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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3199-2020 (LY/T3199-2020) | | 中文名称 | 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 | 英文名称 | Bamboo plastic composite profile reinforced with aluminum alloy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60 | | 字数估计 | 17,137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199-2020: 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LY/T 3199-2020 英文名称: Bamboo plastic composite profile reinforced with aluminum alloy
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竹材与热塑性塑料为主要成分的造粒料为原料,以铝合金为骨架,用共挤工艺制成
的型材,用作地板、室内外装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411-2008 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氏硬度)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8424.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色差计算
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GB/T 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259-2018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T 19367-2009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GB/T 22412-2016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
GB/T 24508-2009 木塑地板
4 分类
4.1 按型材横截面:
a)实心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b)空心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见附录 A。
4.2 按使用环境:
a)室内用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b)室外用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4.3 按用途:
a)装饰用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b)地板用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应符合表 1 规定。
5.2 规格尺寸及偏差
形状、尺寸供需双方商定。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2 规定。
5.3 物理力学性能
应符合表 3 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试件制备
在产品中随机抽取 3 根作为试样,按表 4、图 1~图 3 制取试件。将试件放置在(20±2)℃、相对
湿度(50±5)%条件下调节处理 48 h。
6.2 外观质量
6.2.1 裂纹、铝合金外露、气泡、疵点、划痕
按 GB/T 15102-2017 中 6.1 的规定进行。
6.2.2 色差
按 GB/T 8424.3 的规定进行。
6.3 规格尺寸
6.3.1 长度、宽度
按 GB/T 19367-2009 中 8.2 的规定进行。
6.3.2 厚度
按 GB/T 19367-2009 中 8.1 的规定进行。
6.3.3 翘曲度
按 GB/T 22412-2016 中 6.5.5 的规定进行。
6.3.4 边缘直度
按 GB/T 22412-2016 中 6.5.4 的规定进行。
6.3.5 对角线差
按 GB/T 22412-2016 中 6.5.3 的规定进行。
6.4 物理力学性能
6.4.1 弯曲破坏载荷
6.4.1.1 原理
确定试件承受弯曲荷载的能力。
6.4.1.2 仪器和工具
万能力学试验机,精度 1N;试验机支座长度比样品宽度长,直径(15±0.5)mm。压头,与支座
等长,直径(30±0.5)mm。变形测量设备,测试试件跨距中心处的变形,精度 0.1mm。力值测量系统,
精度 1%。千分尺,分度值 0.01mm。游标卡尺,分度值 0.1mm。
6.4.1.3 试验步骤
按 GB/T 24508-2009 中 6.5.2.3 的规定进行,两支座跨距为 500mm。
6.4.1.4 结果和表示
记录每个试件的最大破坏荷载,精确至 1N。被测试的弯曲破坏载荷为六个试件弯曲破坏载荷的平
均值,精确至 1N。
6.4.2 抗弯强度、抗弯模量
6.4.2.1 原理
弯曲强度是确定试件在最大载荷作用时的弯矩和抗弯截面模量之比,弯曲模量是确定试件在材料弹
性极限范围内,弯曲载荷产生的应力与应变之比。
6.4.2.2 仪器和工具
万能力学试验机,精度 1N;试验机支座长度比样品宽度长,直径(15±0.5)mm。压头,与支座
等长,直径(30±0.5)mm。变形测量设备,测试试件跨距中心处的变形,精度 0.1mm。力值测量系统,
精度 1%。千分尺,分度值 0.01mm。游标卡尺,分度值 0.1mm。
6.4.2.3 测试步骤
按 GB/T 24508-2009 中 6.5.2.3 规定进行测试,两支座跨距为 500mm。
6.4.2.4 结果和表示
抗弯强度和抗弯弹性模量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抗弯强度 f
按式(1)计算:
6.4.3 抗拉强度、弹性模量
6.4.3.1 原理
抗拉强度确定试件最大拉伸载荷与试件横截面积之比。弹性模量是确定试件在材料弹性极限范围
内,拉伸载荷产生的应力与应变之比。
6.4.3.2 仪器和工具
拉伸试验机,游标卡尺,精度 0.01mm。
6.4.3.3 测试步骤
按照 GB/T 228.1-2010 中 6 进行试件的制备。将制备好的试件固定在拉伸试验机两夹头中间,间
距约为 50mm,试件要保持垂直,试件中心应通过试验机活动夹具的轴线。整个试验应均匀加载,记下
最大载荷 max
,精确至载荷值的 1%。
6.4.3.4 结果和表示
抗拉强度和弹性模量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试件的抗拉强度 t
按下式(3)计算:
6.4.4 低温落锤冲击
按 GB/T 24508-2009 中 6.4.16 的规定进行。
6.4.5 表面耐磨性能
按 GB/T 17657-2013 中 4.44 的规定进行。
6.4.6 表面耐划度
6.4.6.1 原理
检测试件表面抵抗一定力作用下的金刚石针刻划的能力。
6.4.6.2 仪器和工具
气动五指抓痕仪,见附录 B。
6.4.6.4 测试步骤
擦净试件表面,将被测面向上固定在五指抓痕试验仪载物台上。将带有不同重量的砝码金刚石针尖
部接触到试件表面时,尖部尽可能接触到试件平面位置,不可于纹路槽重合,启动气阀,不同砝码下的
金刚石针至右向左划过试件表面,取下试件,观察试件被划部位的情况。
6.4.6.4 结果和表示
在自然光下,距试件表面约 40cm 处,用肉眼从任意角度观察被划试件表面有无明显划伤或划破现
象,记录肉眼刚好观察到划痕时对应的砝码力值,即为表面耐划痕力值。
6.4.7 表面硬度
按 GB/T 2411-2008 中 8.1 的规定进行。
6.4.8 表面胶合强度
按 GB/T 17657-2013 中 4.16 的规定进行。
6.4.9 耐冷热循环性能
6.4.9.1 原理
确定试件抗冷热变化的能力。
6.4.9.2 仪器和工具
6.4.9.2.1 温冰箱。
6.4.9.2.2 卡尺,量程为 200 mm ~300 mm。
6.4.9.2.3 直角尺。
6.4.9.2.4 黑色记号笔。
6.4.9.2.5 恒温水槽。
6.4.9.3 测试步骤
将试件长度、宽度、厚度、重量测试完毕记录,浸于温度为 60℃水中 12h(如果需要,使用重物
将它们压住),然后把试件放在温度为(-35±1)℃的超低温冰箱中 24h 冷冻,这个过程组成一个周期,
循环五个周期后放入常温水 23℃±2℃浸泡 15min,然后放置 2h。
观测外观并测量尺寸及重量。
6.4.9.4 结果和表示
目测试件的外面质量,并记录试件尺寸膨胀率及吸水率。被测试件的尺寸膨胀率及吸水率为三组数
据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 0.1%。长度、宽度、厚度尺寸膨胀率和吸水率分别按式(5)~式(8)计算:
6.4.10 线性热膨胀系数
6.4.10.1 原理
确定试件冷热交替下长度变化情况。
6.4.10.2 仪器和工具
恒温鼓风干燥箱,超低温冰箱,游标卡尺,精度 0.01mm。
6.4.10.3 测试步骤
将长度测量好的试件放入已恒定 60℃的干燥箱内,试件需放置于干燥箱玻璃上,持续受热 48h 后
取出。2 分钟内完成当前长度的测量,记录后迅速将试件放入-20℃环境下冷冻 48h 后取出,2 分钟内完
成当前长度测量,记录数据。
6.4.11.3 测试步骤
将试件放置于紫外灯老化试验箱中,程序设置为:光照 8h,辐照度 1.55W/(m2·nm),(黑板温度
60±3℃),喷淋 0.25h,黑暗高湿 3.75h(黑板温度 50±3℃);循环 1000h,在此过程中分别对已老化
360h、720h、1000h 试件跟未进行紫外老化试验的试件进行色差比对。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以批量为单位。室内装饰用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检验项目为 5.3 中项目序号为 2、3、
4、5、7、8、9、10、12。室外装饰用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检验项目为 5.3 中项目序号为 2~12。
室外地板用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检验项目为 5.3 中项目序号为 1~12。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的全部内容。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检验(老化指标除外),每三年进行一
次老化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 组批与抽样
7.2.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工艺、配方、规格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 50t。如产量不足 50t,则以 7d 的产量为
一批。
7.2.2 抽样
外观、尺寸检验采用 GB/T 2828.1-2012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查水平Ⅰ,合格质量水平
AQL6.5,抽样方案见表 5。产品性能的检验,应从外观、尺寸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足够数量的样
品(一般为 3 根)。
7.3 判定规则
产品外观质量、规格尺寸、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理化性能和有害物质限量检测结果全部达到相
应等级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改批产品为不合格。
7.3.1 合格项的判定
7.3.1.1 外观与尺寸的判定
外观与尺寸检验结果按表 4 进行判定。
7.3.1.2 性能的判定
性能测试结果中,若有不合格项时,应从原批中随机抽取双倍样品,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
全部合格,则性能合格;若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时,则不合格。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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