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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NB/T 10327-2019 (NB/T10327-2019) | | 中文名称 | 低压有源三相不平衡调节装置 | | 英文名称 | Low-voltage active three-phase unbalanced load regulator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46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40.99 | | 字数估计 | 36,329 | | 发布日期 | 1900-01-20 | | 实施日期 | 1900-01-20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327-2019: 低压有源三相不平衡调节装置
NB/T 10327-2019 英文名称: Low-voltage active three-phase unbalanced load regulator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低压有源三相不平衡调节装置
2019 - 12 - 30发布
2020 - 07 - 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压有源三相不平衡调节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使用条件、基本电路及组成
设备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1 000 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采用变流技术以平衡三相负荷电流的自动调
节装置(以下简称装置),装置的工作原理见附录A。
注:用于1140 V交流电力系统的装置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 使用条件
5.1 正常使用条件
5.1.1 周围空气温度
周围空气温度应不超过+40 ℃,而且在24 h内其平均温度不超过+35 ℃;
周围空气温度的下限为-25 ℃。
5.1.2 相对湿度
周围空气温度为+30 ℃,相对湿度不大于93%。
5.1.3 污秽度等级
污秽度等级不超过c级。
5.1.4 海拔
海拔2000 m及以下。
5.1.5 抗震水平
水平加速度不大于2 m/s2;垂直加速度不大于1 m/s2。
5.1.6 风速
距地10 m处最大风速不超过35 m/s。
5.1.7 安装场所条件
安装场所应无剧烈机械振动和冲击,应无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应无腐蚀、破坏
绝缘和表面涂覆层的气体及导电介质,应无有害气体及蒸汽,不允许有严重的霉菌存在。
5.2 特殊使用条件
如在与5.1不符合的特殊条件下使用时,制造方与购货方之间应签订专门的协议。
6 基本电路及组成设备技术要求
6.1 基本电路
装置主要由并网开关、避雷器、充电电阻、旁路开关、滤波单元(连接电感)、换流桥、直流电容
器、散热风机、控制与监测系统及其它设备组成。基本电路图见图3。
6.2 组成设备技术要求
6.2.1 并网开关(断路器)
技术要求包括:
a) 应满足 GB/T 14048.2的要求;
b) 应具有投切装置最大输出电流和开断短路电流的能力;
6.2.2 避雷器
技术要求包括:
a) 进线避雷器宜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b) 额定电压应为正常运行线电压的上限,并留有一定裕度;
c) 应校验避雷器的通流容量以确保运行安全;
d) 应满足 GB/T 11032的要求。
6.2.3 充电电阻
技术要求包括:
a) 应能将装置投入时直流电容器充电电流限制在设计值之下;
b) 应能承受最大冲击功率而不产生任何热和/或机械的损伤;
c) 应满足 JB/T 6319的要求。
6.2.4 旁路开关
技术要求包括:
a) 应能承受装置最大运行电流;
b) 应考虑谐波电流承受能力;
c) 应满足GB/T 14048.4和GB/T 7261的要求。
6.2.5 滤波单元(连接电感)
技术要求包括:
a) 滤波单元应能将高频谐波电流限制在允许值之下;
b) 滤波电容器所产生的基波无功功率不应超过允许值;
c) 电抗器应满足GB/T 1094.6和GB/T 14860.1的要求;
d) 电容器应满足GB/T 17702的要求。
滤波单元参数选择可参考附录C.2
6.2.6 换流桥
换流桥应根据系统运行条件及性能要求设计,包括:
a) 换流桥应能承受系统故障和开关操作引起的过电压和过电流冲击;
b) 换流桥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减小电力电子器件分布参数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应考虑合适的裕
度;
c) 换流桥应具备防止误触发或耐受误触发的能力;
d) 应满足 GB/T 3859.1的要求。
6.2.7 直流电容器
技术要求包括:
a) 应能满足装置容量的要求;
b) 应能将直流电压波动范围限制在允许值之内;
c) 应满足GB/T 17702的要求。
直流电容器组参数选择可参考附录C.3
6.2.8 散热风机
散热风机应具备足够的散热能力,并应考虑装置防护等级、安装地点的影响,以及与换流器单元冷
却方式的匹配。
6.2.9 控制及监测系统
技术要求包括:
a) 控制功能可包括如下选项:
1) 补偿三相不平衡电流;
2) 补偿无功电流;
3) 补偿谐波电流;
4) 综合补偿。
b) 监控系统应具备故障保护功能;
c) 装置宜设置无线通讯模块,能与移动终端实现信息交互和远程控制;
d) 装置应能保证断电后数据不丢失;
e) 装置应具备必要的逻辑互锁功能,以防止误操作。
6.2.10 其它设备要求
其它设备(如隔离开关、熔断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 参照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例如:
a) 隔离开关参照 GB/T 14048.3;
b) 熔断器参照 GB/T 13539.1;
c) 电流互感器参照 GB/T 20840.1和 GB/T 20840.2,宜采用户外开合式设备;
d) 电压互感器参照 GB/T 20840.1和 GB/T 20840.3。
7 技术要求
7.1 外观与结构
装置结构及外形尺寸设计合理,适用于单杆或双杆固定,便于安装、巡视和检修。
装置外壳宜采用2 mm厚不锈钢板制作,应能承受装置发生短路时可能产生的电动力和热应力,同时
满足搬运、安装、运行时机械强度要求。
7.2 元器件及辅件的选择与安装
装置内安装的所有独立的电器元件及辅件应符合本标准6.2和元器件相关标准,并按照制造方的说
明书进行安装。
电器元件的布置应整齐、端正、便于安装、接线、维修和更换。
需要在装置内部操作、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便于操作。
装置中所选用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B/T 4025的规定。
母线的相序排列从装置正面观察,相序标识及排列一般应符合表2的规定。
7.3.2 安全标识
装置应根据 GB 2894及组成器件的要求明确相关警告标示和符号。
7.3.3 防护与接地
对直接接触的防护可以依靠装置本身的结构措施,也可以依靠装置在安装时所采取的附加措施,制
造方应在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提供相关信息。
对间接接触的防护应采用装置内的保护电路。保护电路可通过单独装设保护导体来实现,也可利用
装置的结构部件(如外壳、框架)来实现。
直接接触的金属壳体、可能带电的金属件及要求接地的电器元件的金属底座(包括因绝缘破坏可能
会带电的金属件)、装有电器元件的门、板、支架与主接地间应保证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与主接地
点间的电阻值应不大于0.1 。
装置内保护电路的所有部件应能足以耐受装置在安装场所可能遇到的最大热应力和电动应力。
保护导体的颜色应采用黄绿色,黄绿色除作为保护导体的识别颜色外,不应用于其他用途。
接地端子直径不小于φ 10 mm,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装置直流侧应设置放电电阻,断电后,直流侧电容器应在规定时间内降至安全电压。电容器未放电
前,接触会造成危险,应装有警告标志或安全指示。
保护导体(PE)的截面积应不小于表2中给出的值。中性导体(N)电流不超过相电流的30%时,表
2也可用于保护中性导体(PEN),铜PEN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应为10 mm2。
注:如果按表2选择的导线不是标准尺寸时,应采用最接近的较大的标准截面积的保护导体。当相导线与保护导线
的材料不同时,应进行修正,使之达到同一种材料的导电效果。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应不小于2.5 mm2。
7.4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装置内各元器件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各自标准规定。
正常使用条件下,装置内不同极性或不同相的裸露带电体之间以及它们与外壳及地之间的电气间隙
和爬电距离不小于表3的规定。
7.5.1 绝缘电阻验证
应用电压不低于500 V的绝缘测量仪器进行绝缘电阻的测量。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带电体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小于工频耐受电压值×103 。
7.5.2 工频耐受试验电压
主电路和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耐受表5规定的工频耐受试验电压。
7.6.1 保护功能
装置一般应具备以下保护功能:
1) 直流侧过电压与欠电压保护,动作时应闭锁输出;
2) 电子阀器件过热保护,动作时应限制输出电流至较低值或闭锁输出;
3) 交流过电压、欠电压保护,动作时应闭锁输出;
4) 过电流保护,动作时应限制输出电流至额定值;
5) 短路保护,动作时并网断路器应跳闸。
7.6.2 告警功能
装置应具备以下告警功能:
a) 装置应具有上电自检功能,自检异常时闭锁全部操作,并发出告警信息;
b) 故障告警,装置过压、欠压、过流、过热等保护动作时同时发出告警信息。
7.6.3 自动复位
当装置出现电子阀器件过热、交流过电压、欠电压和输出过电流保护动作后,应具备在故障解除后
自动复位功能,并应采取相应策略避免在短时间内频繁动作复位。
7.7 运行模式要求
7.7.1 概述
装置应具备补偿三相不平衡电流和无功电流模式,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补偿谐波电流和综合补
偿模式,具体要求由制造方与购货方协商确定。
7.7.2 补偿三相不平衡电流模式
此运行模式下,装置应能在控制范围内,实时监测跟踪线路三相负荷电流变化(三相负荷电流不平
衡率应高于25%),以零序电流和负序电流的反向合成电流作为指令电流,使三相电流不平衡率低于5%,
同时实际输出电流的谐波含量应小于5%IN。
7.7.3 补偿无功电流模式
此运行模式下,装置应能在控制范围内,实时监测跟踪线路三相负荷电流变化,以反向无功电流作
为指令电流,使每相功率因数不低于0.98,同时实际输出电流的总谐波含量应小于5%IN。
7.7.4 补偿谐波电流模式
在此运行模式下,装置应能在控制范围内,实时监测跟踪线路三相负荷电流变化,以反向谐波电流
作为指令电流,对2~25次谐波进行全补偿,或对指定次谐波进行补偿,当负载电流总谐波畸变率≥20%
时,总谐波补偿率应不低于85%;当负载电流总谐波畸变率<20%时,总谐波补偿率应不低于70%。
7.7.5 综合补偿模式
在此运行模式下,装置应能在控制范围内,实时监测跟踪线路三相负荷电流变化,以零序电流、负
序电流、无功电流和谐波电流的反向合成电流作为指令电流,使三相电流不平衡率、功率因数、总谐波
补偿率均达到要求。
7.8 运行性能要求
7.8.1 测量精度
电压和电流测量相对误差均不大于±1%,无功功率和功率因数测量相对误差不大于±3%。
三相电流不平衡率测量绝对误差不大于±2%。
谐波测量误差应满足GB/T 14549中B级测量仪的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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