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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310-201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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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310-2019 英文版 349 NB/T 10310-2019 [PDF]天数 <=3 压缩机辅助加热用电加热带(线) NB/T 10310-2019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NB/T 10310-2019 (NB/T10310-2019)
中文名称 压缩机辅助加热用电加热带(线)
英文名称 Electric heating strip (wire) of auxiliary heating for compressor
行业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K10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01
字数估计 15,183
发布日期 1900-01-20
实施日期 1900-01-20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NB/T 10310-2019: 压缩机辅助加热用电加热带(线) NB/T 10310-2019 英文名称: Electric heating strip (wire) of auxiliary heating for compressor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能 源 行 业 标 准 压缩机辅助加热用电加热带(线) 2019-11-04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机辅助加热用电加热带(线)(以下简称电加热带(线))的术语和定义、型号 和结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大于480 V,表面工作温度不高于140 ℃的电加热带(线)。 本标准适用于电加热带、电加热线、金属外壳电加热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04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5169.5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5部分:试验火焰 针焰试验方法装置、确认试验方 法和导则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型号和结构 4.1 型号命名 制造商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型号命名规则。 一种电加热带(线)的型号命名规则可参见附录A。 4.2 典型结构 4.2.1 电加热带外形结构见图 1。 图 1 电加热带外形结构图 4.2.2 电加热线外形结构见图 2。 图 2 电加热线外形结构图 4.2.3 金属外壳电加热线外形结构见图 3。 图 3 金属外壳电加热线外形结构图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电加热带(线)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电加热带(线)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周围环境温度-45 ℃~﹢140 ℃ ; b)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90%(温度为 20 ℃±2 ℃时); c) 工作电源:不高于 480 VAC或 480 VDC; d) 电源频率:50 Hz或 60 Hz。 5.2 外观 电加热带(线)及引出线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无明显伤痕、气孔等缺陷,带体连接处粘接无脱 皮及龟裂现象,金属外壳无明显机械伤痕、毛刺。 5.3 结构尺寸 电加热带(线)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要求,对未标注公差的尺寸按GB/T 1804的V级进行考核。 5.4 机械性能 5.4.1 拉簧扣的铆接以及导线与电加热带(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应承受 50 N拉力历时 10 s,不出现 脱离和位移现象。 5.4.2 金属外壳电加热线外壳与锁箍连接应能承受 500 N拉力历时 10 s,不出现脱离和位移现象。 5.4.3 电加热带(线)的两个橡胶套之间应承受 50 N拉力,历时 30 s不出现脱离、位移和内部断路现 象。 5.5 额定功率偏差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电加热带(线)的输入功率对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应不大于±7%。 5.6 温度偏差和最高工作温度 电加热带(线)的表面工作温度应均匀,其温度偏差应不大于±10%,最高表面工作温度应不大于 140 ℃。 5.7 绝缘电阻 电加热带(线)带电部分与外壳(水)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 MΩ。 5.8 电气强度 电加热带(线)带电部分与外壳(水)之间应能承受相应试验电压(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时,试 验电压为1 800 V;额定电压大于440 V且不大于480 V时,试验电压为1 890 V;)历时1 min,50 Hz或60 Hz 基本正弦波耐压试验,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闪络现象。 5.9 泄漏电流 电加热带(线)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0.2 mA。 5.10 曲挠性 电加热带(线)经曲挠性试验后应完好,带体表面光滑平整, 无皱折、裂纹(金属外壳电加热线除 外)。 5.11 密封性能 电加热带(线)经密封性能试验后,应符合5.7~5.9的要求。 5.12 耐高温 电加热带(线)经高温试验后,应符合5.7~5.9的要求,且表面不得出现变形、破损、裂纹等现象。 5.13 耐低温 电加热带(线)经低温试验后,应符合5.7~5.9的要求,且表面不得出现变形、破损、裂纹等现象。 5.14 耐恒定湿热 电加热带(线)经恒定湿热试验后,应符合5.7~5.9的要求,且表面不得出现变形、破损、裂纹等 现象。 5.15 耐冷热冲击 电加热带(线)经冷热冲击试验后,应符合5.7~5.9的要求,且表面不得出现变形、破损、裂纹等 现象。 5.16 过载能力 电加热带(线)应能承受1.33倍额定功率5个周期的工作循环超载试验,无弯曲破裂和其它影响功 能的现象。 5.17 耐阻燃 绝缘材料应满足GB/T 5169.5的要求,试验样品施加30 s的针焰试验后,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a) 试验样品不产生火焰和灼热现象; b) 在移去针焰后,试验样品、周围零件和铺底层的火焰或灼热持续时间应小于 30 s,并且当使用 包装绢纸和白松木板时,包装绢纸不起燃或白松木板不炭化。 5.18 工作寿命 电加热带(线)的工作寿命应不小于3 000 h。 5.19 盐雾试验 经48 h试验后金属件表面无生锈、氧化、镀层脱落等现象。 5.20 有害物质限制的要求 应用于电子电器产品中的加热带(线)的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GB/T 26572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的一般要求 6.1.1 试验应在周围环境温度为(20±2 )℃,无风、无强烈辐射,相对湿度不大于 90%。 6.1.2 电源电压偏差不超过±1%。 6.1.3 元件装在电器内或在模拟条件下进行。 6.1.4 额定功率测试仪表精度不低于 0.5级,其他仪表精度不低于 1.0级。 6.2 外观 用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测,应符合5.2的要求。 6.3 结构尺寸 使用钢直尺、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尺寸应符合5.3的要求 6.4 机械性能试验 用测力机测量,拉伸速度为5 mm/s,到达规定值后,按规定时间稳定,应符合5.4的要求。 6.5 额定功率测量 使电加热带(线)在额定电压及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当输入功率稳定后,测量输入功率,应符合 5.5要求。 在出厂检验时,允许通过测量电加热带(线)的冷态电阻值,并按下列公式(1)进行功率折算: 6.6 温度偏差测量 在额定电压下,试件通电20 min达到额定输入功率后用半导体点温度计或符合测试要求的其他温度 计,在电加热带(线)沿长度方向发热区距离两端50 mm以外,均匀分布不少于5个点测量表面工作温度, 分别求出上下温度偏差值,其计算公式分别为公式(2)~公式(4)如下: 6.7 绝缘电阻测试 将电加热带(线)浸入自来水中,引出线两端离开水面(10±2 )cm,用兆欧表测量带电部分与外 壳(水)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5.7的要求。 6.8 电气强度试验 将电加热带(线)浸入自来水中,引出线两端离开水面(10±2 )cm,用耐压测试仪测量带电部分 与外壳(水)之间的电气强度,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时,试验电压为1 800 V;额定电压大于440 V且不 大于480 V时,试验电压为1 890 V,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5 mA,试验结果应符合5.8的要求。 6.9 泄漏电流测量 将电加热带(线)浸入自来水中,引出线两端离开水面(10±2 )cm,通1.1倍的额定电压,待输 入功率稳定后,测量带电部分与外壳(水)之间的泄漏电流,应符合5.9的要求。 6.10 曲挠性试验 试验采用手工方法进行,将电加热带(线)带体部分180°弯曲20次,曲挠速度每秒钟一次,曲挠 半径为30 mm,试验后应符合5.10的要求。 6.11 密封性能试验 将电加热带(线)浸入自来水中,引出线两端离开水面(10±2) cm,浸水时间为24 h,测试其性 能应符合5.11的要求。 6.12 耐高温试验 电加热带(线)本体置于温度为(200±5)℃的环境中放置168 h,再在室温下恢复2 h,应符合5.12 的要求。 6.13 耐低温试验 加热带(线)本体置于温度为(-45±5)℃的环境中放置168h,再在室温下恢复2h,应符合5.13 的要求。 6.14 耐恒定湿热试验 加热带(线)本体置于温度为(60±5)℃,相对湿度为90%~95%的环境中放置168 h,再在室温下 恢复2 h,应符合5.14的要求。 6.15 冷热冲击试验 试样放在(-45±5)℃的恒温箱中1 h,取出试样放在室温环境2 min~3min,再放在(150±3)℃ 恒温箱内1h,取出放置在室温环境2 min~3 min作为一个周期,连续进行30个周期。试验完成后,应符 合5.15的要求。 6.16 过载试验 调节电源电压,电加热带(线)在1.33倍额定功率条件下,使表面温度达到恒定后关断电源同时吹 风冷却使温度降到(43±10)℃再进行通电加热,如此循环5个周期后检查,应符合5.16的要求。 6.17 阻燃试验 按照GB/T 5169.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应符合5.17的要求。 6.18 工作寿命试验 电加热带(线)施加1.15倍额定电压,连续通电3 000 h后,应符合5.18的要求。 6.19 盐雾试验 按GB/T 2423.17的规定进行,试验时间48 h,试验条件:温度(35±2 )℃,5%的NaCl溶液连续喷 雾,溶液PH值6.5~7.2之间。试验结束后,用温度不超过35 ℃的清洁流动水轻轻洗去试验样品表面残 留的盐沉积物,然后在通风的条件下将样件自然放置1 h~2 h;试验后观察样品上的金属部件,应符合 5.19的要求。 6.20 有害物质含量检测 按照GB/T 2612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应符合5.20的要求。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均应按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试验。每个产品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 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在产品上有厂方规定的合格标志方能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 1。 7.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经过出厂检验且经包装后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7.3.3 型式检验的产品分两组,每组三件。 第一组型式检验的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2。 7.3.4 经型式检验后的产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 7.3.5 在表 2第 1、7~9、11~17项检验项目中,只要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7.3.6 在表 2的其他检验项目中,如果有一个以上试样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如果只有一个 试样不合格,则可以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的试样重复该项试验,重复试验的试样均应合格,只要 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7.4 其他 订货方有权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交收时按出厂检验项目验收,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 有权要求增加检验项目。若检验合格则连同试样一起交货。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标志 8.1.1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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