可判定该品种具备特异性。
假性质量性状:待测新品种与相似品种至少有两个性状有差异,或者一个性状的两个不连贯代码的
差异,则可判定该品种具备特异性。
5.2 一致性
一致性判断采用异型株法。根据1%群体标准和95%可靠性概率,10株观测植株中异型株的最大允许
值为1。
5.3 稳定性
5.3.1 申请品种在测试中符合特异性和一致性要求,可认为该品种具备稳定性。
5.3.2 特殊情况或存在疑问时,需要通过再次测试一个生长周期,或者申请人提供新的测试材料,测
试其是否与先前提供的测试材料表达出相同的特征。
6 品种分组
6.1 品种分组说明
依据6.2分组性状确定待测品种的分组情况,并选择相似品种,使其包含在特异性的生长测试中。
6.2 分组性状
6.2.1 地下茎:气孔道(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1)。
6.2.2 箨鞘:斑点(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32)。
6.2.3 箨片:伸展状态(表 A.1性状特征序号 45)。
7 性状类型和相关符号说明
7.1 性状类型
7.1.1 星号性状(表 A.1 被标注“(*)”的性状):是指新品种审查时为协调统一性状描述而采用的
重要的品种性状,进行 DUS 测试时应对所有“星号性状”进行测试。
7.1.2 加号性状(表 A.1 被标注“(+)”的性状):是指对表 A.1性状特征表中进行图解说明的性状
(见 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