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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NB/T 10322-2019 (NB/T10322-2019) | | 中文名称 | 海上风电场升压站运行规程 | | 英文名称 | (Operation Regulations of Offshore Wind Farm Booster Station)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80 | | 字数估计 | 18,182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322-2019: 海上风电场升压站运行规程
NB/T 10322-2019 英文名称: (Operation Regulations of Offshore Wind Farm Booster St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海上风电场升压站运行规程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风电场升压站运行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值守的海上风电场升压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1 人员具备的条件
4.1.1 应经过岗前培训且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
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熟练掌握海上求生、海上救援、
海上平台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纵、触电现场急救及直升机救援方法等方面的相关技能。
4.1.2 应掌握海上风电场升压站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基本结构和运行操作及相关线路、系统情况。掌
握各级调度管辖范围、调度术语和调度指令。掌握海上风电场升压站测风、水文监测、暖通、视频监控、
通信及其他辅助系统的使用方法。
4.1.3 熟练掌握生产设备及海上应急设施的各种状态信息、故障信号和故障类型,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
原因和处理方法。
4.1.4 熟悉海上风电场升压站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电网、海事及海洋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4.2 海上风电场升压站具备的条件
4.2.1 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预验收。
4.2.2 测风系统、水文监测系统、暖通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靠泊装置、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卫
星通信等辅助设备运行正常。
4.2.3 平台结构防腐符合设计要求。
4.2.4 安全设施(消防系统、逃生与救生设施)运行正常,并通过验收。
4.2.5 与陆上监控中心间通信应具备至少两种通信方式,且满足网络安全要求。具备远方控制、视频监
控等手段,满足无人值守要求。
4.2.6 海上风电场升压站运行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4.2.7 其他设备设施按照 NB/T 31115-2017 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制度记录及预案
4.3.1 制度包括设备管理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等。
4.3.2 运行记录包括气象与海况记录、设备间环境状态记录、基础状态记录、防腐检查记录、设备定期
试验切换记录、设备台账、设备缺陷记录、设备异动记录及设备运行、巡视记录等。
4.3.3 根据出海作业及海上风电场升压站特点编制海上逃生救生、全场停电、火灾、爆炸、污染等各类
突发事件及台风、风暴潮、寒流、团雾、冰凌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预案。
4.4 海上作业安全
4.4.1 出海作业前应了解风电场海域的海事信息,关注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的发布。
4.4.2 提前掌握工作海域气象信息,关注大雾、雷雨、风暴潮等不适合维护船舶航行的不良天气的通告。
4.4.3 应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必要时作业人员应配置定位装备、配合通信网络,以实时掌握作业人员的
状态信息。
4.4.4 时刻保持与陆上监控中心的通信联络,在出现影响安全的突发状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必要时
返航。
4.4.5 海上风电场升压站应配备足量的应急食品、淡水及必要的药品,宜按照 120 人·天进行配置。
4.4.6 海上作业安全应按照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正常运行
5.1 变电设备
5.1.1 运行监视参照附录 A 执行。
5.1.2 巡视检查按照 DL/T 969 的有关规定执行,巡视周期宜一月一次。
5.1.3 备用发电机组巡视检查参照附录 B 执行。
5.1.4 倒闸操作按照 DL/T 969 的有关规定执行。
5.1.5 一次设备预防性试验宜根据海上升压站设备集成度高的特点,结合设备厂家的维护指导书,合理
选择试验项目及周期,预防性试验具体要求按照 DL/T 596 的有关规定执行。
5.1.6 二次设备预防性试验按照 DL/T 995 的有关规定执行。
5.1.7 宜每月开展站用电电源切换试验、直流系统供电电源切换试验、主变压器冷却风扇切换试验、备
用发电机组试启动试验。
5.2 辅助设备
5.2.1 测风系统(激光测风雷达)
5.2.1.1 定期补充激光测风雷达玻璃水。
5.2.1.2 根据设备运行温度要求,适时穿、卸激光测风雷达保暖夹克。
5.2.1.3 定期对激光测风雷达机座螺栓力矩进行检查。
5.2.1.4 按设备厂家指导书定期对激光测风雷达进行校验。
5.2.1.5 每月导出激光测风雷达测风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存档。
5.2.2 水文监测系统
5.2.2.1 定期对传感器进行检查、维护。
5.2.2.2 每月导出波浪、潮位仪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存档。
5.2.3 气象监测系统
5.2.3.1 定期对传感器进行检查、维护。
5.2.3.2 每月导出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降雨量等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存档。
5.2.4 暖通系统
5.2.4.1 定期试启动暖通空调。
5.2.4.2 定期对除湿机进行主/备切换。
5.2.4.3 每半年对压力、温/湿度测量系统进行校验。
5.2.4.4 每月对风阀、加热器装置试启动。
5.2.4.5 每年对盐雾过滤器进行维护保养。
5.2.4.6 每半年对暖通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无漏风点。
5.2.4.7 定期对压缩机、空调、风阀开展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5.2.5 视频监控系统
5.2.5.1 视频监控应能覆盖设备间所有主要部位,设定相应的录像策略。
5.2.5.2 每月开展摄像机运行状态后台专项检查工作。
5.2.5.3 定期开展摄像镜头清洁工作。
5.2.6 靠泊装置
5.2.6.1 定期对防撞护舷紧固螺栓进行力矩检查。
5.2.6.2 定期对涂层防腐进行涂装或修补。
5.2.6.3 爬梯使用前应进行目视检查。
5.2.7 结构防腐
5.2.7.1 定期开展全面巡视检查工作,并根据破损范围、程度及数值变化情况判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
详细检查、检测。
5.2.7.2 以下几种情况,应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检查的检查项目和内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选择定期
检查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
a) 台风、冰冻、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发生后。
b) 基础、平台经大型船舶或漂浮物等破坏性外力撞击后,应对损伤的主体结构部位进行无损探伤
检查。
5.2.7.3 可采用目视检查、摄像、仪器测量、在线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
5.2.7.4 定期对平台水平监测仪进行检查及数据分析。
5.2.8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将海上风电场升压站静态信息准确地输入 AIS,AIS 设备应处于常开状态。
5.2.9 卫星通信
定期进行通信通道切换试验。
5.2.10 辅助设备巡视检查
辅助设备巡视检查参照附录 C 执行,巡视周期宜一月一次。
5.3 安全设施
5.3.1 消防系统
5.3.1.1 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3.1.2 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及火灾报警联动试验。
5.3.1.3 每月开展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启泵测试。
5.3.1.4 每月对手提式灭火器、火探管式探火灭火系统压力、外观进行检查并记录。
5.3.1.5 海上风电场升压站发生火灾时,若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未能联动,运行人员在确认火情后,手
动启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5.3.2 标识和警示
5.3.2.1 脱险通道、集合点应有明显标识。
5.3.2.2 脱险标识采用照明时,应定期试验。
5.3.2.3 脱险通道附近的所有高压设备,均应设有危险警示牌。
5.3.3 脱险通道
5.3.3.1 室内醒目处应粘贴脱险通道示意图。
5.3.3.2 每个脱险通道应便于通过并且没有障碍,沿通道的所有出口门应易于开启。
5.3.3.3 集合点应保持空旷无障碍,照明充足、定期试验。
5.3.3.4 升降机不应作为脱险通道。
5.3.4 逃生与救生设备
5.3.4.1 逃生与救生设备(救生艇、救助艇、气胀式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保温救生服、拋绳设备、
遇险信号、急救设施、逃生用具)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发证检验机构认可。
5.3.4.2 根据逃生与救生设备上标明的使用年限或必须更换的日期及时进行设备更换。
5.3.4.3 定期对逃生与救生设备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检查,保证齐备、无缺失。
5.3.4.4 对逃生与救生设备开展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的间隔期应不超过 5 年。
5.3.4.5 年度检验。
a) 对耐火救生艇进行下放、起升试验和艇机冷起动试验,在海况允许时做救生演习。
b) 检查气胀式救生筏是否在有效期内,若条件许可结合救生演习,做下抛、打开试验和登筏演习。
c) 检查救生衣、保温救生服、救生圈。
d) 检查各种救生信号并做施放试验。
e) 检查平台生产作业人员登乘救生艇号、座位表及逃生线路图是否按照规定张贴,逃生路线指示
标识是否完好。
5.3.4.6 定期检验。
a) 对平台上的全部逃生与救生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b) 进行一次全平台人员模拟弃平台逃生与救生演习。
5.3.5 安全设施巡视检查
安全设施巡视检查参照附录 D 执行,巡视周期宜一个月一次;
6 异常运行
6.1 变电设备异常
变电设备异常现场处理按照 DL/T 969 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主变压器油温异常
6.2.1 检查温度表计、仪表传输通道。
6.2.2 检查变压器冷却装置和变压器室的暖通设备运行情况及环境温度。
6.2.3 检查变压器的负荷和绝缘油的温度,并与相同情况下的数据进行比较。
6.2.4 变压器在正常负荷和冷却条件下,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并结合油样在线监测装置信息、变压
器声音等情况,在确认变压器发生内部故障时,将变压器停运。
6.3 主变压器过负荷
6.3.1 变压器超额定电流方式下运行时,若顶层油温超过 105℃,可通过限制风电机组出力、停运风电
机组或拉开集电线路的方式立即降低负荷。
6.4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六氟化硫压力异常
6.4.1 发生“压力异常”时,应加强监视,结合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一旦出现“压力闭锁”信号,
应立即申请停运。
6.5 激光测风雷达数据异常
激光测风雷达数据异常时,应着重检查激光测风雷达镜头表面是否有杂物遮挡。
6.6 水文监测系统数据异常
水文监测系统数据异常时,应对波浪、潮位传感器进行检查,清除附着物。
6.7 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异常
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出现异常时,应报告调度及主管部门。
7 故障处理
7.1 变电设备故障
变电设备故障现场处理按照 DL/T 969 的有关规定执行。
7.2 站用电失电故障
7.2.1 检查站用变压器运行状态,分析故障原因,确认为站用变压器本体故障后,将站用变压器进行隔
离并启动备用发电机组及时恢复站用电。
7.2.2 若站用变压器兼用接地变压器,应考虑 35kV 接地方式满足电网继电保护要求。
7.3 海上风电场升压站与陆上监控中心通信中断
7.3.1 将生产设备的监控信息、摄像机视频画面等重要数据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切换至卫星通信传输至
陆上监控中心,并加强监视。
7.3.2 借助光时域发射仪(OTDR)检测光纤传输通道是否有中断。
7.3.3 检查光通信设备、交换机是否失电、死机。
7.4 激光测风雷达数据中断
7.4.1 检查激光测风雷达数据传输通道是否畅通。
7.4.2 检查激光测风雷达是否失电停止运行。
7.5 水文监测系统数据中断
7.5.1 检查水文监测系统至陆上监控中心后台机传输通道是否畅通。
7.5.2 检查水文监测系统是否失电停止运行。
7.6 除湿机、空调设备故障
除湿机、空调设备故障时,应及时启动备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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