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LY/T 3182-2020, LY/T3182-2020, LYT 3182-2020, LYT3182-2020
| 标准编号 | LY/T 3182-2020 (LY/T3182-2020) | | 中文名称 | 森林生态旅游地木(竹)材产品使用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wood and bamboo products in forest ecotourism destination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80.20 | | 字数估计 | 9,9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182-2020: 森林生态旅游地木(竹)材产品使用技术要求
LY/T 3182-2020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wood and bamboo products in forest ecotourism destination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森林生态旅游地木(竹)材产品使用技术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生态旅游地使用木(竹)材产品的基本要求、特定要求、试验方法及合格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森林生态旅游地木(竹)设施用的木(竹)材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4 原木检验
GB/T 153 针叶树锯材
GB/T 4817 阔叶树锯材
GB/T 6491 锯材干燥质量
GB/T 8625 建筑材料难燃性能试验方法
GB/T 9758 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GB/T 9846 普遍胶合板
GB/T 13942.1 木材耐久性能 第1部分:天然耐腐性实验室试验方法
GB/T 13942.2 木材耐久性能 第2部分:木材天然耐腐性野外试验方法
GB/T 14074 木材胶粘剂及其树脂检验方法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23229 水载型木材防腐剂的分析方法
GB/T 24508 木塑地板
GB/T 26899 结构用集成材
GB/T 27651 防腐木材使用分类及要求
GB/T 30364 重组竹地板
GB/T 33041 中国陆地木材腐朽与白蚁危害等级区域划分
GB 50005 木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LY/T 1861 户外用木地板
LY/T 2381 结构用木质材料基本要求
ISO 20152-1 木结构胶黏剂胶合性能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bond performance of
adhesives of timber structure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木(竹)材产品应附有产品说明资料,包含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尺寸、等级以及木材来源
合法性等信息。
4.2 木(竹)材产品的气干含水率,应满足产品使用环境的要求。对于最小截面尺寸 0.3m以上的原木、
方木,表层 20mm深处含水率应不大于 12%。
4.3 材质等级按下列产品类别分别规定:
a)原木产品的材质等级应达到 GB/T 144规定的二等及以上等级;
b)针叶树锯材产品的材质等级应达到 GB/T 153规定的二等及以上等级,阔叶树锯材产品材质等级
应达到 GB/T 4817规定的二等及以上等级;
c)结构用集成材产品的外观质量等级应达到 GB/T 26899规定的二等及以上等级。
d) 胶合板产品的外观质量应达到 GB/T 9846规定的合格品及以上等级。
4.4 木(竹)材产品防腐防虫剂应为季铵铜(ACQ)或铜唑类(CuAz)等环保型防腐防虫剂,应不使用
有机卤化物、煤焦油、杂酚油、五氯苯酚、有机锡化合物以及铬和砷化合物等防腐防虫剂。
5 木(竹)设施用材特定要求
5.1 房屋建筑
5.1.1 承重构件
5.1.1.1 承重构件使用的木(竹)材产品应为结构材,符合 LY/T 2381规定。若结构材产品力学设计指
标取值无对应标准时,产品说明书应给出各力学指标设计值。木(竹)材产品力学设计指标如需调整时,
调整系数应根据试验确定。
5.1.1.2 木(竹)材产品若为胶合制品,使用胶黏剂应符合 ISO 20152-1的规定。
5.1.1.3 室外承重构件使用的木(竹)材产品,防腐防虫要求应分别达到表 1和表 2规定。中国陆地木
材腐朽与白蚁危害等级区域划分依据 GB/T 33041的规定。不同使用类别的透入度和载药量按 GB/T 27651
执行。
5.1.2 燃烧性能
5.1.2.1 承重构件使用木(竹)材产品,其阻燃性能应由其制作承重构件的防火要求确定。各类承重构
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满足 GB 50016或设计文件要求。具有阻燃性能的木、竹材产品应有认证的
阻燃标识。
5.1.2.2 室内装修使用的木(竹)材产品,其燃烧性能应满足 GB 50222的规定。
5.1.2.3 外墙装饰层使用的木(竹)材产品,其燃烧性能应满足 GB 50016的规定。
5.1.3 环保性能
室内使用的木(竹)材产品,甲醛释放限量应符合表 3的规定。
5.2 门楼、廊、亭、榭
5.2.1 承重构件
5.2.1.1承重构件使用的木(竹)材产品应为结构材,符合 LY/T 2381规定。若结构材产品力学设计指
标取值无对应标准时,产品说明书应给出各力学指标设计值。木(竹)材产品力学设计指标如需调整时,
调整系数应根据试验确定。
5.2.1.2 木(竹)材产品若为胶合制品,使用胶黏剂应符合 ISO 20152-1中使用环境 3对应的各种规定。
5.2.2 门楼、廊、亭、榭使用的木(竹)材产品,防腐防虫要求应分别达到表 2和表 3规定。
5.3 栈道、步道、露台
5.3.1 具备如下情况的栈道、步道和露台,使用的木(竹)材产品应为结构材,并符合 LY/T 2381规定:
1)架空铺设高于地(水)面 0.5m以上;
2)2m范围内有深沟、深河(海)、悬崖以及其它危险的地形环境;
3)大型集会或团体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用途。
5.3.2 栈道、步道和露台宜采用架空铺设。直接接触地面铺设应不使用未处理木材和木塑复合材。在不
同铺设条件下各种木(竹)材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的要求。若为胶合制品,使用胶黏剂应符合
ISO 20152-1中使用环境 3 对应的各种规定。
5.3.3 露台使用的木地板产品应符合 LY/T 1861规定,重组竹地板产品应符合 GB/T 30364规定。
5.3.4 栈道、步道、露台使用的木(竹)材产品,防腐防虫要求应分别达到表 5和表 6规定。
5.4.1 主体结构
5.4.1.1主体结构使用的木(竹)材产品应为结构材,符合 LY/T 2381规定。若结构材产品力学设计指
标取值无对应标准时,产品说明书应给出各力学指标设计值。木(竹)材产品力学设计指标如需调整时,
调整系数应根据试验确定。
5.4.1.2 主体结构使用的木(竹)材产品若为胶合制品,使用胶黏剂应符合 ISO 20152-1中使用环境 3
对应的各种规定。
5.4.2 人行景观桥使用的木(竹)材产品,防腐防虫要求应分别达到表 5和表 6规定。
5.5 户外桌椅凳
5.5.1 户外桌椅凳可使用天然防腐木材和热处理木材等非结构类木(竹)材产品。未处理木材的天然耐
腐性能等级应达到 GB/T 13942.1或 GB/T 13942.2规定的 II级及以上。
5.5.2 木(竹)材产品及外涂层应不含有可溶性重金属化合物。
5.6 标牌
标牌可使用天然防腐木材、热处理木材和重组材等材料等非结构类木(竹)材产品。未处理木材的
天然耐腐性能应达到GB/T 13942.1或GB/T 13942.2 规定的II级及以上。
6 试验方法
6.1 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应按照相关的产品或试验方法标准进行。
6.2 胶合性能
胶黏剂的各种性能指标检测按照ISO 20152-1规定进行。
6.3 环保性能
6.3.1 可溶性重金属
可溶性重金属测试方法参照GB/T 9758规定进行。
6.3.2 游离甲醛
游离甲醛检测方法应按照GB 18580规定进行。
6.3.3 游离酚
游离酚检测方法应按照GB/T 14074规定进行。
6.4 防腐性能
天然耐久性检测方法应按照GB/T 13942.1和GB/T 13942.2规定进行。防腐剂的载药量检测方法应
按照GB/T 23229规定进行。
6.5 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试验应按照GB/T 8625进行。
7 合格判定
7.1 产品应按照规格、等级类别分别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应具有代表性。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