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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3217-2020 (LY/T3217-2020) | | 中文名称 |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 | | 英文名称 | Wood based structural insulated panels for building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80.20 | | 字数估计 | 12,19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 | 实施日期 | 2021-06-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217-2020: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
LY/T 3217-2020 英文名称: Wood based structural insulated panels for buildings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质量控
制、标志及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为芯层材料、木基结构板为面层材料的建筑用结
构保温复合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4132 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0801.1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EPS)
GB/T 13475 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
GB/T 22349 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
GB/T 36785 结构用木质覆面板保温墙体试验方法
GB 50005 木结构设计标准
GB/T 50329 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JG/T 432 建筑结构保温复合板
LY/T 2389 轻型木结构建筑覆面板用定向刨花板
4 要求
4.1 构造
4.1.1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构造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的行业
标准 JG/T 432 的相关规定。
4.1.2 面层宜为同一树种或者物理力学性能相似的木基结构板,两面面层的幅面应为同一规
格,并宜为同一厚度,两面面层的边缘应相互对齐。
4.1.3 当面层为定向刨花板时,其强轴方向应与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长度方向
一致;当面层为结构胶合板时,其表板顺纹方向应与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长度
方向一致。
4.1.4 芯层应充满两面面层之间。当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作为受弯构件使用时,
芯层在跨度方向不应接长使用。芯层边缘不应超出面层边缘以外。
4.4 规格尺寸及偏差
4.4.1 规格尺寸
4.4.1.1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标准长度有2440mm,3050mm,3660mm,6100mm
和7320mm。
4.4.1.2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标准宽度有1220mm,1830mm,2440mm。
4.4.1.3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常用厚度有114mm,165mm,210mm,260mm等。
4.4.1.4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特殊规格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2 加工偏差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加工偏差应满足表2的规定。
4.5 物理力学性能
4.5.1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力学性能检测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说明:
1:本表各项性能应按本标准第5章相关要求进行测试;表中各数据只供板材性能检测使用,不作为结构设计
依据。
2:应取各项性能测试荷载值的算数平均值与表中数据进行对比。
3:指定变形处为试件长度正中位置,是指垂直于板面方向的位移。
4:试件板的长度方向为跨度方向;指定变形处为试件跨中,是指垂直于板面方向的位移。
5:试件应由尺寸相同的两块板材(宽度为1220mm)拼合而成;施加的荷载方向应与板的宽度方向平行。
4.5.2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的热学性能应满足表 4 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测
在光线明亮的情况下,以目测检查为主,钢直尺为辅,记录观察到的缺陷。
5.2 规格尺寸及偏差检测
5.2.1 量具和辅助工具
a) 钢卷尺精度 1mm
b) 钢直尺精度 0.5mm
c)游标卡尺精度 0.05mm
d)外卡钳精度 0.02mm
e)角尺精度 0.2mm/1000mm
f)金属线长度大于板的长度,不变截面且可完全拉直,直径不大于 0.5mm
5.2.2 试件
在放置至少24h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试件。检测时应将试件平放在至少有三个,间距相等
且高度相同,具有硬质平滑表面的垫块上。
5.2.3 规格尺寸
按图1所示在距板边缘100mm处,和中间处分别用钢卷尺测量其长度、宽度。取3个测量
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计算精确至1mm。
按图1所示,在a,b,c,d,e,f点,用钢直尺和外卡钳配合或用游标卡尺测量其厚度。取测量
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计算精确至1mm。
测定结果与公称尺寸之差,即为规格尺寸偏差。
5.2.2 边缘直线度
在面层板的两个相邻角放置金属线且拉直,用钢直尺测量金属线与板边之间最大偏差,
结果应精确到0.5mm,测量两面面层的四边。
5.2.3 边缘垂直度
按图1所示,在a,b,c,d,e,f点对应边缘处(图中虚线与边缘交点),用角尺和外卡钳配合或
用游标卡尺测量其边缘垂直度偏差。取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计算精确至0.1mm。
5.2.4 对角线差
用钢卷尺测量两条对角线长度,取其差值为测定结果,计算精确至1mm。
5.3 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5.3.1 力学性能检测
5.3.1.1 一般规定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力学性能检测项目的取样程序、测试数量、测试方法和
数据分析应符合本标准和 GB/T 36785《结构用木质覆面板保温墙体试验方法》中的相应规
定。
当试件制备使用规格材花键、钢钉时:规格材花键的材质性能不应低于 GB 50005-2017
《木结构设计标准》附录 D 中云杉-松-冷杉Ⅲ级的性能;钢钉规格不应小于 3.25x64mm,连
接固定在距板外边缘约 10mm 处,中心间距 150mm。
5.3.1.2 沿板长度方向受压性能
按照GB/T 36785的第八章的规定进行,采用偏压法,偏心距为试件板厚的1/6。
试件的构造要求:板长度方向的两端,用整根的截面宽度为38mm的规格材花键封边,
且花键边缘应与板边缘平齐,不得突出;规格材花键与板面层使用钢钉连接。
5.3.1.3 平面外弯曲性能
按照GB/T 36785的第十一章的规定进行。
试件的构造要求:试件跨度方向的两端,用整根的截面宽度为38mm的规格材花键封边,
且花键边缘应与板边缘平齐,不得突出;规格材花键与板面层使用钢钉连接。
5.3.1.4 面内抗侧性能
按照GB/T 36785的第十章的规定进行。
试件的构造要求:试件由两块板材拼合而成,拼缝处使用两支整根的截面宽度为38mm
的规格材花键进行连接;试件的四边,用截面宽度为38mm的规格材花键封边,且花键边缘
应与板边缘平齐,不得突出;所有规格材花键与板面层使用钢钉连接。
5.3.1.5 芯层拉伸性能
按照GB/T 36785的第五章的规定进行。
5.3.1.6 板材规格超过检测试件尺寸要求的试验规定
除芯层拉伸性能检测外,当板材规格的长度和宽度超过检测试件的要求时,应将板材裁
切为符合检测试件要求的长度和宽度,此时,当板材规格的厚度为114mm或165mm时,检测结
果应符合表3的要求;当板材规格的厚度大于165mm时,其检测结果应不低于表3中165mm厚度
试件所对应的要求。
上述规定中,一张板材裁切取得的试件件数不应大于1件,且取得的试件的长度方向应
与原板材的长度方向一致。
5.3.2 热学性能检测
建筑用木基面材结构保温复合板热学性能检测的取样程序、测试数量、测试方法和数据
分析应按照GB/T 13475的规定进行。
应对常用的厚度规格进行检测,试件的长度和宽度应为1000mm。
6 质量控制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2 型式检验
6.2.1 检验条件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时,每3年进行一次;
c) 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时;
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质量监督部门要求进行时。
6.2.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规格尺寸及偏差、物理力学性能。
6.2.3 组批
以同种原材料、相同生产工艺连续生产的制品组成一个检验批,或者以同种原材料、相
同生产工艺生产的用于同一工程的制品组成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的制品数不应超过500
件。
6.2.4 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6.2.4.1 外观、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
外观与规格尺寸及偏差的抽样应按表5方法进行。
采用GB/T 2828.1种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S-4,接受质量限为4.0。
试件应从生产后放置24h后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外观与规格尺寸及偏差的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标准规定时,判该检测项目合格,否则判该
检测项目不合格。
一个检验批的第一样本n1中,不合格试件的数量d1,若d1≤Ac1,则判该批产品外观与允
许偏差合格;若d1≥Re1,则判该批产品外观与尺寸偏差不合格。
若Ac1<d1<Re1,则抽取该检验批的第二样本n2,重新检验,不合格试件的数量d2。若检验
结果累计不合格试件的数量d1+d2≤Ac2,则判该批产品外观与尺寸偏差合格;若d1+d2≥Re2,
则判该批产品外观与尺寸偏差不合格。
6.2.4.2 物理力学性能
检验批中随机抽样,按本规范 5.3条中要求取得规定数量的试件进行检测,每个检测项
目至少做一组试验。各项目的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标准规定时,判检测项目合格,否则判检测
项目不合格。
6.2.5 总判定
型式检验中所有规定的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时,判该次型式检验合格。
6.3 出厂检验
6.3.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规格尺寸及偏差、芯层拉伸性能。
6.3.2 组批
组批规则同本规范6.2.3条。
6.3.3 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6.3.3.1 外观
逐件检验。对不符合项目允许进行修整,修整后仍不满足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
6.3.3.2 规格尺寸及偏差
本项目的抽样方案见表5,判定规则详见本规范6.2.4.1条。
6.3.3.1 芯层拉伸性能
检验批中随机抽样,按本规范5.3条中要求取得规定数量的试件进行检测。项目检测结
果符合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3.4 总判定
出厂检验中所有规定的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为合格产品。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出厂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生产企业名称和商标;
c)生产日期或批号;
d)产品规格;
e)产品生产执行标准号;
f)检验人员代号,检验部门印章;
7.2 包装
7.2.1 散装按板长分类,宜护边,用绳固定。
7.2.2 箱装宜采用型钢及金属薄板或木板等材料包装。
7.2.3 包装箱高度不宜超过 2.6 m。
7.3 运输
7.3.1 产品可用汽车、火车、船舶或集装箱运输,汽车可以散装运输,其他运输工具应箱装
或捆装运输。
7.3.2 运输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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