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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MZ/T 132-2019 (MZ/T132-2019) | | 中文名称 | 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Pressure ulcer prevention for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0 | | 字数估计 | 10,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 | 实施日期 | 2019-12-12 | | 标准依据 | 民政部公告第467号 | | 发布机构 | 民政部 |
MZ/T 132-2019: 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
MZ/T 132-2019 英文名称: Pressure ulcer prevention for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的评估、预防方法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发生压疮的预防。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评估
3.1 评估对象及部位
3.1.1 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只要符合下列任何 1项应列入评估对象:
--卧床,不能自主翻身或不能自主动作者;
--疾病晚期者;
--消瘦或水肿,重度营养不良者;
--意识障碍,自主动作受限者;
--手术后或医疗措施固定,体位或活动受限者;
--慢性疾病导致感知觉障碍或功能障碍者;
--大小便失禁,局部潮湿者;
--高龄老年人,反应迟缓,自主动作困难者;
--发热者。
3.1.2 易发部位包括受压、缺乏脂肪组织保护、骨骼隆突,应重点评估下列部位:
--骶尾部;
--髂前上棘;
--肋缘突出部;
--髋部;
--脊椎体隆突处;
--肩胛部;
--枕骨粗隆;
--耳廓;
--肘部;
--膝关节的内外侧;
--内外踝;
--足跟部;
--脚趾;
--大脚趾骨关节突出处。
3.2 评估要求
3.2.1 应在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当天进行评估,7日内跟进观察。
3.2.2 出现 3.1.1 中任何 1项情形,应进行压疮风险等级评估,参见附录 A。
3.2.3 发热期间,应在评估分值基础上提高 1个风险等级。
3.2.4 出现压疮风险时宜书面告知相关第三方。
4 预防方法
4.1 变换体位
当压疮风险评估为有低度高危及以上风险时,应变换体位,要求如下:
--自主变换,督促、提醒、鼓励卧床服务对象经常变换体位,减轻骨骼隆突部位压迫;
--被动变换,帮助无自主翻身能力的服务对象翻身,应至少2h翻身1次;
--使用轮椅的服务对象应0.5h变换姿势1次;
--翻身和移动时,应避免拖、拉、推等动作,防止擦破皮肤。
4.2 辅具保护
当压疮风险评估为中度高危及以上风险时,宜使用辅具,要求如下:
--卧姿时,可选用防压疮床垫、翻身辅助垫等辅具,在身体空隙处放置软垫(枕),降低骨骼隆
突部位压力;
--坐姿时,可配备辅助坐垫,身体空隙处放置软垫;
--可按医嘱要求使用护架,用护架抬高被、毯,避免局部受压;
--应按辅具使用规定变换体位,浸湿后即时更换。
4.3 清洁
在服务过程中:
--床铺应保持干燥、平整、无碎屑;
--身体各部位皮肤应保持干燥;
--洗浴与擦浴,浴后应擦拭干净皮肤;
--手术、创伤、意识障碍等不适合洗浴的服务对象,应安排擦浴;
--擦拭时应用力均匀,避免揉搓皮肤;
--被服等被伤口分泌物浸湿时,应即时更换;
--便溺秽物、大小便失禁、呕吐及出汗等,应即时轻拭清洁,尿布、被服随湿随换;宜用温清水
清洗会阴部,并擦干;
--应使用无破损的便器,避免硬塞硬拉;宜在便盆边缘上垫软纸或布垫;
--应避免服务对象直接卧于橡胶单或塑料布上。
4.4 营养摄入
应向服务对象提供增强抵抗力和组织修复能力的膳食,鼓励、帮助其进食。
4.5 原发病处置
应安排服务对象就医,治疗原发疾病,按时复诊、按时给药、帮助完成康复疗程。
4.6 心理支持
应向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
4.7 健康教育
应向服务对象和家属宣传预防压疮的相关知识。
5 管理要求
5.1 检查
5.1.1 检查宜在生活照料过程中同步进行。
5.1.2 检查内容应包括皮肤是否干燥、完好,有无破损,颜色有无改变,尿布衣被等是否干燥平整。
5.1.3 交接班时,应一同检查压疮高危风险各等级的服务对象,确认有无压疮发生。
5.2 记录
5.2.1 记录内容宜包括:
--入住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的压疮筛查记录;
--压疮风险评估记录;
--压疮高危风险者转归情况书面记录;
--交接班检查及翻身记录;
--对压疮高危风险者采取的预防措施记录;
--使用辅具、药物的书面记录。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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